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诺维格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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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下来,萝卜。”

  锵!

  杰洛特突然一拉缰绳将坐骑逼停,当即起身拔剑,

  猎魔人共有两把主要武器,

  用于诛魔的银剑,与杀人的钢剑。

  面对人类敌人,杰洛特的战斗姿态与应付怪物截然不同,尤其是以一敌多不占上风的情况下,

  半扎马步,双手持剑对敌。并立于原地采取防守反击策略。

  主动进攻会腹背受敌,到时候每人上来砍一剑,

  很大几率会防不住。

  哪怕身上有护具保护,可这不代表剑砍过来挡得住,没看起来那么坚固,又不是铁铠。

  然而当杰洛特已经准备好迎敌后,盗匪却率先停了下来……

  “老大!这个白发是个狩魔猎人!”

  “真该死!又是一个怪胎……”

  匪徒又不是傻不拉叽的怪物,看到臭名昭著的变种杀手,就如同一盆冷水当头浇下来,

  每一个猎魔人手上,都有无数暴民与盗匪的性命,

  尽管这并非他们所愿,可传闻却在大众之中广为流传。

  “所以,你们还打不打?”

  杰洛特面若冰霜尽量大声质问道。

  “走了,弟兄们,让这个怪胎今后死在怪物嘴下最好,”

  “以免待会弄脏咱们的手。”

  尽管盗匪们知晓可能打不过,但是走也得有个理由、借口,

  至少用来安慰自己……

  不一会功夫,这些乌合之众麻溜的调头离开道路,

  一头扎进树林当中不见了踪影。

  安杰见这一幕摇头笑了笑,

  这个结果不令他意外,猎魔人拥有过人体质以及精湛作战技巧,如果没有一身重甲以及更多人手,胜率真不高。

  之所以令人惧怕,不是没理由。

  杰洛特长出一口气,收剑入鞘回到拖车上坐好,

  他挺喜欢这种结局,当然,如果说非要打一场,肯定不会怕。只是打起来对他来说,并不值得。

  剑砍人刃也会磨损,保养很麻烦,再者,本就收入不高……

  没那个必要,能不动武最好。

  没了盗匪拦路抢劫,接下来基本是一路风平浪静,

  且诺维格瑞地区也不像威伦,

  地形坑洼难走,而是一条还算平坦的大路直通城市。也就在他们即将抵达目的地的时候,

  太阳也逐渐升起,高挂当空,远远一眼望去,

  自由之城的繁华尽数收入眼底。

  高耸的城墙、繁多的建筑。没见过大城市的乡下人兴许会惊叹,但杰洛特和安杰觉得没啥……

  二人见识过大场面,一座城而已,没法让他们为之惊叹。

  “终于到了,诺维格瑞,北方最大的城市之一。”

  安杰不由自主的感慨一句道。

  路途实在遥远,他不喜长途跋涉,可事到如今,唯有适应。

  “看来你并不喜欢旅行。”

  杰洛特看得出来这一点,毕竟脸上都表现出解脱了~

  “对,你也知晓,我以前出行都是有天上飞的交通工具,而不是坐着马儿拉的拖车。”

  “二者之间没有可比性,太慢了,实在令人不厌其烦。”

  “啊~不过我会逐渐习惯的。”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呀~

  转眼,二人来到了诺维格瑞城外的贫民窟当中,这里居住着大量来自威伦地区的贫困之人,

  由于没法入城,他们只能在城墙外修建起房屋,

  并逐渐组成一个镇子的规模。

  相当于两个乌鸦窝大小,居住人口起码百人以上。随处可见孩童在玩耍,村妇洗衣晾晒,

  男人们则是在喂养牲畜或者种田,比威伦的人,好过多了。但战争迟早会波及到这来!

  北方瑞达尼亚与南方尼弗迦德双方的掌权者,

  都盯上了这座繁荣城市……

  “咱们在这分别吧,你要去找人,我就不耽误你了。”

  “至于拖车,如果你不要就扔了,还有,我欠你个人情,如果有需要随时来找我,自当鼎力相助。”

  到地方后,安杰果断离开拖车扛起自己的钱箱,准备散伙,

  并不是与杰洛特一同旅行不愉快,

  而是实在想找个地方,大睡一觉!并且要睡床,而不是结实的地上,或者背靠大树歇息。

  有享受优越生活的条件,当然不能亏待了自己~

  “好,那你多保重,下次再见。”

  杰洛特点头答应道。

  “当然,不会隔太久,也许明天,又或许是后天,”

  “总之,不要看城市很大,但其实真的很小……”

  安杰点头意味深长一笑,转身离去走向其中一道城门,

  诺维格瑞有许多个进出口,

  毕竟人口这么多,一个门不够用。

  依靠买来的通行证,他顺利入城,免去了必要检查,由于肩扛一个大箱子极其惹人注目。

  刚一进城,安杰就感知到许多视线聚焦于自个身上,

  大部分是好奇,而另一小部分,则带有恶意……

  其中不乏混混、街溜子以及黑帮,

  诺维格瑞明面上是由市议会掌控,实际上是永恒之火。而另一面,则是由黑帮所把持,

  还不止一个黑帮,而是四个!

  “看来想在城市居住,还必须得去找地头蛇聊一聊。”

  安杰装作若无其事的喃喃自语。

  到处都有视线盯着他,犹如进入了充满蚊子的地方,难受。

  虽有句老话说,强龙不压地头蛇,但要不压一下,蛇是不会明白毒牙无法扎透龙的皮肤……

  但在此之前,他得先去买一匹马,先把钱给花了。

  这可不是在现代,金币太碍事了,

  尤其是这一整箱,实在难以携带,况且赚来不花,连厕纸都当不了~

  于是安杰开始在城中找寻贩马人,

  但诺维格瑞毕竟不是奥森弗特学院那个小地方,愣是逛了半天,

  都没看到马厩的存在……

  反倒引起当地市民议论纷纷。

  扛着个箱子到处跑,实在太奇怪,虽然城中穿戴斗篷的人不少,但像安杰这么举止怪异的,属实少见。

  但好在最后,他还是成功找到马厩的所在地,

  以一千五百枚克朗,买下一匹来自尼弗迦德的纯血黑母马,

  虽然贩马人夸得天花乱坠,

  但安杰自己也学过如何分辨马匹的好与坏,尽管没有吹得那么好,但确实算是一匹上等马。

  除去上好的马鞍与鞍袋等额外的,赚来的钱不一会花了八成……

  但这很值得,对于必须要买的,

  安杰从不节省,况且,马匹接下来是他唯一的代步工具,如果不想走路,花大价钱买匹好马,绝对不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