第七十六章 结彩悬灯

  他此生第一次想要同一个人在一起,想给她光明的未来,更想日日听她唤他祝先生,可竟是他自作多情了。

  多么可笑,他太过自以为是,以为她一定和他两心同。

  罢了,罢了,若她无情,他又何苦执着。

  其后,祝瑞林年轻及第,入了六学为律学助教,又一年,升律学博士。

  择定次年正月二十三过礼,二月初十完娶。

  祝母也被祝瑞林接到了良渚,他并未和母亲说起石显煌要害他之事。

  报了官,听说找了这一两年,还是没能找到石显煌的下落。

  光阴似箭,冬尽春回。

  正月二十三那日,钱家结彩悬灯,亲朋庆贺,人人都道钱大人为女儿寻了个好夫婿,祝博士年轻有为,再过一两年,在六学累些人脉,入仕后会更如鱼得水。

  众宾客饮到天晚才散了客。

  祝瑞林怎么也想不到,金棠儿也会来,金棠儿的堂姐所嫁之人正是钱朝朝的表兄。

  他隔着一众宾客,闪目看她,又不敢直视。

  跟在金迎风身后的姑娘,举止端庄,芙蓉粉面,一双秋波杏眼,两道新月弯眉,耳边一对珊瑚坠,盘了个简单的乌龙髻。

  金棠儿自然也一眼看见了他,她知道此是不该,早就不该如此了,过了这些年,她也该放下,原本,她和他就是不相干的人。

  只是短短几句话,只是几回从马车上下来行礼,又只是为了想见他一眼,早早跟着家中兄弟出学,在马车上掀开帘子远望他一眼。

  她目光坦然,双手却在腹前紧抱不放松,不紧不慢,跟着堂姐同女眷们说笑,那些女子说了什么,她耳朵里根本就听不见了,这些人的笑、闹、话,都同她无关。

  金迎凤道,“听闻你们家这位朝朝,沉鱼落雁之容,闭月羞花之貌,诗词歌赋、礼乐文章,无所不精,更三从四德,孝敬双亲。”

  有女子接话,“从前姨母总是说呢,朝朝看着温和,可外柔内刚,轻易不从人,这下子好了,终于找了个能入她高目的祝博士。”

  众人玩笑,金棠儿阵阵心酸,不能哭,只能笑,她连一句祝先生,别来无恙都不敢说。

  他已非学堂里的祝先生,如今倒要开口叫他祝博士了。

  他同她,终究不再说一句话。

  他不想再妄念,既定了主意要同钱朝朝一生一世一双人,那便不该再多看旁人一眼。

  丫鬟回了喜房,伏在钱朝朝耳边说了一通。

  钱朝朝盖着盖头,冷笑,“这样的日子,她也敢来?”

  “小姐没看见姑爷的眼睛都直了。”

  “她呢?”

  丫鬟添油加醋,“和姑爷眉来眼去,旁人不注意,自然是没有发觉。”

  钱朝朝十分恼怒,她同别的女子不一样,越是急躁,她便越会伪装,其实气愤不到半刻,她便想好了后手。

  钱朝朝不怠慢,掀了盖头,让丫鬟拿了执笔来。

  “小姐,姑爷还没进来,你这……”

  “去拿纸笔,我不想再说一遍。”

  “是。”

  不多时便已写好,墨还未干,她的计谋便已生了。

  让身边侍候的小厮附耳过来。

  喜宴这边刚结束,金迎凤便被钱家的小姐们围住,一个个都急着同她说话。

  喜宴中有丫鬟递了信给金棠儿,信中写道,家中有事,要让她回去一趟,金棠儿身边侍候的人问道,“要不要去叫凤儿小姐一起回去?”

  见她和别人说得正欢,信上所写也不是什么要紧的大事,金棠儿道,“你留在这里,等会儿和堂姐说一声。”

  “小人还是陪小姐一起回去。”

  “得了,路也不远,我走着逛着便回去了。”她已经不想再多待,更不想看见这满眼的红。

  起身就走了。

  人群里,没有了她的身影,祝瑞林晃了神,不一会儿才反应过来。

  这边金棠儿才出了钱府的大门,走了片刻,身边忽有一人用手捂住了她的口,将她拖在地上,生生拖了百来步,她好不容易寻一个机会呼救,此人当即举掌击晕她。

  她再次见光,已经过了一夜。

  不知这些人是谁,更不知她自己被带到了何处。

  有两人将她的鞋袜脱下,双腿夹了夹棍,一人揪住了她的头发,还有一人备好了夹棍。

  夹棍套在踝骨,两人向外拉起绳子,用力扯紧,夹棍穿皮肉,过肌骨,她疼得大哭,夹棍越来越紧,她咬紧牙关,只觉得双腿已经不是自己的,痛极了,便麻木了。

  她疼得恍惚,终于晕倒在地。

  这人不依不饶,随手用凉水喷醒了她。

  饶是折磨了一天,他们好像并没有打算夹断她的腿,只是要给她些苦头吃,让她痛得厉害,又不至她永远走不了路,下半生成个废人。

  第二天其中一个人给她喝了药,她不知那是什么,被强灌着喝了几口,喝完不久,她便明白了这是什么,她再说不出一个字。他们毒哑了她。

  夜间他们将门关严实了,留下一个人看住她。

  那人见她有几分姿色,手脚在她身上乱动,她只觉得惶恐不已,混乱中想要推开他,却鬼使神差在他腰间摸到了一把短匕首,金棠儿用尽平生力气,拼命向他喉咙间刺去,直刺得这贼人鲜血直流,等了半晌不见这人再有动静,金棠儿方才住手,她精疲力尽坐在地上。

  几天未进食水,她方才已经耗尽了所有力气。

  歇了半盏茶,见明月已经出来,她发觉身上的衣服已经结块,不知是她此前的血,还是这贼人的血在她身上凝固。

  她稳住了心,知道机会并不多,错过这一次,也许她当真就要被这些人活活折腾死。

  双腿疼痛,每走一步都如同刀刃上行走。

  她奔走三四里,力软身乏,额间满是冷汗,唇角被冷风吹裂了口子,这似乎是座山,她辨不清东南西北,在树林中打转。

  突然!

  林子不远处有人推着车来。

  是牛车。

  天快亮了,山里的人荷露带晨光,早早便起来耕作。

  她见是个须发皆白的老者,长叹了一口气。

  老头儿看见一个满身是血的姑娘,也吓了一跳,开口问道,“姑娘从何处来,怎么在这山里过夜?”

  金棠儿就要说话,啊啊半日竟也说不出一句话。

  老头儿道,“真叫可怜,连话也不会说。”

  金棠儿想到了什么,在地上以树枝为笔,写道,“我乃良渚之人,被贼人掠到此地,若是老人家可以送我回去,必当重谢。”

  幸好他识得几个字,点头道,“怨不得,见姑娘眉清目秀,像是富贵人家的儿女,可怜了,被人带到这里来,这里虽是城外,可我牵着牛车,就是要去良渚买冬日过活的炭火,顺路了。”

  老者笑着让金棠儿上板车后面,十分热心肠,金棠儿犹豫再三,又担心他在哄骗她,又害怕要是错过了他,她就没有了机会再回良渚,她已经没了力气,在林子中没头没尾逃到现在,倘若贼人们追上来,她这一次必定死路一条。

  老者走了几步,牛车也缓缓向前,他给了金棠儿一个馒头,道,“先垫垫肚子,是不是许久没有吃东西了?”

  金棠儿点点头。

  她吃了几口,眼前渐渐模糊。

  一盏热茶的功夫,牛车已经越过大山,停在了良渚城外。

  金棠儿睁开眼睛,她独自一人躺在这牛车上,手里握着一张纸条。

  “京都锦绣城,奈何凉人心。”

  她像是明白了过来,立刻向四下张望,寻那人的身影。

  也许,正是之前的术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