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章 犹文太邂逅辛波斯卡弗

  布达拉美宫是一个相对来说比较发达的城市,一个寸金尺土的地方滞留了一大批可怜兮兮的负资产在毫无希望的空间里犹如行尸走肉的幽灵般,漫无目的地行走。所有的企业稍不留意就会被实力雄厚的大企业所吞并。

  其中杂志行业的风险是最大的,因为只要封面毫无吸引力,该期杂志的销量无疑是会产生巨大的下降,第二天杂志社可能就要裁员,稍微严重一点就会直接更换老板,换了其他的老板,裁员的危机仍然会诞生,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就是这样接踵而来。

  到了这一星期,杂志社的老板终于不用再担心销量的问题了,裁员的问题也不用考虑,因为近期的一宗交通事故的官司就足以轰动全城,只需要将这宗官司的点点滴滴拿来做头版头条,自然可以吸引无数的读者。

  果然,所有的杂志在一夜之间就全部卖光了。

  其中最令人读得津津有味的就要数标题的撰文了。

  “辩护律师当众揭发医生的医疗事故作为辩护的手法,令人闻风丧胆的辩护方式。”

  很显然,此标题具有暗讽的含义。

  APPLE狠狠地将所有的杂志丢到一旁,还打电话让其他朋友帮忙拦截这一期杂志的出版数量以及准备出一封律师信给杂志社的老板。

  辛波斯卡弗表现得无动于衷,悠悠然地享受着香浓的咖啡。

  梦丽拉娜突然出现在咖啡馆,这一次她没有戴墨镜,但辛波斯卡弗一如既往地戴着墨镜,她笑着从前台端来一杯特制的咖啡,端到辛波斯卡弗的面前,并且对其赞叹不已:我果然没有找错人!第一次开庭就将对方的证人击至奔溃,这一仗干得很漂亮,我刚刚去了拘留所看了我的丈夫,他也很满意你在法庭上的表现!希望你继续这样表现下去!

  辛波斯卡弗没有回答对方的任何问题,反而扭过头去继续喝着咖啡。

  APPLE眼看现场的氛围变得如此尴尬,她立马跳出来打圆场:梦女士你放心!辛律师一定不会让你失望的,我老板她就是这样,一到了晚上就会变得沉默寡言,不太爱搭理别人,希望你不要见怪!你的意思她会明白的。

  梦丽拉娜落落大方地说:没关系!人才往往都是这样,独来独往,一意孤行!这就是我找她为我丈夫辩护的理由!今天就到此为止吧,接下来的事情就要拜托你了。

  辛波斯卡弗离开咖啡馆以后,很孤独地走在大街上,一路上有很多人都在盯着她看,这也难怪,一个形单影只的女人戴着墨镜走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上,不多不少都会引起路人的注意。

  她逛了超市,逛了公园,穿过拥挤不堪的地铁站,在一条繁华似锦的街道上不断地来来回回绕着圈子走,她走了很长很长的一段路,她甚至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

  她其实并不在乎路人的目光,这时候的她只需要找到一处震耳欲聋,沸沸扬扬的地方躲起来安静地思考接下来的问题。很快她就找到了一家酒吧叫做’别走’

  她要了一打啤酒,放在冰桶里冷藏着,一点一点地喝着……

  犹文太今夜又开始失眠了,本来他在家里吃着那些过期的罐头,一边吃一边看着充满雪花的屏幕,还喜欢喝雪花啤酒,吃着喝着,他突然特别想念阿MAY,那种思念的感觉特别强烈,强烈到令他无法安心做任何事情,他放弃吃吃喝喝,关掉电视,关掉屋内所有的灯,他固执地认为,只要躺回床上,强行闭上眼睛不再思考任何问题,他就可以熬过这痛苦的夜晚。但没想到,阿MAY的脸庞、笑容、声音都不断地在他脑海里反反复复地回放着,犹如老电影那样,一帧帧地从脑海里闪过。不断地刺痛着他的大脑,使他翻来覆去,无法安心入睡。

  在挣扎好几个小时以后,他终于决定出去逛一逛,喝酒也好,吃东西也好,总之他不可以再待在家里,不然他早晚会疯掉。

  因为在这间屋里,承载了太多他跟阿MAY之间的回忆。

  他走在街上,漫无目的,四处寻找一个熟悉的身影,但是他也知道,这一切是不可能的。

  很快他便意识到肚子太撑了,听说喝酒可以帮助消化,于是他决定去一家酒吧解决消化不良的问题。

  他坐在’别走’酒吧的门前,坐在阶梯那里坐了很久,因为他的脑海里全是阿MAY的身影,他很痛苦地敲打着自己的脑袋,他不断地告诉自己,从这一刻开始,他要彻底忘记阿MAY,他恳求上帝给他一个重生的机会。他还对自己说,待会进去酒吧第一眼看到哪一个女人,他就会彻底地爱上她。想到这里,他便鼓足了勇气,站了起来,走进酒吧里,他第一眼看到的不是在酒吧里跳着艳舞的金发女郎;也不是放荡不羁,风情万种的寂寞女人,而是一个默默喝着酒,在灯光闪耀的环境下,仍然戴着一副墨镜的女人,她也是金发碧眼,但他很容易就看得出来,那是假发。

  这种伪装的手法,作为警察的他,早已经是司空见惯。

  他进来看到的第一眼就是她,于是他告诉自己,他一定要爱上这个女人,并且要追到她。

  本着自己立下的誓言,他竟然破天荒地主动坐在一个陌生女人的旁边。

  “你好,美女,可以请我喝一杯酒吗?”

  “我今天心情不好,请你不要在这里烦我。”

  “是吗?我最近的心情也很差!我的女朋友离开了我,她走的时候一句话也没有说,分手的时候冷酷无情,说翻脸就翻脸,弄得我很不开心。”

  “如果你不开心,只想找人聊天,请你找其他人,我今晚不想聊天。”

  “你不想聊没关系,我说给你听就行。”

  “我叫犹文太,是一名警察,可是我常常抓不到贼。爱情失意,事业也失意,我觉得很失落。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她并没有回答他的问题,一直在喝酒。

  他没完没了地自言自语。

  “一个女人如果她在大晚上还戴着墨镜,说明只有几个原因。第一,她很喜欢戴眼镜;第二她失恋了,不想让别人看到她刚刚哭得红肿的眼睛;第三她很没安全感,戴着墨镜就能将自己与全世界都隔绝起来。你是属于哪一种呢?”

  她没有回答,歪着脑袋,看样子快要喝醉了。

  他妄自猜测:我觉得啊,你肯定是失恋了,而且哭得很厉害,因为从我进来开始,你就一直不断地喝酒,喝酒是一种麻醉自我精神的意识行为,你想灌醉自己,逃避那些异常痛苦的感觉。

  她仍然歪着脑袋,手里的杯子摇来摇去,摇摇欲坠的样子。

  他不以为然地问:你喜不喜欢吃罐头?阿MAY超喜欢吃罐头,她说吃罐头是最节省时间的一种方法,她常常说时间是很宝贵的,我们真的浪费了太多的时间了。可是我回心一想,放弃了一段经营了很久的感情,难道就真的不算浪费时间吗?可能她只是厌倦我一成不变的状态吧?吃个夜宵都有那么多的选择,更何况是男朋友呢?我其实真的有想过,问题是不是真的出在我身上呢?你有没有试过夜不能寐的感觉?那种感觉真的很痛苦,不过呢,只要做剧烈运动,出了一身汗,体内的水份就会完全蒸发掉,这时候的你就会丧失所有的力气,慢慢就能入睡。这个方法呢玩试万灵,可是我呢最近常常失眠,这个方法对于我来说已经没用,我已经免疫了。你可以试试,光是喝酒是不行的,你说对吗?

  他推了一下她,只见她缓缓倒下,脑袋压在手臂上,毫无反应。

  这下子他才意识到,她已经醉倒了。

  他抚着她离开了酒吧,在附近的一家酒店里开了房间,他将她放在床上,她侧躺着,戴着墨镜,脚上还穿着高跟鞋,尖端那一部分非常的高。他小时候就已经听说过,如果女人穿着高跟鞋睡觉,到了第二天早上,她的脚就会肿起来。他虽然不相信这种说法,可是他望着熟睡中的女人,最终还是温柔地脱下了她的高跟鞋,拿纸巾在擦拭高跟鞋的底端部分,他发现她的高跟鞋的磨损程度很严重,她今天一定是走了很长的路。接着他叫了两份外卖,一份是牛肉披萨,另外一份是鸡翅套餐。在深夜里,他开着酒店里的电视机,终于不用对着白茫茫的画面,看着有色电视,他就很心满意足,开心得像个孩子那样,痴痴地盯着电视屏幕,看着无聊的国际新闻,看着毫无新意的新品发布会,看着看着,他手里的食物也逐渐地消化完毕。他本来去酒吧就是想着消化食物,但是到了现在他又开始饿了,他总是在不由自主地感叹着,年轻就是好,消化能力比一般人都要强很多。在这个时候他竟然还能吃得下两份食物。他看着新闻,看着看着突然就笑了起来。

  不知道过了多久,天就开始亮了。

  一丝丝的朝暮从窗户里照了进来,他这才意识到自己看了一个通宵。

  天亮了,但躺在床上的女人却还在睡觉,他微笑着替她盖好被子,帮她放好高跟鞋,轻轻地将门带上。是的,他要离开了,现在是早上的六点钟,他突然想去跑步,让自己出一身汗。

  在他离开以后,熟睡中的女人也慢慢地醒了过来,她坐在床上,捏着自己的脚,慢慢地露出了笑容。这是她难得一见的微笑,就连APPLE也很少遇到她的微笑。

  早上的七点钟,他在一个广阔的足球场跑步,绕着弯拼命地跑起来。

  他跑了一个多小时,直到天空莫名其妙地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他这才停止下来。

  这时候的他,心里还在惦记着酒店内的女人,不知道她醒来以后会不会感到非常的孤独因此而哀伤起来呢?她醒了以后还会到处走吗?她接下来会去哪里呢?她是不是真的失恋了呢?

  他突然意识到,可能以后都没有机会再看到那个女人,想到这里,他立马跑回去,回到酒店的前台经过询问才知道,她早就走了,她貌似早就预料到他会回来找她,所以留了一样东西给他。

  他手里拿着她留给他的东西,不禁笑了起来。

  那是他为她擦拭高跟鞋底下部位时所使用过的纸巾,虽然是脏了一点,但是他仍然当纸巾是宝物一样,藏在衣袖里。

  在经过三分钟之后,他将会意识到,他很快就会重新爱上这个女人。

  到了十点钟,他正式回到了警局,椅子还没坐暖,阿MAY就不知道从哪个角落里跳了出来,慌慌张张地提醒他:你明天要上庭,还记得吧?

  此时,他脑海里全是昨晚喝醉酒的女人,其实他也不知道她是否真的喝醉了,她仿佛什么都知道了似的。因为过度的思念导致他心不在焉,并没有听到阿MAY问的问题。

  她很不耐烦地再次反复地问着:喂!我问你啊,你有没有在听?

  他这时候才听见她的声音:我记得!你不用提醒我了!

  是吗?她似乎有点生气了:既然这样,你好自为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