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这一辈子,从来没有后悔在一起过,只是对不起那对可爱的女儿。要是当初他们不是为了要一个儿子,或许……
韦苇将孙老俩口的话写成了文字,在孙蕾的坟前烧给了她。
当天晚上,韦苇就梦到一对可爱的双胞胎女孩来向他告别,并感谢他了了孙蕾的心事,让她们终于可以毫无牵挂和怨言的踏上“轮回之路”。
凶鬼的故事这才算是真正告于段落。
--“什么?!要我和你参加一个酒会?”正吃着晚餐,司在天忽然抛出了这个要求,吓得叶小迷差点被牛奶呛到。她在开玩笑吧?她的礼仪课不过才开了一个多月,交际舞也才才会跳,什么都还搞不清楚,居然要她和他去参加什么重要的酒伴?!
“我需要一个女伴。”司在天理所当然的说道。
“那你以前的女伴呢?”你以前参加这种活动,总不会不带女伴吧?
“我以前不带女伴。”
“那为什么这一次要带?”叶小迷有点抱怨了,她一点准备都没有,明天晚上就得和他一起去参加那个据说十分大型的商业酒会。如果是以前,她一定连话都不太敢跟他说,不过经过这一个月的“家教课”,她已经不再那么怕他了。有什么不满或不高兴的地方,渐渐会直接表达出来了。
这一次的酒会,太突然了,她还没有做好心理准备,不太想参加。因此,她道,“要不,下次吧。等我再上完一个课时周(一个月为一个课时周)。”
司在天懒得听她的推诿,直接说定制的礼服明天下午会到,到时候还专门给她请了专业的造型师,然后就离席,去了书房。根本就没给叶小迷拒绝。
叶小迷那个郁闷啊,可是一点办法也没有。司在天的霸道,她不是第一次见识到了。只要他做的决定,很难更改。
容妈在旁边安慰了她几句。
--叶小迷的这身礼服到不是她以为的那种性感的露背裙,而是一件带着点公主风的蕾丝花边裙,给她设计造型的是当红造型名帅阿Y先生。经过阿Y的巧手打扮之后,叶小迷身上的灵气被十足的开发了出来,像极了一位误闯人间的小精灵。
司在天看到的时候,狠狠眼前一亮了一把。
叶小迷有点脸红,她不太习惯穿着高跟鞋,戴着名贵的钻石项链,精致的像个洋娃娃的样子。她还是比较喜欢普通一点的自己。
商业酒会的地点在本市最大的五星级酒店——哥特斯。这是一家具有浓郁的安徒生童话风情的酒店,一到酒店门口的广场,就好像是到了那场王子专门为白雪姑娘准备宫宴门口。
门口,分左右两边站着一排穿红色卫兵装的年轻男子,一个个绝对身材堪比模特,面貌清秀,标准的阳光美男子啊。
到了酒店门口,有人帮人停车,有人帮你带路,各有分工,忙而不乱。让像叶小迷这种从来没有见过什么大世面的人,眼睛一闪一闪的,东望西望,看得稀奇不已。
大厅里,各种各样的上流人物穿梭其中,衣香丽影。
“司总,你可终于来了。”妆扮精致的性感女人,拿着高脚杯的手腕上戴着一串非常漂亮的蓝宝石手链,优雅的微笑着,尽显成功女士的魅力。听她的口气,似乎是司在天的老朋友了。
“吴小姐,你好。”司在天并没有向这个女人介绍叶不迷的意思,说着就想从她的身边穿过去。毕竟,在他的记忆中,他和这个女人不熟。
不过,这个女人早在他一进门时,就已经盯住了叶小迷,怎么会放过呢?要知道,他在黄金单身汉的排名可是非常靠前的。
“不知道这位是……这可是司总第一次带女伴带公开场合哦,怎么可以不介绍给我们大家认识呢。”女人笑着,向身边的人招呼,“你们大家说是不是啊。”
一下子,就围过来了好几个拿着酒杯的男人、女人。这些人有的是司在天的老朋友了,有的同样不太熟,不过都在看到他身边的女人时,纷纷表示了惊讶。
“司老弟,这不会是你未婚妻吧?!”尤其是和司在天商业往来比较频繁的罗醒,他的身家并不比司在天弱,只不过他的生意主要在国外。罗醒已经五十多岁了,性格豁达,为人正派,和司在天称得上是忘年交。对他来说,司在天就像他的弟弟一样,都26岁的人了,连个固定的女朋友都没有,他当然对司在天的终身大事关心了。
上次那个差点成为了司在天未婚妻的女人黎雨蝶,还是他介绍的呢。要不是他自己家的也是一个儿子,他早就将自己家的介绍给了司在天。他非常相信,司在天是一个重承诺的人,只要是结婚了,就算不爱自己的妻子,起码的尊重一定是会给的。这可不像现在社会上出现的一些男人,冷漠家里的妻子不说,还在外面招三惹四。他瞧不起这样的男人。
“罗哥不是知道,我前段时间收养了一个女儿吗?就是她,叶小迷。”对罗醒这位商界前辈,司在天是非常尊敬的,立即介绍道,“小迷,跟罗叔叔问好。”
“罗叔叔……”叶小迷叫得有点牙疼。罗叔叔好像有点大了吧?
“哈哈哈哈哈……不错不错,很可爱的一个小女孩……有时间多带出来转转,跟我家那小子认识认识。这几个老家伙家,还都有几个没结婚的小子呢……”罗醒笑着,向身边的朋友招呼,“来来,都来看看司老弟家的丫头……”
老大发了话,其他的商人哪个敢反驳?一个个自然是拍马屁了。一下子就叶小迷夸得天上有,地上无的,让叶小迷脸红不已。
呜呜……他们确定,他们说的那个人是她?
吴翠莲一听,气得不行。她是富二代,最是心凶狭窄,见不得任何女人比她漂亮,也见不得任何女人比她受男子欢迎。尤其是,她早就看上了黄金单身汉司在天,几次想要“勾引”这个男人都失败了。
这次,她一打听到司在天要来参加这次商业酒会,就立马让她的父亲吴崇明贴着老脸,硬是问市长钱正官要了一张请帖。原本,能够参加这次商业聚会的,几乎都是在本市排在前十的商人或具有深厚背景的特殊人士。比如说刘石涛,原市第刘青云的独子,官二代。
吴翠莲的父亲虽然也是富商,不过排在二十名左右,不在受邀之列。
正当她想要使尽浑身解数想要再次“勾引”司在天的时候,叶小迷这只该死的“小精灵”却出现了,说是“养女”,可毕竟没有血缘关系,不过比司在天小十岁,现在老夫少妻的商人多得是,谁知道暗地里是什么关系。
吴翠莲可不认为,有哪个女人放着像司在天这样帅气的黄金单身汉不嫁,偏要嫁一个赚钱的本领没学到,泡女人的本领到学了十成十的花花公子。现在的富二代,她看得多了,在她认识的富二代里面,有几个比得上司在天?
一直到酒宴快要结束了,叶小迷的后背都还在发麻。她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老感觉后面有一对毒辣的目光死死的盯着她。而她回头的时候,后面那么多人,她都不认识,根本就分不出来谁是谁,又怎么找得出人来呢?
叶小迷的感觉有点不妙。那天小虫子吞食了那粒“魂晶”后,就再次“闭关”了。据它说,这次“闭关”时间很短。可天知道,它说的“短”到底是多短,上次它也说过时间不会很长的,结果一“闭”就是一个多月。
现在可好,那种“危险”的直觉又冒出来了,偏偏韦苇、钟璞玉都不在身边,呜呜,谁来救救她了?
叶小迷偷望了一眼司在天,他正在跟一个叫张兀的儒雅商人“聊天”。张兀,34岁,本市富豪排名第三。据说,这还只是张兀放在明面上的财富,暗地里有多少,大家并不清楚。在本市的黄金单身汉排名榜上,张兀也是有名字的,只不过他年纪比司在天大上一些,排名略微往后了一点。她盯着两人,感觉他俩的气氛并不太友善,到不是张兀不友善,而是司在天对张兀的态度……
叶小迷对这个不太关注,她主要看的是,司在天高大是高大了,在法律上还有保护她的义务,但是,这个男人可以“拉”进来吗?一没有韦苇的推理能力,二没有钟璞玉的异能,就算把他“拉”进来了,又有什么用呢?
再看一下会场的人,叶小迷更死心了。这个商业酒后说是只邀请在本市商界排名前十的人,以及一些身份比较特殊的人,实际上,谁身边不带了一些“朋友”?算来算去,都有上百人啊,还不包括服务员什么的。
唉……叶小迷叹气。这么多人,怎么就再不到一个帮忙的人呢?
叶小迷跟司在天请了一下“假”,就急匆匆的往洗手间去了。她很肯定,那个“东西”来了……
“危险”,就好像是黑影一般,如影随行。
在过道里,叶小迷的脚步迈得更快了。呜呜,观士音菩萨啊,保佑保佑我啊……一边走,她还一边急急的拔通韦苇的电话。
韦苇的电话是一段忙音,她赶紧又按下了钟璞玉的电话。
一定要接啊,一定要接啊,你们俩总得有一个接才行啊……希望,我可以撑到你们赶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