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其他 > 古饰物语

第16章完结

  这就是所谓的纤云弄巧?那飞星传恨呢?是否跟星形的首饰有关?

  我脑子里的问题一个接着一个,想得太多,脑袋都开始发胀。newtianxi.我揉了揉太阳穴,起身走向厨房,因为对屋内的设施非常了解,所以我并没有开灯。

  我赤脚走在地板上,到厨房喝了一大杯水,清凉的水让我焦躁的心情缓解了不少。我走到客厅,轻轻掀开窗帘,就在这时,一辆车驶进了小区,车灯很亮,照得窗外的一切都清晰起来。

  我赫然发现在窗外紧紧贴着一张脸!

  那张脸被玻璃挤压得平平的,我根本看不清他的五官,只是那对眼睛瞪得很大,大片白眼仁中缀着一点黑,简直比鬼还吓人!

  那张脸和我近在咫尺,就这么动也不动地盯着我……

  我突然意识到自己住的是二楼,而且窗外并没有阳台,这张脸是怎么出现的?

  我失声尖叫,把手中的玻璃杯朝窗户砸过去,那张脸一下子就不见了。我被吓得几乎晕厥,过了很久才颤抖着从地上爬起来,打开窗户查看,窗外并没有什么异样。如果那张脸的主人是个人,他是怎么在没有任何依靠的情况下趴在我的窗子上的?如果那张脸的主人是个鬼……

  想到这个房间里曾发生的凶案,我狠狠打了个冷战。我住进这栋凶宅之后,头一次发生这种灵异事件,实在是太可怕了。虽然我并不确定趴在窗上的是人是鬼,就算是个人,也是相当危险的事。那只能说明,我被盯上了。

  经过这件事,我已经不敢住在这里,简单地收拾了行李,我连夜跑到一家时尚旅馆将就了一宿。折腾到将近天亮才睡着,可就算在梦里,那双可怕的大眼睛仍然盯着我。

  第二天我无精打采地来到公司,同事们拉着我聊老板的八卦,我耳朵里听着,心里却在想要不要换一个地方住。那里实在是太不安全,我可不想每天睡到半夜都会看到窗外有张脸在窥视我,长此以往,非得神经衰弱不可。

  宁可剩下的租金不要,也坚决不能再住下去!

  我拿定主意,拉着聊八卦的同事打听哪有租房的,跟人合租也行,只要能离开那个鬼地方,我什么都能将就。

  就这样,我一整天都在和租房信息奋战,下班后还赶着去房屋中介看了看。可是想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找到一处合意的房子并不容易,我耽搁到八点多才回到旅馆,这才想起自己和甄巧还有约。

  我苦笑了一声,现在去恐怕她都打烊了,况且我已经累得没有力气,还是有空的时候再去找她吧。

  我累得刚挨上枕头就睡着了。

  幸运的是,第二天我就通过同事找到一个比较满意的房子,是合租房,不过另一个房间暂时空着。这个房子离公司比较近,环境也不错,最重要的是这里不是凶宅。

  我跟屋主商议好,先交三个月的押金和租金,我随时可以搬进去住。

  下了班之后,我回到原来的房子收拾行李,就算我是个崇尚简约的人,行李不多不少也收拾了一个大皮箱和一个旅行袋。我看着卧室那张雪白柔软的大床,心里突然有些伤感,话说新租的房子可没这么好的床。

  心里想着就不知不觉在床上躺了一下,我低估了自己的疲劳程度和这张床的舒适度,躺上去之后,觉得自己的眼皮不受控制地合在一起,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这一觉睡得并不安稳,我竟然梦到了美樱和佟炎,美樱拿着扶莲发钿一下下戳我脖子,佟炎则拿着我的胳膊大腿磨牙,一口接着一口,弄得我浑身鲜血淋漓,他们的表情那叫一个畅快……突然间传来很大的震动声,那修开着一辆很大很拉风的拖拉机来了,他一下一下地撞着那堵无形的墙,声音震耳欲聋……

  我突然间从梦中醒来,耳朵里果真听到很响的声音,不过不是撞墙声,而是砸门声!我瞅了一眼手机,刚刚早上六点钟,谁会在这个时间找我呢?

  我急忙打开大门,却被面前的人吓了一跳,砸门的人竟然是许久不见的那修!

  他穿着白背心黑短裤,头发湿漉漉的,还滴着水。手正举在半空中,手臂上的肌肉鼓起老高,俊秀的眉眼里都是怒气。

  我心里疑惑,一大早的,他为什么会砸我的门,还一副刚洗完澡的样子?

  “你干什么砸我门……”说完我又后悔了,应该说好久不见的。

  “小姐!”那修咬牙切齿地说,“我敲了五分钟的门,要是不砸,你能醒吗?”

  我不好意思地搔了搔乱糟糟的头发,一定是睡得太死了,真丢人。

  “你……你怎么会在这儿?”

  那修的表情突然变得有些高深,他往后退了一步,指着我对面的房门:“我昨天刚搬过来,想跟你打声招呼。”

  我惊讶得嘴里都能塞个鸭蛋了:“啥?你住在我对面?你不是在市区有房子吗?”

  那修耸了耸肩:“我不喜欢住四合院,那……太老,感觉像坟墓一样。而且我答应过的……不能反悔。”

  后面那句话他说得很含糊,我没听明白。

  “听说你在找我?”那修接着道。

  “嗯。奶奶给我带的那句口信我弄不懂,想找你一起参详参详。”

  “……其实我也一直没想明白。不过现在我住你对面,有事你可以直接找我。”

  那修的话让我呼吸一窒,我们……果然是没缘分呀。他刚来,而我却要走了。

  有诗为证:我来君未来,君来我已去。

  我长长叹了口气,从门后把大皮箱和旅行袋拖出来,摆到那修面前。那修莫名其妙地看着我。

  我垂着头:“我刚退了这边的房子,今天就要搬走了。”

  那修顿时满脸黑线,哑口无言。

  我挤出一声干笑:“这儿的环境其实不错,除了……您……好好享受,我……我走了啊。”

  我拖着皮箱和旅行袋走了几步,那修咬牙切齿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新地址是哪儿?”

  “啊?”

  “新地址!”

  “哦……”我赶紧从皮包里翻出纸笔把地址写给他。

  本来我昨晚就想搬到新租的房子里住,可是这一耽误,倒让我见到了那修,我心里其实挺高兴。那修把地址攥到手里,不声不响地转身回屋,我傻愣愣地站在原地,心里乱糟糟的。

  不到三分钟时间,那修穿戴整齐从屋里走出来,手里还拿着一把钥匙。

  “走,我送你。”

  我晃了晃不甚清醒的大脑,还暗中掐了一把大腿,我没听错吧?那修竟然要送我?

  那修一手拎过我的大皮箱,向楼下走去,我美滋滋地跟在后面,到了楼下,我不意外地在花坛旁边看到那修那辆破旧的老爷车。

  一路上那修出奇的沉默,我本来有很多话想说,可是话到嘴边又情不自禁地咽了回去,还是以后有机会再说吧。可是……那张盯着我的人脸,要不要告诉那修?

  犹豫再三,我还是在下车前把那张人脸的事说了出来,那修的面色沉了沉,突然间说了一句,最近除了上班和回家,不要到处乱跑。

  我不知道他这话是什么意思,只好胡乱点头应允。把我送到目的地后,那修就开车走了,他的车速很快,好像有什么急事一样。

  我在原地站着,直到那修的车消失在我的视野里。

  我的新家在一栋六层建筑的四楼,每层三户,我住那户两室一厅,设备齐全,两个人合租刚刚好,房主说和我合租的那个人过两天会住进来。和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住在一起,我还是大姑娘上花轿——头一遭,我只能在心里祈祷新室友千万别是个轻浮随便的人。

  我把行李拎上四楼,简单整理了一下,才急匆匆地梳洗吃饭,赶到公司上班。一整天忙忙碌碌地过去了,下午五点我回到新居,又是一番收拾整顿,等到一切都尘埃落定,我舒舒服服地躺在客厅里的沙发上。甄巧的脸不期然映入脑海,对了,甄巧的故事还没讲完,答案的谜底也没有揭晓,我必须去找她。

  我刚起身,那修的警告突然在耳边响起,我犹豫了一下,还是拿起钥匙走出家门。

  到纤云茶庄的时候,刚好晚上七点。我走进茶庄,却没看见甄巧。柜台上站着一个长相老实的年轻人,个子不高,看起来一副很诚恳的样子。他看见我愣了一下,突然问道:“你是洪灵吗?”

  我诧异地点点头,这人怎么认识我?

  年轻人笑出一口白牙:“我叫小甲,甄姐交代过,你要是找她,就到她屋里去。”接着小甲告诉我,从架子右侧那道门直走上去就可以了。

  我撩起珠帘,走进那个一直好奇的世界。

  出乎我的意料,门后并不是一道走廊而是一个房间,房间布置得像一个休息室,靠墙摆着好几盆大型的绿色植物,我都叫不上名字。地板是乳白色的,靠窗还放着一张常在清宫剧里看到的罗汉床,样子很新,应该是仿制的。在罗汉床前面放着一个木头绷架,绷架上夹着一幅刺绣,绣的是冬梅吐蕊,娇艳的红梅和粗壮的枝干衬着大幅的留白,真是说不出的醒目好看。这是甄巧自己绣的,还是买来做装饰用的?

  我觉得甄巧的喜好非常特别,就像我从来都没见过她穿旗袍以外的衣服,而且她穿的旗袍都非常合身,增一分或减一分就不是那种味道。我猜想那些旗袍应该都是定做的,光是冲着上面的绣花,价值肯定不菲,更何况她有好几件。

  在休息室的另一边有一道门,我推开门看到一道楼梯,往上走,左右两边都出现一道走廊,走廊一面是房间,一面是窗户。我数了数两边共五扇门,哪道门才是甄巧的家?

  待要回去问小甲,又觉得麻烦,我只好壮着胆子喊了几声,生怕有人突然冲出来说我扰人安宁。幸好甄巧很快就出现了,她穿着一身真丝睡衣,朝我摆了摆手:“小洪,在这儿呢。”

  我随着她进了房间,她的卧室和茶庄的装饰风格差不多,特别是摆在最里面的一张大床特别招眼。我记得那种床我曾在博物馆见过,全名叫红木千工拔步床,要用最顶级的红木由最顶级的木匠雕琢三年才能完成。千工是一种荣耀,费尽一千道工序和三年时间来完成的床,不是一般人家能用得起的。

  以前这种床尚且价值不菲,现在恐怕更是个天文数字吧。我愈发好奇于甄巧的身份,她既然这么有钱,为什么还会开一个小小的茶庄,平凡度日呢?

  甄巧并没问我失约的原因,我也没说,想来她可能只把我当成一个爱听故事的闲人,所以并不关心。

  “甄姨,今天怎么没下去?”我问道。

  甄巧眼波一转:“今晚有点儿乏了,不想下去。但是我怕你会来,就让小甲加一天班。”

  我惊讶地张大了嘴,这么说,甄巧让小甲加班的目的是为了等我?

  甄巧笑了笑:“我刚煮了一壶好茶,新月伊春,据说这种茶长在很高的山上,必须在新月的夜晚由十八岁的处子采摘,经由十八道工序精制而成。呵呵,传说是很好,就不知道这种茶配不配得上这个名号。”

  甄巧拉我坐在一个精巧的圆桌前,给我倒了一杯茶:“喝喝看。”

  和甄巧喝了几回茶,我虽然仍旧是个门外汉,但也懂得装深沉了。我拿起茶盅,小小地抿了一口,闭眼回味。那茶的味道很清淡,细品之下有点儿甜,还有一股独特的清香留在嘴里久久不散,果然比冰红茶好喝。

  “嗯,真好喝。”我赞道。

  甄巧抿着嘴笑了,眼睛眯得像一弯新月。

  甄巧和我闲聊了几句,我有些耐不住了,向她追问上次没讲完的故事,甄巧也不啰唆,接着给我讲了下去。

  上次说到弄巧失踪,纤云绣坊乱作一团,偏巧有一个很美的女人走进绣坊。郑玉以为她是来定做绣品的,弄巧不在,他哪还有心思做生意,于是没有理睬。那个女人走到郑玉跟前,用很好听的声音问郑玉请不请绣娘,她的手艺很好。

  郑玉嘴里泛苦,心道:好能好到哪去?还能赶得上弄巧?现在没有弄巧那种手艺的人,他一个都不想请。

  女人看郑玉不答话,突然打开手中拿的包袱,从里面拿出一件绣活儿来。郑玉一看,眼珠子差点儿掉出来,原来女人拿着的绣活儿,竟也是用罩头绣和引马针绣成的!

  这个女人简直就是上天派下来拯救纤云绣庄的救星!

  郑玉激动得无以复加,当下就把女人留在了绣坊。经过了解,这个女人叫玉绣,是个寡妇,凑巧的是她跟弄巧竟然来自同一个村庄,不过玉绣说她并不认识弄巧,也从来没听说过这个人。

  让李大娘万分不解的是,玉绣头上戴的簪子跟弄巧头一次来时戴的簪子完全一样,会有这么巧合的事吗?

  李大娘心中起疑,于是她直接走到玉绣面前,讨要她头上的簪子看。玉绣很大方地把簪子递到李大娘手上,在李大娘看簪子的同时,她低声解释道:“这叫飞星点翠簪,我们那儿的规矩,死了丈夫的女人都必须戴。”

  玉绣的话让李大娘一愣,死了丈夫的女人都必须戴?弄巧刚来时也曾戴着一个,难道弄巧竟然是个寡妇?不像啊。弄巧一直是一副小姑娘的打扮,碰见男人也羞涩得紧,哪里像成过亲的样子。难道刚过门丈夫就死了……

  李大娘一边在心里胡思乱想,一边打量手里的簪子。细看之下才明白,原来簪子上的蓝色是因为上面贴了翠鸟的羽毛,簪子制作得很精细,底托是素银的,不过在阳光的映射下还泛着金色,点翠的部分羽毛黏合得很仔细,一点儿也看不出羽状痕迹,而且随着光线的变化,点翠部分还会出现闪色。星形的下方坠着三条菱形的长坠,上面同样有点翠。

  这簪子看着素静大方,只是图案实在太不吉利,专给寡妇戴的,还真能想得出来!李大娘看完簪子,立即像拿着烫手山芋一样还给玉绣,玉绣重新插回头上,抿着嘴笑了笑。

  玉绣在沿江城无亲无故,于是当晚就在绣庄里住了下来。郑玉本来有意安排她住在弄巧那间单间,可是玉绣坚持不肯,郑玉只好让她跟其他绣娘一起住在一间大通铺里。

  李大娘对于这个突然出现的玉绣疑虑重重,可是她还没来得及跟任何人说起这件事就突然死了,而且死得非常蹊跷。

  等到办案的警察进来,郑玉和一干绣娘都围在李大娘的屋子外头,不是他们想保护现场,而是里头的景象太恐怖了,没人敢靠近。办案的警员刚进屋,差点儿被扑鼻的血腥味熏吐了。只见整间屋子遍布血迹,不过没有任何激烈搏斗过的痕迹,李大娘坐在一张绷架的底下,她的头被塞进一幅刚绣到一半的绣品里,因为有绷架支撑着,所以她的尸体并没倒在地上。她身上基本没有伤痕,只是喉咙让人给豁开了,鲜血浸染着那幅没完成的福寿双全图,上面慈眉善目的寿星老儿被鲜血染红了半边脸颊,如同厉鬼!而那把造成李大娘死亡的刀,竟然就握在她本人的手里。

  调查展开了,绣坊内一百一十七个绣娘,包括郑玉在内都受到了排查。可奇怪的是,扣掉那些不住在绣坊里的绣娘,就只剩下三十五个绣娘住在绣坊内,可是这三十五个绣娘都可以相互作证,在李大娘遇害的时候,也就是昨天晚上,她们全部都在房间里没有离开。不仅如此,这三十五个人竟然没有一个人听到李大娘的呼救声。

  不是绣坊里的人干的,难道是外面的人半夜闯进绣坊杀人?难道李大娘是自杀?难道是恶鬼作祟?李大娘为什么没有呼救?放在仓库的福寿双全为什么会在李大娘的房间?

  种种疑问如同巨石一般压在众人的心头。可接着又出现了一个新的问题,吊着李大娘脑袋的那幅绣品是弄巧失踪前最后一幅绣品,而且是唯一幸存的,现在已经不成样子。这幅绣品可是牛司令的二太太定下的,弄巧虽然失踪,但这幅绣品已经完成了一多半,郑玉本想让玉绣把另外一小半补完,这样明天就可以交货了,可是如今……

  郑玉在心中暗骂李大娘,老婆子死就死了,还要搭上他挣钱的宝贝,着实可恶!这下子纤云绣坊的名声毁了,钱也没了。

  人心在名利面前是脆弱的,现在郑玉的脑袋里只想着金钱,所以他错失了很多东西,最后更落得一个凄惨的下场。

  甄巧讲到这里突然不讲了,面上出现一个非常魅惑的笑,但是目光却是冰冷的。

  “甄姨……你怎么啦?”我迟疑地喊了她一声。

  “没什么。”她垂下眼睑,“只是突然想到一件很不愉快的事。小洪,我今天不舒服,明天再接着讲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