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千八百零九章 于艳秋

  小包里,坐着一个穿着淡黄色套裙的年轻女人,大约一米六七左右,身材婀娜,一头自然披散的长发,长得极其的漂亮。

  以孙小平阅尽花丛的眼光,也不得不承认,这个女人,最少也在九十分以上。即使比不上孙小平的未婚妻杨小燕,但也相差没多远了。

  这个年轻女人,就是孙小平以前高中的同学,于艳秋。

  看着眼前光彩夺目的女人,孙小平不由得暗自吞咽了一口口水。

  这一刻,他对高中时候的自己颇具怨念!

  这么漂亮动人的妞,高中时候主动贴上自己,可那时候的自己居然不动心,也看不上,这眼睛得有多瞎呀!

  见到孙小平走进来,于艳秋眼睛也扫了过来。

  然后,她的眼中立即流露出极度惊喜的神色。她站了起来,有些慌乱地说道,“你······你来了!”

  这情形,有种多年以后,再次见到老情人的感觉!

  孙小平点了点头,直接坐到了于艳秋的对面。

  这让于艳秋显得有些不自然。

  孙小平笑嘻嘻地点头,说道,“嗯,我来了!秋秋呀,多说女大十八变,你这是完成了十八变以后,再来了一个终极一跃,变成了一个超级大美女呀。

  尤其是你这脸目像,简直是让岁月这把杀猪刀失去了效力。

  三十多岁的人了,说你现在这模样,二十岁都觉得将你说老了,最多才十八呢!”

  没有那个女人不喜欢男人夸奖自己的美貌年轻的。

  于艳秋笑得合不拢嘴,说道,“比起高中时候的青涩,我确实有了点变化,只是没有你说得那么悬浮。

  不过要说没有变化的,你才是真地没变化。

  岁月好像在里面钱甚至是比起以前高中的时候,还要年轻!

  孙小平,咱们是老同学,介绍一点经验呗,你是如何保养的!”

  得,这同学见面变成了商业互吹了!

  孙小平笑嘻嘻地说道,“其实没什么,我只不过经常使用青龙山集团公司的生产的桃花蜜露养颜膏而已!”

  “桃花蜜露养颜膏!”

  于艳秋一边让服务员上菜,一边说道,“这可是好东西,我平时用的护肤品也是这个,不过,就是这东西的价格太贵了,一瓶居然要八千多块钱!这老板,简直黑心到家了!”

  “唔!”

  孙小平赶紧端起杯子喝茶。

  于艳秋嘴里的黑心老板,可不就是他么?

  包间内只剩下孙小平和于艳秋两个,气氛显得有些怪异。

  于艳秋看着孙小平说道,“孙小平,听说你毕业以后留在明珠混了几年,只会会老家搞种植养殖了,现在做得如何!”

  孙小平不由得有些纳闷!

  哥们回老家开了一家农场,建立了青龙山集团公司,前段时间更是弄出了一大波事情,在电视上也露了几回面,怎么,自己这些同学居然都不知道呀!

  其实他哪里知道,他以前在高中读书时,是典型的农村小子。性格有些不合群,说话带着乡里的土音,穿着方面也比较老土,一点也不时髦。

  大家对他的关注度真地不高。

  哪怕他后面发达了,建立了牛头岭农场,成立了青龙山集团公司,在电视上也露过几回面,但是,除了季先宝外,还真的没有几个人能够将现在的孙小平与高中的孙小平联系在一起。

  对了,现在又多了一个段祥正。

  他也是从季先宝哪里获得孙小平就是青龙山集团公司的第一股东的事情。

  “我现在算是马马虎虎吧!”

  孙小平微微一笑,说道,“我之前确实从明珠回到了老家,早老家搞了一个农场,生意也就那样。

  对了,你呢!现在在哪里工作!”

  孙小平问道,“看你的样子,现在混得不错呀!是不是当大老板了?”

  “什么大老板,你太看得起我了!跟你实说了吧,大学毕业以后,我在省城的电视台当了一段时间的临时工,后来,台里的一个主任打我的主意,相对我潜规则。

  老娘这个暴脾气,自然是不能忍的。

  我直接就告到乐台长哪里,还通知了那个主任的老婆,那个主任自然被处理了。

  然后,我也跟电视台拜拜了!之后我去了鲁省的蓝岛,进了一家上市公司,现在是市场部的主任!”

  “哇,看不出来,你居然是上市公司的里面的一个领导呀!太厉害了!”孙小平“惊叹”道。

  这个惊叹看上去很是真诚,孙小平自己都佩服自己的有演戏的天赋。

  “什么领导,没得糟蹋人!现在我只是一个普通的打工仔,工资比一般人高了那么一点儿而已!”于艳秋露出一个很尴尬的笑容,似笑非笑道。

  “别别别,就您这身行头,还普通打工仔!谁都不信呀!”

  孙小平的目光落到了于艳秋身边那个LV包上,以及手腕上那块江诗丹顿上了。

  这样地奢侈品,一般的打工仔可是消费不起的。

  很显然,自己这个老同学真地混得不错,在公司的地位不低。

  这时候,服务员敲门进来了,把小桌面摆的满满的,还有两瓶不错的轩尼诗弄好之后,服务员带上门退出去了。

  于艳秋开了一瓶红酒,给孙小平满上了,递了过去。“不知道你喝不喝得惯红酒,如果喝不惯,我们就拿一瓶白的!不过,我好像记得你高中的时候,是不怎么喝酒的,所以······”

  “咦,你这是看不起谁呢!”

  孙小平暗哼,“高中时候,哥们确实不怎么喝酒,但是老话说得好,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咱们都多少年没见面,不知道过了多少个山秋,哥们早已非昔日阿蒙!

  现在呀,哥们可是有个外号,说出来怕吓死内,大号千杯不醉,括弧,酒桶!”

  “千杯不醉?”

  于艳秋抿嘴笑了笑,说道,“那我可要好好见识见识,所谓的“酒桶”有多厉害!”

  她扭头又让服务员送来了两瓶高粱酒。

  这两瓶酒没有精装的酒盒装着,而是两瓶像啤酒瓶一样的白色酒瓶装着。

  酒瓶外面贴着印着有xxx高粱酒的字样商标,商标有些老旧,酒瓶内的酒水更是泛黄,像是放了很多年的样子。商标上还写着酒的度数,五十三度!

  五十三度的酒水,度数真地是不低了。

  于艳秋介绍道,“孙小平,这种酒是存放了差不多有四十年的高粱酒,在外面基本上没得卖的。你号称千杯不醉,那咱们就一人一瓶。喝完了再上!”

  说着,她就用开瓶器将两瓶高粱酒的瓶盖打开,递了一瓶给孙小平。然后跟孙小平碰了一个,“cheers!”........

  “哥们这是被一个女人挑战了!”

  孙小平不由得有些哭笑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