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音袅袅(2)

  嘴巴却说着不好听的话:“呵,也就那样吧,又不是我让你做的。”

  风笙回头撇他一眼,走了出去:“那以后就不做了。”

  柳落池继续毒舌:“噗,谁稀罕了?我又不是就你一个。”

  啊啊啊!柳落池你踏马说什么呢?!不是!干嘛不做啊!继续做.呀,我愿意我真的愿意!!

  风笙听不到柳落池心里的咆哮,直接没理他,回到自己房间。

  柳落池:“……”

  就,就走了……以后真不做了?

  风笙把门关上,拉好窗帘,换衣服。

  …………

  原主风笙,一个曾经很红的歌星。

  十七岁那年,从一个歌星选拔的综艺节目里脱颖而出,一炮而红。

  然后,红了一个月零十二天,突然从银幕前消失的无影无踪。

  因为被某娱乐圈大佬看上,原主拒绝潜规则,就被封杀了。

  原主本来是个卖衣服的网店店主,退出那个节目就安心做回自己的小老板。被封杀对生活也没什么影响。

  因为原本租的房子房东要自己收回做自己儿子的婚房,原主就先租了个低价小仓库,就是那种公寓第一楼的,二十多平的小仓库。

  把衣服先搬了过去,然后看到仓库附近公寓有个租客房的,原主就联系了房东。

  然后就是风笙来了。顺带一提,小云朵和小鸭鸭都没了,这次只有她一个人来,她是觉得这两个出事不至于,应该是回去了。

  送小云朵回去,她还太弱,不是能在各个小世界到处乱窜的存在。

  风笙懒得麻烦再找一个住的公寓,而且原主的积蓄不允许她麻烦,就搬过去了,结果没想到房东是她狗男人。

  然后……嗯,忘记锁门,后背被看光了。

  狗男人从浴室出来后,风笙就看见那处不自然突.出,就来了个床上打架,脱.光.光的那种。

  早上被狗男人吵醒,就目睹了柳落池逃跑全过程。然后晚上就这么醉成狗的回来了。

  看旁边那个男的表情就知道狗男人什么都说了。

  呵,男人!

  还不只她一个?!

  风笙换好衣服出去,柳落池已经坐在餐桌吃上了。

  狗男人手艺是真的好,一个简简单单的蛋炒饭都很好吃。

  风笙坐过去,端起碗吃。

  “你是干什么的?平时也没见你上班?”她除了和狗男人困了两次觉觉,还对他一无所知。

  柳落池吞下一口饭:“我?我搞乐队的。是不是觉得不正经。”

  笙笙这是在关心我?

  “没什么不正经,都是工作有什么不一样,挺好的,那你是什么?”

  风笙这句话成功让柳落池愣了一下:“啊……我是主唱之一和吉他手,其他乐器我也都会。”

  看看看看,我就知道笙笙其实是喜欢我的,她居然在安慰我!不是喜欢是什么?爱吗?

  “是吗。乐队几个人?”风笙接着问。

  “切,和你有什么关系?”柳落池耳朵微红,“管真多。”

  风笙嘴角一扯,皮笑肉不笑的看着柳落池:“我给你变个魔术。”说着风笙打了个响指,突然想起一些声音,柳落池尖叫一声,人不见了。

  风笙弯下腰,看着桌子底下坐在凳子废墟里,一脸懵逼的柳落池。

  “怎么样魔术厉害吧。”风笙眉眼弯弯笑的邪魅。

  柳落池回过神来,看着报废的凳子一脸嫌弃:“风小姐也就会这点无聊的把戏了,记得买新凳子。”

  啊——!!刚才那个笑!好可爱啊!!

  风笙挑了一下眉看着柳落池站起来,一脸淡然的走了。

  房间里柳落池用力揉着自己屁股,嘴里一直嘶嘶的。

  痛啊!!

  突然门缝底下塞进来一张纸,和一个一个药膏。

  擦药。

  柳落池捡起纸条和药膏,卧槽!笙笙这是再关心我吧?

  关心我是因为喜欢我,喜欢我就是爱上我,爱我就会爱得死去活来离不开我,啧,原来刚才是在吸引耳我的注意力。

  哦,我这该死的无处安放的魅力。

  柳落池高高兴兴把纸条折起来和药膏一起放进抽屉里了。

  这可是笙笙给我的第一个礼物,那就是定情信物啊,啧啧,看看这个用心而刻意的字体,看看这克制的“擦药”两个字,满满的,都是对我的爱啊。

  笙笙还特意用了黄色的纸,一定是担心白色太亮伤到我的眼睛。

  唉,笙笙果然是爱我爱的不行。

  我就知道。

  风笙吃完饭把碗洗了顺便把报废的凳子给收拾掉,像她这种大佬,怎么可能守着那个网店。

  虽然原主的积蓄不够她买房。但是买股票的钱够了呀。

  狗男人要搞音乐,她不得自己养着,不然狗男人那张脸,被别人看上怎么办?

  没一会儿,柳落池换了一身衣服出去了。

  临走前,他看着沙发上风笙的背影。

  看见没,这个爱我爱得死去活来的女人,担心我屁股的伤,特意在这里等我出来呢。

  还故意不回头看我,算了,还是不拆穿她的小把戏了,女人都爱面子。

  风笙耳朵里插着耳机,看着笔记本上股票的走向,这首歌不错啊,收藏一下。

  现在柳落池是和乐队在各个酒吧唱歌,属于挺火的乐队了。有自己的歌迷,虽然大部分都是冲着柳落池的脸来的吧。

  大多数死忠粉都是始于颜值,陷于才华。

  每天昼夜颠倒,一觉到下午,练歌到晚上八九点就开始跑各个酒吧。一晚上有四五个酒吧要跑,跑完回到家天基本就蒙蒙亮了。

  他们是原唱歌手,除了练歌还要挤出时间写歌。

  那种累却快乐的感觉。

  而他第一次接触音乐,就是十五岁那年听到同班一个女生偷偷带的mp3不小心放了外音。

  是一个女孩子的声音,拿着不能用萝莉音御姐音这种浅显的东西来定义的声音。

  当我置身黑暗

  可否给我

  一个拥抱

  无需言语

  让我感受到

  你手臂的力量

  在黑暗里待的太久

  看见光明

  都会以为

  那是假象

  ——《置身黑暗》

  那首歌当时甚至红出了娱乐圈。

  而那个叫风笙的女孩,虽然昙花一现依然在他的黑暗中炸出一朵烟花。

  那首歌没有原型的哈,歌词也是是我写的。好不好的就别纠结了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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