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2 章

  草工人。

  “还不都是因为你掉进了洞里,大黄就让大伙来这里挖。”

  “就是啊,还说还有个小孩跟着你一起掉下去了。咱们挖了半天,别说地洞,连屁都没有!”

  白依依闻言,悄悄把掌心的小杨欣揣进衣袖里。

  黄喜脸上一红:“白姑娘现在不是平安出来了么?”

  “那小孩呢?还挖不挖了?”

  “不用挖了。”白依依赶紧说,“我在下面遇见他,他已经先回家去了。”

  “啊?下面还有别的出口啊?”

  “什么别的出口,现在这里就没有出口!”

  “是有别的出口。”白依依赶紧解释,“不过我不放心你们,所以从这里出来。”

  “那出口呢?”

  “额,刚才还在这里的,不过我已经出来了,所以就……消失了。”

  “什么?”

  “……还有能自动消失的出口!”

  “这是见鬼了?”

  “不不,白姑娘看着就有仙气,是神仙呢!”

  一群小伙开始以敬畏的眼神看白依依。

  “……”白依依,围笑,无法解释的时候,只要保持围笑就可以了。

  等大家围观过后,白依依问:“我这里有一幅地图,你们看看是不是在附近?”

  正文第623章:盗墓还是寻宝

  留影珠展现出来的景象,再度令小伙子们惊讶不已。

  白依依依旧围笑着不解释。

  反正已经把她当神仙了,这些手段就是神仙手段,她反正也不懂原理,只会使用,那么只要保持莫测高深的样子就好了。

  黄喜站在后面,脸上有点黯然。

  他暗暗的喜欢白依依,从见她第一眼开始,她的影子就印在了他心上。

  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美丽的姑娘。

  虽然,他是这条渔村最齐整的年轻人,但也明白,他跟她之间有着很大的差距。

  但他从来没想过,这个差距竟然这么大。

  所谓的,云泥之别,凡人跟仙人之间的差距,大约就是如此吧。

  此刻他的眼神内褪去了重逢时的惊喜和激动,充满了落寞的默默落在后面。

  只是在留影珠展现地图的时候,他无意中瞄了两眼,突然发现,其中一个地形竟然有点眼熟。

  在大伙都异口同声摇头说不知道的时候,他犹豫了一下,终于脱口而出:“这边这个点……”

  他越过众人而出,走到那个幻影之前,伸出手指,往其中一个光点指点着。

  他的食指直接穿透了那道光幕,甚至在那上面留下了一个黑影,他愣了愣,有点无所适从。

  “怎么啦,黄喜,你认识?”白依依在旁边惊喜的问他。

  他落寞的收回手指,转头看见她鼓励的表情,扯了扯嘴角:“这像是我姥姥家住的那山。”

  “你姥姥家?那是朱雀山啊!”有个小伙子道,“这怎么可能是朱雀山呢……”

  他忽然愣了一下,瞪大眼睛凑近光幕瞧了半晌,一对黑豆眼珠几乎瞪成斗鸡眼,半晌他才嘀咕道,“这么看起来……”

  “还真的有点像的,哟,这不就是朱雀的那只爪子嘛!”

  他挠挠脑袋:“这地图画得不地道,我一时没认出来。”

  “原来这是朱雀山,太好了。我要到那里去,离这里远不远?”白依依高兴的问道。

  “你要到朱雀山干嘛?”那个小伙子狐疑的看着她,态度不是很好。

  “我要去找……”白依依胸前的桃花泪突然闪了一下,桃仙子直接把她就要脱口而出的“宝贝”改成了“人”。

  “找人?那个鸟不拉屎的穷地方,你去找人?”那小伙子惊呼。“而且朱雀山里都是……”

  “都是什么?”白依依奇怪了,不就是一座山么,做什么说得这么神秘,而且黄喜的姥姥不是在那里住么。

  “那里都是……”

  小伙子咽了口唾沫,“那里都是墓地,当官的都葬在山顶,有钱人葬山腰,穷人葬在山脚……一整座朱雀山都是墓啊。你要到那里找人?不会是找鬼吧!”

  白依依愣住了,想不到有个好听名字的山头竟然是个坟墓集中地。

  她不禁看向黄喜,“可是黄喜的……”

  “他姥姥姥爷都是山上的守墓者,每年收不少钱呢。”

  白依依这才明白,刚才自己说要去朱雀山的时候,这群小伙怎么都一副怀疑的表情。

  感情是怀疑她想去盗墓呀!

  还好她没有脱口而出说是去寻宝的……

  正文第624章:我外祖的笔记

  听说客人要去朱雀山,所有人都看向黄喜。

  以前白依依会认为这是因为大家都敬重黄喜,把他当老大,但现在觉得也许还有黄喜的姥姥在那里当守墓人的关系。

  黄喜一副一言难尽的样子,迎着大家复杂的眼神,他迟疑了一下,说:“那里是个晦气之所,如果能够不去还是不要去的好。”

  他现在见识到白依依不同常人的一面,自然不会天真的认为她来灵龟岛就是游山玩水的。

  他觉得白姑娘多半是为了寻找什么奇珍异宝,但朱雀山那死人墓实在不像是有宝贝的样子,他很想打消白依依的念头。

  “为什么这么说呢?”白依依不禁问。

  “我很小的时候娘就不在了,由我爹拉扯大,他出海的时间很多,我从三岁起,就在朱雀山我姥姥家寄养过一段时日。”

  黄喜说起往事,一副不堪回首的样子。

  他算是同龄人中比较早熟的,他的姥爷是斯文人,识字,闲着没事就教外孙认字。

  (至于姥爷作为一个这原生态渔村难得的读书人,为什么要到朱雀山当守墓人,这则是另外一个故事了,这里先不赘述。)

  姥爷教黄喜认字,先是千字文,再是三字经,都是最常见的用字。

  黄喜很聪明,四五岁上头,除了笔画太多的字有时混淆,其余简单些的都能认出来。

  四五岁的男孩子,正是好奇心爆棚,猫狗都嫌的年纪。

  因为识字,他又比普通的小男孩多了项消遣。

  平日天气好,他就满山乱窜,一点都没把那些坟包放在心上。

  要是天气不好,刮风下雨,他就呆在家里翻姥爷的书看。

  姥爷也对小子掉以轻心,收集了一书房的古籍,任他翻。

  这朱雀山都是死人的地盘,活人也就姥爷姥姥两个,还有一个护林人,算得上地广人稀。

  姥姥姥爷住的房子就是一栋大砖屋,还带个院子,就他们两口人住,现在还多加个外孙子,腾出一间专门的房间放书那是绰绰有余。

  这房子据说是个有钱的财主特地修的,这财主每年给的守墓费也最多,他家祖宗葬在朱雀山最高的向阳之处,背山面湖,风水极佳。

  至于什么是风水,黄喜不大懂,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