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发走了搭讪的女人,罗宾已经将一杯血色玛丽喝完了,将空杯往前推了推,说道:“我要在地狱城待一段时间,不想住酒店,你收留我吧。”
赫连是这间酒吧的调酒师兼老板,也是罗宾多年的朋友,闻言,抿唇一笑,开口道:“行啊,正好这么久没见了,咋们好好聚聚。”
“那赶紧的,带我去你家,这地方吵的我耳朵疼。”罗宾起身整理了下袖口,催促道。
“急什么,你不是向来喜欢这种灯红酒绿的场合吗?”赫连慢条斯理地整理吧台。
“年纪大了,哪还能浪得动。”
罗宾一手搭在吧台上,两指弯曲扣了扣台面:“动作快点,麻溜的,我都困死了。”
赫连一声嗤笑,随手招来一个应侍声:“你去把小水叫来,就说我有事要出门,让他今晚早点来开工。”
小水是酒吧的另一个调酒师,负责晚场,现在还没到他交班的时候,但赫连是老板,老板的话自然要听。
“好的,连哥。”应侍声点了点头,转身出去叫人去了。
“走吧,我的大少爷。”赫连扯掉颈脖上的蝴蝶结,脱下马甲丢在吧台后的凳子上。
罗宾看着他这一系列的操作,咂咂嘴,颇为嫌弃地说:“你怎么还是这么抠门啊,你这酒吧生意看起来也不差,多招几个调酒师也没问题嘛,老板就好好当老板呗,还得亲身上阵来做事,你说,你是不是劳碌命?”
“招调酒师不要成本么?”赫连无语地翻了个白眼:“再说了,穷人家的孩子就是劳碌命,哪比得上你这贵族大少爷金贵啊。”
“你说你赚这么多钱干嘛?又没结婚,单身汉一个,赚了都不知道怎么花。”罗宾又指了指他扔在凳子上的领结和马甲,难以置信地问:“你不会抠门到马甲和领结都和别人共用吧。”
赫连不以为然地点头,说:“对啊,这是我和小水一起用的,省的再花钱买一套嘛。”
罗宾无奈抚额,恨铁不成钢地说道:“守财奴,穷死你算了。”
“你这个大少爷不动,对我们贫民窟长大的人来说,钱就是安全感,我赚了钱不花,铺在床垫上睡觉连做梦都是美的。”赫连一脸高深莫测。
“我信了你的邪才真是脑子有病。”罗宾鄙夷道。
赫连是他少年时期混迹魔界大小酒吧夜店认识的。
那时候的赫连还只是一间黑酒吧的应侍生,长得瘦瘦高高的,一脸精明市侩。
彼时罗宾是魔界排的上号的花花公子,还和当时身为魔界公主的凯蒂有婚约,因为成日不务正业,和一帮狐朋狗友花天酒地,被家里断了经济来源,没钱了不想去狐朋狗友面前丢面子,就经常去一家便宜的黑酒吧喝酒解闷。
有一次罗宾喝的酩酊大醉,醉倒在卡座里。黑酒吧服务差,只要付了钱就不管了,最后打烊的时候也没管他,将他往门口脏兮兮的街道一丢就完事了。
还是赫连看不下去发了善心将他捡了回去,第二天酒醒后的罗宾看到破败阴暗的小阁楼,还以为自己被打劫了,知道是赫连救了他,顿时感动得不行,一边嫌弃一边狼吞虎咽地吃光了赫连家里唯一一份早餐。
后来两人熟了之后,赫连坦白,说那晚是看到罗宾衣着华丽,腰带和袖口都奢侈的镶宝石,通身贵族气息,想结识他占便宜才会多此一举的,并不是发善心了。而且第二天罗宾吃掉了他的早餐,导致他肚子饿了大半天,那时候他特别后悔自己手贱,不该捡罗宾回家……
但两人还是成了很好的朋友。
赫连三百年前来到了地狱城,因为地狱城要从废墟中重建,百废待兴,各项政策都特别宽松,他用积蓄在地狱城中心位置买下了一块地,一砖一土,从一个小酒馆开始,发展到现在地狱城最受欢迎的酒吧,日进斗金,但他却把房子买在了偏僻的郊外,一栋带独立院子的二层小洋楼。
赫连开着车,罗宾坐在副驾驶,一路看过来,到了赫连的家后,微微惊讶,拍了拍赫连的肩膀:“你竟然在寸土寸金的地狱城买了一栋带院子的别墅,思想有进步啊。”
赫连拿开罗宾搭在他肩上的手,锁了车,说道:“我买的早,土地很便宜,再上盖房子,总共也没花费多少。”
“我就说呢,你那么抠门的人,怎么舍得买这么好的房子。”
“你一个求收留的人,不停地抨击我这个房主,什么意思啊?看不起我自己住酒店去啊。”
赫连推开了院子的镂空雕花铁门,罗宾嘴角含着笑意赶紧跟上:“去酒店住还得我自己花钱,多亏啊,能占便宜就占一点呗。”
闻言,走在前面的赫连脚步一停,转身,直接一拳砸在罗宾胸口,磨着牙说道:“不准学我说话!”
罗宾佯装受伤,身形晃着后退两步,捂着被拳头砸到的胸口,皱着眉说道:“下手这么狠呢,这么久没见过了,让我占点便宜怎么了,以前在魔界,我可没少罩着你。”
“少来,我自己使了多大的力我自己清楚,少装出一副受伤的样子,怎么,还想讹医药费啊?”赫连瞪了装模作样的罗宾一样,又说道:“要真不让你占便宜,你也得先把刚才的酒钱结一下。”
罗宾嬉笑着扑上去,一手勾着赫连的脖子,耍赖似的,整个人放空,将身体的重量压在赫连身上,说道:“不讹你医药费,让我占占便宜好不好,我来冥界是有正事,行踪得隐秘。”
“知道了,没说不收留你。”赫连动手去掰罗宾勾着他脖子的那只手,嫌弃道:“你给我松开,重死了。”
“嘴硬心软的家伙,你说你人这么好,怎么都没有女人喜欢你呢,几百年了都是一个人过,也太惨了。”罗宾靠在赫连身上,笑得一脸幸灾乐祸。
赫连见推不开人,只把拖着人,费用地往家里挪动,还不忘吭哧吭哧地嘴硬:“一个人过怎么了,我乐意,省钱。”
“嘿嘿,守财奴。”罗宾眯着眼笑着,等赫连终于打开房子的大门,将他拖到客厅的沙发边将他放下,罗宾的体型比他大得多,这短短一段距离累的他气都喘不过。
赫连郁闷地在罗宾垂在沙发边的小腿上泄愤似地踹了两脚,罗宾软骨头般的瘫在沙发里,笑着看赫连踹他,也不生气,反而纵容道:“再多踹两脚,用劲点,用这么点劲,和小猫爪子挠痒痒似的,看不起谁呢。”
赫连皱眉,果然听他的话,再使劲踹了两脚,而且专挑穴位,一时间,疼的罗宾龇牙咧嘴:“靠,你小子真舍得啊。”
“有什么舍不得的,反正你皮糙肉厚。”赫连转身去厨房给罗宾倒了一杯白开水,放在沙发边的茶几上,说道:“我先去楼上给你收拾床铺。”
“要不,别麻烦了,我吃点亏,和你挤挤一张床就行了。”罗宾撑起上半身,歪歪地靠在沙发靠背上,伸手拿起茶几上那杯白开水,撇了撇嘴,随即把修长的双腿交叠搭在茶几上,不满意地道:“又给我喝白开水,真抠!”
“你给我闭嘴吧,求收留的客人。”赫连又没忍住翻了个白眼,转而向二楼走去,边走边不忘挖苦:“我可不敢跟你挤一张床,磨牙,流口水,呼噜声大的吓死人,还放臭屁。”
罗宾喝到嘴里的一口水没忍住全喷了出来,咳嗽个不停,下巴上流着水,内搭的白衬衫精致昂贵的西装外套也被水浸湿了大半。
“你能不提这茬了吗?而且,这只是你的一面之词,谁知道是不是真的,这么多年我换了那么多床伴,可没来没听谁说过我睡觉有这些毛病的。”
走到楼梯中间的赫连抬起的脚步在半空中顿了一下,深呼吸了一口气,才又落下,目光落在二楼没有开灯的走廊,目之所及一片黑暗,悠悠地说:“你爱信不信,和我又没关系。”
“怎么和你没关系了,你诬蔑我清白,你得负责。”罗宾还在楼下叫嚣,赫连没再理他,继续上楼,开灯,然后打开客房的门走了进去。
罗宾听见楼上响起门开了又关的声音,脸上玩世不恭的表情收了起来,目光落寞,盯着二楼楼梯尽头出神。
他们是最好的朋友,仅此而已。
客房里,赫连拿出新的棉被和床品铺好,昂贵的丝绸面料,深紫色,罗宾一向喜欢的颜色。慢悠悠地叹了一口气,分开三百多年,他竟然还在家里准备了罗宾习惯用的床品,真是可笑。
过了一阵,罗宾推门进来,西装外套脱了挎在手腕上,白衬衫的扣子解开了大半,露出白皙结实的胸膛,赫连只扫了一眼就离开视线,转而去衣柜里拿出一双崭新的布拖鞋,丢在罗宾面前,然后继续去摆弄床上的穿品。
罗宾在门口脱了皮鞋,换上柔软舒适的布拖鞋,惊喜出声:“哟,这拖鞋的尺寸正合适我。”
赫连手上的动作慢了半拍,嘴角含着一抹笑,这个白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