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章 林红的家境

  电梯里,林红拿出手机把今天李正转给她的四万五全部转到了母亲的账户里,然后立刻拨通母亲电话。

  “妈,我给你转了点钱,快去找个取款机趁着没被划走先拿一部分出来。”

  “……”

  “放心吧,这都是我努力工作赚来的,这个月公司效益好,老板今天发的奖金,人家销冠拿了六万多呢!”

  “……”

  “嗯,阿蒙已经到这了,我刚给他安排好住下。”

  “……”

  “好好好,我知道了……我一定洁身自好,不做出格的事!”

  “……”

  “行,你取完钱也早点睡,我就不打扰爸了,你们也注意身体。”

  “……”

  “嗯嗯,再见。”

  挂掉电话,林红吐出一口大气。

  电梯到达一楼,她出去到便利店买了几罐勇闯海角啤酒,回来后请前台帮忙刷卡,乘坐电梯回到客房所在楼层。

  还没走到房间门口,她就听见里面李正跟林蒙两人聊得火热,听内容像是在说创世纪元里的事情。

  她快走几步,进房间后把门关上,以免这里的声音吵到别人。

  “才十几分钟,你俩就这么熟了?”林红把啤酒放在桌上,发现烧烤几乎没怎么动,只有弟弟面前有两根光着的签子。

  “那是!”林蒙得意道:“我们的偶像都是盗贼哥,算是同道中人!算了,跟你一个不玩游戏的小白,说了你也不懂!”

  他伸手去拿啤酒,被林红一巴掌拍开:“你还在念书,不准喝酒,去拿一瓶矿泉水,那个便宜。”

  她刚才只惦记着给李正买啤酒,忘了弟弟林蒙的份了,只能让他先喝酒店房间里的饮料。

  “我都成年了好吧……”林蒙不满地嘟囔着,过去拿水。

  李正提醒他:“看清楚点,要拿没开封过的,有些人喝完矿泉水会往里面灌自来水再拧上盖子放回去鱼目混珠。”

  “住这种地方的人还有这么抠门的呢?”林蒙略带鄙夷的语气说着,看了眼旁边的价目表,立刻惊叫道:“外面两块钱一瓶的矿泉水,这里居然卖八块?”

  瞬间,他对那些抠门的人有了一丝同理心:“这么黑的价格,难怪有人会这么搞了。”

  他拿起一瓶看了眼,果然瓶盖位置连接处是断开的。

  他放了回去,又拿起一瓶,还是断开的。

  拿起第三瓶才终于拿到一瓶完好无损的。

  他顺手把第四瓶也拿起来查看,顿时有些无语:“四瓶矿泉水,三瓶都被人开过……”

  林蒙忽然想到什么,扭头问道:“这些矿泉水在外面也能买到,我要是喝完了,出去买一瓶回来替换掉,不是也能省钱吗?”

  林红明白他什么意思:“确实可以,而且酒店里也默认可以这么做,毕竟没有给他们造成什么损失。”

  李正也说道:“但有些人就是喜欢贪小便宜,连两块钱都不愿意付,不过咱不差钱,你随便喝,姐夫给你兜着。”

  “不行。”林红起身过去拿起那三瓶被开过的矿泉水,说道:“我得下去跟前台那边换一下,别到退房的时候赖在咱们头上。”

  不差钱是一回事儿,吃哑巴亏就是另一回事了。

  前台很好说话,她拿下去之后当场就给她换了几瓶完好的。

  他们不知道的是,这些水其实是这家如庭酒店一个客房服务员故意放的,每层楼都有几个房间会放上几瓶,为的就是在退房的时候多收那些顾客一些钱。

  退房时所有人都赶着离开,几瓶水也没多少钱,有些人只当是自己倒霉,被上一个客人留下的烂摊子砸中了,自认倒霉,多给几块钱也就给了。

  吃完宵夜,两人留下林蒙,一起回了租屋。

  洗完澡后,李正坐在床边,看着依然穿着他那件衬衫,露出两条洁白浑圆大长腿的林红问道:“你家里……很缺钱?”

  林红擦头发的动作一顿,神色变得有些黯然:“嗯,非常缺钱。”

  “能跟我说说为什么缺钱吗?”李正拍拍旁边,让林红过来坐下。

  “也不是什么难为情的事。”林红过来坐下,衬衫下摆被她浑圆的臀部压住,勾勒出一个迷人的曲线,双腿交叉,在灯光照射下,白得晃人眼球。

  她把毛巾摊开担在腿上,娓娓道来:“我爸是个富有正义感的人,年轻时当过兵,我妈当初嫁给他,就是看中了他的优良品德。

  “那天我记得很清楚,是我弟过三岁生日,我爸带着我们去县里玩。

  “结果路上遇到有人当街抢劫,我爸正义感爆棚,过去见义勇为帮忙抓那个匪徒。

  “当时那匪徒慌不择路,刚好冲着我们这边来的,我爸当过兵,后来退伍回家做得也是苦力劳动,力气出奇的大。

  “他看准时机扑过去,当场把那个匪徒给扑倒了,替被抢的受害者拿回了手提包。

  “这本来是一件好事,可坏就坏在,不知道谁那么缺德,在大街上扔了个碎酒瓶子,匪徒倒下的时候刚好扎进他喉咙里,挣扎的时候把颈部动脉给划开了。

  “别人叫了救护车,人还没到医院就断了气。”

  “后来,匪徒家属以谋杀罪把我爸告上了法庭,几经周折之后,罪名从谋杀变成了误杀又变成了恶意伤人最后被判了个防卫过当。”

  “法院判我爸十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赔偿死者家属二百三十八万。”

  “嗯?等等!”李正注意到一些问题:“我记得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弓虽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吧?”

  “没错。”林红点点头,没有否认:“但匪徒家属给出的理由是,当时匪徒属于抢劫后逃逸途中,不算‘正在进行时’并且被抢劫侵害者不是我爸,他可以阻止,但阻止过程中导致匪徒死亡并且路面那么宽,偏偏那一下就扎中了匪徒的脖子,认定我爸有主观伤人意图。”

  ‘主观伤人意图’是很难裁定的,一般搬出这种说法,基本可以认定为胡搅蛮缠。

  “然后法庭接受了这个理由并且判你爸防卫过当?”李正愤愤不平地骂道:“哪有这样的道理?”

  “最可笑的不止是这些。”林红惨然笑道:“有一句话我忘记是谁说的了,但我一直记到现在。”

  “什么话?”

  “被抢的人不是你,你为什么要出手阻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