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0章 唏嘘的奇女子

  当然,说到这,关于古代女性的婚姻,以及形象等,就不得不提一下唐传奇小说了。

  因为唐传奇小说中有很多关于这方面的内容,而且再加上西游记是以唐朝为背景的嘛,所以我们可以从这方面一窥究竟。

  而且需要说明,唐传奇小说是我国古典小说发展史上一个新的里程碑。

  其显着标志,便是小说文体意识的自觉。

  正如大文学家鲁迅先生在《中国小说史略》中所说:“小说亦如诗,至唐代而一变,虽尚不离于搜奇记逸,然叙述婉转、文词华艳,与六朝之粗陈梗概者较,演进之迹甚明,而尤显者乃在是时始有意为小说。”

  的确,唐传奇小说的出现标志着中国小说真正走向成熟,并且它对后世小说、戏曲、绘画、雕塑等都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

  宋代学者洪迈更是称之为“一代之奇”。

  唐传奇小说题材较广,涉及婚姻爱情、封建官场生活、武侠多个题材,其中表现婚姻爱情主题的数量最多,最有思想性,成就也最高。

  这些作品大多揭露封建婚姻制度的残酷,抨击封建礼教和门阀制度对妇女的迫害。

  同情下层妇女的悲惨境遇,歌颂她们为争取爱情幸福而进行的反抗和斗争,塑造了一系列具有反抗精神、个性鲜明独特、可歌可泣的女性形象。

  这些女性形象风格各异,包括侠女、才女、妓女、狐女等等,相信大家或多或少都听说过。

  她们从不同层面来展现出了唐代女性的女性美。

  她们不仅美貌多才,而且具有复杂柔美的内心。

  像是《李娃传》中的李娃与《霍小玉传》中的霍小玉便是唐传奇女性画廊中最为光鲜灿烂、最具代表性的女性形象。

  这些形象有许多共同的特点,如同是天涯沦落人。

  《李娃传》与《霍小玉传》两篇传奇小说的内容题材相近,都是描写贵族公子与妓女的恋爱故事,都是唐传奇中之佼佼者,“且都具有唐代传奇的共性特征,作意好奇、情节曲折、人物生动、语言华美。”

  同时在曲折的故事之中,塑造的人物形象李娃与霍小玉也展示了唐代下层妇女的共性特征。

  首先,从外貌才情上看,她们都是美丽多情、才情卓绝的女子。

  《李娃传》中写荥阳生与李娃的第一次邂逅,荥阳生见到“有娃方凭一双鬟青衣立,妖姿要妙,绝代未有”

  这样的美,惊得荥阳生失常。

  他“停骖久之”,“诈坠鞭”、“累眄与娃”。

  荥阳生对她可谓一见钟情,于是不惜百万之金追求李娃。

  当“整装易服”而出的李娃“明眸皓腕、举止艳冶”时,生“遂惊起、莫敢仰视”。

  可见李娃之貌美,是何等的惊心动魄。

  再看《霍小玉传》中媒婆鲍十一娘向李益介绍霍小玉之时的叙述:“资质浓艳,一生未见。高情逸态,事事过人,音乐诗书,无不通解。”

  表明她不但美丽绝伦,聪慧无比,而且才华横溢。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当李益第一次见到小玉时,“但觉一室之中,这样的美,让李益一见倾心,两人擦若琼林玉树,互相照曜,转盼精彩射人。”出了爱情的火花。

  其次,她们的身份地位相同。

  “自古红颜多薄命”,李娃与霍小玉虽然具有如此风华绝代的美,但依旧不能摆脱她们悲惨的命运。

  她们二人都是沦为社会最底层的妓女。

  国夫人李娃,长安之娼女也”,《霍小玉传》《李娃传》中作者开篇便有交待:“汧中小玉与李益的初会之夜也曾自叙“妾本娼家”。

  这种卑微低贱的身份地位让她们二人清醒地认识到了自己日后无法摆脱年老色衰,惨遭遗弃的命运,也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无法被容于封建豪门。

  这种清醒的自我身份判断和自卑意识成为构成她们性格的一个重要因素,并且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她们的言语行为。

  李娃是一个出身下层的长安名妓,长期在风月场中谋生活的她早就练就了一身在风月场中待人处事的本领。

  “李氏颇赡。前与通之者多贵戚豪族,所得甚广。非累百万,不能动其志。”

  正如荥阳生的朋友所介绍,李娃作为长安名妓,二十年的风尘生活,在不断地被侮辱与被玩弄之中,她已经不再奢望爱情会出现。

  她已经志在利而不在情了。

  她会热情地对待每一个与她交往的男子,为的是他们的金钱,为的是在风月场这个社会最底层生存的权利。

  霍小玉也是一个沉沦在社会底层的妓女,但她是因为其父霍王死后与母亲一同被赶出王府,迫于生计,才沦入娼门。

  涉世未深的她,仍然保留着大家闺秀的羞涩,并没有彻底的认识到环境的残酷,对爱情和生活仍然抱有幻想。

  “不邀财货,但幕风流”,她倾心的并不是李益的资产,而是他的诗名、才华。

  她渴望通过找一个如意郎君来摆脱自己悲惨的命运。

  但是,在她热烈的情感背后,有着冷静地思考:“妾本娼家,自知非匹,今以色爱,托其仁贤。但虑色衰,恩移情替,使女萝无托,秋扇见捐。极欢之际,不觉悲至。”

  无论是她曾经的惨痛遭遇还是如今的卑贱的社会地位,都让她对社会人生不再抱有希望。

  她已经认识到被弃的命运不可避免,只是固执地不肯放弃对爱情的幻想和坚守。

  再次,从生活经历上看,《李娃传》与《霍小玉传》都是描写长安名妓与贵族公子的恋爱故事。

  《李娃传》讲的是常州刺吏荥阳公的儿子上京赴试,爱上长安名妓李娃。

  在一年多时间内钱财挥霍殆尽。

  李娃在鸨母逼迫下设诡计甩掉公子,弄得公子只好流浪街头,寄身于凶肆,以唱挽歌为生。

  后被他父亲发现,其父认为有辱家门,几乎把他打死。

  后便沦为乞丐,一次冒雪沿街乞讨时,被李娃遇见,她看到荥阳生潦倒困苦的惨状,深受感动。

  于是她便向鸨母提出赎身,悉心照顾公子的身体,并千方百计让荥阳生功成名就。

  而当荥阳生要去赴任的前夕,李娃却主动要求他另娶士族之女,自己情愿以残年奉养鸨母。

  在送别途中巧遇荥阳公,荥阳公得知事情的经过,也很感激李娃,力主明媒正娶李娃为妻。

  李娃最终也被封为汧国夫人,《霍小玉传》写大历年间陇西才子李益,二十岁中进士,到长安之后经鲍十一娘撮合,与已沦为娼家的已故霍王之女霍小玉一见倾心,两人情意相投,在一起度过了两年幸福的生活之后,李益要赴职上任。

  霍小玉深知自己的地位是不可能与李益结婚,因而提出了“八年短愿”,希望李益与自己共度八年时光之后,另娶高门。

  但是李益归家省亲得知母亲早已为自己定下了与世家望族的表妹卢氏的婚姻。

  李益惧怕严母,便开始张罗结婚事宜,后来回到长安准备与卢氏结婚,并处处躲避霍小玉。

  霍小玉百访不得,忧愤成疾,后知李益不肯相见,病情加剧。

  临死在一黄衫豪士的帮助之下,得以见李益。

  怒斥其负心行径之后,表示死后也要复仇,最后心力交瘁而死。

  李益与卢氏结婚不久,便得了疑忌妻妾的心疾,将卢氏休弃。

  后来再娶三次,都因李益妒嫉多疑,用苛虐的手段防范妻妾,最终也没有得到幸福。

  最后,李娃与霍小玉作为唐代女性的典型代表,共同反映了唐代女性心理意识上的相似性。

  唐代社会有一定的开放性,女性地位有了很大的提高,女性自我意识也随之开始觉醒。

  表现在爱情上便是对美好真挚爱情的向往以及追求精神的理想化,要么爱的轰轰烈烈,要么爱的柔肠寸断。

  她们对于爱情与婚姻,都是积极主动地争取和把握自己的幸福,而不是被动的等待。

  《李娃传》中描写李娃面对初次见面的荥阳生有失常态的“累眄”,她“回眸凝睇,情甚相慕。”将对荥阳生的爱慕同样表达的大胆和露骨。

  当荥阳生登门造访时,李娃“大悦”、“整装易服而出”,表现出恋爱中女子“女为悦己者容”以及渴望吸引异性追求的普遍心态。

  她敢于爱,并且大胆的追求爱。

  当她与荥阳生初次相见,日暮时其姥催促荥阳生“速归”时,她则大胆地留宿:“方将居之,宿何害焉。”并且“诙谐调笑,无所不至”,表现得温柔多情。

  《霍小玉传》中的小玉亦是如此。

  她“不邀财货,但慕风流”。她不计较名与利,只想寻求一个风流倜傥,与自己情投意合的人作为一生的伴侣。

  当她得知李益门族清华,大有诗名,并且仪容雅秀时,觉得李益是自己理想中的佳偶,便积极主动地让鲍十一娘前来说媒。

  “昨遣某求一好儿郎格调相称者。”

  他亦知有李十郎名字,非常欢喜,霍小玉渴望通过幸福的爱情和美满的婚姻来摆脱娼门,摆脱倚门卖笑,被人惬蹂躏的悲惨命运。

  尽管这种依靠寻找如意郎君来摆脱悲惨命运的方式存在着本身固有的戏剧性,但至少我们可以看见,唐代女性为改变自己命运而做出的奋斗和努力。

  总之,从李娃和霍小玉身上,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唐传奇中的女性形象塑造倾注着作者的激情与梦想,寄托了作者的生活理想。

  她们是大多数文人士子们的“梦中情人”。

  她们美丽多情、聪明智慧、不慕名利,对爱情忠贞不渝,为了所爱的人不惜献出自己的青春与生命,具有着完美无缺的美质。

  其次是这些女性形象都是异样结局异样情。

  李娃与霍小玉作为唐代爱情传奇中最具代表性的女性形象,不仅表现了唐代女性的共性,而且在她们各自身上又都有着极为鲜明的个性特征,在她们的身上凝结着独特的人格魅力。

  她们二人同样在爱情面前却有着不同的结局,这与她们两个人的个性以及由于受教育程度以及生活环境的不同而形成的社会观人生观的差异有着密切的关系。

  因而李娃与霍小玉的形象在相同性中存在着差异性,在共性中包含着异样的个性特质。

  首先,李娃与霍小玉的人生遭遇不同。

  李娃是一个久经风月场,美丽多情的烟花女子。

  她有着二十年流落风尘的生活,这也可以从后文“某为老子,迨今有二十岁矣”的自述中得知。

  二十年的风尘生活,让她经历了无数形形色色的男子的侮辱与玩弄,也让她对爱情虽有渴望但不存幻想。

  “‘少年公子负恩多’的严酷现实,使她得出了惨痛的经验——‘莫把真情过于他’。

  以她娼女的身份,不敢也不可能奢求,得到完美的爱情。”于是在荥阳生资产荡尽之时,尽管“娃情弥笃”,仍然与鸨母“互设诡计,舍而逐之”,上演了一场舍逐荥阳生的双簧戏。

  正是由于她长达二十年的悲惨妓女生活,让我们从她的无情寡义之中又看到了柔弱女子的无奈与凄凉。

  相比较于长期生活于娼门之中,人情练达,处事精明的李娃,霍小玉则要单纯的多,也具有更多的诗意气质。

  她本是王府的千金小姐,只因“出自贱庶”,所以在霍王死后,同母亲一同被赶出王府,沦入娼门。

  霍王在世之时,她颇受宠爱,“将欲上鬟”之时,曾让玉工替她作价值万钱的紫玉钗。

  离开王府时她已长大成人,不但美丽绝伦,聪慧无比,而且“音乐诗书,无不通解”。

  因而被鲍十一娘称为“有一仙人,谪在下界。”。

  “高贵的出身,较好的文化教养,天赋的优越条件”,可以说她具备了一个少女所能得到的最好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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