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接我的电话!不,他接了,然后挂掉了!”
随后易微婉就想起了戴高乐机场的罢工。kunlunoils.无论如何,汤毅凡没这么快就飞出她的手掌心。然而就在她整装待发准备包抄2号航站楼的时候,安东尼从门缝间塞进来一张手写的小笺,说是毅凡走之前留给她的。
她俯身拾起来看,一腔愧疚全都变成了熊熊燃烧的暴怒。
那上面写了八个字:
“罢工个头,你真好骗。”
尽管安东尼百般劝说,半是哄半是吓,易微婉仍然执意地搬回了13区的公寓。她在阿泰内广场一向住得不舒服,现在毅凡走了,只剩一个唠叨婆妈的老保姆,这里就更不是她的久留之地了。
她隐隐猜着了哥哥突击检查的意图——看来“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这话完全是对的。即使,这所谓的坏事根本没发生过,却莫名其妙地,闹得人人皆知了。事已至此,她有种隐隐的好奇,很想知道哥哥对她的堕胎传闻会有什么反应。毕竟,赶走她之后,这是他第一次回来找她。
基于这桩完全荒唐的八卦,她倒生出了某种恶作剧式的趣味。
毅凡那张小笺是在以他特有的方式告诉她——他相信她,相信她一向对他的诚实,多过相信她气头上的某句口不择言的话。更重要的是,他相信她没那个胆子在巴黎把自己的肚子玩大。汪家对叛逆孩子的那些私刑,她怕得紧。总之,他留了便笺是说,他不生她气了。
可哥哥呢?他怎么竟隔着车窗看她一眼就放心地走了?
看来,他所有的拒绝,都是算数的。
人们比较喜欢的说辞是,过往发生的事情都太复杂。可是她一直知道,事情并不复杂。事情很简单,而她甚至没有为过往而伤心过,哪怕一秒也没有。她的人生没有因此而被打乱,尽管她是离开了家,独自飘零,但鉴于她本来就没什么人生规划,所以也就根本没有什么东西可被打乱。
好像书里总喜欢写主角的人生轨迹,是如何因为一件事而被彻底地改变,而她,是可以证明那些书都是错的。
长久以来,她只是从未得到过她想要的东西。
你是否会一直对生活友好,尽管它是贪婪的掠夺者?
易微婉知道,在汤毅凡突然回北京这件事上,有人知道的比她多。并不是说她有多好奇,但独自一人生活在大都市里,她总需要与别人来聊聊天。既然她搬回了13区公寓,那么有一件事是不能避免的——她和虞雪又同处一个屋檐下了。多交一个朋友总不是坏事,她又是一向看重有原则的人,因此她决定热情地与她攀交。几次假意在学校图书馆“邂逅”之后,她对虞雪讨好到近乎谄媚的攀谈,终于有了收效。不久后她就发现,虞雪对于毅凡去因的了解,并不比她多。出发之前,毅凡给虞雪打过电话(一个不知道虞雪小姐有没有接的电话),但他可是给她留了亲笔写的字条的。
她赢了虞雪。
如此,她一身轻松了。
居于胜者的心理高度,她连虞雪的冷脸冰言都觉得可爱了许多。
而至于虞雪何以屈尊与昔日鄙视的纨绔少女交朋友,她也很是明白个中原因,不过是彼此彼此罢了。有种纽带可以让女人们互相仇视,当然也可以将女人们联合在一起。而这个纽带,就叫作男人。
“你嘴唇很干,用点润唇膏吧。”她掏出包里的唇膏递给虞雪,笑意盎然。那时她们正在一起温书,是啊,一起温书。后来回想起来,她还觉得这事十分的黑色幽默——她,竟然温书。
那些她不会做的题目,虞雪会分外刻薄地数落她。而微婉报复的方式,就是毫不留情地刻薄地数落虞雪的灰头土脸。
“你睫毛很稀,我有一个魔法睫毛膏可以把睫毛刷得很浓很密,要不要试试看?”
最有趣的事,是她看着虞雪明明很想,但就是碍于面子,硬要拒绝她,而且还要一边咽口水,一边表现出自己对这些庸俗脂粉的高度不屑。
什么都不重要!只有成绩单上的一串满分和出类拔萃的工作履历,才是最重要的!
可是,她何必否认自己内心真正的渴望呢?
易微婉一直都想活得漂漂亮亮的,就是说,如果在她豌豆点大的脑子里存在过某种人生观或者座右铭的话,那么就是“要活得漂漂亮亮”。
世界很小,人生很短,你永远都不会知道在下一个转角会遇到谁。所以,她想让自己每时每刻都是美丽的。
养母将这作为她与生母神似的重要证据——在他们口中,那个黑白照片中不可一世的女演员,除去是个疯子之外,倒也的确是个绝代佳人。如很多美人一样,她也将容貌视为女人最重要的东西。坊间有言,即便在睡觉的时候,易染也不卸妆,从卧室走到浴厅都要穿着高跟鞋。但这不是真的,因为曾有记者偷拍下她的素颜照。可她因此而大发雷霆,命令身边的保镖砸了那记者的照相机,人则当场给揍到半死。
无论在什么年代,传媒都是开罪不得的,那件事让她彻底地激怒了全港传媒。自那以后,他们再没写过她一句好话。从此她便成了娱乐圈里的一颗毒瘤:没演技的花瓶,无道德的恶女,水性杨花的荡妇,电影拍一部毁一部的扫把星。
流言愈演愈烈,直到爆不出更多的料了,媒体便开始胡言乱语。他们说,1988年的圣诞,她在巴黎生下了一个私生子。她吓坏了,更不知孩子的父亲是谁。她仓皇地逃回香港,将儿子弃在了巴黎,完全不顾其生死。之后她连香港也不敢留,又直接北上。私生子的谣言当然不是真的,因为微婉生于次年的八月,时间上,太紧了点。而且,比起对那所谓私生子的秘而不宣,易染可是很骄傲地向世界宣布了她女儿降生的消息,尽管她依然不说其父亲是谁,这或许是因为她根本就不知道。
那时易染身在大陆,说自己有一个私生女,这也是要有足够的胆量才能够说出口的。幸而,小微婉出生在汤宅,所以没人有那个胆子,敢将屎盆子扣在红色资本家老汤先生的头上。为这事,倒是汤毅凡成日地耿耿于怀:“要是您妈真给我生了个妹,我高兴还来不及呢。”也许是因为汤太红星闪闪身份的特殊性,显然易染不是什么可以粘上他们家的人,所以不久她便遭他们友善地驱逐了。
不管怎么说,易微婉的降生,在二十世纪的八十年代末还是颇具话题性的。二十年后,因为这个,在她贫瘠的人生中,她得以稍微拥有了那么一点值得骄傲的东西。
在她四、五岁时,她妈妈开车冲进了大海。她独自在那间破败的寒舍中哇哇大哭的声音,不知天国的母亲是否听到过。如果听到,她是否后悔过?在那之后,她又在汤家逗留了短暂的时间,直至被养父领去了汪家——凭着汪太与母亲的一些亲缘关系,她勉强算是汪家人。
从那以后,易微婉有时还会笼罩在易染的光环下,但更多的时候,是笼罩在汪氏的光环下。
每当听到对生母的热情洋溢或义愤填膺的追思慨叹,微婉都习惯性地不出声,只是默默地听着。
在这你一涂我一抹的画布上,她大概可以笨拙而辛苦地勾勒出母亲的轮廓来。
4
二十年间,她算是在舆论的“看护”下长大的,得到过一些特权,也失掉了很多童年。二十年后,她坐在巴黎最著名的商科大学的图书馆里,听着虞雪老师咄咄逼人的教学。
任何一节必须上的课,虞雪从不迟到,也从不错过任何一节可以不上的讲座,哪怕是最无聊的。虞雪有她的理由:“在这里,你要记得自己是中国人,一言一行都会被联系到‘中国’二字上去。如果我迟到,他们会说,中国人怎么会迟到?中国人是从不迟到,而且一向勤奋的。”
国之名誉兴亡,匹夫有责。
微婉实在不想打击她那澎湃的爱国热情,因为你所在乎的,于别人而言,他们并不一定在乎。就比如很多她所见过的中国学生,连同虞雪在内,他们都对名誉这两个字高度敏感。可是,有人喜欢你,有人不喜欢你,但你也只是你而已。
周末,她也是完全程序化的生活。周五和周六的晚上,虞雪在晚上十点看两集美剧或一部电影,下厨烧一道荤菜,红烩羊肉或者可乐鸡翅。一人份的碗筷,一个人的晚餐,就着美剧或电影吃完。之后,她继续未完的作业。她有朋友,甚至有很多的朋友,但都是场面朋友,彼此并不亲近。
她在她的世界里,像一座孤岛。
她快乐吗?苦苦追寻到的东西,真的比得上这一路上曾失去的东西重要吗?
或者,她从不觉得自己失去了什么吧?
如果你没有真正地尝试过另一个人的生活,那你绝不会真正地知道那是什么滋味。
所以微婉告诉自己,虞雪肯定是乐在其中的。但另一方面,她也开始理解了毅凡会这样看重虞雪的原因——一个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并且努力追寻着的女孩,是会让人想要去悉心呵护她、照顾她,叫她少些辛苦的。
像她,一个什么都不想要、不去追求、只知道天天尽兴玩的人,自然就不会受到什么伤害,不需要什么悉心呵护了。
这学期,易微婉有一门用英语授课的课,是同虞雪一起上——这也是后者唯一的英语课。每门课都要分小组做作业,这门也不例外,而她有幸挤进了虞雪领衔的高智商小组,成员是她、虞雪、一个法国版虞雪和另一个法国版虞雪。
在堕胎传闻余音绕梁之际,两个法国女生对她并不友善,但她并不介意。
她的作业题目是《时尚品市场调查》,微婉沾沾自喜地表示,这个她比谁都熟。虞雪微微挑起眉头,斜视她:“是啊,我没闲钱买那么多一次也不穿的衣服,一次也不拎的包包,用了一半就扔掉的名牌口红。”
“……我在蒙田大道一家店做过三个月的导购实习。”易微婉对虞雪这种奚落已是见怪不怪,她平静地解释,“我们中国人是各种奢侈品的大头主顾,所以他们很有兴趣雇一个会讲中国话的店员来为中国人进行专门地服务。”
虞雪眉头挑上了额头,大概觉得“工作”二字之于易微婉,恰似芭蕾舞鞋之于肥硕大象一般——你左看右看,就是塞不进去。
易微婉耸耸肩:“那时暑假,我又不想回家,正好看到了这个机会,就投了简历,然后面试,他们还挺喜欢我的,就这样。”
看着虞雪那副难以置信的鄙夷样子,微婉终于忍不住烦躁了:“别这么惊讶行不行?我也没有一直住在阿泰内广场酒店的,好吗?我住的是和你一模一样的学生公寓,我不至于找份暑期工作还向家里伸手求助!”
虞雪的面色有了柔和的变化,她张开的唇渐渐合上,眼睑也垂下了。但微婉并没有期待她们之间出现那种和解的美好场面,她们还没有彼此待见,更何况说得上是可以真正交心的朋友了。
那天晚些时候,易微婉整理了下心情,开始为自己晚上的派对选衣服。细细看去,她还真是有很多“一次也不穿的衣服”,但这些并不是“闲钱很多”买来的。每一季各大品牌新品发布的时候,她都能得到很多还未上架,几乎是刚从t台走下来的新品。这些新品大多都还未定价,所以她并不能确定它们是否很贵。其实这些东西都是直接送到姐姐手上的,姐姐去的才是有记者有媒体的舞会,而她不过是混迹在大学里的各种夜会中,因此并不太会穿它们。对品牌们来说,她是没有所谓的名媛广告效应的。
只有姐姐不喜欢的东西,才会通过安东尼转交给她。
易微婉决定今晚穿这双印花踝靴,金属质感防水台和十八厘米的鞋跟都让她很有安全感;学院派小黑裙,遍布几何感十足的线条;戴蜜蜂蜘蛛耳环,左耳蜜蜂,右耳蜘蛛,这种不对称的隐喻让她感到刺激。
出门之前五秒钟,她才想起一件事。
上周的时候,她邀请虞雪一起去参加这个派对,而虞雪居然点头答应了。
就在她打定主意当这个邀约不曾发生过时,世间最荒唐的事发生了——门被推开,走进来的,是一个化过妆、做了头发、穿宝蓝色细肩带裙的摇曳生姿的三好学生——虞雪。
“还不太差吧?”对方高傲地轻启粉唇。
她单臂叉腰,下巴微抬,前挺胸后翘臀。
真是个僵硬的性感pose,有点搞笑,但勇气可嘉。
虞雪继续说:“准备好了的话,我们走吧。我已经查好地铁路线了。”
“等等——”微婉转身回屋取来了自己的宝盒,递给她一支唇膏,“把这个涂上。樱桃粉色是给高中生用的,你这身打扮该配罂粟红色。”
派对在一家名叫“lerosebud”的酒吧里举行,位于巴黎14区,montparnasse,这里经常汇集电影明星和大牌作家,萨特本人就曾光临过此地。在那之后的数十载光阴中,它分毫没有改变过,而且这里调出的血腥玛丽和曼哈顿简直是一绝。
和丹尼约会的话,你一定要熟悉这个地方。微婉还记得他们刚认识时,每晚都会在这附近游荡。他们走进一家酒吧,偷喝别人的饮料,然后飞速地逃窜,之后再去另一间酒吧。一整晚的疯玩,最后一站总是lerosebud。
在他们认识的第五十五天,同样的夜游,丹尼却提出要改变线路,第一站就到了这里。
那时才刚刚下午八点,夏令时让整个花都成为日不落天堂,此时酒吧里的人还不是太多。他和她坐在外面的吧台中聊天,一转眼便真正入了夜。
丹尼斜睨着玻璃杯中薄荷味的黄金泡泡:“这里马上就要人多起来了。”
“怎样呢?”微婉似笑非笑,啃咬着唇间的吸管。
“人多的地方我不喜欢。”他眨眨蓝眼睛,“你想不想换个地方?人少的……”他俯身靠近她,轻轻抽出她嘴里的管子,“我是说……没人的。”
那晚,他的酒是sugarbomb,她的酒是cosmopolitan,但不管怎么说,他们都用某种方式尝到了对方的酒是什么滋味。
如果你想在lerosebud和男友约会,一定要有点探索精神。吧台后面大概五米的地方,转个弯,会柳暗花明地出现一条走廊。走进去,便是情侣座。那里空间不大,但也不会过分拥挤。
“这里还是公共场合,会有其他情侣过来的。”
“嗯。”丹尼点头,“那我们就更得抓紧时间了。”
后来微婉才知道,管理这间传奇酒吧的正是丹尼的叔叔。那天晚上他是早有预谋,大概他连“维修中,请勿进入”之类的牌子都准备好了。法国男人的吻让人无法拒绝,有人说女人总是相信第一个吻会告诉她们一切,微婉相信这是真理。
总之,在那晚之后,他们约会至今。
足足六个月了,真不容易。
在这里她要引用汤毅凡的话来评价这个了不起的时间。
那家伙的原话如下:
vivien前男友俱乐部已经两桌又三缺一,这都六个月了,每次都刷下去三个,你说我这会长当得多遭人恨啊。
您到底,什么时候分啊?
她恨得牙痒痒,哪有他这种人,回回咒人分手。于是她喷他,非要我分手干吗?加上你不正好凑三桌嘛。
他一脸严肃,不行,那些是你的前男友们,我可不能掺和进去,这阶级界限必须得划清。
这厮完全满嘴胡扯,他们才不打麻将,他们的活动一般是高尔夫……狩猎是她猜的,但这两年汤毅凡频频往北非和南美洲跑,总不见得是去挖钻石吧。
今晚,把尾随的虞雪同学安排在相对安静的吧台附近,微婉端了一杯tropicalstorm,感受着齿间气泡爆裂的快感,开始四处搜寻男友。她很快找到,向他道生日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