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四章 当年情

  收到信息的鬼王将信将疑地揣摩着这条短信,他看了看发件人,是自己原来从事黑道行业时期的一个小跟班--傻强。由于之前被丧彪坑苦了,鬼王对这个口风的真实性打上了一个大大的问号。毕竟这是一笔价值五万元的暗花,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给的。

  鬼王捏了捏自己的下巴,给傻强回复道:“老地方见。”

  其实鬼王对于傻强还是相当信任的,正是在傻强的帮助下,他在卧底时期成功地协助警方捣毁了一个黑社会高利贷、骗贷组织,从而也得以成功上位。

  认识傻强的人都知道,这个将近三十岁的男人还是一个愣头青模样,虽然在道上也混迹了多年,但是个人并没有什么远见,目光比较短浅,贪图眼前的蝇头小利。现在倒也算是金盆洗手,开了一个小花店,平日里收收道上最新的行情,靠卖情报给警方赚钱。所以对于鬼王是警察的真实身份,他也没有过多地在意,现在的傻强厌倦了打打杀杀、分分钟横尸街头的生活,他只想经营好他的这家花店,这可是他的全部心血。

  傻强之所以叫做傻强,傻就傻在他可以为了他的大哥奋不顾身,颇为重视江湖道义,虽然对于鬼王是卧底一事,他是打心里瞧不上的,可是他又认死理,认准了鬼王是他的老大,就一辈子都追随他。傻强的花店,也有着鬼王的一份子钱,花店处在X市的商业中心地段,而这价值高昂的店面,是鬼王帮傻强盘下来的,对此傻强心里一直都是相当感激的。

  做兄弟,在心中。鬼王解决黑社会高利贷组织的时候,招惹了不少党羽的嫉恨,一次就差点遭人暗杀,正是傻强舍命为鬼王挡了一刀,半米长的西瓜刀直直地捅进了傻强的肚子里,也是命大,这都没死成。换了一个肾,这才算是继续活了下来。

  想到过去在黑社会所经历的点点滴滴,鬼王不知不觉之中就抽完了一包烟,竟发现连打火机里的油气都用光了。初冬的夜里冷风萧瑟,鬼王一个人漫步在大街上,看着来来往往、形形色色的浮世绘,只觉得胸中满腔的愁绪,无法得以排解。

  鬼王短信中所写的“老地方”,指的是X市的一个野球场,“街头篮球场”,以前他和傻强在大半夜一起完成好老大下达的任务之后,就会一起骑着摩托车,到这里打篮球,喝汽水。在这片小小的篮球场上,见证了他们不为人知、青涩的黑道青春。

  晚上八点,天渐渐地冷了下来,但却丝毫没有降低人们的热情,不管是青涩稚嫩的高中生、亦或是庸庸碌碌的上班族、退休在家的老大爷,都在这篮球场上大汗淋漓地跑动着,简简单单的一个篮球,一瓶汽水,就可以让他们在这水泥地上打一整晚,一点都不觉得寒冷。鬼王一个人坐在野球场边的长条凳上,手里捧着刚从便利店里买的一杯热可可,侧着耳朵,倾听着球场上身体与身体、骨骼与骨骼之间碰撞出来的,属于男人的声音。

  按捺不住内心的躁动的鬼王回车里换了身衣服,披上球衣,穿上穿球鞋,经过了在醉玲珑如痴如醉、心惊胆战的一晚,鬼王只觉得浑身批发,扭动脖子,都可以听到“卡擦卡擦”的声音,“真是不得不服老啦。”鬼王对自己无奈地自说自话道,随后便下车围着球场跑步,热身起来。

  不知不觉已经到了晚上九点,鬼王在跑道上跑了一个小时,这才算是把身体给打开了,他马不停蹄地投身到了野球场,光是他那高大威猛的身板,煞气腾腾的纹身和疤痕,就已经让球场上的小老百姓们心惊胆寒起来。“诶,谁规定有纹身的就不给运动啦。”鬼王笑着对球场上的人们说道,大家看鬼王的言谈举止倒也算是平易近人,慢慢打消了顾忌,这才让鬼王加入,一起打起球来。

  灵活死胖子、矮壮篮板怪、勾手老大爷、高瘦远投王,称霸野球场的四大神兽都不约而同地和鬼王过起招来。鬼王当然不甘示弱,凭他的技术和体能,在野球场上怎么着都算得上是低配版的“小皇帝”勒布朗詹姆斯了,一次次坦克般的突破、一个个近乎无解的三分远距离投射,打的防守人没有半点儿脾气,大战了数十回合之后,都不得不对鬼王竖起大拇指,说上一句“老哥稳”。

  正当鬼王打的正欢脱的时候,傻强刚刚关门收摊,结束了一天的营业,换了身简简单单的运动套装,遮挡住身上种种带有黑社会气息的痕迹,开着小汽车来到了“街头野球场”。摇身一变成了小老板的傻强戴着一双稍显木讷的黑色圆框眼镜,小小的眼睛在眼镜的衬托下显得相对和写,留着简单的刘海,让人看着十分舒服。不知道的,根本看不出他曾经是三合会组织的一员。

  要不怎么说傻强是鬼王最好的跟班呢,就连习惯和神情都是一模一样,学的十足十的像。捧着便利店的热可可,穿着简单的衣着,一个人安静地坐在长条凳上侧耳倾听。傻强一下子就发现了在球场上挥汗如雨的鬼王,嘴角微微一笑,满满的回忆涌上心头,鬼王的感觉没变,还是以前那个处处提携自己的好大哥。

  寒风愈发凌冽起来,人们也陆续回家休息了,鬼王整个晚上都没有输过球,体能上也是出现了严重下滑,正拿着毛巾擦汗的时候,可算是发现了坐在一旁不起眼的傻强。一个在场上,一个在场外,眼神交集在了一起,相视微微一笑。

  鬼王换了身暖和的衣服,这才回到了长条凳上,刚要开口跟傻强聊天,傻强却立马起身,朝着便利店走了过去,回来的时候,手上多了两罐经典包装的健力宝汽水。两个人这才算是坐到了一起,开始聊起天来。

  “涛哥,好久不见了。”傻强质朴地对鬼王打招呼,鬼王听罢笑了笑,“涛哥”,每每听到以前的好兄弟们这么称呼他,鬼王的心里都会觉得暖烘烘的,仿佛顷刻之间又拥有了只手遮天、翻天覆地的能量。

  “近来花店的生意如何,咋没给我带艺一束,我也好拿回家摆着,哈哈。”

  “还行吧,店面的位置处在道路交集的路口处,四通八达的,人流又多,一到什么情人节、白涩情人节什么的,生意就更红火了。现在还学人家发展起网上业务,同时跟一家蛋糕坊合作,算是小有所成,上了轨道。”

  “中听,涛哥要的就是你这句话。‘上了轨道’,就不能够轻易脱轨,要坚持着往下走下去,走正道,才是最好的答案。”说罢张扬满意地拍了拍傻强的肩膀,眼里写满了欣慰,傻强没有沉迷在过往的黑道岁月里,做着自己的小生意,且蒸蒸日上,做大哥的,又怎么会觉得不开心,觉得愤懑呢?鬼王只觉得心里万分舒坦,咕噜咕噜地喝起汽水来。

  傻强跟鬼王碰了一个,神色猛地认真起来:“涛哥,你在道上放暗花找的鲁天佑,我收到风了,他现在一个人躲在四号海滩的小渔港里。你不用怀疑这条信息的真实性,这是我渔港的一个老朋友给我通的气。”鬼王默不作声,他只是若有所思地看着傻强,静静地听傻强继续往下讲下去。

  “自打涛哥资助我、扶持我走正行,我基本上跟过往的一切都切断了联系,花店刚起步的时候,急着用钱周转,又不好意思麻烦你,我才继续做些卖信息给警方的买卖。现在生意好了,就不干那些。但是跟几个改过自新的同道中人仍有联系,上次去渔港钓鱼的时候,我的朋友暗暗地跟我说,他收留了一个奄奄一息、遍体鳞伤的人,那个人黑黝黝的,身材高大。最主要的是,他穿金戴银的,还有着一大袋现金。”

  听傻强说到这,鬼王的目光愈发尖锐起来,傻强所描述的一切跟鲁天佑的相貌特征、以及近期的遭遇都相当吻合,而傻强平日里爱钓鱼,鬼王是清楚的。

  “现在我朋友暂时收留了他,让鲁天佑平时帮忙打渔什么的,他倒也算是兢兢业业,我估摸着就你暗花上面所说的,他是肯定不敢出海的,毕竟警方查的那么严,近期应该都是躲在小渔港了。”

  鬼王激动地握住了傻强的手,“好兄弟,你这可是帮了我大忙了。”说罢鬼王正要从背包里拿出他的暗花钱时,傻强一个劲地摇起头来,硬生生地把钱塞了回去,淡淡地笑着对鬼王说道:“涛哥,我是以你的兄弟来帮助你的,如果你还认我这个兄弟,就平时多来我的花店坐坐,买束玫瑰花送给嫂子什么的,就可以了。”

  鬼王只觉得眼睛里温热的泪水在打转,感动又略微尴尬地答道:“那,这这笔钱我先替你保管着,你需要用的时候,一定来找我拿回去。对了,我还没有女朋友呢,哪来的嫂子。”话音刚落,鬼王便猛地把手搭到了傻强的肩膀上,两个人都开心地大笑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