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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完结

  遇上张红完全就是个意外,作为一个单身汉他不怎么会做饭,加上爱喝几口小酒,就迷上了凌家卤味铺子现成的下酒菜,那家店正是张红管着的,一来二去的,他和张红也就熟了。

  两人的年纪差的不大,那个男人正好比张红大四岁,他先起了心思,就拜托媒人上去说和,张红考虑了几天,就答应了下来。

  之前也说过,她是一个很在乎自己孩子,并且很认得清现实的女人,那个男人没有自己的孩子并且不能生育,只要虎子和猫妞乖巧,他完全就会把他们当自己的孩子看待。

  虽然当初离婚李衢山才是过错方,可是别人不会那么看,每次开家长会或是平日和朋友玩耍的时候,聊起爸爸这个话题时,两个孩子的难过和沉默她也都看在眼里。

  那个男人是光荣的退伍老兵,身份正,加上还有一份很不错的工作,有这样的男人当孩子的爸爸,是一个再好不过的事了。

  张红早就过了爱幻想的年纪,那个男人想要一个知冷知热的媳妇,能够帮他料理家事,她也需要一个顶家立户的男人,这门婚事,几乎没有需要犹豫的地方。

  再婚后,她把猫妞改了男人的姓,李衢山那边也不在乎一个闺女改姓,而那个男人又高兴多了一个随他姓的闺女,把猫妞疼到骨子里去。

  一家人的日子平平淡淡,但也富足和乐。

  偶尔,张红会想起万多禄,不过想起的频率越来越低了。

  万多禄在知道张红再婚后颓废了一段日子,没人劝他,他终究还是自己走出来的,那一年他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修理铺里,第二年,他和街对面早餐铺子家的姑娘处上了对象,第三年就生了一个胖娃娃。

  所有人都觉得他很幸福,万多禄想着,他应该是幸福的吧。

  对了,万家几个兄弟也彻底分家了,因为万多禄朝他们要当初替他们垫的老爷子的欠款的事,分家后万老头和蔡婆子跟着小儿子万多禄,万多禄想接老两口来城里住,只是两位老人不习惯城里的高楼马路,执拗的住在乡下。

  好在万小妹就嫁在同一个村子里,她每天帮爸妈烧两顿饭,万多禄每个月给小妹一笔钱,足够老两口的生活开销,剩下的就是给小妹的补贴。

  隔三差五的,万多禄也会接两个老人来城里住,只是都住不长,基本上每次就来医院做个检查,然后看看儿子闺女就离开。

  故土难离,年纪越大,越舍不得老家的一草一木还有那些熟悉的老朋友。

  自从分家后万家几个嫂子倒是不怎么想消停,可是万多禄现在冷了心,压根就不纵着他们,加上他后来娶的这个媳妇虽然外表和气,内地里是个厉害性子,养公婆她没二话,那些哥哥嫂子想要来占便宜,门都没有,那些可都是她儿子的。

  梁芳等人吃了几次亏就不敢来了,他们心里有多懊悔当初为了几十块钱的事让万多禄后悔,那就是他们的事了。

  不过现在家家户户都有自己的地,他们的日子也不算太难过,只要肯吃苦,总是不会饿死的。

  “妈,大姐和大姐夫还没来呢?”

  凌甜打扮的漂漂亮亮的从屋里出来,看到小舅和小舅妈喊了一声,又捏了捏小表弟胖乎乎的小爪子,一副想要抢他手上的糖果的架势。

  把人逗的都快哭了,她才收回手,对着他做了一个鬼脸,把人重新逗笑了,又恢复正经样子。

  “还没呢,刚刚来了电话,估计快了。”

  万金枝对着小闺女说到:“闫肃呢,他到哪儿了?”

  “也该快了,十分钟前就出门了。”凌甜看了看手表说到。

  一晃眼,离小弟出国已经过去八年了,她已经顺利的从大学毕业,并且开了一家属于自己的私房菜馆。

  作为有钱任性的代表,自从私房菜的名气打响后,她每天就只接待两桌宾客,一桌酒席定价八百,这还只是九七年,这样的价格,相当于很多人一两个月的工资了。

  不过即便这样,还是供不应求,不仅是市里,还有附近的省市的人听说了她的手艺慕名而来,现在凌甜白天的时间就忙着四处搜罗美食以及寻找更优质的食材,也就晚上的时候会忙一些,但也忙不到哪里去。

  即便这样,每年她还会给自己两个月的假期,到处走走看看,如此悠闲,偏偏赚还比多数人多,这也是一种本事了。

  说曹操曹操到,话音刚落没多久,凌娇和毕天佑就和闫肃一块进来了,估计是在门口碰上的。

  凌娇今年正好二十九,她在前年和毕天佑结了婚,因为两人都忙于事业,暂时还没打算要孩子,他们商量好了,等凌娇三十二岁的时候,他们两人把手头的事都放一放,安安心心,踏踏实实的准备孩子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