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哨子吹响不过五秒,一团大红颜色马上出现在我的面前。
“千秋!”当我看见这团影子在我面前的时候,我的眼泪忍不住出来,一下子就扑进他的怀里。
虽然现在千秋仍是用陆判的身体,可是我不介意,只要他是千秋就成。
“苗姑娘请自重。”
谁知千秋却来了这么一句。
我狠狠捶了他一下:“拜托你不要开这种弱智的玩笑好不好?他们都欺负我,就连你现在也调戏我!你这个大坏蛋,都是你的不好!”
大约是感觉到我和平常不对,千秋赶紧用她以前说话的声调道:“怎么了,对不起,我只是想和你开一个玩笑而已,就是发生什么事情了?”
我听到他原来的声调,哭的却是更凶了,一边哭一边想要把刚才小玉对我说的话说出来,可是话到了嘴边却怎么也不能够开口。
就只是呜呜哭着。
越哭,我就越觉得委屈,就越哭得伤心。
千秋也不再着急问我究竟是出了什么事情,只是用手轻轻拍着我的背,揽着我坐下。
我哭得够了,一抬头正要开口,跃入眼的是陆判那张大胡子的脸,瞬间又更觉得委屈,又继续埋头哭起来。
“唉,我就知道你不喜欢看见这张脸。行了,现在再抬头。”
突然千秋的声音变了,然后我看见他身上的衣服也变了,,变成当初我们见第一面的时候那套白色衣服。
我惊喜抬头,现在出现在我眼前的不是千秋那张,倾国倾城妖魅众生的脸么?
有多少天我一直做梦都梦见这张脸啊!
嗯,我坚决不承认,我是颜控。
“呜,你现在怎么能够变得回来了?你变回来会不会让别人发现呀?”我吸吸鼻子,,贪婪看着他的脸。
“傻瓜,我不是变回来了,我是对你用了障眼法。我现在是用陆判身体,绝对不能够让我的分身出现在别人的面前。恩,我不是不相信你,而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千秋继续拍我的背,我却怪他为什么不早点对我用障眼法。
他苦笑一声,说上次见面的时候时间太过仓促,他那个时候要想办法对付三毒魅,又要分心去照顾那个老东西,所以就没有顾得上想这个办法;
而且,假如那个时候他对我用了障眼法,那么就只有我能够看得见他是千秋,而在别人的眼里,他是陆判,万一我一个不小心叫错了,那踢球可能会引发极重的后果。
“反正都怪你。”我长叹一声,算了,反正现在我也能够看得见他就好。
“究竟是发生什么事了?你发信号给我,以后我就马不停蹄找你,,可是我发现你的气息非常弱,竟然不是在我们常在的地方,足足多花了4秒钟才找到你。”
呃,四秒钟很多么?好吧,他说多就多。
“呃,那个,人间的四秒,比地府的多了几倍。”
“不管这个了,我和你说……”
我把为什么会来乌鲁木齐,然后又把小玉和我说的话说了一遍,末了又非常担心对他说道:“你说小玉会不会变成鬼帝?他现在这样,我心里一点底也没有,也不知道他究竟会变成什么样。”
“你放心,小玉那样说,只不过是为了吓吓你而已——你的血早就和他融为一体,只要你不死,他这一辈子就只能够认你当主人。不过,他竟然对你生出不该有的念头,看来下一次我遇见他,非要好好的教训教训他不可。”
千秋眸光深深,竟多出一份迫人的冰寒。
这是吃醋了吗?
我想应该是。
“难道你就不怪我和伍琛来这里?我可是答应了,要做他一个星期的女朋友。你,你不要生气,这件事情当时你也知道……”
“傻瓜,我怎么会生气?当初要不是为了我的话,你也不会答应他。是我没用才是。”千秋长叹一声,把搂得紧紧。
他用了很大的力气,差一点让我喘不过气来。
“可是……小玉说的,他那个,爱我……我要怎么办才好?”
我只要一想到小玉对我表白,心里就非常膈应。
“不会,他没有对你说谎,他对你的爱根本就不关爱情和男女之爱。是什么样的爱其实我也说不清楚,总之,他不会害你就是。不过,他虽然不会害你,可是你知道好心有时候会办坏事,他想要做的和你想要做的完全就是两码事。”
我当然知道是这么一个理儿,可是小玉他是鬼帝级别啊!就算他现在是鬼仙,也比我的修为高到哪里去了,他假如想要做任何阻止我的事情,我根本就没有办法!
“傻瓜,有我在你不要担心。你放心吧,现在我已经在想办法正大光明出来,我可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绝对不能够让所有的事情责任都让你扛。”
千秋的唇落在我额上,他没有温度的嘴唇却让我的心一暖。
他明天都已经为我付出了很多,,现在甚至只能够借用别人的身份出来;当初如果不是因为我自私自利,也绝对不会害他成这样,所以,我一定要变强。
“好了,我已经感觉到门外有客人,露儿,你放心,我绝对不会有其他的想法,一个星期你就开开心心快快乐乐的玩,反正现在和你在一起的这个人比我有钱多了。”千秋微微眯眸,示意门外有人。
门个会有谁,我心里当然清楚的很,除了伍琛之外,还会有谁?
“那……”
“现在我已经知道你在这里,而且现在地府也没有多少事情做,,我想你的时候我会来找你。露儿,原谅我现在不能像个man,你放心,作为一个男人,我一定会付清我所有的责任。”
我听他说着这样别扭的话,忍不住笑出声,那就好像是我已经有了他的孩子,然后他必须要为我负责任一样。
这时,敲门声音响起。
“你走吧,这个家伙可是活了百年的怪物,哼,他又有神血,我不想你现在和他杠起来。”我虽然很舍不得让千秋离开我,可是也没办法。
千秋又在我额上印了一记,这才恋恋不舍消失。
敲门声仍然继续,我整理一下心情,然后开门。
“露儿,你试过衣服了吗?合不合身喜不喜欢,要是不合身不喜欢的话,那我可以拿去换。”
伍琛进来,身上已经换了衣服,不过他穿的衣服并不是很厚,只不过是把原来的黑色风衣换成了棕色。
不得不说伍琛其实身材很好,不论穿什么都显得他就像衣架子;而且抛开我的偏见,他的的确确是一个非常有吸引力的帅男。
“我还没有试,要不然你先出去等我试一试。”我并没有对他发火,因为刚才我见到我心爱的人,心情还算不错。
并且大概是因为我有一些心虚——假如我现在冲他发火的话,他要是问刚才是不是千秋怎么办?
他是一个已经活了百年的……人,再加上他的身上又有神血,万一看出什么端倪,那我不是害了千秋?
“好。”伍琛抿唇微笑,再次出去。
关好门以后,我开始试衣服,伍琛这个家伙的眼光的确很不错,,买的衣服都非常合身而且很有品味,最重要的是,这个家伙真的很有钱,买的都是我以前非常羡慕,但是舍不得花银子买的牌子货。
穿好衣服以后我并没有把伍琛晾在一边,而是开门出去。
因为我觉得饿了。
千秋都说,让我这一个星期好好玩,好好花他的钱,我为什么又非要带着一副不高兴的心态呢?
就当这一个星期是给自己放假好了。
“露儿,你真漂亮。就是太瘦,以后你必须要好好多吃一点补品才行。”
我白了他一眼,“你不是说要带我去一个很棒的餐厅吃饭吗?”
“对,我们走吧。”伍琛非常自然,牵起我的手就走。
我也没有甩开他,就任由他牵着我。
伍琛个头很高,我也不矮,我们这样并肩走着,竟引来很多人注目。我能够看见那些人眼睛里的羡慕,我心里就只能够苦笑。
我感觉他真的对这个地方很熟,打了车说了一个我压根就没有听过的地名。
拖了将近半个小时的车,我们到了目的地。
“走吧,我保证你一定会喜欢。”
伍琛冲我笑笑,把我带进一个外表看起来并不怎么起眼的小饭店。
按道理说,像他这种土豪,,假如现在我的面前表现的话,应该是带我去星级酒店或者是非常有特色的酒店,怎么会带我来这种看起来像路边摊大排档的地方?
进到里面我才发现我想错了。
外面好不起眼,根本就是掩饰,进到里面以后,简直就是别有洞天!
穿过一条并不长的走廊以后,,出现在我面前的简直就如,古代里面的皇宫正殿!
眼睛所看到的一切是那样的金碧辉煌,那样的高端大气,我觉得有一种闪瞎我钛合金狗眼的感觉。
里面的服务员全穿的都是汉服,要不是因为收银台上的电脑,还有我在让你的顾客穿的是现代服装,低头玩手机,玩电脑,我会以为伍琛带我穿越,或是他把我带到某个幻境,我相信他绝对有这个能力。
“喜欢吗?其实,这是一个道中高人创办的主题餐厅,能够进到这里的人都是修为到达一定地步的高手。”
“你的意思是说外面的门面,假如不是达到一定修为的人,根本就进不来?”
道中人还会开这种主题餐厅,真的是让我大开眼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