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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 章

  忙打开箱子!全身的骨头都要断了!”

  箱子剧烈摇晃到几乎要跳起来。我只好胆战心惊地接近纸箱,除去上头的胶带。

  “Love&Peace——!”

  纸箱在发出诡异的吼叫声后宛如爆炸般开启了,包装的材质四散飞去,一名女子则伫立在纸箱残骸的正中央。她那宛如能划破周围空气的眼神像剃刀般锐利。染过的短发则根根竖立着。女子上半身穿着印有庞克风格海报图样的T恤,下半身则是故意弄得破烂的丹宁短裤。仔细一瞧,※T恤的图样是几架以橘色夕阳为背景的战斗直升机影子,加上底下显眼的白色“ApocalypseNo”文字所组成。(译注:这就是电影“现代启示录”的海报。)

  我非常熟悉这家伙的长相。

  庞克少女背对着我,将身体正面转向圣姊妹。她的上衣背后则印有戴上圆墨镜的约翰蓝侬(JohnLennon)大头照。

  我发现爱莉与蕾玛同样瞠目结舌,由此可知她们也认识这位女子。

  不。

  这家伙并不是女的。

  对如今正慢慢取回犹大记忆的我而言,要想起这家伙的长相与名字并不困难。他是最受圣子宠爱的高徒,在使徒当中也是唯一一个没有殉教并得享天年,最后还写下了著名启示录(BoakofRevelation)的男子——

  “——没错,我就是约翰蓝侬。”

  “鬼扯!”我忍不住靠过去吐槽对方。“为什么这时候要提到约翰蓝侬啊,你明明就是使徒约翰!”

  “比起当什么十二使徒,世界知名的音乐家不是更帅吗?约翰蓝侬也说过‘我们这个团体比基督教更受欢迎’之类的话。”

  他以清爽的少年说话声回答我。约翰蓝侬——不对,使徒约翰很自豪地挺起胸膛。

  “犹大,你还是叫我蓝侬吧!使徒约翰听起来太老气了,根本不适合我这个永保年轻的摇滚歌手。”

  他说得确实没错。这家伙的皮肤光滑平扣丁简直是年轻过头了,跟两千年前一模一样。

  “我的主,真是久违了。两位也跟我一样,还是那么青春美丽!”

  约翰以夸张的口吻再度回头对爱莉及蕾玛表示。

  一不,等一下……

  “约翰……为什么你的长相完全没变?”

  正如彼得所言,这家伙还是两千年前的模样。

  “请叫我蓝侬。话说回来,你难道忘了吗?”

  约翰微微将脖子扭向我这边,以充满魅惑力的手势拨起前发。这种动作看起来真是让人火大。

  “我是最受神与圣子宠爱的人。由于我长得实在太美了,神也很怜惜我的美貌,不愿让

  我在转世后变成另一种模样,还让我的外表永远停留在十六岁。祂可是非常喜爱可爱的事物呢!”

  “嗯,呃,够了够了,关于那个腐败神父的嗜好我早就见识过了……”

  此外,这家伙的性格也好像完全没改变。

  在许多宗教绘画中,都经常把约翰描绘成使徒当中唯一的一名红颜美少年。最有名的例子,就是李奥纳多·达文西的那幅‘最后的晚餐’。

  不过话说回来,我再度亲眼看到约翰的长相后,会觉得这家伙根本是女的嘛!

  “这是本书作者最近的喜好啦,他已经连续三个月让可爱的伪娘大出风头了。”

  “这种事不要光明正大地公布出来好吗……”

  “你、你怎么会被财团抓走呢?”爱莉这时终于靠了过来,圣枪也已经收掉了。是不是应该要更加小心比较好啊?搞不好约翰也变成财团的人了?

  “我听说彼得不但破产还失去了使用圣痕的意志,就把他的天国钥匙买下了。这么一来刚好可以湮灭证据。”

  “什么意思?”证据?

  “约翰蓝侬不是说天堂不存在吗?如果让大家知道真的有那种地方,‘※Iagine’的销售量就会下滑了。”(译注:约翰蓝侬的歌曲Iagine中,歌词第一句就是“Iagihere'snoheaven”=想像世界没有天堂。)

  这种只考虑销售量的想法是不是也是一种病啊?

  “后来我就被财团抓走了。那些家伙竟敢用箱子来装人……”

  我恍然大悟似地望向刚才还没结束通话的手机,对方已经挂断了。

  总之,财团为了将钥匙归还神之子手中,才会故意掳走约翰并送来这。至于为何要将约翰装箱,完全是因为天国之钥并非实体,而是一种圣痕能力之故。

  “那就请你赶快拿出来吧!加百列现在的处境很糟糕,我们得动作快!”

  爱莉勒着约翰的脖子死命晃动。他虽然想挣脱,但又马上被蕾玛的荆棘冠冕缠上,甚至还被路西啃住。

  “路从以前就很讨厌汝!竟然敢在启示录里乱写路的事!”

  遭受三位少女残暴对待的约翰,在被荆棘牢牛绑住的情况下,只好无奈地站直身子并张开双手。那上头果然有原本刻在彼得身上的倒十字圣痕。

  “我明白了。就还给你们,让你们拿去总行了吧!”

  我这时突然察觉,约翰的脸上似乎隐约露出了不怀好意的笑容。

  “请稍等一下,让我想想圣句的内容。我的主啊,你们把我绑得那么紧,我根本无法使用圣痕。”

  蕾玛听了只好解开荆棘。

  “——※Revolution!”(译注:披头四1968年所发表的曲子。)

  约翰大叫一声,光粒立刻在他手掌聚集,最后变成了一把黑色的吉他。

  “……啊,不是这个。”

  “圣句哪是那样啊!你专心一点好不好!”

  “*StraberryFieldsForever!”(泽注:皮头四1967年所发表的拍子。)

  这次出现在约翰手中的是一把贝斯。

  “小迷糊约翰又搞错啦!”这家伙也太离谱了吧,装可爱是没用的!

  之后蓝侬——我是说约翰又喊了好几首曲名,半空中也陆续迸出了鼓、音箱、萨克斯风等乐团道具。

  “……你这招到底是什么?”

  “我的圣痕《蝗帝(Apollyon)》可以随时随地无中生有出摇滚乐团使用的物品!因为我就是约翰蓝侬啊!”

  不,不用自豪了。

  “你们看吧,这就是我引以为傲的摇滚圣痕!”

  约翰大刺刺地露出左手肘的内侧给我们看。那里的皮肤果然微微透出了几道发光的斑点。

  话说回来这不是——

  “……怎么看都像是针孔。”

  “当然啰!提到摇滚乐就会想到迷幻药。据说我的名著启示录也是在嗑药时写出来的耶!怎么样?其他使徒都没我这么摇滚吧?”

  “不要误导大家对摇滚乐的印象好吗!”这系列小说已经接到够多抗议了!”

  “一迅社文库可以写有关吸毒的剧情吗?”蕾玛问。

  “不行!绝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