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5.第222章 三匹马【日万的三十天】

  名声在外,有好有坏,以前是以前,现在是变态。

  这句话用来形容当下的徐思灵,再合适不过。

  以前他刚成为骑士时,名声很不错,至少在人民圈子里是这样。

  在贵族眼里,徐思灵就算是骑士,但也是个刽子手。

  刽子手的原始身份,导致他并没有受到骑士理应得到的礼貌,反而受到内心的偏见稍多。

  可在巴黎之旅过程中发生的事,无疑将刽子手的原始身份,彻底压在每个人心底箱子下,没人会这个时候再拿徐思灵是刽子手这件事说事。

  但在腓力六世死后,徐思灵刽子手的身份再次被拿出来,受到不少抨击。

  好在徐思灵根本不在乎,菲儿吃这种压力,他可一点都不带吃的。

  或者应该说,之前还是老实本份的刽子手时,受到的压力不比现在差多少。

  火烧唐斯家族。

  徐思灵根本没有想隐瞒的意思,之前塔木堡之战,他还会特意选个偏僻的地方去火烧哈米斯家族、犹太人。

  按这次一点掩盖的想法都无。

  他就是要表现出自己的疯狂。

  他越疯狂,就会让伯爵领的贵族觉得他不可理喻,恐惧,害怕,胆颤,缠绕他们的心神。

  支撑不住这种压力的贵族,自然会乖乖向菲儿低头。

  至于梗着脖子弯不下去的贵族?

  总会有弯下去的那天。

  如果真弯不下去。

  那就躺着吧。

  反正这帮贵族,最会给他找借口。

  他忽然变得这么疯狂,和塔木堡被劫脱不了关系,但也间接表现出,徐思灵对于外界的谬论感到极大压力。

  从而暴力在根源上,制止这种谬论的发展。

  大家都默认徐思灵吃不了压力,吃压力就会发疯,那就更没人敢惹他了。

  这帮贵族都不傻,真有傻的贵族,迟早要躺着。

  火烧完唐斯家族。

  徐思灵以及他的刽子手士兵,正式开始修整歇息。

  死去的伙伴,在这一刻,悲伤的情绪才蔓延。

  胜利的快感和荣耀,一开始确实充斥着每个人的心。

  淡冷静下来后,看着已经躺下再也睁不开眼睛的伙伴,士兵就会忍不住回想起,彼此在士兵营帐训练近一个月的亲密相处。

  大家睡觉吃饭训练,就算休息娱乐都是在一起。

  仿佛死去伙伴的欢声笑语,就在昨日没有离开。

  接受死亡,理解死亡,避免死亡,是久经沙场的精锐士兵,必须亲身学会的课程。

  唯独这些课程,无法用言语表达,只能让他们亲身体会去感受。

  将死去伙伴脱去护甲,用纹章旗帜把他们的尸体包裹住,一一放在运输马车上。

  安东年纪大了,对于生离死别接受得比较开,看着尸体只是叹气。

  而特瑞与卢安,这才明白徐思灵前面说的,伤亡太大,难以接受是什么意思。

  阿尔斯通之战,只有二十多名士兵的死亡,就成功快速攻破一座城池。

  这一战绩放在王国,都是极其耀眼的。

  可在徐思灵眼里,在特瑞这些旗队队长眼里,确实这次攻城,可以做得更好。

  是他们没做好,出现失误的地方太多,导致伤亡比例没办法缩小。

  要不是因为鱼鳞札甲,怕是阿尔斯通之战失败,都不难预料。

  徐思灵没让士兵打扰镇民,安排好值守的人后,各自小队开始在城镇四处搭起简易帐篷休息。

  受伤的士兵则安置在内堡内。

  重伤的士兵不多,大部分只要给一些时间疗养,还是能正常恢复的。

  有些士兵睡不着,开始拆开鱼鳞札甲,一片片保养起来。

  经过这场实战,这帮刽子手士兵知道,鱼鳞札甲对他们的保护有多么好。

  若是没有鱼鳞札甲,够他们死十次百次。

  一名士兵正坐在地上保养长刀,忽然他看到什么,拿肩膀撞了下身边的伙伴。

  “你看思灵大人,怎么跟安莉一样,和自己的马干瞪眼。”

  “谁知道呢,思灵大人做事,总有自己的道理。”

  “之前安莉和自己的马干瞪眼,你可不是这么说的。”

  “安莉怎么能和思灵大人一样?安莉多傻啊。”

  徐思灵安排好一切,正站在自己马匹面前,和自己的马互视着。

  他骑术技能达到宗师级后,就算没有天赋技能给予加持。

  光是高经验值的技能,就让他受益匪浅。

  例如现在,他觉得跟自己的马匹,有种怪异的联系。

  有一种不需要做什么指挥,他的马匹光凭他的眼神,就能明白要做什么预感。

  通常外出,他都会带两匹马,例如巴黎之旅,他就是带两匹马。

  这次因为特殊情况,他只骑一匹马。

  而眼前这马并不是艾拉陪嫁送的那匹。

  是他册封为骑士时,菲儿送他的那匹。

  菲儿让徐思灵在马棚随意挑。

  眼前这匹马是拉雅镇当时,品种能力上,最好的一匹。

  也仅仅是在当时。

  艾拉陪嫁送的马,是军用马,但不是战马,专门用于副乘或者运输。

  眼前这匹,则是标准的军用战马。

  拉雅镇的经济水平提高,各种物资质量也上去了。

  尤其去到巴黎见识不少发现,自己这匹马,相比巴黎过来的骑士扈从用的,都好不到哪里去,甚至还要差上不少。

  既然选了马首是瞻这个天赋技能。

  挑选匹优质的坐骑,间接成为当下要考虑的问题。

  可骑术技能的提高,徐思灵发现跟自己的坐骑,会产生怪异的默契。

  包括他露出想换坐骑的念头,眼前这匹马似乎能感受到,竟然显得有些难过。

  徐思灵和马大眼瞪小眼。

  他觉得自己再瞪下去,估计要成为安莉二号。

  后退几步,一句话不说,也没有做什么指挥动作,只是一个眼神示意,马匹立马动了起来,跟随在徐思灵身后。

  这倒好了,连缰绳都不必牵。

  随意逛了圈城镇,对自己的马示意些简单的指示,马匹都很乖巧执行。

  徐思灵无奈拍了拍马脖子。

  “不行以后就让你当我的副骑,艾拉陪嫁那匹就拿去拉马车算了。”

  马匹有些不甘心,但徐思灵无法顾及。

  马首是瞻这个天赋技能,对他个人是零提升,对自己目前的刽子手士兵,是大提升。

  自己的坐骑拥有高的能力水平,驾驭起来会如鱼得水,战场上迂回包括逃脱拉扯,都有不小帮助。

  徐思灵没有去内堡休息,而是来到熟悉的旅馆,还是熟悉的房间。

  因为打仗缘故,自然没有客人在里面。

  休息到夜晚,士兵轮换值守,镇民在命令下依旧不敢外出。

  他们的领主安古斯,包括唐斯家族,全都烧成灰,就算镇民没出门,可邻居之间的传话,也让阿尔斯通镇的所有人逐渐知晓。

  知晓的,还有拉雅小姐即将成为他们领主的事。

  在发现徐思灵等士兵,确实不会劫掠他们后,个个都开心起来。

  能归属于菲儿名下,成为她领地的人民,是值得开心的事。

  至于安古斯是谁?

  真不熟。

  直到接近深夜,终于有一条长列的车队,举着火把犹如火龙,有序不稳的朝阿尔斯通镇过来。

  刽子手士兵纷纷起身上城墙,在确认是菲儿安排过来人过来后,立马开门迎接。

  然而让徐思灵没想到的是,菲儿亲自来了。

  她带着不少骑士扈从和士兵还有管理事务的人员,包括许多物资,来到阿尔斯通镇。

  骑士扈从和士兵进到阿尔斯通镇时,看着确实被攻下来的城池,他们看刽子手士兵的眼神都有些变化。

  一百五十名刽子手士兵,没经过长期的训练,仅凭不到一个月的集中训练,就能在徐思灵手中发挥这种作用。

  一百五十个士兵,就能攻下一座城池?

  这在这些骑士扈从和士兵眼里,难以接受的。

  接受徐思灵这个变态就很不容易了,现在他们要接受一群变态?

  阿尔斯通镇到底是如何被攻下的,这帮人并不知晓。

  除了菲儿和安莉外,其他人并不知情。

  安莉虽然是公认的大嘴巴,但与菲儿有关重要的事,她从不会随意漏出去。

  菲儿知晓这个计划时,只感觉徐思灵的计划过于鲁莽。

  但徐思灵凭借他上一次来过阿尔斯通镇,知晓安古斯跟家族兄弟不合,内堡除了安古斯外,就没有能上得台面坐镇指挥的男人。

  徐思灵就很清楚,只要在外城内抓捕到安古斯,这阿尔斯通镇就会立马沦陷,士兵会溃败,就算安古斯逃入内堡,外城沦陷的情况下,他战败也只是时间问题。

  避免拉扯持久战的不稳定因素,徐思灵可不会让安古斯轻易逃入内堡。

  为了让安古斯确在外城出现。

  徐思灵在靠近城门时,没有要求进去,而是要求安古斯上城墙谈话,目的就是在此。

  不然徐思灵上来要求守卫开城门,放他一个人进去搜查不存在的凶手,这帮守卫还真有可能开城门。

  好在刽子手士兵实力不强,但好在执行力强,战斗意志高,就算在内堡大门前落入下风,也丝毫没有退后。

  不然真让安古斯躲进内堡,少不了一阵麻烦。

  菲儿对于内堡被徐思灵拿来安置伤员的事没太在乎,将医生留下照顾伤员后,三人寻了个房间谈事。

  “你怎么会决定过来,我还以为你会按照计划,安排一些人和士兵过来管理阿尔斯通镇。”

  菲儿脱掉外套,叹了一口气坐下。

  “我思索再三,觉得还是过来合适些。不过我真没想到你计划实施得这么顺利,仅凭一百五十个刽子手士兵,就拿下这座城池.这战绩传出去,伯爵领的贵族们要做噩梦了。”

  “这攻城的计划没有重复使用的可能,攻入外城不说,不是每个城池的领主都像唐斯家族这般神经,若是阿尔斯通镇的内堡,有个能主事的人,战况还不一定这么轻松。”

  “这些都是过去式了。”菲儿温柔一笑,“现在拿下阿尔斯通镇,你接下来的打算不变?还是说,等事情发酵。”

  “不变。”徐思灵不介意安莉在场,“在伯爵领的贵族们没向你低头前,能多打下一座城池,就多打下一座,这些攻下来的领地,都是我们往后的资本。我们杀了领地原主人,占为己有,王国的贵族肯定要发疯谴责,但约翰他不会说话的。”

  菲儿肯定点头:“这个时候,约翰他只会默许我们这么做。”

  “你还是没说,为什么要亲自来阿尔斯通镇。”

  经过菲儿一番解释,徐思灵这才明白。

  原来菲儿是认为,这场计划开始后,她临时搬到阿尔斯通镇坐镇,间接向伯爵领的贵族们发出通告——不是徐思灵在发疯,而是她真要这么做。

  这让徐思灵的行动更加‘合法合理’。

  尤其搬到阿尔斯通镇,菲儿也想测试下阿尔斯通镇人民的弹性如何。

  看下镇民对于纳入她的管理下,会不会产生排斥或者抵触。

  两人对于此事都有预想的结果,阿尔斯通镇的镇民知道拉雅小姐要来,怕是要鼓掌欢迎欢呼。

  但想是一回事,菲儿不像徐思灵这么自信。

  她本性孤独多疑,且有城府。

  塔木堡的情况是例外,至少大部分塔木堡人民都不知道哈米斯家族是怎么被灭的。

  菲儿和徐思灵等人,说哈米斯家族是因为内堡战争,不幸波及全死了。

  塔木堡的内堡是发生了战争,发生战争有人死再正常不过。

  至于犹太人怎么死的?谁在乎啊。

  可现在,阿尔斯通镇的内堡并没有发生战争,唐斯家族还在这么多人眼里,被燃烧成灰。

  这种行为,无疑是挑拨贵族敏感的神经,以及人民的惊愕。

  菲儿知道塔木堡和阿尔斯通镇有直接区别,所以她决定亲自过来,试一试镇民的弹性。

  顺便坐实王国对她们的传闻——不劫掠。

  反正她和徐思灵不劫掠,对于贵族是难以接受的,可对于人民,却是神迹降临。

  大家都害怕打仗波及到生活与自身安危。

  若是伯爵领的人民发现,菲儿和徐思灵带头打仗,并不会去劫掠人民,那这些人民就不会因为战争四下逃跑,而是会安心躲在家内,等待战争结束,且在菲儿、徐思灵获胜时,出来欢呼迎接。

  甚至必要的时候,这帮人民还会反派自己的领主,选择帮菲儿、徐思灵。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同样是徐思灵教菲儿的。

  安莉在一旁激动得摩拳擦掌:“那徐,计划不变的话,那岂不是,我又能上战场了。”

  “没错。”

  徐思灵拿出提前准备好的地图,地图含括不大,只是拉雅镇周围的领土。

  其中就包括了塔木堡、阿尔斯通镇,以及另外两座城池。

  他指了指阿尔斯通镇领土边的三个村庄。

  “安古斯的三个兄弟,都分布在这里,三个村庄的防卫工事一般,顶多庄园内部有个围墙,是不是石头垒起来的都未必,反正围墙高不到哪里去。”

  “这三个村庄的收益,是阿尔斯通镇里面最好的,这三个唐斯兄弟没有安古斯那么吝啬,但仅凭村庄的收益,也养不起多少部队,攻下他们很简单。”

  “既然是一家人,就要整整齐齐。而我们也要把整个阿尔斯通镇领土,都纳入囊中。”

  安莉笑着连忙问:“那我们几时打?”

  “要过几天。”

  因为菲儿的到来,徐思灵的计划有些变动。

  安莉不解:“为什么要过几天,明天不好吗?拉雅小姐带了不少士兵过来,说难听点,村庄能有什么防护力量,唐斯兄弟更是一群臭鱼烂虾,我们这么多人,加上徐你的部队,明天兵分三路,各自攻破,我相信三座村庄,直接回归拉雅小姐的怀中。”

  回归这个词用得好。

  有时候都不知道安莉是真傻假傻。

  假傻吧,这种话都说得出来。

  真傻吧.她竟然能说这种话。

  徐思灵最开始的计划,是攻下阿尔斯通镇后,等菲儿安排接管阿尔斯通镇的人员到了,隔日他就带领军队随机挑选其中一个村庄攻陷割韭菜收取经验包。

  先送一个唐斯兄弟下去见安古斯。

  而后收兵回城镇,并写两份信给另外两个唐斯兄弟,安抚他们,示意他们回归菲儿的管理,并来到阿尔斯通镇自愿缴械,以表忠心。

  如果愿意的话,徐思灵会举荐他们成为阿尔斯通镇的领主,将阿尔斯通镇还给唐斯家族。

  徐思灵不在乎这些人要不要来,来更好,送上门的鱼肉,那就一刀砍死完事。

  不来更没事,这也在徐思灵的计划中。

  徐思灵把他最初的计划,跟菲儿和安莉说了出来。

  安莉很是吃惊不解:“为什么?留着这对唐斯兄弟干嘛,不怕他们收到风整理物资跑路吗?”

  菲儿无奈解释:“因为徐的本意,就是想让他们逃跑,他们逃跑后,我们收回村庄就毋需动用兵力。”

  “啊?”安莉更是不解,“我们又不劫掠,他们跑路肯定会把资产钱财全带上,我们就算没动用兵力收回村庄,对我们有什么收益?不如明天直接嘎了这三个唐斯兄弟,把他们的钱财通通收到拉雅小姐兜里!”

  菲儿白了安莉一眼,她怎么感觉安莉有当土匪的潜质。

  还好徐思灵没像菲儿这样不愿解释。

  “安莉,你觉得他们逃跑,能往哪里跑?”

  “大概是跑进伯爵领的那几个贵族城池里,伯爵领外的贵族,未必肯出手帮助,伯爵领的私事,伯爵领外的贵族不插手是彼此的潜规则。”

  “别忘了,我们攻打阿尔斯通镇的理由是什么。我们给唐斯家族定下的罪名,是塔木堡村庄被劫掠被摧毁,唐斯家族是主凶,拉雅小姐的斥候,亲眼看着凶手躲进阿尔斯通镇。”

  安莉眨巴眼,求知宝宝的眼神:“然后呢。”

  “然后我们故意不追杀这些唐斯兄弟,他们一但害怕逃离阿尔斯通镇领地,去寻求其他贵族的庇护,那我们不就有理由去找收留唐斯兄弟的贵族麻烦了?”

  安莉醒悟:“原来如此!徐,你可真聪明!只要贵族不肯交人,我们就多了个合理理由讨伐他们!”

  菲儿看着自己的护卫傻乎乎的,不由无奈叹气,她不搭理安莉,直接询问徐思灵。

  “徐,你最初的计划是先攻破一个村庄,目的也是逼迫他们逃离吧。”

  “对的,没想到你会亲自过来,还带这么多人。我只有一百五十个士兵,刚打下阿尔斯通镇伤亡不少,虽然可能不大,但我担心唐斯兄弟们互相帮助不逃跑,那我们的戏不就唱不下去了?”

  “那你现在的计划,会变成怎样。”

  菲儿带着这么多人来到阿尔斯通镇,直接打破徐思灵的原计划。

  但也影响不了什么。

  顶多就算不需要去攻破村庄,给他们逃跑的时间就好。

  他们逃进哪个城池,徐思灵就带人去问要人。

  不给就开始干活。

  现在菲儿带了这么多人过来,间接给伯爵领的贵族们带来不少压力。

  菲儿好奇:“那如果你去问要人,他们给了怎么办?”

  “给了就给了呗,这是他们想对你低头认错的态度先兆。”

  安莉问:“如果他们交人,我们不就没仗打了?”

  “交人只是其一,想摆出认错且祈求原谅的贵族,还得把欠的税款通通一次性缴清,那才原谅得了他们。不然我们还可以拿征缴国王税款的名义,讨伐他们。他们迟迟不缴纳税款,还刻意拖延,本身就是罪名一个,只是拿这个直接向他们开刀不太合适。”

  菲儿想到什么,不由一笑。

  “我看徐,你未必认为那帮贵族会老实放人吧?”

  “他们知道阿尔斯通镇沦陷,都怕我的剑下一个落的是他们脑袋,但凡害怕,都不会收留唐斯兄弟。”

  安莉拳头砸掌心再次醒悟:“而收留唐斯兄弟的,基本都有尝试反抗拉雅小姐的心!”

  “对,安莉,你真聪明。”

  “那可不,我很机智的。”

  菲儿自顾自摇头,看徐思灵:“那意思,不需要我们做什么了?”

  “倒也不是,我写几封信羞辱他们,给他们定个罪,顺便让他们三天时间内过来缴械献忠心,三天之内不过来,我就带领士兵去抓他们。”

  “那你这得把他们吓得够呛,三天时间,够他们收拾行李逃跑了。”

  徐思灵点头:“刚好这三天,让我的士兵休养下。”

  “那我的不管你了,我明天就把阿尔斯通镇的人民放出来活动,恢复生产,我接触下他们。”菲儿叮嘱,“我带了不少人过来,不是我怕死,我是怕你要用。必要时刻,记得喊人,人多总是比人少好的。”

  “我明白。”徐思灵想到什么,“对了,我得麻烦你一件事。”

  “什么事?”

  “给我找匹好马。”

  三天后。

  阿尔斯通镇。

  阳光如绸带般洒落,将阿尔斯通镇每一寸土地都镀上了一层耀眼的光华。

  光芒反射下,阿尔斯通镇的镇民,根本没有陷入战争后的颓废和悲伤。

  反而大家精神奕奕,开始每日的生产工作。

  菲儿来到阿尔斯通镇后,对这里的镇民一视同仁。

  部分税务开始有所减免,且表示只要她在阿尔斯通镇一天,就不会代表主收取什一税。

  带来的管理人员,开始尝试发展阿尔斯通镇的工、商行业,对于各方面都有不少支持。

  如果你有专业能力,但没钱开商铺,也可以跟拉雅小姐申请贷款,利息很少,不像犹太人那样高利贷。

  但必须通过层层审核,才能借到钱。

  这让阿尔斯通镇不少原住民,看到能发展机会。

  也因为菲儿在阿尔斯通镇的关系,间接导致不少商人,特意从塔木堡、拉雅镇跑商到阿尔斯通镇做生意,间接影响阿尔斯通镇的经济环境。

  光是这几点,就让阿尔斯通镇的镇民,享受到在拉雅小姐领地上生活的舒适。

  尤其刚经历变革没多久,镇民可没忘记安古斯·唐斯还在时,他们是如何被剥削的,为了缴纳国王税款,受到不比沉重的税务。

  且安古斯极其吝啬,对士兵都很抠门,何况他们这些镇民?

  安古斯和拉雅小姐相比,简直一个地下一个天上。

  镇民对于拉雅小姐的管理,都无比顺从,没有任何反抗的迹象。

  更别说今天第三天,刚好是礼拜日。

  阿尔斯通镇只有个小小的教堂,根本塞不下多少人,负责阿尔斯通镇的神父,看到菲儿差点腿软就要跪下来。

  为此菲儿只好来到焚烧唐斯家族的空地,搭起个简易高台,立起十字架为阿尔斯通镇的信徒做礼拜。

  菲儿每周做礼拜,那天都会是最热闹的一天。

  不分地点。

  如果在拉雅镇,那拉雅镇人流不息,如果在塔木堡,同样如此。

  只要人在哪,做礼拜那天,就不会少人。

  在阿尔斯通镇同样如此。

  镇民得知今天菲儿要做礼拜,不少信徒提前敢到空地占位置。

  可没想到的事,空地多了不少陌生脸庞。

  他们来得比住在阿尔斯通镇的人还要早。

  稍微一问,这些人都是从昨天就从拉雅镇、塔木堡和周围急匆匆赶来的信徒。

  为了省钱,在城镇外搭起帐篷居住,天一亮就进城镇占位置了。

  原镇民无比吃惊。

  然而令他们更吃惊的还在后头。

  伴随做礼拜的时间准备开始,越来越多人涌入阿尔斯通镇。

  这让原镇民无比恍惚。

  上一次见到阿尔斯通镇这么拥挤好像还是上一次。

  很多人都么想到,阿尔斯通镇还能出现人流拥挤的一天。

  人流间接带动经济,再加上陷入信徒们的氛围中,信奉圣教的镇民们,对于菲儿也逐渐陷入信任与痴迷。

  用信徒们说得最多的话就是——拉雅圣女,是主安排来拯救我们的,如果圣女都不能拯救我们,那谁来?唐斯还是哈米斯?

  而阿尔斯通镇城墙外,远处搭起不少帐篷。

  徐思灵带领自己的部队搬到外面居住,为了有更好的空间训练,就算打仗,训练也不能停下来。

  经过这次战事,刽子手士兵训练得比以往更加认真。

  帐篷营地。

  三匹雄壮的军用战马被牵到了徐思灵的面前。

  三天前徐思灵跟菲儿要好马。

  菲儿立马写信到拉雅镇,安排人找商人,让商人去找优质马匹并送到阿尔斯通镇来。

  徐思灵本意是找一匹好的马匹就够了,没想到送来三匹马。

  这三匹马一看都是经过严格的筛选和训练,严格标准上的军用战马!战场上的佼佼者,每一匹都散发着独特的魅力。

  徐思灵原来骑的那匹,在它们身边都显得不入眼。

  优质的马匹,都早已被取名,突出跟其他马的差异。

  第一匹马叫‘疾风’,它的身形高大威猛,肌肉线条流畅而有力,仿佛一头蓄势待发的猎豹。

  疾风的眼睛很明亮,透着一股不羁的野性。

  用商人的话说,它的速度极快,奔跑起来如同疾风掠过,让人惊叹不已。

  当然,它的耐力却稍显不足,长时间奔跑后,它的步伐会逐渐变得沉重。

  商人满脸谄笑:“完美骑士大人,这疾风跑得快,耐力差了些,但用于急行、突袭任务,无疑是所有马里最好的。”

  徐思灵点头,轻拍疾风的脖子,看向其他的马。

  第二匹马名叫‘烈火’。

  它的毛色如火般鲜艳,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烈火的性格非常暴躁,但同时也拥有着惊人的爆发力和耐力,体型也比疾风要大,肌肉更粗。

  它奔跑起来,四蹄翻飞,仿佛一团燃烧的火焰在地上疾驰,每一步都让地面在颤抖。

  不过烈火的性格过于刚烈,难以驯服,不合适骑术不熟练的人骑行。

  “烈火绝对是三匹马里,最好的马!”商人面露无奈,“但它难以驯服,还在接受驯马师的训练,现在还不合适人骑行,但拉雅小姐要最好的马,我也只好牵过来了。”

  徐思灵和烈火对看一眼,顿时觉得这个匹马是真的好,有种气势如虹的气质。

  最后一匹马,名叫‘月亮’,拥有着雪白的毛发。

  它的身形不如烈火那般高大气势附有力量感,也不如疾风那般矫健,那对马眼却透着一股沉稳和坚韧。

  “完美骑士大人!”

  商人开始吹嘘。

  “月亮的奔袭速度都不及前两者,但它的适应性是最好的,训练程度也是三匹马最为出色的。就算是初学者,没有经验的人也能轻松驾驭它,随意骑行上手。河流、山坡、林间,各种环境,它都适应得了!更别说月亮的性格温和顺从。”

  面对这三匹各有千秋的战马,徐思灵陷入了沉思。

  他知道,挑选一匹适合自己的战马并非易事,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他不仅要考虑战马的速度和爆发力,还要考虑它的耐力和性格。

  经过反复权衡和考虑,徐思灵准备做出决定时,商人说话了。

  商人小心翼翼问:“那个完美骑士大人.您对这三个马儿满意吗?”

  徐思灵点头:“当然满意,它们都是很好的马。”

  “那我就放心了。”商人大松一口气,“那我就把这三匹马都交给完美骑士大人了,训练师就在营帐门口,我也跟拉雅小姐汇报去。”

  徐思灵一愣,这三匹马都是给他的?不是三选一?

  商人注意到徐思灵的表情,立马意会笑道。

  “拉雅小姐让我们找最好的马送给您,这都是拉雅小姐给完美骑士大人的礼物。”

  徐思灵被宗师级剑斗、宗师级骑术的三选一弄昏了头。

  下意识以为三匹马还要三选一。

  他内心哭笑不得。

  现实的他,哪里用三选一。

  当然是.全都要!

  “那行,不过这个月亮,你帮我带回拉雅镇吧。”

  商人吃惊害怕:“难道.月亮不符合您的期望吗?”

  “不,它是匹很好的吗,尤其这洁白如雪的肤色和毛,我很喜欢。”

  徐思灵轻拍月亮的马脖子,月亮晃荡晃荡头,似乎同样很喜欢徐思灵的抚摸。

  “那为何?”

  “我想你把它带回拉雅镇,送到我庄园里,带给我的妻子艾拉,你跟她说,是我给她的礼物。”

  商人一听不是退货,顿时松了一口气。

  他一开始就担心烈火因为还没驯服问题,被退货。

  “我明白!”

  徐思灵忽然想到什么。

  这三匹马是菲儿送给他的礼物。

  然后他转手送一匹给艾拉,这算不算借花献佛?

  似乎有些不太好啊。

  算了,不管这么多。

  月亮被商人牵走后,就留下了疾风和烈火,包括跟这两匹马站一起显得格格不入的原坐骑。

  训练师喊到徐思灵面前,徐思灵询问这两匹马要注意的事项。

  疾风的注意事项不少,例如是要吃专门的饲料,不然会拉肚子,然后也不能在过于潮湿的环境休息、奔跑。

  而烈火的注意事项很简单。

  烈火不挑食,对环境也没这么苛刻。

  难点就是不听话,拥有个人领地意识,没人看管的情况下,若是有靠近它的马,两匹马容易起争执。

  随后就是最开始说的,还没彻底驯服,不服管教,不像疾风和月亮,无法立马骑行。

  徐思灵挑眉,与烈火对视上。

  当烈火与徐思灵对上眼时,训练师明显感觉到,两者的眼神在刹那碰撞出火花,立马担忧烈火会犯冲,冲撞徐思灵。

  徐思灵能感受到烈火眸子深处的热烈和野性。

  同时也能感受到它对自己的喜爱和试探。

  或许是宗师级骑术的关系,导致他跟任何一匹马的相性都极高。

  徐思灵嘴角上扬:“我要骑下它。”

  “嗯?大人,是疾风吗。”

  “不,是烈火。”

  “啊这!”训练师急忙劝解,“烈火还没完全驯服,被陌生人强行骑行的话,会容易冲撞到完美骑士大人的!”

  徐思灵摇头:“没事,你别担心,我感觉跟它相性很好,说不定会很听我的话。”

  周围休息的士兵,见到如此好的马匹在徐思灵这,都纷纷凑过来围观。

  训练师顿时左右为难,不知道该怎么办,他是真的害怕强行骑烈火,会伤到徐思灵。

  徐思灵握住缰绳,从训练师那拿过马鞍,亲自给烈火安上。

  这么肆无忌惮且没有试探的动作,让训练师的心脏都提到咽喉。

  可他忽然发现,烈火只是动了下脚,对于徐思灵突然的行为,竟然没有任何反抗的意思。

  这让训练师陷入自我怀疑中。

  这发生了什么?

  怎么跟之前他训练烈火的时候,完全不一样啊。

  徐思灵按好马鞍,拍了拍马脖子,摸烈火身上的毛发,越摸越喜欢。

  徐思灵轻松地骑上烈火。

  他能感受到马匹的力量在自己的跨下涌动,仿佛一股无尽的能量在支撑着他。

  胯下的烈火也蠢蠢欲动,疯狂闹腾自己的蹄子。

  这一行为,让训练师在一旁疯狂咽口水。

  徐思灵坐好握住缰绳,感受随时都可以爆发而出的气势,他嘴角上扬。

  士兵让出一条道,徐思灵跟烈火如同一支箭矢,疾驰,风吹过耳畔,带来阵阵凉意。

  烈火奔跑的速度越来越快,仿佛一道红色的闪电在空地上划过。

  徐思灵紧握着缰绳,感受着马匹的每一个动作。

  越骑下去,他越觉得两者之间的默契极其的高。

  在这奔跑的过程中,徐思灵无比享受着这份自由和激情。

  很快,很刺激,尤其他自己都感觉大地在颤抖。

  在阳光的照射中,马的毛色犹如被烈火煅烧过一般,红得耀眼,红得热烈。

  它的双眼仿佛燃烧着两团火焰,炯炯有神,透出一股力量。

  它的肌肉线条流畅而有力,充满了野性的力量和生命的活力。

  在训练师目瞪口呆下,徐思灵骑着烈火安然四处奔袭。

  急停勒马转弯!

  各种行动毫无阻碍。

  好像烈火才是那匹训练程度无比高的月亮。

  训练师不敢置信地揉了揉眼。

  他之前碰烈火,都要小心翼翼,怕惹它不开心。

  怎么这匹马,在徐思灵的胯下,像听话的狗一样?

  不伤主就算了,怎么这些命令,他都没怎么教过烈火。

  烈火是怎么会的?

  到底是烈火太奇怪,还是徐思灵太变态?(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