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不能再出这样的事!
于是,李初晨继续看他的古玩,那两个早就对着那三个窈窕身影追过去了。
“冰冰你看,这只戒指怎么样?”宋明丽蹲在地上,指着玻璃罩里的心形钻戒问。
冰冰只大概扫了一眼,“嗯,挺好的。”
宋明丽听了兴奋的直点头,抬头问老板道,老板,这只戒指怎么换?
老板是个年约五十的妇女,满面风霜形容憔悴,但也不难看出,末世前她的生活条件应该不错。
妇女面上没有显出多热情,眼皮半睁着,问道,“你准备用什么换?食物还是晶核?”
“大米!”宋明丽迫不及待道。
那妇女终于掀开眼皮看了面前的三个小姑娘一眼,伸出三根手指,“三斤。”
“这么贵?”宋明丽皱眉,她背包里大概也就三斤多点儿的样子,她原本打算换两三样首饰的。
那妇女又垂下眸子,淡淡道,“小姑娘估计就是图好看,也不管它的价值是多少……三斤已经是极限,同意咱们就换,不同意就算了。”
“诶?你什么态度啊?”宋明丽小脸儿气的通红,她这明明就是在笑话她什么都不懂,可是那又如何?
“哼!三斤就三斤,我就是食物多,你懂很多又如何,还不是要饿死。”气鼓鼓的嘟囔着,宋明丽从背包里将方便袋装的大米拎了出来,“你过称,剩下的就算打赏你了!”
那妇女唇边勾起一抹不易察觉的冷笑,接过大米借一旁的电子秤用了下。
三斤二两,那妇女把大米倒进自己的口袋里,然后又将剩下的二两大米还了回去。
“你!哼,爱要不要!”宋明丽对于这女人的不明事理很是反感,拿了戒指和剩下的大米就起身走了。
冰冰跟那女人说了声抱歉,连忙追了上去,三人又开始逛服装摊位。
陈晓和郝大勇紧紧跟在身后,小声笑道,“还是个爱耍脾气的小辣椒,呵呵,哥就喜欢这样的。”
郝大勇却是皱了眉头,“用三斤大米换个破戒指,脑子进水了吧?”
陈晓鄙视的看了他一眼,然后指了指在衣服摊位上各种翻的江小璐,“你那小可爱要用食物换裙子穿,是不是脑子更进水?”
郝大勇嘴角抽了抽,“这是谁家孩子啊,这么败家?”
“行啦,别墨迹了,你又不是她们老子,操那心?快快,一会儿她们买完衣服咱们就来个美丽的邂逅去。”
“那怎么不现在就去呢?”
陈晓干笑两声,“你想帮忙付账吗?”
呃→_→
最后,江小璐用三斤半大米(其中二两是宋明丽剩下的)换了四件名牌裙装,这才满意的往回走。
半路上,三个女孩子很是狗血的‘邂逅’了陈晓和郝大勇。
而隐在暗处一直盯着三人的一个小混混,见她们有陈晓和郝大勇护着,便干脆的转移了目标,这也算是陈晓和郝大勇间接的救了她们一命。
然后,陈晓以基地不够安全为由,和郝大勇一直把三个姑娘送到家门口,路上跟各自心仪的姑娘眉目传情,也打听了一些很意外的消息。
再次跟李初晨碰面的时候,陈晓搂着他的肩膀直道可惜,“初晨,你临阵脱逃也不提前打个招呼,要是知道你不过去,哥这电眼就不放给宋明丽了。”
郝大勇呵呵一笑,“你相中那个冰冰了?可人才十七,还是未成年呢。”
陈晓夸张道,“十七怎么了,离成年也就一年的事儿,那姑娘,多仙气儿啊,那皮肤,又白又,我真是……初晨,哥绝对够意思,这个尤物归你了,明天带你去认识认识。”
李初晨没答话,摇了摇头继续看手里的书。
郝大勇名叫大勇,本来他爸是指望他足够勇敢,可是这孩子好像勇敢过头,总爱冒虎气。
“初晨,那丫头确实软萌软萌的,你要是喜欢,直接睡了,这年头也不在乎成年不成年的。”
陈晓跳起来给他一脚,“滚!你这话跟我姑姑说去,不拍死你!”
他们闹他们的,李初晨却一句话也不接,软妹子?他早不喜欢了。
‘扣扣’。“晨晨啊!”是李初晨的母亲在敲门。
陈晓狗腿的跑过去开门,先给姑姑来了一个傻嘻嘻的笑,“姑姑。”
李初晨的母亲四十出头,眼角淡淡的鱼尾纹,不但不觉老气,反而让人觉得很随和。
可是,如果有人真把她当做是个好脾气的人那就错了。
“两个小兔崽子,一大早跑哪去了?赶紧收拾收拾,一会儿跟你爸出门。”
李初晨这才抬起头,问道“干什么?”
李母名叫苏梅,拉开衣柜给儿子找衣服,“基地昨天来了个屠尸小队,他们队长请你爸过去吃饭……陈晓,想什么呢?赶紧回房换衣服,跟你姑父一块儿去,听说那屠尸小队的队长是个女孩子,你们俩给我好好跟人家学习学习。”
☆、第九十八章
当听到屠尸小队的时候,陈晓和郝大勇对视一眼,眼里纷纷冒出红心。
“姑姑,你说的是屠尸小队?”
苏梅回想了下点点头,“是这个名字没错。”
“梅姨,我也要去!”郝大勇憨傻的卖萌。
苏梅不疑有他,“行行行,都去都去,不过大勇你可给我记着,到那不许乱冒虎气!”
郝大勇捂胸口做伤心状,能一句话伤他个体无完肤的,非梅姨莫属。
苏梅给儿子找好了出门的行头,便离开房间让他们拾掇自己。
陈晓激动的抢过李初晨的书扔到一边,“初晨,听到了吗?屠尸小队!”
李初晨点点头,早上他们出门就听说了屠尸小队的事,他爸昨天还特意跑了一趟,是有值得人刮目相看的地方,可至于这么激动吗?
郝大勇在一旁接口道,“那三个小妞儿就是屠尸小队的。”
“就是啊,简直是缘分啊,哈哈~”陈晓大笑,“初晨,一会儿跟紧哥哥,哥哥介绍软萌妹子冰冰给你认识。”
“算了吧,你要是相中了,你上,别扯上我。”李初晨将肩膀上的手甩掉,“你们还站在这干什么?不想去了?”
“啊!我也回房换衣服!”
李初晨,就是黎明佣兵团李泰齐的儿子。
黎明佣兵团占了原本的宿舍大楼,三个关系一直很铁的小子房间相邻。
李初晨得体的西装外套配牛仔裤,阳光朝气又不失稳重。
他以前也随父亲参加过类似的聚会,但每次他都不太情愿又不得不参加,可是这一次,他有些期待。
昨晚父亲回来说,屠尸小队的队长是个女人,而且还是个二十多岁绝不超过三十的女人,这简直颠覆了他心目中的印象,女人竟然也可以统领一个战斗团队?
他真的很好奇,所以现在,他特别期待,甚至在心里幻想出了屠尸小队队长的模样,应该是一个精明干练又有些粗鲁的女人吧。
……
冰冰三人回到住处,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