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河村,我和王李青子,正确的说是我在王李青子的搀扶下来到了洛河村。
曾经为曹颖地盘的洛河村,走进这里,昔日的荒凉历历在目,但是曾经的孤魂野鬼消失的无影无踪。
我躺在床上,王李青子看着我。
“我该说你怜香惜玉,还是说你堕落了。”王李青子说道。
“为什么不说你复活之后,变得更厉害了。”我回到。
“果断,你丢失了。战斗的时候,一秒的犹豫,就能送你上西天。”王李青子递给我一杯茶水,看着她走出去的背影,在看着手里的菊花茶。
王李青子说的没错,我丢失了果断,就在刚才战斗的时候,手臂受伤换来的能打到金莎的机会,被她的一句秘密,让我将这个机会彻底的丢失,还差点被金莎废掉一条手臂。
“有个熟人很想见你。”这是金莎的原话。
熟人?我什么时候有这么多熟人了?金莎背后的主人竟然是我的熟人?那也就是说,不是曹颖。
我原本以为出现在洛河村半路上的金莎,是曹颖的手下,是她派过来阻拦我们的,但是金莎说的熟人要见我,如果真的是曹颖的话,还在自己的家门口,不如说主人要见我的好。只能说,金莎是别人派过来的,要带我去的地方,不是洛河村。
那会是哪里?
我喝着手中的菊花茶,王李青子这次对付金绫要轻松得多,菊花金鞭编织而成的网彻底的限制了金绫的速度。我越拉越肯定,金莎背后的主人是专门训练活尸的。
在我的认知里,支配活尸的人只有曹颖,王李青子姐妹,还有那个长的和王李青子一模一样的白衣女子,这三方里面,白衣女子是最厉害的,但是当我遇到金莎的时候,白衣女子还没有出现。
吱嘎,屋门打开的声音,王李青子掸掉身上的雪花,手里拿着一个纸灯笼走了进来。
“村子大致的看了一遍,一个人也没有,尸体也没有。”王李青子说道。
“南宫烈家,去过了吗?”我问道。
“那里变成了平地,像是被人直接摧毁的。村子里有打斗的痕迹,应该是经历过一场恶战。”王李青子将手中的灯笼递给我。
我看着纸灯笼,上面有一丝血迹,也就是有人受伤了。
“曹颖的?”我说道。整个洛河村都是死掉的亡魂,能吐血的也就只有身为妖精的曹颖。
“也没准是另一方的。”王李青子说道“肯定不是活尸。”
我看着灯笼上的血,如果这血不是曹颖的,那么袭击这里的人可就真的是相当的厉害了。人打鬼?还是妖精对妖精。
“你别看我,你的请神术对我已经无效。”王李青子坐在床的另一边,拿过灯笼,将那块带有血迹的灯笼纸片撕扯下来,又从屋子里找到塑料的袋子,装了起来。
“明天去长盘森林。”我说道。
我和王李青子到达这里,既然曹颖没有出来,很有可能,曹颖已经受伤或者曹颖已经离开了这里。而长盘森林又是曹颖的老巢,去哪里看一看,也能确定曹颖的去向。
一夜无语,等到第二天清晨,我和王李青子打开了屋门,看着门口堆满的白雪,我和王李青子有些无奈,一拳将门口的白雪轰开,我们两个才算是知道,昨夜有人专门用雪覆盖了我们休息的房子。
站在门外,回头看着雪花覆盖的形状,一坨螺纹。
“这是在嘲笑我们?”我说道。
“把们去掉。”王李青子头也不回的走出村子。
我们两个第一个去的地方并不是长盘森林,而是村子最西面,在那里有四颗枯树,进入枯树也就进入了另一个空间,我要去看看空间里面的绿色火焰还在不在,或许它能知道的更多。
我和王李青子看着面前的枯树,四颗枯树完好无损,只是没有了任何的吸力,也就是说,里面的空间被人破坏掉了。
“这算是又被耍了一次?”我将一颗枯树毁掉。
“曹颖会不会已经遭遇不错,你曾经怀疑过,绿色的火焰就是曹颖的分身,现在空间被毁,曹颖又没有出现在村子里,被杀,被驱赶,还是逃走了。”王李青子说道。
“我骗了你,绿色火焰并不是曹颖的分身,而是这片区域的主宰的。”我说道。
我们的脚步加快,我从没想过主宰这里的巨龙也会出事,那也就代表是有人袭击了这块区域的神。地府?
我突然想起,这几天我没有看到朱子文,难不成是朱子文出的手?
长盘森林外,我和王李青子看着眼前的一幕,在长盘森林的最外面,那些绿油油的树上,每一颗树上都挂着一个虫茧,而且长盘森林没有一片雪花。
王李青子手中的长鞭挥了出去,将树上的虫茧拉扯下来,看着地上像是被绿色蜘蛛网一层一层包裹的东西,王李青子几鞭子下去,虫茧被打裂开,在里面包裹的是白骨。
我和王李青子看着这副白骨,这是一具完整地人的骸骨,而且质地坚硬,我拿着一块骨头在地上敲打了很久,连一块骨头渣都没有掉下来。
“这可是好东西,要是活尸有这么一副坚硬无比的骨架,那么战斗力可想而知。不知疲倦,不能被摧毁的活尸,一百个,一千个,几万个。”王李青子越说越兴奋。
“那还真是不得了,我宁愿这些东西是你统领。”我说道。
“为什么?”王李青子看着这副骨架,手中的菊花花瓣朝着骨架落去。
“因为你善良。不会造成杀戮。”我看着落向骨骼的花瓣,刚刚触碰到骨骼的花瓣一瞬间就被白色的火焰烧得渣滓都没有。
“着火焰,还真是久违。”
“七朵梅花的专属火焰,没有人知道他是什么,从哪里来。”王李青子叹了口气。
“但是这火焰,比我的黑色火焰还要凶残。”一时间,我和王李青子突然发现,我们就连这副骸骨都无法处理掉。
一个小时,我和王李青子就站在这副骸骨前整整一个小时,一筹莫展的我们依旧没有想出什么有效的办法。
看着这长盘森林,不是我们不想进去,而是不敢。最外面就是我们无法处理的骸骨,如果里面都是这样的能战斗的骸骨,别说走到森林深处,半路上就能把我们累死。
最主要的是,这骸骨我见过,那个长的和王李青子一模一样,自称七朵梅花的人的,在她的身边,可是有着数不尽的坚硬无比的骸骨。就算我和王李青子运气好,走到了森林的中间,如果在那里的是白衣女人,我们两个该怎么办?
现场洞房?
王李青子看了看我,而我也看着王李青子。
“那个,你【妈】的意思是让我和你洞房。”我说道。
“为什么?”王李青子问道。
“我体内有阴魂丹,洞房之后,会转移到你的体内,你现在是五朵梅花,有一天渡劫的时候,能保证你顺利度过,安然无恙。”我没有隐瞒,对于王李青子,说实在的,一直都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你还真是大方。没有了阴魂丹,你会怎样?”王李青子问道。
“原本体内有两颗的,我的婚姻只能有一次,交出一颗阴魂丹之后,自己的能力会再次上一个台阶,如果两颗都没有了,那么我的能力就是一个消耗品,就像你妈那样,消耗一次少一次。”我说道。
“电池呗。”王李青子看着我“陆紫烟过不了多久就可以渡劫了吧。”
“那就浪费了,但愿她能沉住气,十生十世的时候,在渡劫。”我说道。
长盘森林内,我和王李青子走了进来,无论如何也要将陆紫烟救回来。
“那个”我看着身边的王李青子。
“记住我说的,不想娶我过门就不要碰我,否则这辈子你都不会安宁。”王李青子的说道。
丛林内,还是那么的湿漉漉的,看着上空悬挂的一个个绿油油的虫茧,每一颗树上都悬挂着一颗,也不知道,白衣女人到底杀了多少人。
白色的雾气遮盖了我们前进的道路,一声声低沉的嘶吼从里面传来,像是在打架一般。
金色的长鞭从王李青子的手中甩了出去,却什么东西都没有抓回来,只有被割断的长鞭,还握在手中。
看着那圆滑的切口,就像是被什么东西切碎的一样。
我和王李青子背靠背,走进白雾。白雾很浓,看不清远处,可见范围不足一米。幸好还没有到身手不能见五只的地步。出于这种情况,我和王李青子才敢继续往深处走去。
看着脚下的碎裂的白骨,像是被什么东西打碎,我捡起一节手骨拿在手里,使劲的摆了摆,和绿色虫茧中的骸骨硬度差不多。这让我有点头皮发麻,也就是说,这白雾里面有着能摧毁那种白骨的东西,换句话而言,我和王李青子很容易,一个不小心,然后就被轻易的一分为二,甚至尸体被分裂成很多块。
“都进来了,还怕什么。走吧。”王李青子轻描淡写的说道。
见到王李青子都这么说了,我还怕什么。扔掉手中的骸骨继续往前。
“左边。”清晰的打斗声在我们的左边响起,很快,两个人影出现在我们的视线中。
在我面前的是一个男子,双眼无神,他的视线盯着前方,全身是有皮肉的,只有右手是森然的白骨。
在我和男子打斗的时候,我看到王李青子面对的是一个女子,情况和男子一样,只有右手是白骨。
刚才的打斗声应该就是这一男一女发出来的,只是此时他们的打斗遇到了我们,所以攻击目标发生了变化,也许他们是感觉到有人类的进入,所以才来杀死我和王李青子。
我一拳打在男子的身体上,骨骼碎裂的声音清晰可见,这让我疑惑不解,目光落在了男子的右手臂上。看着依旧冲过来的男子,变大的手挡住男子右手的手骨,我的另一只手挥拳打出,朝着男子右手骨骼与身体的衔接处,狠狠地打去。
和我猜测的一样,随着清脆的骨裂声音,男子的右手手骨轻易的就和身体分开了,与此同时,男子的右半身几乎所有的骨骼都发出清脆的骨碎声,地上还散落着白色的骨渣。
我拿着白皙的右手骨,这右手骨原本就不属于这位男子的,而是后来拼接上去的,所以我的拳头和右手骨打在一起,骨头丝毫无损,而我的拳头打在男子的身上,却听到清晰的骨髓声。
我看着还纠缠在一起的王李青子和女子,我喊了一声,在下一秒,女子的右手骨也和女子的身体分散开,没有了坚硬无比的右手骨,两具尸体被我和王李青子轻易地就打碎了。
“看来生产那种坚硬无比的骨骼,也不容易,要不然也不会分散零件,组合新的活尸。”我说道。
“是这些活尸太废物了,如果换成袭击咱们两个的那个女人,速度,力道,再加上一个坚硬无比的手骨,对付起来会更麻烦。”王李青子将手骨扔给我。
我掂量着两个手骨,我发现重量竟然一样。
王李青子的话很有道理,如果金莎和金绫都有这么坚硬的手骨,硬碰硬她们也能稳居上风。
看来金莎背后的主人似乎不是白衣女子。也不知道这算是好事还是坏事。
我们两个继续往前,遇到了很多和刚才一样的尸体,被移接的骨骼都不一样,有点是手骨,有的是腿骨,有的是身躯,看样子就是将一个坚固无比的尸骨拆散,组装成更多的特殊活尸,只是我搞不懂,这么做是为什么。
将一个无敌的士兵,然后拆散,变成几个有弱点的士兵,如果换成是我,我肯定不会做这种傻事,毕竟一个无敌的士兵足以杀死这几个有着弱点的士兵。
我和王李青子看着眼前的一个女人,她的身躯完好无损,没有任何骸骨,看来这只是一具普通的活尸,然而我的想法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