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这一枪戳在公孙兰肚腹间。

  但又不比第一枪只穿肺部的毫不留情。

  向晓久巧妙地避开所有内脏,包括肠子,都准确避开了去。

  不需要什么透视眼。

  只要在那一进去的同时,适当运转一下内力,让枪头在穿刺过腹部的皮肉之后、在肚腹之内穿过的时候,轻轻将内脏dàng开就行了。

  反正他只需要她暂时不死。

  又不用顾忌哪种做法更叫人好受一点。

  向晓久大多数时候,哪怕是对着犯罪嫌疑人,也要讲究几分人道的。

  哪怕死刑犯,也愿意叫人死得体面一些。

  ——可那首先得是个人”。

  向晓久早在老婆子之前,就越权将公孙兰开除人籍了。

  遇着老婆子之后,更是觉得连用畜生形容公孙兰,都着实侮rǔ了畜生二字。

  向晓久足足给了公孙兰十三枪。

  然后也不去管那个没再冒头的三娘,直接拖着公孙兰往西湖而去。

  一路走得慢悠悠的,该吃吃、该喝喝,该睡也必是要睡足了的。

  倒叫一得了消息就准备往回赶、却硬是给皇帝拖住的宫九,便是对着太平王那张脸,也能多吃上半碗饭。

  熊姥姥最让我恶心的,不是她拿着毒栗子出去卖,而是她要装扮成个可怜的老婆子,在深夜叫卖。

  在那样的情况下,什么人会买她的栗子?不是心怀怜悯的好人,就是深夜犹在奔波的苦人,更多的是两重身份兼备的,明明自己也过得辛苦,还是对别人怀有一点慈悲善意的人。

  偏偏是那样的人,叫她给毒死。

  公孙兰,皮囊再怎么美丽,我都觉得她不配为人

  P.S.很抱歉后面还是好些红鞋子,而且红鞋子之后还会有皇后等。主要是莫莫这篇的陆小凤定位成陆三蛋世界的男女平权了,双九会一边谈恋爱一边推波助澜,然而所谓平权,只靠别人拼命呐喊是没用的,唯有沉睡者和装睡之人愿意睁开眼睛才行。

  因此莫莫自己觉得,如红鞋子、皇后等,还真是主要配角来着。唯有她们睁开眼睛,自己努力,才有可能真正改变女性的地位。

  而法治平等方面,也少不得会有皇帝啦,三两个大臣啦,都成为主要配角,进而在部分章节占较重比例。

  捂脸,这篇只是武侠世界,但剧情不怎么走武侠线。

  目前除了陆三蛋的男女平权,还会有大唐双龙传的百家复苏和各种平权……

  第三个世界,暂时还没确定要不要写she雕线,个人对金庸的人物相对少爱。可若是写四大名捕、逆水寒线,又怕忍不住跑偏去吐槽诸如温小白等极品,不过个人对温瑞安人物比较有爱……

  但无论写哪个世界,目测武侠剧情都不会太多。

  抱歉哈,诸位冲着武侠来的亲

  第三十三章

  这一回,吃不好睡不香的,就成了公孙兰。

  ——她岂止是吃睡不好?

  都说了向晓久早已擅自越权将她开除人籍。

  既然不是人,凭啥要给她人的待遇?

  要知道如今这世道,一年到头辛辛苦苦gān下来,就年节里头能吃些细粮肉食的,那都不能算是贫苦人家的了。

  就那么一个连人籍都没有、当宠物又嫌恶心的玩意儿,能还奢望着吃香喝辣、高chuáng软卧?

  别说和九哥”比,就是路边的野狗,都比公孙兰如今的处境还要qiáng一些。

  野狗好歹还能和流làng汉争食。

  甚至能仗着狗多势众将战败者也一并吃了。

  而公孙兰呢?

  公孙兰现在别说和野狗争食,就是给她一块狗肉喂到嘴边,她都咬不动了。

  向晓久给公孙兰的十三枪,也并不都是突刺。

  有一枪是直接横扫过去。

  恰好扫落满嘴牙,顺带扫出一张猪头脸。

  向晓久倒也不是存心nüè待公孙兰的。

  毕竟便是畜生,又或者畜生不如的玩意儿,向晓久都没有肆意凌nüè的兴致。

  只不过像公孙兰这个等级的危险人物,

  抓捕到手之后,废除武功和其他一切可能被她作为武器的倚仗,

  是不容延误的步骤。

  公孙兰能恃之以行凶的,又绝对不只那一对还没来得及拿出来,就直接被向晓久连着柴堆一并踩碎了的短剑。

  公孙兰还擅用毒,用药。

  还有一张比什么迷药都更要命的脸。

  向晓久对她采取的一切行动都是必须的。

  顶多就是手段稍微不那么温和。

  但还是那句话,既然畜生不如,那就活该畜生不如的待遇。

  不肆意凌nüè畜生,并不代表要给畜生如同类一般的待遇不是?

  何况畜生不如。

  向晓久觉得自己对公孙兰还是挺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