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5章

  [你没长眼睛吗,霍朝,下面爱情宝典那么大四个字你看不见?]

  [……]

  的,的确没看见。QAQ

  霍朝光顾着开头那个过分吸引人的标题去了。

  [那……那现在怎么办?]

  震惊过后,霍朝简直快哭了。

  [小风,救我!快救救我!]

  从小到大,在霍朝眼里,他的这位冷酷的虫族朋友简直就是无所不能的,霍朝打不过的对手,霍闲风随便点拨两句,霍朝只要乖乖听话,很快就能干翻对方。

  当然不仅仅指战斗方面的,还有很多很多别的事情,比如怎么建立属于神子的威严。

  其实霍朝的性格一直都没变,他永远都是小时候那样柔软又善良的样子,真诚又宽容,并且拥有极为强烈的道德感。只要不触及底线,哪怕对方对他做了很过分的事情,只要好好道歉,霍朝也会原谅。

  所以在幻神教里面,哪怕贵为神子,当初年幼的霍朝暗地里也会受到一些欺负,因为他年纪小,好脾气,好说话,不记仇,同时还遭受到了无数嫉妒的目光。

  比如当时跟霍朝对练,故意将他的脸踩在脚下的那个教徒,就是最好的例子。

  小霍朝为此很苦恼,他就来请教霍闲风怎么办。

  [你太软弱了,霍朝!]

  王虫的语气冷漠而嘲讽,

  [弱者被欺凌,是很理所当然的事情。]

  当时霍朝只有八九岁,他默默想了一夜,觉得对方说得很对,于是自那天开始,他给自己建立起了一个冷酷无情,威严凶悍的外壳。

  至于参考对象——

  当然是凶巴巴的王虫幼崽了。

  这家伙看着比他小,但要真发起火来,霍朝都只能跪在地上恐惧到瑟瑟发抖。

  于是,那天开始,幻神教的神子变得高高在上,冷酷森寒,让无数教徒畏惧敬重。后来他还把这招交给了妹妹白悯。

  [悯悯记得,有时候还是要凶一点,这样会少很多麻烦。]

  霍朝摸着小姑娘柔软的金发,无声叹息,

  [人啊,总是有些身不由己的时候……]

  后来,每当霍朝有什么解决不了的事情,第一时间征求的,都是霍闲风的意见。

  明明霍朝和霍闲风能够接触到的知识,都是一样的,经历的时间也是一样的,甚至后者还身陷囹圄,并且日渐虚弱。

  但最后,霍闲风的强大依旧是只能让霍朝仰望的,甚至无论如何,鞭长莫及。

  或许开始是因为那类似于虫族与王之间的联系,让霍朝天生就对霍闲风产生了莫大的亲近和崇拜。

  但是随着时间过去,霍朝越是了解霍闲风,就越是开始从人类的角度理解,为什么会有一个生命,被整个种族所狂热地尊崇和热爱,并不惜为之奉献生命。

  因为霍闲风的存在,就是虫族最最完美的基因个体,并且拥有统御一个种族的能力。

  王虫之所以生来就是王,是因为他们的基因里就写着作为王,该有的一切。

  就算失去了强大的战力,他的头脑,他的谋略,他的眼光,依旧可以碾压无数人。包括幻神教倾尽所有培养出来的,所谓人类最强的神子。

  也不过是霍闲风的仿制品。

  也不过是,靠着窃夺王虫的力量变得强大。

  霍朝清晰地知道这一点。得知真相的那一天开始,他原本对王虫无端的亲近和喜欢并没有消失,而是增添了更多的的愧疚和羞惭。

  他终于知道王虫第一天见到他时,那股恨意和厌恶到底从何而来,知道对方口中所谓的卑劣者,窃夺者,恶心的寄生物等等,所有的侮辱性贬低词汇,一个都没有错。

  所以他哭着道歉,所以默认了霍闲风对自己的利用,所以努力努力地想要倾其所有去弥补。

  最终凭借着真诚和不懈的努力,霍朝得到了对方一丝软化的目光。

  他们最终会成为朋友的。

  霍朝始终坚定地这样认为。

  ——只要自己能够救出朋友的话。

  只是被执政官偷亲的那天,霍朝觉得还是得先让朋友救救他!

  快!小风快!救救这个笨蛋朝朝吧!

  [你不喜欢裴长云?]

  霍闲风很诧异。

  虽然霍朝在外人面前学着他装冷酷,但对亲近的人都会不自觉露出本来的样子。而且这家伙是真的坚持不懈地追了裴长云大半年。

  除了霍闲风之外,那是霍朝头一次追在谁屁股后面那么久。毕竟霍朝哪怕再好脾气,他也是被幻神教当做神子养的,骨子里的傲气还是在。教会里几乎所有人见到他都是恭恭敬敬,莫敢不从。

  不过,那段时间,霍朝在霍闲风面前,张口闭口都是我的执政官,烦都烦死了!

  [喜……喜欢????]

  单细胞生物的霍朝完全没往这方面想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