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 章

  察十有八九已经知道我的长相。即使能越过道路坍方处,下山到城镇还是很危险。至少得翻过一个山头。

  可是,我和爱丽丝都不习惯走长途山路。在没道路的山野间走不了多久便得休息,脚下一滑就会差点摔进深谷,还要在岩荫下过夜等到勉强翻过山,能够望见底下的城镇时,我们的体力已经接近极限。

  不过,接下来才是问题。

  虽说到了隔一座山的城镇,但如果被警察发现,情报依然会辗转传到那家伙耳里。不能让他抓到半点蛛丝马迹。搭计程车或飞机很危险,住旅馆就更不用说了。

  然而,我们是没有大人陪伴的两个小孩。尽管假装成游客,还为了保险起见用帽子凯特的遗物遮住爱丽丝的长发,依旧无法避免让路人投以好奇的眼神。每次引起别人注意,都会让我心惊胆颤。

  我们沿途转乘巴士,在空屋瑟缩着过夜,走在什么都看不见的漆黑道路上,偶尔甚至会躲上卡车的载货台

  启程后过了数周,当手边的现金与食物见底,衣服、鞋子和脚底都破烂不堪时我和爱丽丝抵达了那个远离W州的地方。

  克里夫兰教会是个树木环绕的安静地点,庭院里开着美丽的红玫瑰和黄玫瑰。

  牧师尽管十分惊讶,依旧慎重迎接来访的我们。牧师长得像罗尼,是他的弟弟。

  他问我们为什么来到这里,我便拿出罗尼的十字架,背面刻着克里夫兰教会的地址。

  罗尼临终前把这个交给我,究竟是不是要我到教会,我也不晓得。没有亲人又不能依靠警察的我们,已经想不到其他能求助的地方。

  爱丽丝对睁大了眼睛的牧师说道。

  爸爸和妈妈遭到土石流波及。

  这个男孩子是我的朋友,一家人来玩,但他的父母也被土石淹没了。

  虽然投靠过远亲,但很快就被赶出门。

  这个十字架是爸爸和妈妈的遗物。从哪里来的我也不知道。

  土石流之前,有位牧师来访。他是一位高大而且长得很可怕的牧师。我不知道他是怎么认识爸爸和妈妈的。

  罗尼的弟弟默默听完这些充满笨拙谎言的说词。最后,他一脸哀伤双手交握并且露出安慰的笑容,将手放在我们头上。

  这么做很接近赌博,但拜访教会确实改变了我们的命运。短期之内,我和爱丽丝就这么I同在教会生活。

  我们“不希望让别人知道”的请求,罗尼的弟弟二话不说就答应了。说不定,他已经隐约察觉爱丽丝是凯特的女儿。我们得到了新名字“法兰奇”、“罗宾”,开始过新的人生。”坦尼尔家的事件,到头来完全没上过新闻。

  有人调查过吗?真要说起来,就连有没有人知道他们一家人失踪都无法确定。远离W州的我们无从知晓。我们没听到传闻,警察也没来找我们。

  事情发展一如那家伙的期望,坦尼尔家的惨剧埋葬在黑暗之中。

  唯I的救赎,就是那家伙似乎也不知道我们还活着。然而,也不能因此安心。这里是凯特的家乡。尽管麦考潘家已经没了,凯特他们依然留在人们的记亿里。爱丽丝的身份有可能穿帮。

  在这种事发生之前,自己非得离开不可爱丽丝说道。

  我无法挽留。仍是小孩的我们,没办法不仰赖他人相依为命,也不可能找到愿意同时照顾我们的家庭。考虑到所在地可能让那家伙得知,我们待在一起算不上是个好主意。

  在罗尼弟弟的鼎力相助下,很快就找到愿意收养爱丽丝的家庭。尽管脑袋很清楚这是最好的解决办法,当离别时刻到来,依旧让我感受到撕心裂肺般的痛苦。

  离别的前一晚,在教会举行小小的送别派对后,我和爱丽丝走到庭院,聊起回亿。那段短暂却快乐的日子。前来教会的旅程。在教会平稳的每一天。

  我无法将那场惨剧说出口。因为我知道,一说出来就会让人心碎。爱丽丝大概有同感,没有提及那件事。

  “……多保重。”

  “嗯I你也是。”

  对彼此说完这些之后,我和爱丽丝嘴唇相叠。

  漫长的岁月流逝。

  我成为克里夫兰家的养子,走上神学之路。

  这不是因为有了虔诚的信仰。虽然,我实在不认为对父母下手的自己,有资格传播神的教诲,不过罗尼的弟弟一脸认真地开导我。

  神职人员需要的资质,既不是相信神也不是没犯过罪,而是与弱者同在。这一点你做得到。

  这么开导我的他,在我当上牧师的两年后一九六六年,因病去世。

  我继承教会,尽身为神职人员的责任而且没有一天不想起坦尼尔家的事件*那个事件就是我的罪,无法忘怀。“自己替坦尼尔一家与罗尼带来灾难”的念头,不但没消失,反而愈来愈强烈。

  就在这时在我二十七岁的时候,爱丽丝来了一封信。

  因为工作来到附近,想见个面内容是这样。分别以后,我们虽然有信件往来,但因为觉得不该待在对方身旁,所以从来不曾见面。

  约定的那天,我来到信中所写的地点I邻近教会的市区一角时。

  “……艾利克?”

  背后有人叫我。

  我转过头去,一名陌生的女性站在那里。

  暗褐色短发,看似男装的套装与皮靴。以女性来说偏高的个子。无论翻找记忆的哪个角落都没有底的体型。

  不过那个上翘的眼角,以及意志坚强的五官,我想忘也忘不掉。

  “爱丽丝。”

  “好久不见,艾利克。”^

  语气令人怀念的爱丽丝,面带微笑。

  “还好,没认错人……一开始我还不知道这人是谁呢。”

  爱丽丝递出装有红茶的杯子,自言自语似地开口。

  被带进她下榻旅馆的客房后,我怀着坐立难安的心情接过杯子。她虽然笑着说“我已经付了双人房的钱,被看到也没关系”,但这的确不是什么值得赞赏的状况。

  “差那么多吗?”

  “差很多……嗓音和体型都是,简直换了个人。”

  在那之后我经历过变声期,个子也长高了,但没什么自觉。

  真要说起来,爱丽丝也变了很多。长发成了干净俐落的短发,个子也长高不少,外表和服装也相当男性化。从远处看想必不会发现是她。

  不过待在近处观察,就会知道她的确是我认识的爱丽丝。

  我们将别离后走过的路告诉彼此。信上只会写当时的近况,对方的详情我们一无所知。

  爱丽丝被收养后,上了中学她笑着说“要弄得不引人注目实在很辛苦”并且在上高中后开始独立生活。她说收养她的人很疼爱她,没让她碰上我和博士那样的遭遇。而那位收养她的人,已经在数年前去世了。

  “你现在是哪一行o信上只写了‘工作J。”

  “研究职….我在C大学拿了博士,这次是因为参加学会而来。”

  “研究?”

  “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