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至督抚,下至守令甚至小吏,逢年过节都能得到王爷的丰厚馈遗。199txt.巡抚袁懋功内召返京,吴三桂以十万金相赠;继任巡抚李天浴患病,他竟不居王爷的身份,亲至府中视疾,以示眷励之意。
凡是旧日上司或者朋友有求于他,不管多难,他必定尽心帮助。在辽东时,他曾隶属于毛文龙部,入清之后,未相往来。然而,当毛氏的老仆从几千里外的江浙赶到昆明,向他告诉失势的毛家被将军李强强占之时,他亲自出面,迫使李强退还了毛宅,还输金谢罪。宁都(今江西省宁都县)曾应遴曾于吴三桂有恩,其子游滇,吴三桂以十四万金相赠。
上上下下都知道王爷仁义诚厚,可是也都知道王爷曾经置父母性命于不顾,曾经追杀故主子孙以为功。当然这不关自己的事,吴三桂在朝在野,都混得明白,混得精神,所以到处收获的都是毕恭毕敬和衷心服从。
可是,富可敌国位极人臣的吴三桂却经常觉得有点什么不对劲。他越是拼命作乐,越是觉得空虚无聊。“浅把涓涓酒,深凭送此生。”每当此时,他总是一饮颓唐。他总是莫名其妙地心里发虚,夜里,经常在梦中惊醒,一夜无眠。
也许是一家三十多口尸横遍地的场景总在他眼前浮动,也许是成千上万的同胞的鲜血让他难以淡忘,也许是列祖列宗的在天之灵让他难于安枕。
还有,那从遥远的北京射过来的,闪烁莫测的目光。虽然他殚精竭虑地效忠,可是那些满洲人似乎总是和他若有若无地保持着距离,热情的外表下总似乎隐藏着深深的寒意……这种闪烁的目光,像是一把沉重而锋利的剑悬在头顶一样,让他时刻不安。
毕竟,他是个叛臣啊!
平西王爷开始信佛了,像是一个虔诚的佛教徒。他给云南遍地的佛寺大量布施。他在府内设了多座禅堂,常常像个孤僧一样长时间地打坐。他又在凤鸣山上以前无古人的手笔用纯铜铸了一座佛寺,号称“金殿”。
平西王爷不光信佛,凡是神仙,他都热心讨好。他重修了昆明的玉皇阁、老君殿、报国寺、西寺。在报国寺的众佛之中,他又命人修了一尊奇怪的塑像,这尊塑像面容酷似吴三桂本人,“将巾,松花服色,锦边,右手抚膝,左执卷,面左顾”。这个奇怪的佛像叫“西来尊者”。
可是,所有这些高大的殿宇,也不能遮蔽他那无家可归的灵魂,不能阻挡一点灾祸。吴三桂的宿命,正向他一步步走来。
第一十四节“只此云南是吾血挣”
满洲人对吴三桂失去信任,应该是从吴三桂亲身入缅擒杀永历的那一时刻起。
永历帝那封信里的话,成了吴三桂命运的预言:“将军自以为智,而适成其愚;自以为厚,而反觉其薄。”
顺治皇帝可以理解吴三桂在命运的压迫下屈辱地投靠,也可以用混合着欣赏与蔑视的眼光看着他拼尽心力在大江南北为他卖命。但是,当吴三桂为了进一步讨好他而再一次扑向故主时,福临不寒而栗了。
吴三桂做得太过分了,过分得连被效忠的对象都有些难以接受。一条噬咬旧主来取悦新人的狗,能让人放心吗?一个没有任何道德原则的人,可以为功,更可以为祸。
当吴三桂从缅甸回来,马不停蹄地投入镇压云南当地叛乱之时,顺治十八年(公元1661年),康熙皇帝即位了。
康熙皇帝基本上是在和平环境中长大的,与从白山黑水走来的祖先不同,他接受的是正规而系统的汉文化教育。到了康熙这一代,爱新觉罗家族才真正弄明白了儒臣所说的天理人欲和世道人心的关系。出于内心的道德信条,他不能对吴三桂当初的投奔抱理解态度,对于吴三桂为大清天下立下的汗马功劳,他也不存欣赏之意。对这位王爷的卖主求荣,他更是觉得无法接受。对这位功高权重的汉人王爷,他心底只有鄙薄、厌恶,还有深深的猜疑和不安。
亲政不久的康熙皇帝在宫里柱子上悬起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三藩”的名字。那是困扰他的首要问题。为了帝国的长治久安,他必须用伦理纲常来整合人心。而任用叛臣作为帝国藩篱实在是不可接受的现实。
“三藩”中,他最不放心的就是吴三桂。这个手握重兵的人是帝国内最大的危险因素。为了大清的江山万无一失,必须解决这个人,而要解决这个人,首先必须解除他的兵权。要解除他的兵权,就得撤藩。在康熙看来:
“‘三藩’等蓄谋久,不早除之,将养痈成患。今日撤亦反,不撤亦反,不若先发!”
刚刚二十岁的康熙说干就干,康熙十二年(公元1673年),撤藩的诏书送到了云南。
对吴三桂来讲,这确实是当头一棒。云南是他苦心经营准备留给子孙后代的。他为满洲人打下了大半个中国,云南这块封地并非过厚的报酬。对此,吴三桂和顺治之间有着某种心照不宣的默契。可是现在,刚刚即位的康熙皇帝却要剥夺他用半生的出生入死肝脑涂地换来的这点报酬,未免太让他吴三桂难以接受。
兵权就是吴三桂的命根子。像吴三桂这样的叛臣,在这个世界上,已经失去了道义的保障。他的所作所为,使正人君子愤懑已久。而且,在军政上层生存了这么多年,他结交了许多朋友,也不可避免地树了许多敌手。一旦失去兵权,吴三桂的身家性命就会受到严重威胁。
朝里多少人对他虎视眈眈!他之所以到处横行无碍,处处迎来满面春风,还不是因为兵权在握!朝廷催促撤藩的诏令一道接一道,面对年轻气盛的康熙皇帝一步步杀机毕现的举动,他好像别无选择了。吴三桂没想到康熙会这样薄情寡义,爱新觉罗家族会这样过河拆桥。“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看来竟是千古通义,历朝历代,概莫能外。可是,吴三桂实在不想再叛变了,叛变并不是他的专利。他原想在满洲人的庇护下,安安稳稳地终此一生。
几乎所有的史学家都把“三藩”叛乱的罪责归于吴三桂,我却愿意为他开脱。如果不是康熙帝对吴三桂个人品质的深刻反感,不是其人的年轻气盛以及超越祖业的雄心所驱动,叛乱本可以避免。如果康熙皇帝再老成一些,再等待几年,等已经六十二岁的吴三桂寿终正寝之后再采取措施,本可用和平手段解决“三藩”问题,对中国历史造成的震动会小得多。
事实是,在康熙十二年(公元1673年)九月撤藩诏下达之后,吴三桂经历了长达两个多月的犹豫彷徨。毕竟已经六十多岁了,吴三桂不再有当年“冲冠一怒为红颜”的锐气。明明大势已去,一向头脑清楚的他还在幻想皇帝能收回成命。可是,身边的幕僚们却比他清醒,他们日夜撺掇他起兵。
智囊方光琛的进言一针见血:“王欲不失富家翁乎?一居笼中,烹饪由人矣!”
多年养尊处优的平西王,现在又一次落入焦躁痛苦的抉择之中。他整夜失眠,动辄脾气大发。转眼到了岁末,宣诏的使臣又一次到了府中,平日温文尔雅的吴王爷头一次失去了自制。面对使臣的催问,开始还笑容可掬的他,竟一下子“赤颊大骂”起来,他指着钦差的鼻子吼道:
吾挈天下以与人,只此云南是吾血挣。今汝贪污小奴,不容我住耶?!
起兵势不可免了。只是,难道反叛竟是他的宿命?
六十二岁那年冬天的一个早晨,吴三桂又一次全身披挂。在练兵教场的鼓角齐鸣中,他纵马疾驰,连发三箭皆中靶心。虽然已是花发满巅,延陵将军风采依然,还是那么英武绝人!
吴三桂率领二十万人马又一次踏上了征程。一路上,风动尘生,杀气袭人。
第一十五节末路
起兵之初,形势对吴三桂颇为有利。吴三桂手下的官兵都是百战之锐,能征惯战。在吴三桂的指挥下,他们很快就拿下了贵阳、长沙、岳州、成都、常德、衡州,一路克捷。所到之处,清军望风披靡。
吴三桂又一次饮到了长江之水。他亲临常德指挥,陈重兵于长江南岸,摆出一副汹汹之势。这时,吴军士气高涨,将领中有人主张立明朝后裔以收揽人心,有人主张疾行渡江全师北上,有人主张沿江东下,控扼江淮以绝南北粮道。可是吴三桂拒不表态。时间一天天过去,开始时势如破竹的吴军仍在长江南岸按兵不动。
吴三桂自有他的打算。他想通过这个举动,向朝廷表明他并不是想真的反叛,他只是要保住自己应得的那份利益。他认为大军的一路摧枯拉朽,足以吓倒未经世事的小皇帝。他派人给朝廷送去奏章,请求停战。同时,又转托西藏的达赖喇嘛为他向朝廷“说情”,示以“裂土罢兵”之意。
他觉得自己的要求合情合理,康熙皇帝没有理由不妥协。
这个举动暴露了吴三桂的目光短浅。这正是他这个精明的投机者和真正的历史伟人之间的差别,也是注定他不能成大器的证明。他这样的人,在历史脉络的缝隙间可以游刃有余,却缺乏引导历史创造历史的眼光和识度。武力有时可以决定一切,却不是无懈可击的论据。当他的努力和更多人的利益针锋相对时,他的英勇、精明、识略都成了礁石上苍白的泡沫。
康熙皇帝比吴三桂想象的坚强许多。他身上有着吴三桂所最缺乏的东西:原则性。他并不认同吴三桂的逻辑。就在吴三桂按兵不动的同时,他正在紧张地调动军队,动员种种力量。当他初步站稳脚跟,调整好整个帝国应对危机的姿态后,他对吴三桂做出了回答:将吴三桂留质在京的长子吴应熊、长孙吴世霖处死,其余在京子孙免死,入宫为奴。
史书记载,当吴三桂听到这个消息时,正在吃饭,“闻报,惊曰:‘上少年乃能是耶!事决矣!’推食而起”。
至此,吴三桂的梦想才彻底破灭。他渐渐明白了自己的处境,一种不祥的预感笼罩了他的心头,自己的一生有可能以彻彻底底的悲剧收场。
在历史大情节中摸爬滚打了一生的吴三桂,在晚年发觉自己一生奋斗的荒唐可笑。天下之大,竟然没有一条留给他的路。自以为聪明一世,英雄一世,谁料竟是一直走在绝境的边缘。家庭观念极重的他在自己的爱子幼孙身上倾注了许多情感,垂暮之年的这一新的打击,使他有些承受不了,“在人前不肯显出,暗地里哭,云吃这一伙(指撺掇自己起兵的幕僚)亏了”。
退路已断,吴军只好再次发动攻势。可是此时时机已失,清军已作好了充分准备。形势的力量毕竟大于人,吴三桂的大军开始步履艰难了。在清兵以举国之力奋力反扑之后,骁勇善战的吴军终于开始不断品尝失败。战局急转直下,吴三桂一生中的最后一次赌博很快就失去了任何成功的希望。
康熙十七年(公元1678年),起兵五年之后,六十七岁的吴三桂在绝境中痛苦死去。
三年之后,叛军余部被肃清。吴三桂的子孙后代被彻底杀光,包括襁褓中的婴儿。
第一十六节“谁识元戎事两朝”
在吴三桂发动叛乱之前七年,洪承畴死了。临死的时候,他已经失去了权力。也许正是这点,使他能够寿终正寝。在悼词中,清廷慷慨地送给他许多美好的词汇,说他“应天顺时,通达大义,辅佐本朝成一统太平之业,而其文亦标名竹帛,勒勋鼎彝”。
然而,到了清朝中叶,天下已经平定,朝廷开始大力宣扬“臣节”。这位“勒勋鼎彝”的勋臣终于被政府列入《贰臣传》,昔日的赞词荡然无存,剩下的只是对他背叛君亲的严厉指责和锋利嘲讽。洪承畴终于以嗜利偷生不顾君臣大义的罪名,被钉在了道德审判台上。
乾隆三十七年(公元1772年),清朝最有福气的大皇帝,康熙帝的孙子乾隆在出关祭祖的路途中,路过宁远城。乾隆饶有兴致地观看了宁远城中这两座漂亮的石牌坊,这位爱作诗的皇帝又写了一首“御制诗”:
燧谨寒更烽候朝,鸠工何暇尚逍遥。
若非华表留名姓,谁识元戎事两朝?
第六章血液里的海水:郑成功
第一节台湾城的荷兰人
南明永历十五年(公元1661年)四月三十,星期六,占领台湾已经三十七年的荷兰人的生活和以往一样平静:赤嵌街商铺里的荷兰商人,正在一件件仔细检视他们刚刚从高山族猎人那里收购来的鹿皮,看看上面有没有虫蛀的痕迹。
几名荷兰牧师深入汉人聚居区,为新入教的汉人举行洗礼;两名荷兰军官在赤嵌城(荷称普罗岷西亚城,今台南市)边的树林里打猎,作为枯燥的日常生活的消遣。而已经在台湾住了十九年的荷兰土地测量师菲力普·梅,“正在赤嵌的普罗岷西亚市镇外面的中国医院指示几个中国水泥匠建造大门”。
天空和往常一样蔚蓝,大海水平如镜。这个星期六看来将和过去三十七年中无数个周末一样,平静而乏味。
早上九点钟,在台湾城(荷称热兰遮城,今台南市西安平镇)上抽着烟悠闲散步的荷兰东印度公司驻台湾军队代司令雅科布·描难实叮不经意间,发现北方海面的天际线上出现了一个黑点。
按常规,今天不应该有任何船只出现在这片海面。描难实叮满怀狐疑地拿起望远镜,镜头里出现的情景,使他震惊得几乎跌倒在城墙上:海面上出现的是庞大的船队,长长的队伍一眼看不到头。在前面一艘战船的船头,张着一张巨大的丝制太阳伞,伞下,一位身穿白色战袍的将军,正手持望远镜,向描难实叮方向看来。
荷兰人后来得知,这位白袍将军,就是“国姓爷”郑成功。
描难实叮命令士兵们升起警报旗。然后,他靠在城头,恢复一下一时瘫软的身体,匆匆下城,组织荷兰人准备迎敌。
第二节郑成功的计划
作出与荷兰人开战的决定并不容易。
南明永历十二年(公元1658年),郑成功在与满洲人的作战中遭到惨败。在大陆上,他控制的地域因而迅速缩小,唯金门、厦门等几个沿海孤城尚在手中。这几座单薄的孤城显然无法支撑起郑成功规模宏大的反清构想。
他的目光落到了台湾岛上。
那个时候,从中国大陆望去,台湾岛的形象模糊而神秘。在明朝人的印象里,这个孤悬海外的巨岛笼罩在有毒的瘴气之中。曾经去过这个海岛的人回来描述,除了断齿纹身的野人之外,就是巨大凶猛的野兽,和望不到边的亚热带原始丛莽。
基于这种认识,明朝政府从来没有把这个巨岛纳入关注的视线以内,而是听任“红毛夷”——他们一直这样称呼荷兰人——占领。大明王朝那些短视的文官们几乎一致认为,这个荒岛没有任何价值。
南明永历十五年(公元1661年)一月,在一次秘密军事会议上,郑成功首次提出了收复台湾的计划。
据郑成功的部下回忆,参加会议的大部分部下并不同意郑成功的提议。
他们强烈要求固守残留在大陆上的老家,以伺机反扑。他们认为这片未开辟的草莱之地,“风水不可,水土多病”。即使得到了,也没有多大用处。更何况船坚炮利的荷兰人在台湾经营了数十年,“炮台利害,水路险恶”。
汉人向来不喜欢大海。他们热爱大陆,不仅仅是因为他们的祖坟、亲友和家产都在大陆,更是因为这里也是他们熟悉的文化之邦。在他们看来,海洋是穷途末路,是陌生的充满险恶的所在,是永远排在最后的一个不得已的选择。有人引证历史,预言离开大陆必然会遭遇灭顶之灾。
确实,宋元以来,大海都是残余政权的不祥的葬身之地。在蒙古人的紧紧追赶之下,南宋君臣走投无路,不得不逃入海中,最终全军覆没。陆秀夫背负着年仅七岁的南宋少帝,投海自尽,用留在海面上的漩涡给南宋王朝画上了一个仓促的句号。元末群雄纷争,浙江割据者方国珍不敌朱元璋,选择了率众入海这一绝路,在朱元璋的穷追之下,战船、辎重和部下损失殆尽,最终也不得不屈膝投降。
郑成功却并不这样认为。他对部下说,海洋充满危险,也充满机会。
“草莱未辟”,意味着艰苦,也意味着巨大的潜力。在郑成功眼里,台湾将是他东山再起的后盾,是他继续反清大业的坚强堡垒,他对部下这样分析台湾的优势:
田园万顷,沃野千里,饷税数十万。造船制器,吾民鳞集,所优为者。近为红夷占据,城中夷伙不上千人,攻之可垂手得者。我欲平克台湾,以为根本之地,安顿将领家眷,然后东征西讨,无内顾之忧,并可生聚教训也。([清]杨英《先王实录》)至于“船坚炮利”的荷兰人,郑成功说,他们毕竟也是凡人。如果这些荷兰步枪手们尝尝中国弓箭的滋味,他们也许就不会那么骄横了。
第三节海盗郑芝龙
相比这些将军们,郑成功更熟悉海洋,也更熟悉荷兰人。
遍数中华近代以前的民族英雄,谁也没有郑成功这样复杂的“海外关系”。这从以下这个事实就可以充分证明:郑成功的父亲,有一个名字叫“尼古拉斯·加斯巴德”,这是他的天主教教名;他本名郑芝龙,通葡萄牙语、荷兰语和日语。据说,他把一个女儿嫁给了生活在澳门的外国人,因此,郑成功有一个葡萄牙姐夫。郑成功本人则是有一半日本人血统,七岁以前,在异国长大。
这个家族是蒋介石家族出现前最为西化的中国政治家家族。郑芝龙和郑成功两代,都和天主教神父来往密切。在荷兰海牙的博物馆中,保留着一封郑成功写给荷兰人的信,信的内容是请荷兰医生菲力普·海尔曼斯去为他看病。因为这个大夫十年前就曾给他的父亲郑芝龙看过病,深得郑氏家族的信任。
这个家族之所以有如此广泛的国际背景,起因于郑芝龙是东亚海洋上最有名的“海盗”。
第四节中日混血儿
台湾海峡对面的福建省,曾以偷渡和走私而闻名。实际上,这两项活动在这个省份是有深厚传统的。起码从明朝初年起,福建沿海就活动着为数众多的海盗。
虽然大元帝国是一个世界性帝国,以发达的海外贸易而闻名于世,然而,后来者朱元璋却对外面的世界丝毫不感兴趣。朱元璋对曾给中国带来巨大财富的海外贸易充满恐惧,怕这种活动会给他的帝国带来不安定因素。因此,他不但禁绝了海外贸易,甚至禁止渔民下海捕鱼,把海岛上的居民悉数内迁,“以三日为限,后者死”。
宋元以来,东南沿海人民久已习惯以经营海外贸易为生,福建人曾因此享有帝国最高水平的生活。禁海令一下,生机勃勃的沿海经济遭遇到毁灭性打击。闽人历来敢于冒险,他们不甘坐以待毙,于是,或者偷渡异国,开辟新邦,或者持械为盗,纵横海上,或者进行走私,万里远航。“向外自谋发展的动力于焉形成,越到后来越成为滚滚洪流,并结成足以与朝廷相抗衡的庞大的民间武装势力。”(汤锦台著《大航海时代的台湾》)那个时代,“海盗”和“商人”的界限是如此模糊不清。他们“市通则寇转为商,市禁则商转为盗”([明]谢杰著《虔台倭纂》)。一旦有通商的可能,海盗们就会卷起骷髅旗,把刀枪藏到甲板下面,堆起满面笑容,和和气气地赚钱。只有实在走投无路时,才靠抢劫度日。而一个规规矩矩的商人想要经营远洋贸易,他会发现他必须得武装成半个海盗。因为远洋通商实际上就是武装走私,东亚的这片海上,危机重重,没有武力做后盾,他的船队随时可能葬身大海。
海上的竞争如此激烈,是因为当日的海上贸易,利润实在惊人。以当时贸易的大宗生丝为例,荷兰东印度公司《巴达维亚城日志》天启五年(公元1625年)四月六日条载:“生丝(从前一担卖八十两,其后卖至八十五或九十至九十五两,是很高的价格)现在中国跃至一百十五两,日本人去年以二百六十两买进。”
一般估计,当日海上大宗输日商品——生丝,其利润率为140%,牛尾药的利润率最高,达450%以上,锦缎获利最低,也有90%。据此分析,当时海上贸易,利润率约为150%。所以,如果有机会正常贸易,做商人远比做海盗收益更丰。
在那个时代,海盗,或者说远洋贸易商,几乎是福建省内所有有野心、有魄力的男性的首选职业。
郑芝龙是福建南安人。从地图上,可以看到这个地方离海不远。史载,这个小官吏的儿子“性情逸荡,不喜读书,有膂力,好拳棒”,生就一副江湖性格。受这个地区闯荡海外传统的影响,年仅十八岁时,郑芝龙即离家出走,浪迹于澳门、日本、菲律宾。由于长期在外,他精通葡萄牙语、荷兰语和日语,做过鞋匠、厨子和专职翻译,并且成了天主教徒。
混迹日本期间,郑芝龙娶了日本女子田川氏为妻。郑成功因此成为中日混血儿。
因为狡猾豪雄,郑芝龙混迹海上十余年,成为东南海面上令人闻风丧胆的海盗头目,兼东南沿海最大的国际贸易商。他拥有上百只大商船,还拥有数万人的私人武装,其他经营海外贸易的中国人都得向他交保护费。
与郑芝龙一样,以东印度公司为名组织起来的荷兰商人也兼做海盗,他们与郑芝龙来往密切。虽然来自不同的两个半球,海盗的本性却是相通的:
嗜血,贪婪,不讲信义,没有道德底线。有时,郑芝龙头一天还在欢宴时教荷兰人中国式划拳,第二天却会劫了一条荷兰船,扫荡了财物后,把它偷偷凿沉海底。而荷兰人身上同样也散发着浓烈的丛林动物的味道。
德国史学家卫特在《台湾之历史》中说:“他(郑芝龙)和台湾的荷兰人关系似乎和睦。但在1620年代之末,(郑)到zeelandia(台湾)作友好的访问时,被皮特·纳依茨诡诈地拘捕,不得不以二十条金条赎回。然而如同俗语所说的下流人容易打架,也容易和好,共同的商业利益又使他们结合。”
第五节“勿以红毛火炮为畏”
出生在这样的“海盗”之家,郑成功当然对远东海域的各种势力都了如指掌。因此,他知道荷兰人确实不是那么好对付。
即将展开的郑荷之战,是鸦片战争之前中国和西方的第一次大规模海上碰撞。
在鸦片战争之前的一百八十来年前,中国和西方的武器装备差距就已经十分巨大。荷兰军队已经进入热兵器时代,而中国军队还处于冷兵器时代。
一切情形,与鸦片战争时是那样相仿。连大臣们向明朝皇帝汇报荷兰人情况的报告,读起来都容易让人误以为是鸦片战争时的文件。福建巡抚邹维琏在向皇帝汇报荷军情形时,这样说:
红毛一番远去中国四万里,晨昏昼夜皆相反……其人深目长鼻,赤须朱发,其性贼虐,尚仇杀,诸夷畏之。其舟长五十丈,横广六七丈,名曰夹板,内有三层,皆置大铳外向,可以穿裂石城,震数十里,人船当之粉碎,是其流毒海上之长技有如此者。
明末时期,海上霸主的地位还没有轮到英国,而是被荷兰牢牢占据。当时的荷兰军队以武器精良而闻名全球,当时中国人称荷兰军舰为“铁舰”、“夹板船”。用郑军的话说:“夹板船只高大,两边遮盖坚固,火炮利害。”([清]江日升著《台湾外纪》)这些荷兰战舰吃水、载重、船上装载的火炮数量,都大大超过郑军所有的木制帆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