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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飞快,转眼间凌娇和凌甜就已经重生/穿越来到这个年代大半个月了,也渐渐习惯了柔柔弱弱的亲爸,威力无穷的亲妈,亲爸亲妈见缝插针撒狗粮什么的,更是不值得一提了,加上还有可爱的小萌宝凌壮壮同志助阵,小日子过得乐滋滋的,别提多开心了。
有人开心有人愁,凌老二一家日子过得那么美,凌家老宅的那群人就不见得乐意了。
“爸,妈。”
徐爱娟最疼爱的小儿子带着媳妇闺女从城里回来了,骑着那辆气派的八成新的凤凰牌自行车,博得了村里不少人的眼球。
她一脸开心地从屋里迎出来,看着穿着白衬衫,黑西裤,头抹发油三七开的儿子,心中的骄傲就别提了。
谁家儿子能有他们家老三那么厉害,吃国粮,还娶了一个城里媳妇儿,现在户口都迁到城里去了,就是实打实的城里人了,和那些泥腿子就是云泥之别。
她热情的迎上来,拉着小儿子的手就不肯放。
“坤儿,去地里叫你妈回来,手头的事都放一放,赶紧回来烧菜做饭,别把你三叔一家给饿着。”
凌坤有些不太情愿,这些日子他都不高兴出门,就因为二叔家那几个赔钱货的事,原本玩得好的小伙伴都不乐意和他玩了,还编了几首打油诗嘲笑他和弟弟。
“坤儿又长高了,这是叔特地给你留的糖果,边吃边去喊你妈。”凌国富掏出两粒水果糖,这种硬糖是供销社卖的最便宜的糖果,对于凌国富来说不怎么稀罕,可是对于凌坤来说那就是好东西了。
“谢谢三叔。”凌坤赶紧把其中一颗塞嘴里,另一颗藏起来,也没有分给没在场的弟弟的意思,急冲冲地就往地里跑去了。
凌国富的媳妇白春娇是城里姑娘,家里谁不高看她一眼,每次夫妻俩从城里回来,烧菜做饭,事后打扫洗碗的都是赵梅,所有人都习惯了。
包括凌国富夫妻俩,似乎一点都不觉得他妈特地让侄子把在地里干活的大嫂叫回来烧菜做饭是一件多么不应该的事。
“妈,家里这些日子吃鸡了?”
白春娇自诩嫁给凌国富是低嫁,要不是对方模样好,嘴皮子溜会讨人喜欢,她可不会嫁给他这么一个乡下泥腿子,就连凌国富在革委会的那个工作,也是白家给介绍的,白春娇自认自己是凌家的恩人,他们再怎么捧着她巴结她也是应该的,即便连生了两个闺女,可是白春娇的底气丝毫没有减弱。
别看她的出生不算差,家里条件也挺好,可是眼皮子依旧很浅,和赵梅一样,就盯着老两口的那些东西呢。
夫妻俩回乡下的频率不高,不过每次来总是空手来,大包小包的走,城里买啥都要花钱,他们夫妻俩每次就装几袋子的新鲜蔬菜走,除了自己吃,白春娇还得往娘家送,乡下地方就是有一点好,有自留地,想吃什么也方便。
除此之外,鸡蛋鸭蛋也是不能少的,凌家养了六只鸡,三只鸭,一天能六七个蛋,其中一半老太太都是给小儿子一家攒着的,每次他们来,总是能带着满满一篮子的鸡鸭蛋走。
要不是有这样的好处,白春娇也不见得乐意回来这破烂地方。
可是刚刚她往鸡圈里一看,原本的六只鸡就剩下了四个,怎么着,趁他们一家子都不在,杀了两只吃肉,这也太欺负人了吧。
白春娇抱着刚刚一岁的小闺女深深吸了一口气,她倒是要好好问问,要是这鸡肉没她的份,她可跟他们没完。
第11章窝里横
“别提啥鸡的事了,说起来我就来气。”徐爱娟原本还高兴的脸一下子阴沉了下来。
凌家一共三个儿子一个闺女,老大凌国庆娶了媳妇赵梅,生了两个儿子,老二凌国栋娶了万金枝,不过结婚第三天,就被分了出去,在户口本上,已经是独立的一家了,老三凌国富娶了城里姑娘白春娇,是凌家最出息的孩子,不过他们一家都是城里户口,和老户口本其实也早就脱离开来了,村里分粮和他们也没什么事儿,最小的闺女凌美丽还没出嫁,跟着老两口一块住。
因此看着凌家人丁还挺旺盛的,实际上凌家老宅子住的只有凌家老两口,凌老大一家,以及十七岁的大姑娘凌美丽,这样的人口,要养活六只鸡,三只鸭,真的还挺费劲儿的。
鸡鸭都是杂食的,可你光喂野菜鸡鸭也长不大,下不了蛋啊,除了这些东西,一家子都还得从嘴巴里扣省一些粮食下来,番薯是主食,偶尔掺一些苞米面之类的东西,老两口年纪大了,最小的闺女凌美丽虽然十七岁了,可是被老太太护着不下地,养的就和地主家的小姐似得娇滴滴的,这么一来这些粮食的大头还不是从凌老大一家手里拿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