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渐渐明朗,魏如兰才从离歌的房间离开,而面具男一直守在房门口,生怕她逃跑。
离歌撑着深重的身子,脸朝下,成一大字型倒在了床上,虽然眼皮都已经睁不开,她还是睡不着。
扯扯眼皮,离歌强睁着眼,太阳还未升起,竹屋外面依旧雾气蒙蒙,笼罩着方圆百里外的房屋与树木,一切皆看不清颜色。
果然,爱情是一个女人最大的弱点,一谈起心爱的男子,魏如兰简直口若悬河,滔滔不绝,不知不觉中被她套出了许多话来。
从昨日谈话中,离歌得知,原来想取她性命之人并非是魏如兰,而是她心爱的男子洛某,魏如兰是为了讨好男人,才将她带到这个鬼地方来。
可是,这个洛某到底是谁,我怎么不记得曾经与这么一号人物结过仇有过怨的,这人为何要取她性命?难道又是哥哥的政敌?
“唉!要疯了!”
离歌将手指插入头发里,心烦意燥地抓起来,几下子,原本不太整齐的头发彻底乱成了鸡窝,将头埋在枕头里,她大口地喘着气,让自己冷静下来。
昨夜夜深人静之时,离歌靠着窗子边,与魏如兰天南地北地扯了起来,原本她是想偷偷观察附近情况,以便规划好逃跑路线,可是她目光所及之处,只是灰蒙蒙的一片树林。
她不敢踏入树林,从来都不敢。
就在她快要绝望之际,一阵夜风吹来,夹杂着一股味道,十分微弱,若是换作旁人,定然闻不出来,可她天生嗅觉灵敏,只一下,她就捕捉到了那股味道。
是染料的味道。
离歌将身子翻过来,伸出手,列举着她目前所得的关于逃命的线索。
首先,昨夜她四下瞄了几眼,看不到嘉陵城的灯火,说明这个地方里城里有些距离,这对她而言,可不是个好消息。
再者,附近有染料的味道,说明附近有个染房,染料味道很浓重,染房的面积定是有一定的规模的,有染房,必然有工人,而有人在的地方,她想混出去可就容易多了。
最后,时机到了。
魏如兰从她房里出去后,就骑马匆匆离开了竹屋里,现在,大概就只剩她与面具男两人。
经过昨日的观察,她发现面具男虽然有些奇怪,但是没有攻击性,而且身子有些虚弱,想要对付他,应该可以办到。
可是又不能冲动,如果面具男真的如此不堪一击,魏如兰也不会派他来看守着了。
所以,还是要从长计议。
离歌原本眯成一条缝的眼睛,忽然瞪成铜铃,圆溜溜的眼珠子左右转动着,将她在话本子里看到了逃生伎俩全都翻了出来,说不定有用。
一阵脚步声踏入房间,面具男又来了。
离歌起身,看到面具男端来了一个托盘,上面的食物好像又是昨日的清汤挂面。
眯起眼睛,离歌上下打量着面具男。
他换了一身衣服,若不细看,还真看不出来,同是全身黑,手脚脖子都围得严严实实的,像极了她在话本子里看过的见光死的孤魂野鬼,更要命的是,面具男的气息也像。
若是他衣服湿透了,又会如何呢?
他根本不可能会在她露一点的点肉,说不定他身上有许多秘密,所以才急于藏起来,若是衣服湿了脏了,他肯定得躲起来换掉吧,到时候还有时间监视她吗?
嘻嘻,本小姐真是集美貌与智慧于一身的奇女子。
“今日又是小哥哥亲自下厨吗?”离歌毫不客气,像是相识许久的朋友,一下了床,就走近面具男,将他托盘里的那碗清汤挂面端了起来,乐呵乐呵地问道。
具男木讷地点点头,算是给了她一个肯定的回答。
“怪不得小哥哥下的面条这般好吃,原来是熟能生巧呀。”
离歌捧着碗,弯着眼睛,一片真心赤诚的样子,毫无保留地夸起面具男来。
面具男点了点她手里的碗,朝她做了一个吃饭的动作。
离歌扯下嘴角,皮笑肉不笑,连忙应着:“吃吃吃,马上吃。”
就这样,离歌在面具男的注视中浅尝了一口汤,砸下嘴,吞下,又接着尝了一大口,再砸下嘴,又吞下。
离歌干笑着说:“好喝,好喝。”相比昨日那个盐水汤,今日的的白开水汤确实是好喝多了。
得到了表扬的面具男手有些不自在地抓了抓衣服,低下了头,没有再盯着离歌看。
离歌见状,心想,机会来了。
她仰起头,灌了好大一口汤,像是突然被一根面条给噎住了一样,猛地一咳嗽,一大口的汤水全部喷在面具男脸上。
而碗里的面条因为身子剧烈抖动了一下,一个不小心,皆数洒在了面具男黑色的衣服上,有几根面条和葱花还歪歪扭扭地挂在上面,衣服、地面一片狼藉。
面具男愣住了。
离歌捂着胸口咳了好久,鼻涕眼泪都快咳出来了,半响,她才顺过气来。
一看到面具男的狼狈样,她立马手忙脚乱起来,扑上去想给他清理下衣服:“对不起,对不起,咳咳咳,我不是故意的,真不是故意了,小哥哥,你赶紧把衣服脱下,我帮你洗干净好不?”
说完,离歌做势要扒下面具男的衣服,手还未碰到他,就被他躲开了。
面具男低头,迅速将挂在衣服上的面条与葱花拍落下去,接着蹲下身子,欲将地下的碎碗片仔细收拾干净,却被离歌拉住了。
“我来我来,碗是我打碎的,应该我来收拾干净才对。”
离歌蹲下身子,低着头,边捡着碎碗片,边自责地说:“看我,真是笨死了,连个碗都拿不住,不仅浪费小哥哥的一片心意,还将小哥哥的衣给弄脏了,就该罚我不能吃晚饭,你说该不该?”
离歌将托盘递给面具男,愤愤不平地说着,感觉自己真的是罪大恶极似的。
看了她好久,面具男才接过托盘,转身之时,像是突然想到什么,将手里的东西放下,绕到角落的书桌旁,拿起笔,在铺好的纸上龙飞凤舞着。
很快,笔停,面具男这下是真的头也不回地走了,只是,他竟然没有将门上锁。
就不怕我逃走吗?
离歌蹑手蹑脚想走到门在看看,头一转,看到面具男留下的笔墨。
好奇心使然,离歌在逃跑之前想瞄瞄那纸上的内容。
绕到桌边,离歌眼前一亮,纸上的内容倒没看清楚,就被面具男的字给惊艳到了。
一个男子竟写了一手极其清丽的簪花小楷,美而不藻,华而不丽,刚柔相济,行云缥缈,看的出,这字迹的主人是长时间下了功夫的。
都说字如其人,面具男的字与他的人简直相差十万八千里,这字,怎么瞧都像是女子写的。
难道说面具男其实就是女儿身?可是又为何做男子打扮,女子与女子相处不是更方便自然些吗?而且,她既然想隐藏身份,为何在此刻故意在她面前留下字迹,就不怕暴露身份吗。
离歌连连感叹,心中思绪万千,怎么想都想不出个所以然来,着才将注意力放到留言的内容上。
听我一句劝,别乱跑,外面危险,看完请将留言纸烧掉。
记住,千万别乱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