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城第一高中南门口,是一条贯穿南北的小巷,商铺鳞次栉比,间或掺杂几家小吃店。
路边的合欢树开得正当时,树干高大挺拔,身姿俊雅,或粉或红的球绒,花形小巧玲珑引入瞩目,香气亦清新淡雅。
弗陵漫不经心地挑起了眼,不时地逡巡着周围熟悉又陌生的建筑。
逡视过一圈后,大抵在脑海中估量着那些店铺的老板是外来户口,那些是云城本地人。
她低眉,看着上身的一马平川,捏了捏平坦的肚皮。
“虽然说监狱的伙食还不错,但我想喝奶茶很久了。”
盛夏的风撩开一阵燥热,热烘烘的地面叫嚣着焰火,绒花簌簌垂落一地,又被风碰乱,起舞。
各类小吃店门口的横幅卷得正颤,那只从恶魔岛上伸出的手,正在企图伸进云城高中校门。
然而云城高中最为全市最好的一所公办高中,一年前还属私立的,周怀隽出资办校,后收归国有。
当时学校办模式是全封闭、超小班、密集型、轰炸式、超强度强化训练。
每周六早上放假,周日下午回校。
校规严明,禁止校外无关人员进出学校,禁止学生叫外卖,上学期间非特殊缘由不得外出。
如今这个习俗也延伸至今。
所以校园后门小吃街的生意说好也好,学生钱容易赚,说不好也不好,隔三差五旺铺出租。
弗陵乐观地想着,事情都过去这么久了,应该也不会真有人揪着过去那件事不放。
何况,原主当初也不曾踏及这个地方,保姆每周来接送她回家,从不允许她去买外面这些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食物。
她唯一吃过的一次还是拜托同学星期天回校时给她从外面偷偷带奶茶进来。
果不其然,弗陵佯装着云淡风轻,点了杯珍珠奶茶后离开,全程没有人多看她几眼。
想来是自己太把原主的过去当回事,所谓的时事热点,就是过了某段特殊时期,就新陈代谢了。
点了奶茶解了身体的渴和心底的欲后,便去了隔壁的一家麻辣烫店。
店老板是一年前从外地搬到这附近开店的,因为毗邻云城高中,三个月后发现行情不温不火。
有人提议:这学校全封闭式教学是个人人得而诛之的大问题。周怀隽都倒了,那他当初设下的教学模式自然都该一一推翻。
小吃店老板迄今都不选择离开这个发财之地,也是时时刻刻在等着那个契机。
老板娘见她孤身一人,背后好像背着东西,虽然不懂什么乐器,但女儿上个学期一直缠着说对音乐有兴趣,家里经济有限,退而求其次,只能满足她个电子琴。
当时在琴行里也见过这个乐器,挺贵的,家里没矿根本就烧不起。
再看这姑娘身上的装扮,是云城高中的校服,加上今天星期五,想来是从学校里偷偷跑出来的高三生。
现下的学生,真是叛逆,云城高中可是整个洛城数一数二的名校,一旦进去云城高中就相当于半只脚踏上了清华北大。
自己的女儿是想尽法子都没法子上,她还不好好珍惜这个机会,还逃学,真让别人父母的心寒。
弗陵有些莫名,她招谁惹谁了?
李少梅一直从旁观望着那个女孩子,她刚才一直待在马路牙子边上,不知道在看什么,就连周边汽车的喇叭声都没听见,险些被车撞到,看那神色,好像不太好。
可又一刹那,李少梅见她走了过来,纤细的指尖抬起,清冷的嗓音点了几份食物后,然后微抬了抬头,看向她。
“就这些,微辣。”
走得近了,才发现女孩子很漂亮,十七八岁的年纪,却瘦麻杆的身材。
第一眼的评价:减肥过度。
五官秀美,肤色白皙,可那白得,好像,有些营养不良和孱弱,看得她瞳孔微缩,真怕她背上的书包和小提琴成为压死骆驼是的最后一根稻草。
第二眼的评价:问题学生。
维持着喜欢和学生套近乎的热情问,“学生,我刚才看在你这里乱逛,逃学了?”
弗陵看到老板娘嘴唇动了动,又说:“多少钱?”
老板娘皱了下眉,笑道,“十块,我是问你今天怎么逃学了?”
弗陵将帽檐言了掩,低着头,不与多说,进店坐着。
老板娘也识趣地闭嘴。
弗陵找了张靠门的位置坐下后,将小提琴和书包放在边上座椅。
旁边有个充电插口,想到手机已经有一年多没开机,也不知道还能不能用。
从书包里将充电插头拉出后,插在插口上开始充电。
将麻辣烫放在她面前,嗅着久违的辣汤味,喉咙口一阵唾液往下滑,刺激着味蕾。
弗陵取过筷子,吸了一口夹着奶茶后,上鄂间顶入几颗木薯粉制成的圆滑珍珠,配着带着红色辣椒油肥厚的肉丸,只觉得身体回血。
看着她吃得真香,老板娘脸上一阵自豪。
“烫,你慢点吃。”
弗陵只顾着吃,没注意边上人的反应。
“学生,听阿姨一句劝,怎么忽然就逃学了,现在不努力学习将来可是要后悔一辈子。”
弗陵注意到她在边上,越是心生狐疑。
该不会真被认出来了?
弗陵嚼着嘴里的牛筋,一阵苦涩的味道从嘴角里溢出,只想草草糊弄几口,赶紧离开。
“汪汪......”
“汪汪......”
突兀的狗吠声陡然传开。
盖眼的毛发,发色灰白,体格强壮的大狗忽然窜到她的脚。
前爪抬起,硬是扒着她的手,吐着粉色的大舌头往弗陵手上蹭了蹭。
弗陵身子一阵恶寒,可触及大狗眼睛里异样的瞳色时,脑海中似乎回忆起了什么。
一褐,一篮,瞳色分明。
断尾。
老板娘见这只来路不明的狗把店里客人给吓住了,可狗又热情得很。
“学生,你的狗?”手中抓了根擀面棒,准备随时应付。
狗叫声在耳边狂吠。
“救我,救我。”
“小笙,是我啊!”
“小笙,你怎么变成这样了?”
弗陵脑子里有一会线路中止,好像四肢百骸都被人给折散了,如断线的风筝。
“我听得懂这只狗说什么!!!”
记忆渐渐苏醒,原主家中养过一条英国古代牧羊犬,后来被银行拍卖了,当时也是五个月大,现在都这么大了。
让人难以置信的是,这具身体是个聋子,忽然间能听得懂狗叫声,大概是老天对这具身体的补偿吧!
弗陵一丝白光从脑海一晃,又迟迟回不过神来,旧时关于古牧的回忆在脑海中重放。
“将军,给我过来。”
一道突如其来的声音,在身后处,忙中不乱,少许,是急促的脚步,将古牧从她脚边往后拖走。
穿着黑衣,蓝裤的男人低沉且带着几分歉意的姿态说道。
“抱歉,这是我的狗。”
弗陵侧眸,逡着这个男人。
身材高大,近乎一米九,板寸头,五官立体,俊美的脸庞上透着棱角分明的冷峻。
眼神凌厉地盯紧古牧,嘴角似笑非笑地擒起一丝弧度。
“它总喜欢到处乱跑,这个月已经是他第三次离家出走。”
老板娘闻言,“那你可得把狗绳子套紧点,这种大型犬,要是吓到了人怎么办?你看把小姑娘吓到现在还没回神。”
男人欠身,把狗链子套在古牧身上,生气地拍了拍它圆乎乎的臀部。
“将军,跟这位姐姐道歉。”
古牧挣扎开那屈辱的绳索,嘶声裂肺地吼着,四爪朝前,试图往弗陵身上求救。
“小笙,不是的,不是的,他是个坏人。”
“救我,我不要跟他回去,他一直打我孽待我,奴隶我给他做事。”
“还说我吃了他那么多狗粮,他没钱养我了,所以要把我卖到狗肉馆。”
“你看我身躯那么强壮,体格那么雄浑,毛发那么浓密,血统那么高贵,卖到狗肉馆太可惜了。”
弗陵指尖紧紧绷起,青筋在光洁白皙的手背上凸显,异样的刺目。
她放下筷子,侧过身去看它。
“小笙......”
这是她迄今为止,唯一能够听得到的声音,还有,这熟悉,带着几分亲切的称谓。
“招财,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