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随心所欲地改变样貌。爸爸在这里做这个的研究。
爸爸很少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就算问他为什么开始研究基因,他也只回答“因为达到目的需要”,不告诉我详情。
可是,我觉得我知道。一定是为了妈妈。
妈妈和我一样,肌肤与头发都很白。据说这叫做白子,是“制造色素的基因不工作”的疾病。之前爸爸告诉过我,妈妈因为这样,从小就被周围的人(连妈妈的爸爸妈妈也是)用异样眼光看待。
爸爸是为了帮助妈妈才开始研究基因。
做出我想必也是因为这样。
只要能治疗基因,没有色素的头发也能变成金色或黑色。我想,我大概是为了确认这点才做出来的。
然而,我依旧和妈妈一样是白子。
没关系。这头白发,证明我是妈妈的分身。和妈妈那头秀发是一样的颜色。
我从来不觉得自己是实验动物。爸爸和妈妈都非常温柔。所以,今天我一样在帮忙爸爸做研究。
(中略)
五月九日(日)
来了一个不认识的小孩。
似乎是昨晚倒在我们家门前。这里离城镇有好一段距离,而且昨晚应该有下雨才对。他在做什么啊?
年纪似乎比我小一点。眼神阴暗的怪孩子。感觉没办法喜欢他。
不过,爸爸妈妈让他和我们一起住,而且要他当爸爸的助手。
不敢置信。爸爸和妈妈在想什么呀?
更让人不敢置信的是,爸爸让他看蓝玫瑰。似乎是因为r雇他当助手这是理所当然”,可是这么做有点……不,相当不小心。明明连他是什么人都还不清楚。或许是在山里生活太久,所以放松了戒心。
决定了。由我保护这个家。不能让他为所欲为。
(补充)
走到后院时,他听到怪物的声音。大概是从通风口传来的吧。听到爸爸说“那是实验体七十二号”,让他吓得浑身发抖。活该。
五月十日(I)
多亏了又笨又厚脸皮的艾利克,今天爸爸的讲课几乎毫无进度。
那个昨天突然来到我们家的男孩子,爸爸妈妈开始叫他“艾利克”。那不是他自己报的名字,似乎是爸爸妈妈决定生男孩就要取的名字。这么重要的名字,真希望爸爸妈妈别随便把它给陌生人。
艾利克相当无知。连我都了解的基因初步他完全不懂。不仅如此,连中学教科书里的内容都懂不到一半。虽然他还是六年级生,这样或许没什么关系就是了*
他工作时会好好工作。打扫洗衣意外地拿手虽然我不想让他进房间,所以把他赶出去了替爸爸的实验打杂、帮妈妈整理庭院,似乎也都没什么严重的失败,做得还不错。应该说,他工作时看起来很担心惹别人生气,应该是错觉吧。
然而,打扰爸爸的讲课和实验这点不能原谅。
爸爸的讲课,是为了没上学的我从小持续到现在的。帮忙做实验这部分,现在交给艾利克的虽然只是些小小的杂事,但以前也都是我在做。一个突然出现的怪孩子插进来,总让人觉得不甘心。
因为不甘心,所以我大约叫了他十次“吃闲饭的”=心里舒坦多了。
五月十一日(二)
怎么办?
刚刚,我和艾利克在起居室交谈。两人一起喝着妈妈冲的热牛奶。我喝不出味道。
该写什么才好呢?契机是浴室。在浴室……不行,太丢脸了不能写。
只说结论吧。我之前完全不了解艾利克。
爸爸和妈妈让艾利克住下来的理由,我总算明白了。不,虽然我一开始就听了,却没有好好理解。笨的人是我。
回头读昨天和前天的日记。丢脸到让我想抹消。
明天开始,我要怎么面对艾利克才好呢?不知道。有这种心情还是第一次。不好意思、难受心脏静不下来。我睡得着吗?
虽然不晓得,不过留句话给明天的自己。淋浴要在早上。
(中略)
六月二十三日(三)
发生很多事。
我伤害了艾利克。我没考虑到艾利克的心情,随口说出不要的东西丢掉也可以这种话。艾利克跑出去之后,我觉得非常沉重、痛苦。就连惹爸爸妈妈生气时都不曾这么严重。
艾利克离开的期间,警官来了。我们这时候才知道,艾利克在街上做了什么事。为了艾利克,我不写在这里。我冷静地接受了事实,连自己都对此感到惊讶。
艾利克最后还是回来了。他似乎偷听到了警官与爸爸的对话。爸爸告诉艾利克(大概也包括我)连我也不知道的往事。艾利克哭了。我并不觉得他丢脸。之后我带他到温室,把自己的事告诉他当回敬(应该算吧?)。艾利克虽然惊讶,却没说可怕*还对我露出笑脸,说很可爱。我好开心。
晚餐前又有客人来了。他是妈妈认识的牧师,今天来打招呼。因为下雨,所以他今晚留下来过夜。他似乎也知道我,对我说“你长大了呢”。艾利克的事虽然敷衍过去了,但是妈妈乱说话害我好丢脸。
晚餐后,警察又来,爸爸把他赶回去了。艾利克好像在实验室发抖。
没事的我会保护艾利克。不会让警察乱来。
(补充)
怪物逃走了。
警官被杀了。在路上被烧掉了。
土石流堵住了路。
电话也不通。在这种时候断线实在很怪。之后去看后院有人。
(留白,换页)爸爸死了。
在温室里,被人砍头杀掉了。
妈妈也死了。
在房间里,被人刺胸杀掉了。
不止爸爸和妈妈。好多人死了。
好可怕。即使是现在,一想到他可能来袭,还是让我怕得不停发抖。
该怎么办才好?
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呢?
大家、大家都死了。
一九八二年六月二十四日(四)I,
……这什么玩意儿啊?
读完多明尼克那份资料后,涟的真实心境就是如此。
法兰奇坦尼尔博士的别墅前。原先只打算大略过目,回过神时才发现自己连站在han风之下都忘了。
这是0'记*用词虽然略显成熟,但是根据将“六年级”写成“比我小一点”判断,书写者的年纪应该十二、三岁吧。从“爱丽丝”这个名字来看,应该是个女孩子。随处可见的稚嫩思考,以及带有圆边的孩子气字迹,都与她的年纪相符.让人看了不禁微笑。
然而这些内容,实在让人笑不出来。
“一年半以前,Mil的辖区内发生火灾。”
多明尼克以压抑的声音说道。“这东西的原本是在废墟找到的。它放在书桌的抽履里,奇迹般地免于烧毁。”
木头比想像中来得耐火。涟的祖国有许多木造住宅,火灾之后,常能看见有柱子还留着没崩塌。尽管表面会炭化,但材质的隔热性能相对较高,只要厚度够,就算外侧焦黑也不至于延烧到内部。
就算是书桌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