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狗叼个头

  问世间情为何物,只叫人生死相许。

  爱情向来都是一件让人很是憧憬的事情,它似乎象征着纯真,善良,美好。可如果有人用血液在灰色的墙上写下了这样的诗句,就令人有些毛骨悚然了。此刻我和谷琛正站在一栋尚未修建而成的楼中。

  这栋楼已经封顶,拢共有三十层。

  而被人用血字写下诗的这一层则是十五层,不偏不倚,不上不下的一个位置。没有电梯,可怜的我爬上这十五层的时候,感觉自己也要累倒吐血了。

  这栋楼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开工了,听说房地产商的预算少写了一个零,修建了一半才发现预算远远不够,因此这里被停了下来。老张在这里已经工作一个月有余了,他每天的任务就是防止有人潜入工地偷走钢材,他吃在工地,喝在工地,睡在工地。

  开发商虽然算错了预算,但养一个像老张这样的闲人还是绰绰有余的。

  昨夜老张又打死了一只狗,他发现最近的流浪狗和流浪猫多了起来。或许是这个偌大的工地没有丝毫的人气儿,所以倒是成了动物们的天堂,那些猫狗顺着工地围栏的空隙跑了进来。

  老张有特殊的打狗技巧。

  那些带着项圈,或者是名贵的犬种,老张一般都是不会下手的,那明显是有人养着的狗。老张有时候觉得很奇怪,城里人把他们的儿子叫做狗狗,却把他们养的狗狗叫做儿子。

  老张觉得自己已经被时代的车轮压碎了。

  但对于那些没有人养的流浪狗来说,老张从来不会心软。

  老张说那些流浪猫应该庆幸它们的肉是酸的。

  这个地方,就好像是老张的王国。

  直到昨夜,老张发现了一个入侵者。

  老张必须要每天晚上必须检查一遍各个楼里的情况,这是规定。但实际上,就算老张旷班几天,估计也不会有人发现。但老张每天依旧会这样做,这并不是说老张多么有责任感,这是因为老张要抓狗。

  自从老张发现流浪狗多了起来之后,老张每天晚上便会去各个楼道中去设计陷阱,每晚他都能抓到狗。

  昨天晚上老张依旧是这么做的,但老张抓到的并不是狗,老张抓到一个人。老张逼近他的时候,他刚刚将自己的脚从绳索中挣脱出来。

  老张不知道这人三更半夜的来这里干什么,刚想教育他一顿,这个人拔腿便跑,夜色中,老张也没有看清楚这个年轻人的脸究竟是个什么样子,只知道是个身高在一米七左右的人,甚至是男是女,老张都不清楚。

  老张其实并没有在意,认为这只是一个来偷东西却不小心踩中了自己陷阱的笨贼而已。但这个时候,老张听到了空荡荡的楼里传来了什么东西走动的声音。老张用自己的手电筒往楼上照去的时候,什么都没有发现。

  但老张的确是听到了声音:“滴滴答答。”

  一阵阴风吹拂了起来。

  工地上其实是漆黑一片的,晚上开着灯的费用几乎比老张一天的工资都高,这显然是划不来的事情。唯一的光亮是老张手上的一个老式的手电筒,老张走远了一些,回头看着高耸的楼,那一个个的窗口像是一个个怪物的眼睛。

  老张十分害怕,但是决定上楼看看。

  有时候好奇是比恐惧还要来的强烈的感情。老张一步步的往楼上爬去,寂静的夜晚只能听到他的“蹬蹬蹬”的脚步声回荡在建筑之中。老张一步步的往上走,这一走,就来到了十五层。

  刚上十五层的时候,老张就问道了一股血腥味,他赶忙四处拿着手电去照,墙上被人写了字。老张是个文盲,他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他的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已经死了,他从没有上过一堂课。

  老张懂了,他最近学了一个新名词叫做杀马特,老张觉得刚才逃跑的那个少年应该就是杀马特,他们喜欢在墙上乱涂乱画。

  老张用手电筒靠近墙壁,一个个的打量着他看不懂的字,突然他的脚下一绊,感觉什么东西滚落了下去,他立马用手电筒一照。

  老张在墙角发现了一个桶,里面的血液洒了一地,他赶紧扶了起来,这个桶老张很是熟悉。

  老张从来不是一个浪费食物的人,狗浑身都是宝,他还会把狗血做成血豆腐来吃,在这方面,老张算的上是一个吃货。这个桶就是平常老张用来装狗血的,没想到被那个小兔崽子偷来乱涂乱画。

  老张破口大骂,他提着自己的狗血往回走。

  走到一半的时候,老张忍不住用手沾了一点血液去吃。手指放到嘴里的时候,老张尝了一口后,猛地僵在了原地。

  第二天,思索再三的老张还是选择了报警。

  所以我和谷琛出现在了这里,然后看到了有人在墙上写了这么一句情诗。

  可以断定,昨夜那个人写这首诗的时候,血液还是没有凝固的,几道血痕顺着墙壁缓缓的流了下来。不过也不能凭借老张的一言之词就断定这血液一定是人类的,到时候还得检验一下才好。

  “三更半夜的来这里鬼画符。”谷琛嘀咕道。

  “两位,下来啊!”老张在下面喊道:“不得了了啊,有只狗叼着个头啊!”

  狗叼着一颗头?

  我们站在十五层往下看。

  一只哈士奇叼着一颗头招摇过市。

  那是一颗女人的头,长长的头发遮住了五官,并不能看清楚她的脸。看起来她的头部并没有血,脖子处也没有血液滴落,看起来血液应该已经是凝固了。女人的头部一侧微微的凹陷。

  周围的人甚至忘了尖叫。那只狗的主人看着自己的哈士奇走向自己,呆呆的张大了嘴。他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扔出去的明明是飞盘,怎么被狗捡回来的竟然是一个头。

  看着狗嘴里的人头,我忍不住说道:“这是搞什么!”

  当我和谷琛来到楼下的时候,哈士奇的女主人正瘫坐在地上。周围的群众喊叫了起来,我赶忙喊道:“我们两个是便衣,大家躲远点。”

  “你赶紧把这从狗嘴里弄出来。”我对着谷琛说道。

  谷琛说道:“这让我怎么弄!”

  “美男计,苦肉计,你爱怎么弄怎么弄。”我说道。

  谷琛用了各种方法,后来谷琛看着越来越多的围观,那也是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直接将哈士奇扑倒。沦落到和狗打架的地步我也是醉了。

  好在谷琛身手真不是盖的,终于抢了出来。

  我直接脱了短袖,将人头包裹了起来,然后坐进了汽车。

  “昨天晚上老张提到的滚落的东西很可能就是这个。”我对谷琛说道。

  谷琛用一种别扭的语气说道:“那也就是说,之前的那个年轻人半夜提着一个头上楼,并且用血写了几句情诗?”

  毛骨悚然。

  然后他下楼的时候,踩入了老张的陷阱。

  逻辑上来讲,应该是这样不错,但是从我感性的层面出发,应该不会是这样。如果我是这么冷静而狂热的一名诗人,绝对不会因为踩中一个抓狗的陷阱而惊慌失措,从而让别人发现自己。那么,那个夜晚被困的年轻人是干什么的,写字的人又会是谁?

  “你怎么光着个膀子啊。”小刘看到了我,然后说道:“衣服里包着的是什么东西,西瓜吧?一看就是冰镇的!”

  小刘一边说一边跟着我走进了邵组长的办公室:“我给你看看这个瓜怎么样,我是老手。”

  说着,小刘将短袖扯了开来。

  “这,这是个人头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