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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后,阳光懒洋洋的照到屋檐下,不远处奴隶们舂米的声音又响又沉。
两个小女孩儿临窗跪坐在矮几前,大的那个穿着上等的丝,已经总角,此时正一手执笔,一手按着块崭新的竹简,在那眉飞色舞的讲解刚写下的字,小的那个穿着素色的细麻布衣,还披着发,看起来要小不少,此时正两眼呆滞的盯着那竹简,显然不知走神多久了。
有仆妇眯着眼,在远处偷看许久,这才蹑手蹑脚的出了院门,直奔主母那里,显是告状去也。
屋里,大女孩儿仍在兴奋的讲课,小女孩儿仍在专心的走神,两人对此一无所知。
雉想起了许多事。
虽然她才六岁,记得的事情并不算多,想要回忆起去年秋日里那些事易如反掌,但她还是喜欢像现在这样,努力的回忆每一个细节,以求不忘掉他对她说过的每一个字。
他说,在他的家乡,女孩子不想嫁人没有关系,不想生孩子也没有关系,不想做的事大可理直气壮的拒绝,因为每个男孩子从小就要学着尊重她们!
虽然他也说,大部分人都学不会什么叫尊重,但对雉来讲,这还是美好得不可思议的事情。
大概是她眼里的憧憬太过明显,他又挠着头不好意思的跟她讲,这一切的前提,是女孩子和男孩子一样有本事,甚至还要比男孩子强一些。
她又不是傻瓜,自然明白这个道理。
她便问他,什么样的女孩子才叫有本事呢?
如她所料,他的确是个很有见识的人,因为他说了很多,她都听不懂。
最后只记得他叹了口气,怜悯的看着她:“这个问题很复杂,一时半会儿说不清楚,如果可以的话,你可以从认字开始。”
她不懂隔着时空的两个世界,社会形态有着本质的区别,他的世界里理所当然的事情,她在这个世界里,哪怕累出血,受出身所限,也无法改变什么。
她不知他这是在敷衍,只当他说的是真的,因而来到柳家之后,就一直琢磨这事儿,每天醒来,迫不及待的,就想学习认字,只是一直没有合适的机会。
她现在虽然是柳氏养女,比起奴婢,地位也高不了多少,目前是没有资格识字的。
按照家族安排,她现在必须、也只能练好折腰舞,才能体现自己的价值。
能哄得桑娘偷偷教她,已经很不容易了。
桑娘才九岁,嫌学习太辛苦不愿用功,家里人念着她年纪小,也不逼迫,因而她认得的字不算多。
她会的那些,雉已经全都学会了,甚至还无师自通的观察起每个字的共通点,琢磨出了一套适合自己的速记之法。
为了自保,雉不得不装出看到简牍就头痛的样子,为了装得像,还煞有介事的哭了两回。
矮几上放着小小的砚台,还有适合桑娘的小支毛笔,都是柳霁月这个父亲,特意为她做的,雉特别羡慕。
但她克制住了,没有得到桑娘允许,她看都不敢多看一眼。
闻着墨香,攥紧桑娘给她的空白竹简,她很想提起案上那支毛笔,学着桑娘的样子蘸上墨,认真的把学会的字都写下来……
但她不能。
桑娘单纯善良,她其实可以算计她主动学习更多生字,然后回来偷偷教给她。
但她不敢。
桑娘一向惫赖,不喜学习,突然好学起来,难免引人注意,桑娘发现不了她的算计,那些猴精的大人不可能看不出来,万一柳家长辈发现她算计家中女公子,误会她来到柳氏的动机不纯,定会严惩不贷!
大泽里的生活教会她,永远不要小看谁,一定要谦卑,不以自己的聪慧为傲,要把自己看作世上最愚蠢的人,小心小心再小心!
心中的渴望好似春天里的野草,眨眼就长出一堆,塞得她心口闷痛!
条件所限,她想尽情的学习,几乎就是不可能的事了。
她又想起那位骑着高头大马的女将军,不知她能否像他说过的那些奇女子那样,自由自在的生活?
可惜当日在大泽边分别太过匆忙,没来得及问问他,那样的人,算不算有本事?
阿嬷说她年纪还小,筋骨柔软,正是好塑造的时候,练舞正合适,那么练武呢?
好像之前有听说,柳家有婢女练武的……
想到这,雉心底不由热了几分。
“哼!你怎么又走神了?!这个字你认识了吗?我都写了三遍了!”
桑娘脸颊微鼓,气哼哼的把手中的毛笔拍在桌上,墨汁溅了雉一脸。
漆黑的墨汁从白玉般的脸上滴落,雉毫不在意,桑娘似有懊悔之色,见此也强装没看见,低头将那竹简推到了雉的面前,小声嘟囔道:
“我都说得口渴了,你还不认得!我都学会三百字了,你继续这样一天学不会三个字,今天学会明天又忘了,等你像我这么大,恐怕一百个字都留不下来,你快些学着我的样子写一写!我阿翁说了,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多写写就记得了,我小时候也不认识字的,都是一点点学的呢……”
从小众星捧月的桑娘说话的时候总是透着优越感,有时候还不会注意别人的自尊心,做事也毛毛躁躁,做了不好的事总是强撑着不愿认错或者道歉,雉却从不会怨恨,只会感恩,因为她明白谁对她好,谁对她不好。
扎人的野蜂守护的也许是蜜糖,外表诱人的蘑菇,却很可能是毒药,这种大自然普遍存在的道理,用在人类身上,也是一样的。
“阿姊!雉都明白,你是为我好!雉一定会很认真很认真的学习的!只是雉脑子笨,总是学不会……”
她说得情真意切,桑娘抿着嘴哼哼两声,最终却欢喜的仰着下巴,把毛笔递了过来:
“哼!还不快些写!净说这种没用的话!有我教你,你总会学会的!你只是太小了,还没开窍呢!等到哪天开窍了,说不定比我还学得快呢!我一见你就知道你是个好的!不可能笨!”
雉听话的坐直身子,伸手抓起那支毛笔,紧张兮兮的瞪大眼睛,小心翼翼的伸笔沾了墨水,这才按住竹简,屏着呼吸,将软趴趴的笔尖落到了竹简上——
“滴答!”
墨汁蘸得太多,不等她写,就滴了好大一滴,别说写字了,好长一截竹简都给染黑了!
“呜阿姊,我不会!都给浪费了!”
雉惶恐的想要把毛笔塞回去,好似桑娘逼着她学习,她有多害怕一样。
桑娘鄙视的斜看她一眼,没好气骂道:“你个没出息的!这又不是丝帛,不过是竹简罢了,回头奴隶眨眼就能削好一捆,随便你写多少呢!快点写!”
柳氏虽是千年世家,家中又出产桑蚕,为了让子孙后代明白知识得来不易,也为了节约,族规特意规定了,不许随便用丝帛写字,就算是刚学字的小孩子,也要用简牍。
甚至除了受宠的嫡支子弟,其他人还得用刻刀刻,连墨水都用不起。
“我、我……”
要欺骗善良的桑娘,雉心里很不好受,可她若不这样,一定会面临生命危险。
她捂着脸,不知该说什么。
桑娘只当自己逼急了,辛苦大半天也过足了小老师的隐,便大发慈悲摆摆手:
“好啦好啦!今天就先学这些吧!哎!都怪我,第一天不该教你那么多,都把你吓到了!”
小孩子总是喜欢炫耀,尤其是通过努力学来的字,在自家人面前没有她炫耀的余地,在奴仆面前她又放不下架子,其他养女成天争强好胜,好似个个都想超过她一样,很不讨她喜欢,既然都要教雉学字了,为了维护老师的威严,第一天,她就把她会的字,全都拿给雉看了,也读给她听了。
她哪知道,雉这个小丫头,看起来瘦瘦小小一只,明明目不识丁,却能在短短半天里,学会三百个字呢?
也不能怪她,实在是雉,太过聪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