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地问。kenkanshu.
“她说,你不要随便带个男人来給我看,就以为可以骗倒我!李继文这样的男人,有哪个女人不喜欢?我从小看着你长大,我知道你早就憋着想取代我了!”他笑了起来,现在想想都觉得他当时听到的话非常荒谬,“虽然李继文长得英俊,学问口才都很出众,也有一定的社会地位,但他毕竟六十多了。强薇告诉她老妈,她爱我,只要我要她,她要跟我结婚,但那个白板好像没听见一样,恶狠狠地瞪着她说,你是在逼他是不是?你看我不同意,就找个男人来逼他是不是?告诉你!李继文这辈子都是我的,你耍什么花招都没用!”
他看见杜森的眉毛向上跳了跳。
“在我眼里,白板就是个神经病。根本不配作母亲。”他冷冷地说。
杜森温和地笑了笑,问道:“之前你说那钥匙是你自己配的。你为什么这么说?”
“我不想让别人知道,强薇給过我钥匙。”他停顿了一下,“其实,那两把钥匙是我向她要的。我对她说,我想随时来看她,如果看见老家伙欺负她,我会保护她。当然这理由不够充分,但她受了感动,还是給了我钥匙。她自始至终都不知道我想干什么,其实我早就想干掉那个老头了。自从,他找过我之后。”
“他找过你?”杜森感兴趣地看着他。
“你说什么?”陈奇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眼前这个六十四岁的知识分子,大学教授,强薇的继父,让他放弃强薇,而理由居然是,这个混蛋自己想跟强薇结婚。“你说什么?!”他又问了一遍,这一次不是没听清,而是想威慑对方,你有种給我再说一遍!你这道貌岸然的混蛋!
可是李继文丝毫没被他的恶声恶气吓倒。
“不要意气用事。小陈,现在是两个男人在谈话。”李继文高大的身材在公园的亭子前面投下了一个狭长的阴影,他背对着阳光,脸孔模糊,但声音却依旧清晰,“我爱她,她給了我创作的灵感,也給了我第二次生命。”
“你爱她?”这句话让陈奇既想挥拳过去,又想笑。60岁的男人奢谈爱情本来就够恶心的了,更何况对方还是自己的继女,一个长期遭受他性骚扰的弱小女孩,那简直是恶心到了极点。
“爱情不需要隐瞒。其实在很多年前,我就喜欢她了,你以为我为什么要跟她那个可怕的母亲结婚?”李继文歪头看着他,目光慢慢移向路边的一株小野花,“我第一次看见她,就惊艳于她的美貌,我知道她以后一定会长成一朵娇艳的蔷薇,其实那时候,她已经是了,非常美……小陈,你是无法理解那种在夕阳下欣赏一朵花慢慢盛开的心境的。你太普通了。”李继文轻蔑地扫了他一眼。
“你跟她之间那也叫爱情?你一直在骚扰她!你干扰了她的成长!你还有脸说什么爱情!爱情至少应该是两厢情愿的!你向她动手的时候,你有没有问过她,她要不要?!就算她说要,那也不算数,那时候她才几岁!”他大声回敬这个欠揍的衣冠禽兽。
李继文温和地笑了笑,下意识地摸了下腕上的手表。
“小陈,我对爱情的看法跟你不同。我觉得真正的爱情是滋生在征服之后的。当你明白征服的乐趣,你就会对爱情产生新的想法,啊……那简直是妙透了。”李继文得意地笑了,接着又低声说,“如果你想得到她,何妨等一等?”
“等一等?”
“等我死了。也许10年,也许20年后,等你成了一个有经验的男人再来找她。我保证,我会把她教得很出色。她会成为一个跟你旗鼓相当的女人。”
陈奇冷笑一声。
“我从来没觉得白板很出色。她可是跟了你十几年的女人。”
“白板?”李继文很疑惑。
“她擦的粉。”陈奇不耐烦地指指自己的脸。
“哈哈,原来是这样!”李继文居然大笑。
“你也觉得她不够出色吧。”陈奇讽刺道。
“她以前也很漂亮。她跟蔷薇最大的不同是,她从小生长在一个贫穷的家庭,她为生计打算得太多,慢慢把她的性格磨坏了。也就是说,她太爱算计了,爱算计的女人是美不起来的。所以我給蔷薇很多零花钱,可惜,很多时候都让她妈妈搜走了。”李继文对此似乎也很无奈,“看见她被素芬欺负,我也很难受。当然,女人之间的斗争往往是因为男人。所以,我想结束这一切,从中作个选择。我选择蔷薇。”
“你不觉得你的年龄大了点?”陈奇真想问他行不行。
李继文漠然地注视着他,平静地说:“年龄不是问题。我曾经让她怀孕。”
什么!怀孕!陈奇觉得自己像被重重打了一拳。他听到李继文继续在说话。“……我没让那孩子出生,虽然我也很希望有个我跟她的孩子,但我觉得她那个年龄不该生孩子,而且我没心情照顾小孩。所以,小陈,我会保护她的美貌,我会給她幸福、快乐和终身难忘的刺激。跟我在一起,蔷薇得到的,一定比她失去的多得多。”李继文望着远方,仿佛在自言自语,陈奇听到他说,“以前是我征服她,现在就轮到她来征服我了。我等着她。”
征服,是不是就是指一方让另一方倒下?陈奇想。好吧,那就成全你。
“我就是从那时起下决心要杀了李继文的。”陈奇回过头,平静地望着杜森,“其实,在这次之前,我还干过三次,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老天帮忙,每次都被他逃脱了。”
“你干过三次?”杜森在客厅的沙发上坐下,并示意屋子里的警察搬了张椅子放在他面前,“请坐。”杜森指指那张椅子对陈奇说。
陈奇慢慢踱过去坐了下来。
“你怎么干的?”杜森感兴趣地问道。
“就在他跟我谈话后的第三天,我跟他在马路上有一次巧遇。那天下午我没课,一点左右就从学校往家走。我看到他在马路对面走,我们两人分别在马路的两边,我在这边,他在那边,但是他的位置稍微靠前,就像这样,”陈奇一边说一边用戴着手铐的手打着手势,“我们的位置如果用线划出来的话,应该就像一个平行四边形。”
杜森明白了他的意思。
“也就是说,你在他身后,并且在马路对面,所以他看不见你。”
“是的。”陈奇望着杜森背后的那幅山水画,点了点头,“我看见他走进一家私人牙科诊所。诊所很小,但灯光很亮,透过玻璃门,我可以把里面看得一清二楚。诊所里就他一个病人,他在跟医生说话。我预计他会在那里呆上一阵,因为我看见他在床上躺了下来。顺便说一句,我是躲在一个公用电话亭后面朝那边看的,因为诊所前面很干净,我怕他们一抬头就会注意到我……呵呵,其实那次完全是巧合。”陈奇禁不住笑了起来,“如果当时我没看见电话亭上的小广告,我就不会想出那个计划。”
“小广告?”
“那是一张私人出售汽油的小广告。私自搜集汽油,然后再非法倒卖,这是一种新的谋生方式。”陈奇解释道。
杜森点头表示能够理解。
“我打电话让他们带一桶汽油到牙医诊所门□易,他们说六、七分钟后就能送到那里。于是,我就到附近的便利店买了一个打火机,又到文具店买了一个整人玩具,还向他要了一个纸板箱。”
“整人玩具?”
“是近些年小孩子很喜欢的东西,我看见我的学生玩过。我买的那个是根据粪便的样子仿制的,简直可以以假乱真。”陈奇笑着说,“我买完该买的东西,汽油贩子也差不多到了。我让他到拐角的文具店取钱,从文具店可以看见汽油瓶所在的位置,我对他说,如果他不放心,怕人偷偷提走汽油瓶,可以打开瓶盖。因为偷汽油需要速度,如果还得先拧上瓶盖,这样就很容易因为耽搁时间而被抓住。汽油贩子听了我的意见,把汽油瓶放在我指定的位置后打开瓶盖,接着去了拐角的文具店。我在文具店放了个信封,汽油贩子拿到钱后马上就走了。”
“我观察过,在汽油瓶的前方,有一个正方形的坑,我不知道那个坑是作什么用的,但我估计它至少有二、三十公分的深度,对我来说,那已经够了。我走到马路对面假装不经意地踢翻汽油桶,汽油按照我预想的方向,流进了那个坑,我把纸板箱遮盖在那个坑上,然后把假粪便放在那个纸板箱的旁边。很幸运,我做的一切没有引起别人的注意,李继文仍然在补牙。我知道李继文的路线,我知道他会朝那个方向走。我想他有很大可能会因为想躲避粪便而踩在那个薄薄的纸板箱上,而纸板箱无法承受一个人的体重,按照我预想的,他会一脚踩进那个满是汽油的坑,到时候只要他一掉进我设的陷阱,我就把打火机扔进去。当然,我承认我的计划不算周详……最后先走出诊所的是那个牙医,她好像要到隔壁的店铺换零钱,结果发现了地上的假粪便和纸板箱,我看见她用扫把去扫那个假粪便,后来就把它拿了起来……哈哈,她一定以为那是小孩子的恶作剧。”
“这个计划虽然用心险恶,但的确很孩子气,难怪会失败。”杜森温和地说,“好吧,说说你的第二次。”
“第二次是在他的车里动手脚。李继文有一辆车,但他很有意思,上下班不是打的就是坐公共汽车,从来不开车。我曾经租了辆车跟踪过他,我感觉他开车出门完全是自娱自乐。”
“怎么叫自娱自乐?”杜森问道。
“无论是开车在高速公路上兜风,还是到郊区的山下静坐,或者是到红杉公园的河边喝茶,他都是一个人,我从来没见过,有别人跟他同坐那辆车。那辆车好像就是他的私人天地。”
“红杉公园?”
“就在e区。”
“我知道那个公园,他在河边喝茶?”
“是,除了热茶之外,他还会带点吃的,比如烤鸡、面包、色拉之类的,通常他会在河边坐好久。每次都至少半小时。”
杜森的眼珠在眼眶里左右移动了两下。
“你刚刚还说,他去郊区的山里静坐。你能记得那是什么地方吗?”
“我……大致能够记得。”陈奇觉得好像无意中踩进了水塘,又湿有凉的感觉从他的腿慢慢在身体内部弥漫开来。
“怎么啦?”杜森马上捕捉到他的情绪。
“我父母就死在那附近。”
“啊,你的父母。我记得好像是在f区的小教堂山下。”
“差不多。”
杜森瞥了他一眼,问道:“过几天带我去那里看看好不好?”
“好。如果需要的话。”陈奇漠然地点了点头。
杜森喝了口茶。
“接着说你的第二次谋杀。你说你在他的车上作了手脚?”他提醒道。
“有一次,他去公园喝茶回来,半路上下车去买东西,他忘了关车门,车窗也开着,我就乘机拉开他的车门,在他的茶杯里下了安眠药。”
“然后呢?”
“他在车上打了个很长时间的电话,打完后就差不多到家了,他没喝那杯茶,最后平安无事地回到了家。”
“呵呵,这次的计划比上次像样一点,不过还是以巧合为基础。如果那天他没有下车买东西,你不会有那样的机会。你是事先准备好的安眠药吗?”
“对,我是事先准备的。所以也不完全是巧合。我跟踪他后发现他经常会半路下车干点什么,几乎每次都忘记关车门,于是我事先买了安眠药,把它们调成了水,装在一个小瓶子里。这样操作起来更方便。……可惜还是没成功。”陈奇自我解嘲地笑了笑。
“那么第三次呢?你应该花了更多的心思吧?”
“是的,第三次我是经过精心设计的。”
“怎么设计的?”
“我在他必经的路上埋下了一个陷阱。他每天清晨6点都会到附近的公园去散步。从他家到公园,既有大路,也有小路。他习惯走那条僻静的小路。我在小路上事先扔了一张他自己的照片在地上。这可以保证,除了他以外,没有别人会注意到那张照片,也不会有别人低头去捡那张照片。我在照片上钻了个小孔,在那个洞了穿了根线,这根线的另一头压在他身边一堆杂物上方的七八个箱子下面。那堆箱子当然是我放的。我把空箱子垒在一起,箱子和箱子之间都只接触很小的一部分,在最上面那个箱子上,我放了一个冻鸡。他拿起照片时,会牵动那根线,箱子本来就摇摇欲坠,按照我的预想,冻鸡就会正好砸在他头上。之所以用冻鸡,是因为,它很可能会被过路的家庭主妇捡回家,也容易让警方认为是从某个居民家里掉下来的。”
“呵呵,继续。”杜森道。
“那一次,我真的花了不少时间,无论是照片放置的位置,线的长短、箱子的大小和放置角度,还是冻鸡的重量,我都是精确计算过的,还做过很多次实验,按理说,冻鸡必然会砸在他头上,他即便不死,也来个脑震荡。可惜,最后还是失败了。”
“怎么失败了?”
“我看着他精神抖擞地穿过那条小路去了公园,就证明我失败了。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