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33yq.me
1、他还没有遇见你。
2、他很讨厌你。
有一天,他又闯进了一家美国民宅,面对一条长相普通,一看就是一条“刘按不杀我,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的狗,他有些疲惫地问它,嘿,小狗,你读……?
那只长相普通的狗不等他说完,就抢白道,操,别杀俺,俺看过《黑道风云二十年》。
它的回答让在场的所有人大吃一惊。
他的男主人很生气,用英语激动地说道:你怎么可能看过呢?我都没有看过!我可以用我的名誉发誓,这本书美国根本没有引进版权!你不可能看过!而且你也不认识中文!你这个骗子!
我转头对那个美国人说,大哥,你别激动,待我问问到底咋回事?
那只狗迫不及待地说,操,俺在天涯看的连载。
这只狗两句话就成名了,一跃成为美国的明星狗。时常出现在美国的各大电视台,和漂亮丰满的女主持人一起主持海外读书节目。
女主持人问它,你最近在读什么书?
它说,操,别杀俺,俺看过《黑道风云二十年》。
女主持人又问它,你真的读过《黑道风云二十年》吗?
它说,操,俺在天涯看的连载。
一个月的主持生涯下来,所有的美国人都知道了,这只狗绝对只会说这两句话。由此推断,它一生只读过《黑道风云二十年》这一本书。
所有的美国人都相信,至少在美国,没有一条狗比那条只会说两句话的狗更了解《黑道风云二十年》这本书了。全美国,有几百万条狗,在某个午夜,突然全部知道了这个世界上有一本书,叫《黑道风云二十年》,大家只知道名字,却不知道写的是什么。
于是,美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文艺狗午夜狂奔运动轰轰烈烈地开始了。全美国的文艺狗都从家里跑了出来,沿着洲际高速公路,在月光下向佛罗里达洲一路狂奔。
一个因为失眠在路边散步的乞丐被这么多狗的热情给感染了,他也跟着它们跑了起来。这是他第一次和这么多条狗一起跑,也是最后一次。他跟着它们跑了半个多小时,终于因为比人家少了两条腿而累的一屁股坐在了路中间,差点把跟在他后面的一条狗给坐死。那条狗说了句:fuck,继续跟着大部队向前狂奔,消失在夜色里。
而乞丐从这天晚上开始,心中就多了一个困惑,这些狗大晚上的到底要去干吗,从此他摇身一变,成了一个科学家。一生只研究一个问题,那就是那天晚上那些狗到底要干吗?他研究了一辈子,在临死前也没有得出结论。
他躺在太平间里,越想越生气,越想越生气,他突然从那张白色的床上坐了起来,说,妈的,如果没有人告诉我那些狗到底要干吗,老子就不死了!他举目四望,周围全是尸体,确实一个人都没有,所以不可能有人告诉它事情的真相。(刘按坐在公司电脑前,嘴里反复哼着两句歌,就不告诉你,就不告诉你……)
乞丐科学家孤单地坐在太平间的床上,感到很没意思。后来他就把那一百多具尸体都叫了起来。其中一个尸体说,fuck,我他妈的刚睡着。
没有人准确地知道,《黑道风云二十年》在美国,是怎样从狗中间开始流传,后来在猫之间也开始流传起来的。
大家只能猜测,是一只狗把一只猫给搞了,搞了之后觉得很不好意思,就把《黑道风云二十年》的故事讲给这只猫听。这只猫听了之后,马上把自己刚刚被****过的事情给忘了,她完全被《黑道风云二十年》这个故事所吸引。但是遗憾的是,那只狗不知道这本书的结尾。
猫失魂落魄,从此踏上了感人肺腑的寻找结局的道路。
它对外扬言,谁知道〈黑道风云二十年〉的最终结局,就可以搞她。
可是没有猫知道结局,连狗也不知道。结局在美国只有一个人知道,那就是该书编辑刘按。可是以我对自己的了解,你打死我我也不会把结局告诉这只猫的。如果我告诉了她,她非让我搞她,我怎么办?我不想搞一只猫。我一直认为,见谁搞谁是很没有意思的一件事。所以我权衡利弊,最后把结局告诉给了一只老鼠。这只老鼠名叫糖蜜,它知道结局后,就在一个午夜单刀赴会。结果那只猫被这只老鼠搞了。
糖蜜因为一不小心成为了历史上第一只搞过猫的老鼠而名?青史。
后来就乱了。这本书不仅狗知道了,猫知道了,连大象也知道了,这个一直让我感到很费解。是谁把大象搞了然后把《黑道风云二十年》告诉给它的呢?谁能搞动大象?这可不是一只狗或一只猫能够完成的任务。最让我感到不可思议的是,连蚂蚁睡觉前也开始看《黑道风云二十年》了,操,搞蚂蚁的这个家伙在我看来比搞大象的那个还牛比。
所以,到底是谁把蚂蚁搞了,请站出来。不要不好意思承认。给我看一下你的小鸡鸡,我送你一个放大镜。
隔着几万公里前面刚刚睡着就被乞丐科学家叫醒的尸体突然听到了我的言语,他冲着太平间的天花板说,操,放大镜!哈,我一直想要个放大镜!刘按,那个,蚂蚁,我搞的!哈哈!放大镜是我的了!哈哈!我终于有属于自己的放大镜了!哈哈!
我坐在公司电脑前对他说,操,你这不是抢戏吗?还没轮到你呢,给我闭嘴!
这时乞丐科学家也对他说,操,还没轮到你呢。蒙太奇知道不?
尸体一激动,家乡口音出来了,他只说了两个字,姥姥!
我愿意接受这样的批评(引用两篇,今天晚8:00前更新)
2009-04-15|3:05pm分类:黑道风云第四部|1,889views
谢谢各位为我写博的童鞋,白天比较忙,而且要更新还要改第二部,深夜再[]邮件,之前给我发邮件的我[]了80%,剩下的,今天一起深夜回吧。
没征得以下两位朋友的同意,就转上了博文,唐突之处,见谅。因为我觉得这两个朋友说出了症结所在。毕竟现在书还没出版,现在听到这样的建议,还来得及。
另外:昨天牙疼、事儿多没时间更新,转上了朋友写的一篇趣文给大家解闷,不知道有些童鞋骂我干嘛?我实在实在是想不通,认真的看了那页所有朋友的[],但还是没明白大家为什么骂我。呵呵,没事儿,骂也就骂了,我该更新还得更新。
第一篇博客评论:安家镁光兄
二狗,写黑社会,也有点这个意思。
把古典流氓和拜金流氓写的很有声色以后,就逐渐捉襟见肘了。赵红兵而立了,不惑了,除了需要枪刺,还需要丝袜。要有家庭。要有事业。看av只能增加一些解剖学知识,并不能增加对婚姻的理解,对spss精通了,能拿多少k月薪了,但是对权力和金钱的亲密关系还没有真正的认识,所以,写40以后的赵红兵,除了长白发,就写不出什么东西了。请市长吃个饭,给检察院打个电话,只是“力劈华山”一个层次的招式,离独孤九剑还差十万八千里。需要有二月河,路遥,或者吴思的阅历,才能有足够重量的笔去涉及黑社会。因此,二狗也准备写点别的东西,先吃几年饭,过几年再写真正的黑社会。
第二篇博客评论:上海的李政兄
我还想说的是,前两部看到你能把文学、哲学、历史甚至表演艺术都糅合到文章里,涉猎之广,立意之深,让咱惊叹不已。如能成书,定可让人手不释卷。但是到了后期,尤其是第四部,可能是业务缠身,心境不佳,加上个别读者一味追求情节刺激,妄求进度,所以质量难免有些下降,平铺直叙多了,精巧构思少了;白话多了,包袱少了;引人入胜的情节依旧,但是精辟深邃的点评罕见。我也曾在评论里留言驳斥某些浅薄的网友,但是一直不敢放肆给兄弟指点。因为我知道文学创作从来就不是集体智慧的结晶,只能是高度自我的成果,我只希望二狗坚持自己的风格。一家之见,如有不妥,弟莫介意,全当乱言,呵呵。
三十四、老房子失火【上,短了点儿,不好意思,11:00前奉献下节】
2009-04-15|8:10pm分类:黑道风云第四部|1,893views
李武等人凌晨三点多从粥城出来,家都没回,更没去医院,带着脸上的刀伤就被手下的小弟送去宾馆开了个房间连衣服都没脱就睡着了。
在打架之前,李武已经喝了五顿酒了,根本就感觉不出来脸上和身上疼。
其实李武这人也绝对是一员悍将,当年和赵红兵、张岳等人一起在街头斗殴时从来就没手软过,虽然他身手是差了点儿,可那玩儿命的劲头可能比张岳也差不了多少。毕竟,他是跟张岳从小一起玩儿到大的,怎么着也沾染上了些许的匪气。
李武由于20岁出头就因为盗墓进了监狱服了七年大刑,他有点被监狱吓“危”了。据说他曾经说过一句话:“出来后,我就再也没想进去过!”。
二狗这句话的意思可能有两层:1,我再也不犯事儿了。2,我要犯就犯死罪吧!
的确,以现在李武的交际圈子和财力,可能真得死罪才能进去吧。要是现在的李武要是犯了一两起重伤害,估计用不了三五天就得被人保出来。李武这人自制能力也的确是强,这么多年,他硬是从来主动挑起过一次事端,而且他总掺和社会上打架斗殴的事儿,却在公安局一次案底都没留下过,这不得不说是个小奇迹。
李武没睡几个小时,一大清早就被脸上和头上干巴巴的疼给疼醒了,他一摸,脸上是血嘎巴,再一摸头,全是被踢的包,浑身上下肋条、腿没一个地方不疼的。虽然李武就踢了半分钟,但五个大男人一起上踢上半分钟,的确也够他受的。
“我昨天晚上跟谁打起来了?”李武摸出手机就给小弟打了个电话。据说李武只记得打架时的一些片段,具体是跟谁打的,因为什么打起来他全喝得忘了。
“黑子他们。”
“哦……对,是因为什么打起来的了?”李武也想起来了点儿。
“打起来时我们在外面都没看清楚,后来送你去宾馆时听你念叨了两句,好像是黑子说张岳的事儿了?”
“哦……,对,对。”
“你没事儿吧?要么送你去医院?”
“不用,我没事儿,你们都过来,叫上兄弟们都来我这里,都过来。”
“大哥,知道了。”
李武自己真记不清楚把人家砍怎么样儿了。但他现在一照镜子可以看到自己的狼狈样儿,脸上一道刀印,满身都是土,还沾了些米粒子,那叫一个埋汰。
李武怎么也是个社会大哥,这样的事儿怎么能善罢甘休?
还没等李武的小弟过来,李武就又到了一个朋友的电话。
“李武啊,你昨天跟黑子他们打起来了吧!”
打电话这人明显是老古找来说和的,以老古现在的财力和地位,他实在没必要为了和自己小兄弟在酒后打了一架的李武大打出手。混到老古这份儿上,还谁愿意打架?我市混子酒后滋事的事儿实在太多了,抡刀动枪的时候也相当不少,这样的事儿,等第二天酒醒,只要大哥出面找个人说说和,该赔钱的赔点儿钱,该道歉的道个歉,也就算了。
“哦,对,我现在还没醒酒呢,昨天是和他打起来了。”
“你们把人家砍了十多刀,现在人家还在附属医院躺着呢,昨天晚上流血差点没流死。”
“……恩?那你打电话是啥意思?”
“我的意思是,他不是老古的人嘛,要么我叫老古出来,你们谈谈……”
“恩,哦,啊,好呀……我现在真还没醒酒呢,脑袋跟要炸了似的,要么这样,我再睡会儿,你过俩小时再打电话过来,行不?”
“……好吧!”
人家李武还真就没想谈,他在刚才那次通话中就记住了一句话:“现在人家还在附属医院躺着呢。”
虽然90年代末期以来我市的混子冲到医院补刀的事儿是越来越少了,当年说和的那人也的确是缺了点儿心眼,现在还没和谈呢!就把黑子在哪儿住院告诉李武了。
据说李武当年在赵红兵没入狱之前,他在狱中不参与任何一个团伙儿帮派,尽管那时候没人敢欺负他,但他也从来没睡过头铺。可见,李武这人远不像张岳那般爱出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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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老房子失火【下,博客宕机了刚才】
2009-04-15|11:17pm分类:黑道风云第四部|1,961views
通常在街头打架的都是20几岁的年轻人,尤其是18-24岁这个年龄段居多,过了三十岁,已经很少有混子再在街头打架了,当然了,回民区的东波除外,即使东波活到70岁,他一样还会跟18、9的孩子在街头打架。
这样看来李武就更有趣了,年轻的时候从来不出风头,到了快40岁的时候,忽然开始提着刀枪去打架了。
这有点像什么呢?有点像东北形容“黄昏恋”的一句话:“老房子失火,那可了不得”。
这话的意思就是:上了岁数的人,那要是对谁真动了感情,那就像是老房子着火一样,烧起来比新房子火势还大,比年轻人还厉害。
前十多年都没打过架的李武,这次,显然是对黑子等人“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