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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9章 探监提审

  在这个卷宗记录中,案发当时是一个冬天。冬天的天黑的快,一般初中生放学之后天就已经开始入夜了,一旦学生在路上稍微耽误点时间,到家的时候就已经是晚上了。

  况且,这件案子里的小女孩还不是一放学就立刻回家,她留在教室里请教了老师几个问题之后才离开学校。

  这一耽误,天就黑了下来。不过那时候的女孩并没有现在那么娇气,而且那段时间也是犯罪严打前后,根本没人敢在城市里进行太严重的犯罪行为。

  那时候的犯罪,常见的是偷盗以及诈骗,除此之外,什么强奸、抢劫之类的恶性案件少之又少。没有别的原因,只是因为那个时候这些案子的判罚都是很重的,动辄枪毙和永久监禁,这可不是谁都能受得了的。

  可正是在那样的时期,这位女学生自己和家长都十分放心的时期里,一起恶性案件发生了。女孩在回家路上,经过一处小树林。

  这个小树林真的很小,是公园里的小树林,一共也就只有十几二十颗树而已。就是在这样的一片树林边,女学生被一个人影拖进了树林里。

  不过这位女学生并没有立刻被成功侵犯,因为她的身上还带着一块玉。而这块玉,是女学生的母亲跑去专门找一个很有名的老道士求来的。

  因为这块玉的关系,在那个人影已经扯下了小女孩上衣的时候,人影无意中从女孩的衣服里扯出了那块玉,一下子人影就被伤到了,而且也吓跑了。

  女学生哭着收拾好衣服,飞快的跑出树林,跑向家里。可她忽略的是,那块玉已经落在了小树林的地上,她根本没有把那块玉捡回来,而且也没有想到救下她的正是那块玉。

  可说来也怪,似乎那块玉的力量并没有多大,所以那个人影,也就是我们现在认定的鬼并没有受到多少伤害,更多的是受到惊吓而已。

  当那个鬼反应过来之后,它飞快的追上了小女孩。这时候的女孩已经走到了她认为安全的地方,警察局门口。

  没错,是警局,而不是普通的派出所。也正是因为是警局,所以她才有留下足够的证明来佐证自己所说的话。

  监控这种东西真正普及开来是新千年之后的事情了,但在此之前,监控也早就出现在了一些特殊的场合之中。

  那种古早的监控设备原理并不复杂,那时候就有监控也不是不能理解的事情。可以说,当世界上有录影带和录像机出现之后,监控就已经诞生了。

  而那只鬼第二次对女孩出手,便是在那个警局的门口。当然,鬼无论多嚣张,也不敢就那么光明正大的在警局门口、在大马路边开始享受。

  它依然是将女孩拖到了一个阴暗的地方,然后才开始动手。那是一个小巷子,平时来往的人就不多,更何况是冬天的晚上。

  而第二次,那只鬼终于得逞了。事后的女孩很虚弱,毕竟对方不是人,而是一只鬼。女孩踉踉跄跄的回到家里,父母大惊失色,细问之下得知事情缘由,立刻报了警。

  那时候还没有普及电话,女孩家里也自然没有安装电话。报案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领着女孩直接去警局。

  正好女孩说,自己就是被什么人从哪个警局门口拖走的。所以女孩的父母更是认定了那个警局。

  警局无论什么时候都有人值夜班,当一家三口来到警局报案之后,值班警察做了笔录。记录到女孩是在警局门口被拖走的时候,值班的警察懵了!

  谁敢在警局门口行凶!这不是在摸老虎屁股吗!那警察也果断,直接跑到监控室,开始回放监控。

  虽然那时候的录像质量不好,但好在警局门口灯火通明,还算可以看清人的样子。而且真说起来,那时候的录影带要比现在的电子监控可好很多,当然这只是建立在对方是鬼的前提下。

  录影带比电子内存更加容易拍摄到鬼,而且也可以更加清楚的记录下来。正是因为这一点,所以当警察和一家三口看到视频中的记录之后,纷纷沉默无语。

  太明显了!太明显可以知道那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只鬼。因为那个人不是走着、跑着追上小女孩的,而是飞着!

  也是那警察一身正气,所以他并没有在发现犯罪人是一只鬼之后就放弃办案,相反,他更加认真的对待这个案子。

  只不过那毕竟是一只鬼,只要他自己不出现,普通人哪里有办法做些什么。不过在卷宗的记录上,有当时那个警察留下的一句话。

  也证是这句话的内容,让我们坚定了要查查这些案子前后的重庆人去世名单。这句话字不多,内容是:

  穿寿衣,身材外貌很像半个月前执行死刑的李军!!!

  这句话并没有记录在一个标准的格子里,而是写着写在了卷宗纸的背面,连用三个感叹号也表明了当时这个警察对自己判断的震惊。

  这个案子就到此为止了,这些卷宗也被我们翻完了。一整箱的卷宗,只挑出了十几份,但并不是说剩下的卷宗就不重要,只是那些卷宗记录的案子更加复杂,信息也不够,没办法让我们准确判断到底是人为还是鬼怪犯事。

  无法准确判断,那也就没必要在上面多浪费力气,而且,我们挑出来的这十几份卷宗所提供的信息已经足够了。至少,这些卷宗给我们提出了两个方向。

  至于之后去查死亡销户记录,快也是明天的事情了,而且即便查到也只是更加肯定了我们的判断而已,并不会有多少更重大的线索。

  接下来我们要做的就是去监狱了,去找那两个神棍,让他们来说说他们的经历,也顺便给我们提供更多的线索。

  去监狱的事情不需要多少人,罗天必须在,我和黄金也跟着,我们跟着了,柳叶青和谢楠自然也会跟着。罗妙仪本来也想跟着,不过被我们拦下来了,张伟方华等人也全部留下。

  这样,酒店里有叫花子老师和罗妙仪坐镇,我们也能彻底放心下来了。这两个战斗力远超我和黄金的高手足够保证酒店里所有人员的安全了,更何况他们还有枪。

  监狱距离我们酒店所处的位置很远,可以说是整个重庆的对角线上。不过也没办法,监狱这种特殊的存在毕竟不适合放在市中心。

  罗天开车,我们一行人直奔这所监狱而去。在去监狱的路上,罗天按照刘局长给的办法联系了那些人,也说了自己的身份,随后一切便搞定了。

  到达监狱的时候是一个小时之后,也就是凌晨四点钟。这个时间正是人们睡觉最沉的时候,在这个时候来监狱探监,不说值班的狱警了,反正他们也不睡觉。至于那两个被我们探视的神棍估计已经在心里把我们骂了不知道多少遍了。

  我们身份特殊,行动也特殊,所以那两个神棍并不是等我们到了才被叫起来,而是监狱的人得到消息之后立刻就把那两个家伙叫起来了。

  我们来到监狱的时候,把迎接我们的狱警弄的有点犯傻。虽然罗天提前联系了,也告诉了对方我们有几个人,可他们绝对想不到我们这几个人中竟然有两个国色天香的女孩子。

  漂亮的女孩子谁都想多看几眼,可偏偏这两个女孩子他们又没办法多看。不是他们有多君子,只是柳叶青根本没给他们好脸色,甚至我和黄金也狠狠的瞪了他们几眼。

  对这些狱警来说,我们既然能在这时候找到当局领导安排探监,按自然也就说明了我们的身份不一般。他们只是普通的公务员,并不想得罪自己得罪不起的人。

  可他们如果知道我们几人之中,只有罗天算是体制内的人,我和黄金只是民间抓鬼人的话,估计他们会更加愤恨的咒骂我们。

  在狱警的带领下,我们来到了一个小房间里。这是一个提审间,并不是探视间。房间里面摆着一个椅子,椅子腿是焊在地面上的,在椅子腿上,还有一个手铐挂在哪里。

  椅子对面是一张大方桌,桌子后面有三把普通的靠背椅,桌子上有一盏台灯。当然这房间里也是有屋顶灯泡的,只不过并不适合我们打开而已。

  罗天坐在了三把椅子中间的那个上面,我和黄金坐在两边。至于柳叶青和谢楠,则退到了角落里,在阴暗无光的地方站定。

  罗天跟狱警要了一叠A4纸,也要来了两根笔,这是准备记录用的。当我们刚准备好,狱警已经带着第一个人进来了。

  狱警带着这人推开审讯室的门走了进来,借着外面的灯光观看,这人有四十岁上下,瘦高个儿,小平头没胡子,脸上唯一能表明他年纪的就只有眼角眉头的皱纹了。

  这人穿着犯人的制服,带着手铐,被狱警推推搡搡的带了进来,然后按在了房间正中间的椅子上。

  随后,狱警蹲下身,将椅子腿上的那个大号手铐打开,拷住了这个犯人的左腿脚腕。然后狱警将手里拎着的一个文件夹放在了桌子上。

  这文件夹里面是我们探视的两个人的犯罪记录,上面也贴着犯罪人的照片。不过这毕竟不是正式的卷宗,所以并没有详细记录案件的详情。

  对照照片,我们确认了这第一个人的身份,他姓潘,叫潘贵仁,小学学历,有两次盗窃记录,之后当了神棍,骗了大批人近百万的钱财。

  想想案发的时间,那个时候能骗上百万的人,怎么可能是什么简单货色。按照这个人的年纪算,那时候他估计也就二十岁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