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白,江碧鸟逾白,山青花欲燃。——杜甫《绝句》
………………
正事入冬了的十月份,窗外正淅淅沥沥的下着小雨,这雨下了许久,就是没有停的意思。
冬天天黑的早,往往六点钟就已经全黑了。这时家家户户都在吃着晚饭。
“宝贝,乖,把手机给我,你以后就不要用手机了。老师说你的成绩下降了,还和男同学走的特别近。”
两个人的饭桌上,男人满脸温柔的给旁边的女孩儿夹菜:“多吃点你爱吃的丝瓜。”
女孩大概十五六岁的模样,一个可爱的学生短发,眉清目秀,唇红齿白的很是好看。
“可是爸爸…………我,还在拿手机上英语口语课。”女孩夹起碗里的丝瓜,慢慢放进嘴里。
男人摸了摸女孩的脑袋:“没关系,我已经让网课把课全部调到周末了,到时候拿爸爸的手机,爸爸陪宝贝一起上课。”
“可是…………”
女孩还想说什么,男人沉下脸:“宝贝是不是又不乖了?”
女孩瘦弱的身躯一抖,小声解释道:“我没有和男同学走的近,是别人问我题目。”
“是吗?那是爸爸误会你了,那手机里你和同学的聊天记录呢?那是男孩子为什么叫你宝贝?你是爸爸一个人的小宝贝,对不对?”
女孩猛的抬头:“我明明全删了,你动我手机?!我不是你的小宝贝!为什么你老是这样!”
“宝贝!把手机拿出来,以后都不要用了!你现在已经会反抗爸爸了吗?”男人面露凶光,“是谁教你的?!”
女孩身体又抖了一下:“对…………对不起爸爸。”
“去把手机拿来,我要你当着我的面砸烂!”
女孩似下定某种决心,眼神不再害怕。
她拿起自己房间里的书包,夺门而出,身后的男人叫着神色痛苦的叫道:“宝贝…………”
在那个淅淅沥沥的雨天夜晚,女孩跑了。
………………
“老大!你怎么还睡呢!一会儿上面人下来看见,你又得挨骂写检讨!”一个男人的声音在她耳边一晃而过。
风笙被叫醒了还一脸懵逼,能否容我先接受一下记忆。
她抬起头来不知道是谁叫的她。
[接受记忆不?]千绝问她。
等会儿的,我找一下厕所,话说原主这是犯了什么事,被抓来警察局来了。
[…………你是警察。]
风笙低头一看,确实穿着警察的制服。
不错嘛。
风笙就又坐回了自己的位置。
[接受记忆之前,跟你说个事儿。]
什么?
[咱们玩点不一样的,我说你做,当然不是说有事。]千绝其实有点虚,他不用脑子想都知道风笙不可能答应。
果然,她在心里嗤笑一声,别给我整这些有的没的,谁知道你会怎么坑我。
千绝更虚了:[肯定不会是所有事,我们出来玩不就是图个开心嘛。这不挺好玩的?]
放屁,谁跟你出来玩,你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我踏马是被迫的,不在自己身体里,我想回去都回不去,能力也被压的一成都不到,好玩尼玛呢?
风笙随手在自己的办公桌上拿起一支笔,随意的转着。
千绝:[…………咳咳,那什么因为担心你不同意,所以搞了防拒小妙招,只要我说“这是任务”你就不能拒绝,不然…………心脏疼。]
虽然他知道现在风笙打不到他,但是他还是很心虚。
呵呵。
显然风笙不相信。
[不信,对吧?那好吧,我给你做个示范。把手上的笔放下。]千绝加了一句,[这是命令。]
千绝话音一落,风笙拿着笔转了没一会儿,果然就感觉到了那熟悉的疼痛感,可她之前打人的时候如出一辙。
风笙把笔丢到桌子上,那股疼痛感又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
风笙:“………………”
她嘴唇微动,没忍住发出了一个音节:“艹!”
[是…………是不是挺新奇,挺好玩的?]千绝还在企图洗风笙的脑。
风笙怎么可能那么容易就被忽悠,她眼神微凉,眼睛下意识眯了一下。
风笙眯眼睛往大了说是情绪有波动,往小了说也就两种情况,除了生气就是发情。
此情此景,当然不可能是是后一种。
任谁这样被控制了,心里都会不爽。而且之前那么久了都没有这样,现在显然是有什么特殊原因。
具体是什么,任务!
千绝非常无辜,这事儿又不是他要做的,他就是个传达人,为什么要让他来承受风笙的愤怒?
[当然大多数都是和大人有关的。]
和狗男人有什么关系?
[其实我也不太清楚,这事儿主要是看周未的那个系统,只不过让一个系统接过来连接主世界和小世界,周未还没那个技术,所以才靠我传达。]
风笙翘着二郎腿,下意识从空间里摸出一颗上个世界还没吃完的糖塞进嘴里。
嘴里甜而不齁的味道,从舌头上散开。
和狗男人有关,这事儿一时半会儿的,风笙得到的信息不足,还真想不出有什么特殊的原因。
但是既然和周变态牵扯到了,那肯定和天道逃脱不了关系。
风笙压下心里的千思万绪。
就算有这个限制,如果真遇到什么不可以做的事情,她也不是忍不过去,反正她也只能被迫接受,那就这样呗。
千绝。
风笙在脑子里叫他。
千绝吓得一抖,声音都忍不住弱了很多:[…………哎。]
等我能回去的时候,你最好小心一点。多巴结巴结周变态,看他能不能护住你。
千绝有苦难言,明明和他没有关系啊!!
他只能想办法转移一下风笙的注意力:[咱们先接收记忆吧。]
嗯。
原主风笙是一个…………不算孤儿的孤儿。
原本是有父有母的,但是原主父亲是个刑警,母亲受不了这提心吊胆的日子,就和原主父亲离婚了。
十二岁的原主归母亲。但是后来母亲嫁了人,有了小孩,对原主的注意力就渐渐减少了,原主就跑回来找父亲。
身为警察的他那段时间比较清闲,他也快到了退休的年龄,就想把女儿要回来,而原主妈妈也有点嫌弃原主这个累赘,没有过多不舍就把原主丢给她爸爸。
父女俩快乐的度过了两年,第二年就要退休的原主父亲突然接了一个案子,他在那次任务中牺牲了。
然后局里帮着办了葬礼,一也给了抚恤金。
想找到原主的妈妈,结果原主的妈妈和她丈夫一家人去了国外。
原主在父亲几个同事家里辗转的都住了一段时间。十五岁的她主动提出要去孤儿院。
抱着那笔金额不小的抚恤金,和那么多父亲同事的关怀。原主的日子过得并不差。
而身为刑警的父亲一直是她的英雄,她也凭借自己的努力考上了警校当了刑警,还混的很不错,办事能力出色,现在是个组长。
有一个一直从警校谈到现在的男朋友,现在在另一个分局里当交警。
虽说警种无贵贱,但是确实她男朋友没有她混的好。
混的好不好都无所谓,反正最后她都得为了狗男人踢掉。
“老大!来案子了!”是那个刚才让她不要睡觉的人,他是组里的成员叫奚国庆。
是组里记录整理资料和联系各种人的,带着厚重的眼镜,是个心思细腻,爱管事儿的性格。
刑警队说闲是真的,闲说忙也是真的忙,没有案子的时候,是可以闲的蛋疼的,好死不死,风笙一来就有案子了。
刑警队里姑娘少,放眼望去他们这一个办公室就她一个,但是看其他男人来样子,也没有把他当女的。
毕竟是几个人的组长呢,肯定有点过人之处。
“老大,你在发什么呆?”这位是信息技术人员刘文刚。
风笙看向他,首先就被他那大脑门给亮瞎了眼。
“哦,没事,准备好去现场。”风笙下完令,就往门口走了,“奚国庆和我说说具体情况。”
奚国庆立马走过去跟在风笙身后。
“穆林小区接到一个被害人家属报警,女儿放学回家发现家里父亲倒在地上,脖子上插着一把菜刀,已经断气就报警了。已经第一时间派就近民警去维持秩序。具体地址是穆林小区27栋三单元1006。”
风笙点头,坐上警车副驾驶,奚国庆坐上驾驶座开车往xx小区赶。
刘文刚拿着他的笔记本电脑坐在后座一边敲着键盘一边汇报:“老大,穆林是个中档小区,房价普遍是一百五十万以上一套,治安不错,近二十年来没有发生过一起被窃案以及被杀案。”
“嗯。”风笙应道,浑身上下写满了不爽。
目前信息就这么点,也没什么好查的了,刘文刚合上笔记本。他要等到现场,了解第一手资料然后及时调查。
这次一起去的还有奚国庆和廖方义,奚国庆主要是拍照的,廖方义则是现场取证。
风笙去,就是看看。
真·就看看。
风笙主要就是破案的,她一会儿过去就是多听多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