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完结

  多美的手啊,应该是上帝精心下的杰作吧,可是被女孩她染脏了,那点瑕疵女孩觉得刺目,她缩了缩手。

  然,他抓着她的手,有冰凉的触感。

  似乎很多东西都停止了,她只听见他说:“你的手也是暖的。”女孩只觉得沉沉浮浮,抓住了浮木,因为有人说,“我不会让你死的。”

  “嗯。”女孩从不懂相信,可是这次她丝毫不怀疑。

  这是她的天使啊。

  “你叫什么名字?”

  “初影,成初影。”

  少年转身,女孩似乎还听见了一句:“原来这双手还可以救人,我以为只能杀人呢?”

  这个冬季很平凡,却有许多不平凡的故事。

  此去经年之后,她才知道,她不过是那人的影子,却犯了个万劫不复的下场。

  这场雪里,从此他们都逃不开这张命运的网。

  岁月如梭,那年冬天的雪不复,那些如水的心事,还有多少沉淀,又有多少被冲刷。

  夜很暗,左城的城空了,是凉的,远处的月里,映出了他十一年前的回忆。

  第一卷前尘方恨少第七章:不懂情趣

  五六月的天,很蓝,阳光不算太烈,碎了一地斑驳,温柔了人的影子,只是这偏离繁华的陈旧老街有些人影稀疏,看不出这个季节该有的热闹。这条老街大概有几百岁的年纪了,被岁月风化的萧条冷清,放眼望去,唯一还‘苟延残喘’的茶馆前,一张木椅,一盏茶,一个女人,倒也安静宁和。

  啜了一口茶,唇间苦涩弥漫,江夏初面如静水,只是在望了一眼手表之后,皱了眉头。

  转角的街口,一辆大红的法拉利急促行驶,拉出一道长长折痕,还有这一带少闻的车鸣,江在铖这才松了眉头,放下手中的茶杯,抬眸,冷冷清清:“我在这等了你足足半个小时。”

  来人一身当下流行的混搭风,不伦不类中尽显妖娆风情,乍一眼望去,就是一颜色混合体,明明女气的打扮,竟叫这男人穿出一种极致魅惑,不由得叹一声:妖孽就是妖孽的,还不是一般级别的,可是红遍大江南北的叶在夕是也啊。

  取下墨镜,长腿一伸,神情惬意地半靠在在木椅上,拿起一杯茶就往嘴里大灌几口,中国几千年的茶文化叫他喝出了一股江湖味,还笑得风情万种,半真半假地调侃:“三年来,这可是你第一次主动约我出来,自然要为悦己者容一下。”

  “浪费了,这衣服很贵吧。”江夏初拿着茶壶,又斟满了叶在夕前面的杯子。

  浪费了,这么好的茶,有点暴殄天物。

  说着衣服很贵,却垂着眸子倒茶,哪有多看一眼,叶在夕有些挫败,却漫不经心地揶揄:“你多看几眼就不亏了。”

  “三点的时候你有签唱会是吧,我没记错还和林倾妍一起,这身衣服不会暴殄天物。”

  江夏初只是浅笑,唇角晕开的极淡的纹路,像茶面荡开的浅波,叶在夕想,这个女人喝茶的样子是极美的,虽然一点脂粉也没。

  不过,如果语气不这么冷硬正经就更完美了。

  叶在夕笑,这春光明媚了好几转,融在他桃花眸中,别样风情,美中不足便是嘴角一撇,几抹幽怨:“江夏初,你能不能别开玩笑的时候,一本正经的样子。”某人心里不爽,过去十年与林倾妍被传作情侣也没过这种感觉。

  “我没开玩笑。”确实,语气很认真,喝着茶,慢条斯理。

  这个女人总能这样不动声色地气死人不偿命,他挫败叹气:“好吧,我自讨没趣。”话锋一转,神情像只养尊处优的贵宾犬,慵懒眸光扫过江夏初,开始品头论足,“你也不注意点形象,你一个金曲制作家,怎么说也是公众人物,这样就出门了?”

  江夏初只是似笑而非:“我不是你。”

  确实不施脂粉衬衫长裤,比不过某人亮黄的发,酒红的衣,还有一条极似裙子的裤,似乎那辆骚包红色法拉利也是全新,前几天还是黑色豪爵呢,换的真勤。江夏初不敢恭维,这身行头,这种奢侈,怕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叶在夕倒不以为意,习惯了自个风情万种,习惯了江夏初泥古不化,只是再抬眸打量一下这人烟罕见的空巷,一张俊脸便有些沉了,控诉道:“约会也不选个浪漫点的地方,我说你这个女人,难道没人告诉你约男人出来千万不要选这么没有情调的地方吗?没个人影不说,怎么还阴风阵阵的。”托了江夏初的福,叶大少爷还是第一次在公众场合这样无人问津。

  本就不是约会,何需情调?林浅清自顾品茶,置若罔闻,淡淡说:“我找你是正事。”

  叶妖孽俊脸黑了几分:“不懂情趣的女人。”拿起茶杯泄愤一般灌了一口,皱眉,一脸嫌恶,“真苦。”像只没有餍足的猫,懒懒启唇,“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