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鼻血啊。虽然她不是耽美狼,但偶然也会画一些耽美动漫打发打发时间。果然,耽美是王道!唯美!
叶小迷也知道,或许是她想多了,可是眼前这两个家伙都是迷倒万千少女的美男子,魅力无限,要是将他们俩单独的丢到一边,还是跑出去约会,谁能保证,约着约着,不会看对眼了呢?
这可不行!叶小迷立即摇头,虽然她也觉得两个美男抱在一起挺养眼的,可要是其中一个是她的男朋友,这就不太那个啥了吧?不行!她绝对不能让他们单独在一起。
于是,叶小迷死活不肯先回家,非要跟他们一起吃饭不可。
韦苇、钟璞玉两人自然不知道,他们已经成为了某人眼中需要重点防范的“耽美未满份子”,他们到是很高兴叶小迷如此热情的跟自己一起去吃饭,要是没有某个讨厌的家伙就更好了。
可恶的电灯泡!两个大男人在叶小迷没有注意到的时候,狠狠的瞪了对方一眼。
这一顿,叶小迷吃得绝对开心。嘿嘿嘿……左边一个帅哥,右边一个美男,还个个都抢着给你夹菜?!
真是太棒了!根本都不需要她夹菜了!嘿嘿嘿……叶小迷吃得不亦乐乎。这个时候,她觉得,其实拥有一个黑洞式的肚子也不错呢,永远也不用担心吃撑着了。满桌的菜,基本上都进了她的肚子。
某两个明争暗斗,斗得昏天暗地的两个男人在走出餐厅时,才恍然发现——十人份的满桌菜似乎都进了叶小迷一个人的肚子吧?!天啦?!她没事吧?!
两人赶紧追上早就出了餐厅门的叶小迷。只见白色的玉兰花路灯下,她满足的拍着肚子,迈着优闲的步子,听到他们的呼唤,回过头来,吹过的微风拂起了她的长发,她浅浅的微笑好像那朵绽放的昙花,如此美丽。这幅画面,一下子闪进了二人心中。
想到叶小迷吃了如此多的东西,两人哪里还有心情斗来斗去呢?一路都在担心叶小迷的胃会不会出问题,不约而同的就进了路边的药店,各自买了一份健胃消食片,还不忘记在药店倒一杯温开的水,好说歹说的让她吃下去。
叶小迷眨了眨眼睛,望着两人同时递过来的药和水,歪了歪头,道:“那我该吃谁的呢?”都说了半天了,她的胃不会有事,怎么就没有人相信呢?
“当然是我的,我是你男朋友。”韦苇道。
钟璞玉立即反驳:“当然是我的,我可是小迷的‘朋友’哦。”抛向叶小迷的眸子,那个暧昧,凭着暗示什么。
这让韦苇有点不爽。朋友会比男朋友更重要吗?
不过,两人都没有收回手,他们都想知道,要是让叶小迷选的话,她会选谁呢?
叶小迷的目光在两人身上转了转,有些不明白。这两人两人干嘛要浪费钱?一个人买药,一个人拿水不就好了吗?至于选谁的,这还有考虑吗?当然是自家男朋友的了……
只是,她根本不需要吃什么健胃消食片。虽然小虫子还在“闭关”,消化是慢了点,但他们今天晚上吃得并不快,现在她吃进胃里的那点东西已经差不多都变成白色的小光点了。是药三分毒,要是在这种情况下再吃健胃消食片,对胃不好吧?
为了逃避吃药的责任,叶小迷很干脆的从两人面前走过,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说道:“啊……已经快11点了,我要回去了。容妈一定担心死我了……”
望着她的背景,钟璞玉笑得那个得意,给了韦苇一个眼神:怎么着?就算你是她男朋友又怎么样?她还不是没选你?
韦苇暗恼,笨蛋,他可是她男朋友,居然也不选他……在她心里,难道他真跟钟璞玉那家伙是一个位置上的?可恶!冷“哼”一声,就朝叶小迷追了过去。
钟璞玉扬扬眉,迈大了步子,不急不缓的追向两人。他也没想到,叶小迷居然一个都没选?呵呵呵……看来,他的“机会”又大了一点哦。
--翌日,钟璞玉特地在白金贵族学校下午放学前,提前半个小时跑到学校堵人,结果却扑了一个空。他逮住高一(1)班的一个女生,以抛了几个媚眼为代价,一问,这才知道,原来某个号称“韦王子”的家伙以要破案——涂樱樱情杀案——为名,早上课还没上完就将叶小迷“拐带”走了?
“可恶!”卑鄙的家伙!钟璞玉一阵好恼。他居然小瞧了那个少年?!
--“阿欠——”正在翻看着借卢布斯警官的手,查到的某些资料的韦苇打了一个喷嚏。他摸了摸鼻子,难道家里的那些老家伙又在惦记他呢?嗯,晚上打个电话回去。
一旁,叶小迷抱着一包玉米花,一颗一颗的啃着,无聊的打量着从警官局出出进进的那些人。忽然,她浑身一振,左边那个是……
视线猛然向左移去,那里坐着一个四十上下的男警察,国字脸,留着胡须,他在那里坐了好一会儿了,手中拿着一份报纸。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这个男警察的背上趴着一个东西。那东西白团团的,大约三个篮球大。
似乎感觉到了她的视线,那东西猛然一抬头,凶猛的冲她一裂嘴。
天?!鬼……鬼?!只有三、四岁大的小女鬼?!叶小迷吓了一跳,赶紧往韦苇的身边靠过去,一把抓住了他的手。
“怎么了?”韦苇正看着认真,突然被人打断,有点不高兴的蹙了眉头。不过在看到是叶小迷的时候,眉展了开来,只是触到她脸上的苍白时,眸中划过一丝担忧,“不舒服吗?”他立即就想到昨天晚上,某人一个人吃了十人份的东西。可是,要发作的话,发作得太晚了点吧?
“我我……左边。”叶小迷的声音有点抖。呜呜呜……不是说警察一身正气,鬼怪轻易不敢近身的吗?怎么那个男人身边……
韦苇一看,赶紧将叶小迷从自己的左边抱到了右边,并且将她的脑袋压在了自己的怀里。因为他看见,一只浑身冒着三、四米高,只有三、四岁大的小女鬼正呲牙裂嘴,无比凶狠的朝叶小迷扑了过来。
韦苇才刚将叶小迷移开,小女鬼一头撞到了他的身上,一口就咬住了他的左手臂。那双瞪着他的眸子腥红腥红的,凶辣无比,可怖至极,就好像有杀父之仇一般。他浑身有些发寒。
“嘎嘎嘎嘎——嘎嘎嘎嘎——”
他听到小女鬼生冷的鬼笑,那声音就好像来自四面八方一般,让他有些头晕。可恶!他低咒一声,他居然被一只小鬼伤了。
“嘎嘎嘎……嘎嘎嘎……你中了我的鬼毒,不出三日,你必死无疑……”
什么?!韦苇他……叶小迷吓了一跳,赶紧要推开韦苇的手臂,可惜韦苇抱得紧紧的,就是不让她动。
韦苇也不说话,只是死死的瞪着这只小鬼。他并没有失去所有的理智,他很清楚,他们现在是在警察局,四周都是人。虽然,现在他都看不到他们,但他不能肯定,他们是不是正看着他。他要是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做了什么不该帮的事,他们铁定会将他当成疯子。在这个唯物主义论如此发达的21世纪,谁会相信这个世界上有鬼呢?
呵!如果不是他亲眼所见,他恐怕也不会相信。他从小接受韦家的精英式教育,已经习惯了不管发生什么事情,都要冷静思考,一旦他的举动出了错,他会付出什么代价。所以,他很清楚,一旦他被人当成了疯子,他就将失去继承韦家家主的继承权,也就意味着他将失去原本属于他的权势、地位。不是他对权势、地位有多么看重,而是他清楚的知道,一旦失去了这种权势、地位,他就什么也不是了。
就算他现在拥有“侦探王子”的称号又怎样?警察局之所以会让他出入自如,不只是因为他有破案天赋,更重要的是他身后的韦家。不需要他说什么、做什么,只需要那个光环还在他身上,所有的人都会让他三分,做起什么事情来才会如此得心运手。正是知道这个光环所带来的隐形作用,他才倍加珍惜这个光环。
他不知道所谓的鬼毒有多么厉害,也不知道眼前的小女鬼为什么要突然袭击叶小迷,他也并不是不怕死,只是,“越危险越要冷静”的族训已经深入了他的骨髓。此时,他的脑子正在高速的运转着,思考着各种可能。在此之前,如果没有叶小迷,他是完全看不到鬼魂的;后来因为叶小迷他看得见了,却无法和鬼魂做直接的交流;而现在,他却忽然听见了,按照“撞鬼的规律”,也就是说他已经与这只小女鬼接通了频率。与鬼魂接通频率的人往往因为害怕而轻举妄动,做出一些在自己看来很正确有选择,在没有跟鬼魂接通频率的旁观者看来却是“疯子”般的行为,从而使他们自己更有可能不是死在鬼魂的手中,而是死在自己或旁观者的手里……
由此,韦苇推算出,他要是“发疯”的话,警察里的人一定会制止他,而他以为是鬼魂要伤害他,做出反抗,那么反抗与被反抗事件就会发生。这只小女鬼是一只凶鬼,眼里的杀气太重,一副非致他们于死地的样子,不用说,它是一定想要害死他们了,借反抗与被反抗事件,让他死在自己或以为他发疯而做出制止行为的警察手中。
所以,他只是坐在原地,既不说话,也不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