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完结

  没有好地,山地附近的新来移民就上山毁林开荒,对山地的肆意开垦,很快造成了明显的水土流失,挟沙而下的水流,加剧了淮河流域水系生态环境的恶化。husttest.

  湖边的移民开始围湖垦田。涸湖为田表面上看增加了耕地,在短期内缓解了人地压力,实则使水利蓄泄失宜,破坏了当地生态的自我循环。

  除此之外,凤阳一系列重大工程,又开采了附近山区的大量山林,使许多山变成了童山秃岭。

  最要命的是,为了保护祖陵风水,人们进一步破坏了当地生态循环。

  位于洪泽湖畔的泗州是明祖陵所在地。朱元璋的祖父朱初一埋在这里。

  由于害怕洪水淹没祖陵,导致“王气中泄”,所以自明中期淮患日益严重之后,明政府定下了这样的治水策略:“首虑祖陵,次虑运道,再虑民生。”

  也就是第一是祖陵,第二要保证向北京运送粮食的航道,最后才是老百姓:

  “淮域较运道,则运道重。以运道较祖陵,则祖陵尤重。”(《朱元璋与凤阳》)于是明政府经常不顾民生而决高家堰放水,人为降低洪泽湖水位以护陵。这一措施虽然暂时减轻淮河对祖陵的威胁,但使得河道极为混乱,给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其深远的影响。

  有明一朝,凤阳周围渐渐变成童山秃岭,森林损毁殆尽,湖泊淤塞,淮河则经常泛滥,水患频仍,两岸百姓民不聊生,“地力既尽,元气日销,天灾流行,人事屡变”(甘山修《霍山县志》卷十三)。凤阳由此十年更有九年荒。“雨三日则沛泽,极目垮洼,泥淖不可耕耘。稍亢阳又为焦土。”

  (汪旎修《重修蒙城县志书》卷十一)据《凤阳新书》记载,自万历十七年至泰昌二年(公元年),凤阳共发生旱涝灾害6次,平均五年多一次(《凤阳新书》卷四)。

  这只是灾害影响较大的。如果算上一般的灾害,则“凤阳十年九荒,非旱则雨”(《凤阳新书》卷四),至明末更是“十余年来无岁不灾,无灾不重”(《凤阳新书》卷四)。

  当初朱元璋强制迁来的移民的后代,在一次次灾荒中不断逃亡他乡。

  比如景泰三年(公元1452年),凤阳府等处发生涝灾,“田禾无收,积年在彼逃民,俱各转徙,赴济宁、临清各处趁食,动以万计”(《明英宗实录》卷二二四)。

  成化八年(公元1472年),“江淮南北,民多流亡”(《明宪宗实录》卷一一一)。凤阳的人口,在明中期以后迅速减少。据《凤阳新书》记载,该县“洪武之初,编民十有四万也。自时厥后,旧志尚在丁口四万七千八百五十余口,万历六年,则仅存一万三千八百九十四口”(《凤阳新书》卷四,《赋役篇第二》)。

  剩下的人,也无法正常定居,许多人渐渐以乞讨为职业。他们“群趋于惰,兼之水旱频仍,中人荡产,且乏兼岁之储。一遇灾荒,辄膏子女、弃故土而适他乡者,比比皆是”(雍正《怀远县志》卷一)。因此形成的“凤阳花鼓”,随着这些逃荒者的足迹,传遍了大江南北而闻名全国。明末清初的魏裔介,曾在一首《秧歌行》里描写说:

  凤阳妇女唱秧歌,年年正月渡黄河。北风吹雪沙扑面,冬冬腰鼓自婆娑。衣衫褴褛帕在首,自言出门日已久。前年寿州无雨泽,今年泗州决河口……我唱秧歌度歉年,完却官租还种田。南来北往如飞燕,如此艰辛实可怜凤阳农业经济因此告别一时的繁荣,重现萧条衰落之状。本来经过朱元璋的大力经营,凤阳府土地数量一度达到了40万顷。至明代中期的弘治十五年(公元1502年),该府的耕地面积却回落到仅有61263顷(《明会典》卷一七,《户部·川土》)。从洪武二十六年(公元1393年)至弘治十五年不足150年的时间,凤阳府的耕地面积竟减少了30多万顷。“凤、淮土广人稀,加以水灾,民半逃亡,二千里皆成草莽。”(《明神宗实录》卷五八)曾任庐州知府和吏部尚书的张瀚对淮河流域的土地荒芜之状有过细致的记述,在经过凤阳一带时,他亲眼目睹了那里的荒芜萧条之状。

  尝往来淮、凤,一望皆红寥白茅,大抵多不耕之地。间有耕者,又苦天泽不时,非旱即涝,盖雨多则横涝弥漫,无处归束;无雨则任其焦萎,救济无资,饥馑频仍,窘迫流徙,地广人稀,坐此故也。(张瀚《松窗梦语》卷四,《三农纪》)直到今天,淮河流域的大部分地区经济发展既不及苏南富裕发达,也不如鲁中的蓬勃兴旺,同为沿海开发地区,差异如此之大,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正是由于当地生态环境在明代遭到了严重破坏。朱元璋当初做梦也想不到,他的一片好心,会造成这样的后果。

  第十五章朱元璋之死:最后一道可怕的命令

  第一节强人离世

  朱元璋是个工作狂,很少娱乐和休息。

  经过二十多年的“剪伐斫削、藻绘粉饰”,大明天下这座大厦的外表终于接近了朱元璋的蓝图:天下太平,四方安定,民生恢复,基业稳固。最主要敌人蒙古已经被压制在了一隅,天下有实力挑战皇权的豪强势族已被消灭,经济迅速恢复,社会日渐稳定。

  洪武二十六年(公元1393年),户部呈上最新统计数字,全国的耕地面积达到八百五十万余顷,比史籍所载的北宋耕地的最高数字(宋真宗天禧五年,五百二十四万余顷),增加了三百二十六万顷。全国的人口六千零五十四万,超过了《元史》所载元代最高的人口数字(元世祖至元二十八年,五千九百八十四万)。全国的田赋收入仅米麦一项即多达三千二百七十八万余石,比元朝岁入一千一百一十一万余石增加了近两倍。

  这些统计数字的代价是朱元璋那颗超级大脑长年的超负荷运转,不间断的紧张工作持续消耗着朱元璋的健康,而晚年两次亲人去世,又使朱元璋的精神遭遇重大打击:洪武十五年,五十一岁的马皇后病死,朱元璋十分悲痛。更大的打击是洪武二十五年朱标的去世。六十五岁的老皇帝如同天塌一角,精神几近崩溃。史载朱标去世后第三天,朱元璋“御东角门,召廷臣谕之曰:‘朕老矣!太子不幸,遂至於此,命也!’因之大哭不止”。

  第二年朱元璋大病一场,虽然从死亡线上被抢救回来,却从此“病缠在身”,身体大不如前。洪武三十一年五月初八,七十一岁的朱元璋再度病倒。一生好强的他开始还勉强撑着病体,“日临朝决事,不倦如平日”,以为能熬过去,不想百般治疗,病情始终未见好转。迁沿月余,闰五月初十日,在西宫卧榻上停止了呼吸。驾崩之日,发布了早已准备好的遗诏:

  朕受皇天之命,膺大任于世,定祸乱而偃兵,妥生民于市野。谨抚驭以膺天命,今三十有一年,忧危积心,日勤不怠,专志有益于民。

  奈何起自寒微,无古人之博智,好善恶恶,不及多矣。今年七十有一,筋力衰微。朝夕危惧,虑恐不终。今得万物自然之理,其奚哀念之有皇太孙允,仁明孝友,天下归心,宜登大位,以勤民政。中外文武臣僚,同心辅佐,以福吾民。葬祭之仪,一如汉文勿异。布告天下,使知朕意。孝陵山川,因其故,毋所改。

  朱元璋死后的第七天,皇太孙朱允炆即位,葬朱元璋于孝陵,上谥号曰“高皇帝”,庙号“太祖”。永乐元年(公元1403年),明成祖朱棣又上谥号曰“圣神文武钦明启运俊德成功统天下大孝高皇帝”。嘉靖十七年(公元1538年),明世宗改谥为“开天行道肇纪立极大圣至神仁文义武俊德成功高皇帝”。

  第二节最后一道可怕的命令

  临终之前,朱元璋发布了一生最后一道命令:“责殉诸妃”,也就是命令妃嫔们为他殉葬,到地下去服侍他。这道命令,复活了在中国已经消失了一千多年的人殉制。

  殉葬是先秦时代的野蛮风习,贵族们生前钟鸣鼎食,死后还要把生前喜欢的一切,包括美貌的侍女,都带到坟墓中去继续享用。墨子说:“天子杀殉,众者数百,寡者数十;将军大夫杀殉,众者数十,寡者数人。舆马女乐皆具。”考古发掘战国以前的贵族大墓,常见累累殉人白骨。

  随着人文精神的觉醒,从春秋晚期起,这种野蛮的做法就不断遭到人们的抨击。秦国起于西陲,在诸国中文化最为落后,公元前621年,秦穆公去世,殉葬者居然高达一百七十七人,秦人因此作了著名的《黄鸟》之诗,表达讽喻痛惜之意。墨子批判殉葬制“辍民之事,靡民之财”,荀子则更激烈地批判道:“杀生而送死谓之贼!”随着文明的演进,春秋之后,人们开始大规模制造泥塑木偶代替生人陪葬,人殉现象越来越少,连最野蛮的秦国,也于公元前384年正式下令废止人殉。两汉之后,中原王朝彻底废除了殉葬之制。

  然而朱元璋却使中国文化出现了返祖现象。诸宫人中,除了张美人因女儿年仅四岁需要抚养得免一死外,其他为朱元璋侍寝过的近四十位宫人妃子都被迫自杀。《明朝小史》卷三载:“太祖崩,伺寝宫人尽数殉葬。”

  诸妃殉葬的具体情景,史书无载。不过朝鲜《李朝实录》中详细地记载了明成祖去世之后妃嫔从殉的过程。明永乐二十二年十月,明成祖效法朱元璋,遗命三十名宫人自杀从殉。太监先是在一间大殿外摆上了数桌食物,让宫人吃了人生最后一顿饱饭,并与明成祖的继承人仁宗告别,然后把她们带到殿内。大殿之内,已经放好了三十多张“小木床”,梁上悬下三十条结实的绳子,末端打好了一个个活结。看到这个情景,一时之间,宫人“哭声震殿阁”,有唤爹娘的,有喊老天的,还有几人干脆晕倒在地。那些清醒的人被命令自己站上木床,“以头纳其中,遂去其床,皆雉颈而死”。几个晕倒的,则被人抬着送到绳结中勒死。

  《李朝实录》还特别记载了一名朝鲜进献女子韩氏的最后时刻。吃罢最后一顿饭,太监赶宫人进殿,韩氏突然跪爬到坐在殿外与她们“辞决”的明仁宗面前,痛哭失声,说自己在朝鲜还有老母,无人养老,哀求仁宗放她回国赡养。仁宗一声不吭,不为所动,太监上前,把韩氏拖进殿内。从朝鲜跟来的乳母也站在殿门,和她道别,韩氏把头伸进绳圈之中,回头看着乳母,喊道:“娘,吾去!娘,吾去!”话还没说完,脚下的小木床就被抽掉,转眼之间,命赴黄泉。

  明朝特重祖制,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朱元璋身后的诸妃从殉过程,与此相似。

  第三节朱元璋的女人们

  复活殉葬制,表明了朱元璋对生命特别是对妇人生命的一贯贱视。

  朱元璋对女人的态度有些矛盾。一方面,和所有生命力强大的人一样,朱元璋性欲强烈,在年轻时代曾不择手段追逐女人。《国初事迹》记载他强娶民女的历史:“濠州胡家有女守寡,太祖欲纳之,其母不从。后闻随军在淮安,不曾适人,太祖遣人以书达平章赵君用,请求之。君用以胡氏同其母送至,太祖纳之,立为胡妃。”也就是说,还是一个小军官的时候,朱元璋就看上了一个寡妇,想娶她,但她母亲不同意。后来朱元璋势力更大,对此女还念念不忘,打听到她被军队挟裹到了淮安,就写信给另一位大帅,终于弄到了这个女子,这就是后来的胡妃。

  在击败陈友谅和推翻元朝后,他将这两处后宫的许多漂亮女子纳为己有。除此之外,俞本《纪事录》还记载朱元璋一度曾与属下老婆私通,并生了个私生子:“故元帅韦德成妻美,上令移居后庭,通而生子,名曰朱生。”

  虽然全力宣扬礼治,但为了弄到想要的女人,朱元璋并不顾忌什么礼法。《国初事迹》载:“太祖选宫人,访知熊宣使有妹年少,欲进之。员外郎张来硕谏曰:‘熊氏已许参议杨希圣,若明取之,于理不妥。’太祖曰:‘谏君不当如此!’令壮士以刀碎其齿。”也就是说,朱元璋听说熊宣使的妹妹漂亮,让人弄进宫来。员外郎张来硕劝谏他,说此女已经许配人家了,强取进宫,怕引起非议。这一番好心好意的劝谏,换来的是一顿酷刑,朱元璋命卫士把张来硕的牙都撬了下来。

  然而另一方面,朱元璋又将底层文化中贱视女性的倾向发展到极致。

  朱元璋特别看不起歌女娼妓之流,命令她们平时必须穿着标志身份的黑色衣饰。有一次,朱元璋赐傅友德宴,命叶国珍陪同,还拨了十多个歌妓供他们取乐。不料叶国珍喝了点酒,一高兴,命令歌妓穿上华丽衣服陪坐。朱元璋闻知,在拘执了叶国珍后,又将无辜的歌妓割去鼻尖陪绑:“赐友德宴,命叶国珍陪饮,拨与歌妓十余人。太祖令内官觇视,后国珍令歌妓脱去皂冠、皂揩子,穿华丽衣服混坐。太祖怒,令壮士拘执国珍,与妓妇连锁于马坊,妓妇劓去鼻尖。”

  开国后朱元璋管理后宫规矩特别森严,自后妃以下至宫女,所有衣食、用具、金银钱帛等供应,要经过重重复杂的手续领取,如果径直到部里领取将处以死刑。宫人私递书信出外,将处以死刑。妃子宫人生病,必须由多人陪同,在重重手续之后才能医治。如果是晚上得了急病,只能派人把症状转告给太医开方,绝不准医生入宫诊治,否则必死无疑。为了抑制宫女的生理需求,传说朱元璋还曾对宫女们施以幽闭之刑。《耳谈》载:“传谓男子宫刑,妇人幽闭,皆不知幽闭之义。今得之,乃是于牝(阴户)去其筋,如制马、豕之类,使欲火消减。国初常用此,而女往往多死,故不可行也。”

  除了对结发妻子马皇后一直保持着尊重以外,朱元璋对其他宫人妃子,稍有不满,就举起屠刀。《纪事录》载,洪武年间宫廷内有大量浣衣罪妇,专门为宫内人服务。有一次朱元璋听说她们中间有人与外面相勾结通消息,遂将五千多人包括看守她们的守门人都剥了皮:“上疑其通外,将妇女五千余人,俱剥皮贮草以示众,守门宦者如之。”甚至对那些服侍他多年的妃子,也不例外。

  有一次太监在御河中发现了一个堕胎的婴儿,朱元璋怀疑是楚王朱桢之母胡充妃(即那位被他强逼成婚的胡氏)所为,遂亲手持刀将她砍死,然后把尸体扔到荒郊野外,听任野狗啃食。楚王闻听,千里迢迢奔丧来到京师,到处寻找母亲的尸体也没找到,最后只好拿着母亲生前用过的一条练带回去了。

  另一次,朱元璋因为一件小事,大发雷霆,鲁王之母郭宁妃、唐王之母李贤妃和伊王之母葛丽妃三位地位很高的妃子同时被杀死,朱元璋还不解气,命人将三具尸体混装在一个大筐中,胡乱埋于太平门外。事情过后,静下心来,朱元璋又有些后悔,命人把妃子挖出来正式安葬,不料天气炎热,挖出的三具尸体已经腐烂,分不清谁是谁,只好在尸坑上面堆了三个坟丘了事。

  即使是备受朱元璋宠爱的妃子,下场也很悲惨。除马皇后外,朱元璋诸妃中地位最高的是李淑妃,她不但为他生下了太子朱标,而且为人“事上有礼,抚下有恩,遇事有断”,既有德又有才,成为朱元璋的贤内助,帮朱元璋把后宫管理得井井有条,备受朱元璋的信任与喜爱。

  洪武三十年十二月,朱元璋得了一场重病,病状十分凶险,他自己以为这次肯定熬不过去了,派人把李淑妃叫到病床前,对她说:你跟随我超过了一纪(十二年,指她被册封为淑妃、摄六宫事以来的时间),朝夕在左右侍候,费心用力。你去见见两位哥哥,尽尽骨肉同胞的情谊吧!

  李淑妃一听马上明白,这是叫她死在朱元璋前头。独获此“殊恩”,原因很简单,因为她过于有能力,朱元璋担心自己死后她会干政。精明强干的李淑妃马上明白了怎么回事,泣拜道:“臣妾知道了,死就死吧,何必见兄长呢!”说罢回宫上吊自杀了。

  然而除掉了李淑妃之后,朱元璋经过治疗,却又恢复了健康。朱元璋抚着李淑妃的尸体放声大哭,把李淑妃的两个哥哥叫到跟前说:“朕不是不知道你们的妹妹贤明,只是担心她日后会演出武后之祸,只得抑制自己的感情叫她这样做,千万不要以为朕是个寡恩薄德的人。”好在李淑妃只不过是早死了一年,一年多后,朱元璋就寿终正寝。即使一年多前不死,她也断然逃不过朱元璋去世后的大殉葬。

  第四节殉葬制度的终结

  朱元璋创下殉人之例,后代帝王只能谨遵。明成祖死后,殉葬的妃嫔三十余人。明仁宗死后有五个妃子殉葬,宣宗死后有十人殉葬。至于景帝,史书上仅记载“诸妃嫔唐氏等”殉葬,具体人数不明。五个皇帝加起来,殉葬妃嫔总数估计在一百人左右。

  不光皇帝,连诸王对这一祖制也都亦步亦趋。《明史》诸王传中载,朱元璋第二子秦王死时,“王妃皆殉”。周宪王朱有炖是朱元璋之孙,正统四年临死前上奏表示身后务从俭约,故明英宗特命“妃夫人以下不必从死,年少有父母者遣归”。谁料未等圣旨传到,王妃巩氏和施氏等六夫人已经同日殉身。英宗无奈,只能表彰她们的“贞烈”、“贞顺”。

  为了对殉葬者有所补偿,朝廷会给那些地位比较高的殉葬者的亲戚一些优恤。《明史·后妃传》载:“太祖崩,宫人多从死者。建文、永乐时,相继优恤。如张凤、李衡、赵福、张璧、汪宾诸家,皆世袭锦衣卫千百户,人谓之‘太祖朝天女户’。历成祖、仁、宣三宗皆然。”

  明代的人殉制度终结于明英宗朱祁镇。他在临终之前,曾留下了这样的遗嘱:“用人殉葬,吾不忍也。此事宜自我止,后世勿复为。”

  朱元璋的这个后代能作出如此英明的决定,有两个特殊原因。一个是明英宗是一个历遭忧患的皇帝。他曾遭土木堡之变,又被自己的弟弟景帝软禁多年,这不同寻常的经历使他比一般一帆风顺的帝王更敏感于人情冷暖,更重感情。第二个是明英宗与钱皇后感情极深,钱皇后在明英宗危险中时,曾经“夜哀泣吁天,倦即卧地,损一股。以哭泣复损一目”。明英宗被软禁时,钱皇后陪伴他度过了艰难时光。“英宗在南宫,不自得,后曲为慰解。”“闻英宗为太上时,钱后至手作女红卖,以供玉食。”

  由于钱皇后没生儿子,在内宫斗争中地位一度岌岌可危。明英宗临终时“口占遗命,定后妃名分,勿以嫔御殉葬,凡四事,付阁臣润色”。并特别嘱咐“钱皇后千秋万岁后,与朕同葬”。这显然是担心自己死后,后宫中有人逼钱皇后自杀殉葬。英宗结束人殉制度,一个直接目的是为了保护自己的皇后。

  不论如何,这项决定顺应天理人心,受到万民欢迎,公布之后,许多大臣甚至感动到流泪,“时读竟,涕下,悲怆不自胜”。后世史家对此举更是不吝赞美之词,说“英宗独见,罢免此举,遂破千古迷谬,视唐宗命孟才人先效死于生前者,圣愚奚啻千里”。中国历史上意外复活的野蛮殉葬制度终于被画上了句号。

  第五节大明:退化的朝代

  如同使殉葬制度返祖一样,从世界史视角观察,朱元璋的出现使中国社会体制和政治文明都出现了重大退化,导致中国从明代开始与世界文明主流反向行进,永远失去了在人类文明中的领先地位。

  十四世纪的明朝,与欧洲相比,表面上要光明得多。十四世纪的欧洲特别不幸:黑死病扫荡了欧洲三分之一以上的人口,使北欧动荡不已的“百年战争”也始于这个世纪,因此人们称这是欧洲的“黑暗时代”。而在中国,朱元璋却缔造了一个很长的和平时期,“华胄重光”,生产恢复,东方大地一片太平景象。

  然而在一治一乱的表象下面,却涌动着两股方向相反的历史暗流。

  在欧洲大陆,从十四世纪起,漫长的死气沉沉的中世纪统治开始支离破碎。由于教皇和国王们忙于争权打仗,无暇管理地方事务,许多城市从封建统治中脱离出来,获得了独立。这些城市居民们集资向国王们购买了自治权,可以组织自己的市政厅和法院,建立自己的法律。正如当时的一句俗话所说,“城市的空气能使人自由”。

  在城市里,人们不再向国王贵族们卑躬屈膝,他们投身于商业和企业,用自己的双手和头脑为自己创造财富,用财富来建立自信。“自治市的自由民从一开始就表现出自信和独立,这种自信和独立是欧亚大陆任何地区所没有的。”这些城市的本质就是一个大公司。“所有的商业法律,也就是民法;全部商业船只也就是海军。”这些城市一出现就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在明朝建立之后十二年的1380年,威尼斯打败热纳亚,成为欧洲海上霸主。

  从此之后,资本主义因素在封建社会的缝隙中像霉菌一样逐渐生长,很快摧垮了日趋腐烂的旧体制,使欧洲社会迸发出前所未有的能量。

  而在欧亚大陆的另一端,却进行着相反的事情。朱元璋的社会理想,颇具乌托邦精髓。他统治的原则就是全面的社会控制,把每个社会成员的一举一动都严格控制在政府权力之内,以彻底杜绝任何不安定因素。朱元璋把全国变成了一个大村庄,取消了多元和层级发展的可能,由官僚包办一切事情。在他的统治下,大明社会变成了一个大监狱,各级官员都是狱卒,所有百姓都是囚犯。百姓稍有逾越,惩罚立刻劈头而来:“充军”、“斩首”、“乱棍打死”……如果把异族建立的元朝视作中国历史发展的一个意外,那么作为一个汉人政权,朱元璋直接继承的是宋代,朱元璋自己也宣称他的奋斗目标是“山河奄有中华地,日月重开大宋天”。然而明朝和宋朝的基本走向,却是恰恰相反的。

  宋朝是一个非常富于“现代”因素的朝代。

  大部分人认为中国的极盛出现在唐朝,而宋朝通常被认为是一个衰弱的朝代。然而从经济角度来看,唐朝与宋朝根本不在一个数量级上。拿国家财政收入来比较,宋朝国家财政收入是唐代最高额的三倍。

  更具说服力的是财政收入的构成。中国历史上绝大多数时期,农业税是国家收入的主体,而宋朝时,工商税收占财政收入的70%,农业税只占30%。这说明宋朝的财政收入不是靠加重对农民剥削,而是由于工商业繁荣、生产力提高的结果。

  孙基隆在《鸟瞰中国千年史》中说,宋朝钢铁工业高度发达,大型企业通常会雇佣数百名全职的产业工人,而政府的两处军工厂聘用工人数多达八千人。华北的钢铁业以1078年为例,达年产一百二十五万吨的水平,而英国于1788年亦即工业革命之始才不过年产七万六千吨。

  宋朝采矿业发达,信州铅山的一个铜矿就有十余万矿工。煤已经成为首都的主要能源。“汴都数百万户,尽仰石炭,无一家燃薪者。”除此之外,宋代矿冶、造纸业、制瓷业、丝织、航海业也高度发达,长江两岸,货栈林立,广州、泉州和福州的商船远航阿拉伯、马来西亚、新加坡和日本。作为经济发达的一个标志,宋朝铸造的铜钱超出唐朝时的十倍以上。宋神宗时年铸币量五百万贯,而唐朝极盛的玄宗朝年铸币不过三十二万贯。宋朝还发明了纸币,出现了银行和支票这类非常“现代”的金融工具。

  网络作者“jiangpub”在流传极广的一篇文章《中国的大宋,世界的美国》中说,从某种意义上说,宋朝在世界上第一个采取了类似凯恩斯主义的宏观经济调控手段,王安石则是世界上第一个试图对全国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经济专家。

  由于其雄厚的经济实力,宋朝也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个长期坚持募兵制的王朝。宋朝以巨大的财政收入供养数量众多的军人,在很大程度上属于转移支付或者社会保障的性质,是政府在为国家由农业社会转向工商业社会付出代价。西方“近代化”的标准,例如市场经济和货币经济的发达、都市化、政治的文官化、科技的新突破、思想与文化的世俗化等等,宋代的中国都已经出现,比西方提早了至少五百年。

  美国比较历史学家麦克尼尔在《权力的追求》中说:

  “本书的假设是:

  中国在一千年前后转向市场调节的行为颠覆了世界史的一个关键性的平衡。

  我相信中国的例子启动了人类的一个千年探索,去发现在协调大规模行为这一点上,从价格和私人或小团体(合伙或公司)对私利的看法出发,会有些什么成果。”

  在“现代”的经济和社会结构基础上,宋代的人文精神也实现了突破。

  宋代是中国历史上少有的“不杀大臣”,与士大夫共天下的朝代。宋代的文学艺术作品里,洋溢着前所未有的生活气息和个人尊严意识。

  然而,朱元璋创造的明朝却在宋朝的坐标下实现了全面大跃退。明史学家黄仁宇说,“明朝之采取收敛退却的态度,也可以说是在王安石新法失败后的一种长期的反动”。明代的经济发展远远不及宋代。宋真宗时代,国家财政收入16000千万两白银,而据黄仁宇计算,明王朝在1570-1580年间,平均每年财政收入是3078万两,不过是宋朝的19%。更主要的是,农业税占明朝政府总收入的81%,工商杂税只占总收入的12%。这个数字告诉我们,相对宋代,明朝的经济结构是何等落后。

  宋代经济奇迹的出现主要是因为商品经济的高度发达。而做了皇帝之后,朱元璋敏锐地意识到了商人财富的增长可能对政权带来的挑战,因此在他的统治下,中国几千年来的抑商传统进一步发扬光大。

  他屡屡说:“农桑为衣食之本。”只有实实在在出产了粮食和棉花的活动在他看来才是劳动。他说:“上古时代,每个男人都耕地,每个女人都织布,所以水旱无虞,饥寒不至。自从人们学会了经商,学会了享受,农桑之业废……所以,要让天下人都吃饱饭的关键在于禁止商业。”

  他规定,商人外出经商,必须经官府严格审核,发给通行证才行。如果没有通行证随便外出,随便什么人都可以把商人拿赴官府,治以“游食之罪”,重则杀头,轻则发配到边疆地区。他又明令取消了全国所有的商业经纪人和中间商,只允许最低限度的商业活动存在。商人被列为社会上最底一层,想考学、当官,都会受到种种刁难和限制。

  宋代财政收入早就实现了货币化,朱元璋却把税收制度倒退了几百年,恢复了低效率的实物征收制和劳役制。“衙门内的传令、狱丁,都由各乡村轮派,即使文具纸张,甚至桌椅板凳公廨之类的修理也是同样零星杂碎的向村民征收。”“全国盖满了此来彼往短线条的补给线,一个边防的兵镇,可能接收一二十个县份的接济;一个县份也可以向一打以上的机构缴纳财物。”“万历二十年,北京的宛平县知县沈榜声称,他每年要向二十七个不同的机构交款,总数则不出白银二千两。”

  用黄仁宇的话来说,洪武型财政的特点就是“缺乏眼光,无想象力,一味节省,以农村内的经济为主,只注重原始式的生产……不顾投资为来日着想”。“这种维护落后的农业经济,不愿发展商业及金融的做法,正是中国在世界范围内由先进的汉唐演变为落后的明清的主要原因。”

  宋代地方经济发展不平衡,部分地区经济高度发达,江南领先于华北,东部发达于西部,由此带动全国经济成长。朱元璋则始终崇尚平均主义,防止局部地区经济领先发展,强迫领先地区向落后地区看齐。

  宋代货币高度发达,明时则抑制铸币业,有时甚至禁止金银及铜币交易。据估计整个明代铸钱量不超过千万贯,这不过相当于北宋两年的造币量。因为缺乏货币,无法交易,许多小商小贩失业,“1544年竟至因‘钱法不通’人民倒毙于北京”。

  宋元都是世界性帝国,从海外贸易中获得了巨大财富。但明朝实行严格的闭关锁国措施,非但不准国人出海,外国进行“朝贡贸易”的数量也限得极低。孙基隆说:“明代中国从蒙古世界系统中摆脱出来……不可免作出背对世界大势的自然反应。中国从唐末已开始走向海洋,但如今这个新走向变成‘离经叛道’,并被算在‘外族’蒙古的头上,而新出现的锁国心态则被说成是‘华胄重光’。”

  明朝的人文精神更是大大退化,返祖到三代以前。朱元璋开创的明朝,贱视大臣的程度创了历史之最。皇帝一不高兴,就把大臣按到地上脱下裤子一顿棍打。

  唐宋以生机勃勃的外向型竞争社会呈现于世界,而朱元璋统治下的明朝则是内向的、反竞争的、缺乏想象力的。朱元璋开创的三百年大明,是中国历史上最稳定的朝代之一。而这三百年间,却是欧洲历史上最为动荡的阶段。不过正是在这些动乱中,孕育了现代西方文明。黄仁宇说,“克伦威尔在马斯顿荒原击败查理一世时,为公元1644年,也即是中国所谓崇祯皇帝上煤山的一年,也就是明亡的一年”。大明三百年,正是中国与西方一个大幅度后退、一个大踏步前进的擦肩而过的时代。

  尾声从“黄册库”看明代“祖制”的命运

  第一节绞尽脑汁的黄册制度

  如前所述,户口制度是大明王朝一切制度的基础。黄册制度承担着“维系职业世袭制,防止百姓自由迁徙,保证国家税收”的三重重要使命。所以朱元璋对这个制度异常重视。这从黄册制度的严苛规定中一目了然。

  黄册的规格有严格要求,用纸必须是上等厚绵纸,不得染色或漂白。长宽各为一尺二寸,不得丝毫有误。必须用正楷书写,字体大小、行间距都有明确标准。每一页如果有一个字写错,就必须整页重抄,不得涂抹挖补。装订也有统一标准:必须用粗牢的绵线装订,可以少量使用浆糊,但浆糊中必须加入椒末等杀虫药来防蛀。

  黄册制度是层层上报制,每次造册时,都由每家每户按官府要求的格式和内容,在“供单”上详细填写自己家在这十年内的人口、财产变化。各州县的主官须亲自审查黄册造办是否真实,每一项与供单记载是否完全相符,然后还要在黄册上签名画押,以示负责。然后将黄册交送到府里。府里同样按这个程序审查一遍,编成本府的总册,签名画押用印后送到本省的布政使司(明清两代的地方行政机关)。布政使司审查后,再编成本省的总册,送交户部(掌管户籍财经的机关)。最后由户部将全国人口、财产情况汇总,送交皇帝御览。(《后湖志》卷四)每到新册入库之年,明政府都要从国子监调来一千二百名监生,在御史等政府官员的带领下,进行“查册”工作。“定取国子监监生一千二百名,以旧册对比新册奸弊。”(《后湖志》卷十)通过以上叙述,我们可以发现,朱元璋为黄册制度,可以说是费尽心血。在他的设计中,这一制度要和他所设立的其他大纲大法一道,作为不可动摇的“祖制”,垂之万世,保证大明王朝的长治久安。而在高压政策、精密组织以及朱元璋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合力之下,洪武年间的黄册制度确实运行得极好。通过这样严格的程度,全国的人口信息,十年一次全部汇送到南京。这一时期的黄册制度基本上达到了信息真实,数字准确,因此确实起到了平均赋役的良好作用。这本是朱元璋建立黄册制度的初衷之一。

  第二节祖制的空壳

  朱元璋对自己给子孙后代留下的“祖制”,是十分自信的。他认为经过自己这颗超级大脑几十年日夜不停的思考,这些“祖制”已经达到尽善尽美的程度,没有改进的余地了。他不放心后代们的智力水平,所以一再强调,他留下的这些规矩,一个字也不许改。他嘱咐后代们“钦承朕命,勿作聪明,乱我已成之法,一字不可改易”(《实录》卷八十二)。他要求“以后嗣君,并不许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请设立者,文武群臣即时劾奏,处以重刑”(余继登《典故纪闻》卷五)。

  那么,这个“祖制”,被他的子孙后代们执行得怎么样呢?

  几乎明代每一个皇帝都要反复强调自己对祖训的恪守之诚。如明宣宗就说:“朕祗奉祖宗成法,诸司事有疑碍而奏请者,必命考旧典。盖皇曾祖肇建国家,皇祖考相承,法制详备。况历涉世务,练达人情,谋虑深远,子孙遵而行之,犹恐未至。世之作聪明,乱旧章,驯致败亡,往往多有可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