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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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薇薇的自行车的确平稳了许多,如刚被驯服的野马,随时听令。得意快速的蹬了几脚,然后完美的转了一圈,一只手扶着车龙头一只手招摇着对程灏叫道:“我会了,我真的会。”

  看着吴薇薇像一个得了糖的小孩,程灏笑道:“你要相信我,我说不会摔的。看来,很多时候一个人的潜质都是能逼出来的。”

  “你是夸我天资聪颖吗?小时候我姐带我骑车摔了一跤手腕脱臼后,我妈就连两个轮子车都不让我碰。哈哈……要是早点学说不定我会成为专业的骑手。”

  “你省点力气,我们还有很远的路要走。”

  “多远?去哪里?”

  “到了就知道了。”

  程灏踩着自行车往前几米处又放慢速度,吴薇薇没一会儿赶上,得意说“还说我是乌龟,你也快不到哪儿。”

  好像这两天跟乌龟这种生物杠上了,接二连三的说“乌龟”这个词。

  又接着上好几个坡吴薇薇喘着气,问:“你到底要带我去什么地方?”

  “累了?”程灏跳下自行车,回头问。

  吴薇薇无力的回了个白眼,又是下坡又是上坡的骑着车一路颠簸,能不累吗?这家伙明知故问的本事倒练的炉火纯青了。

  “那我们就骑到这停下吧。”说着程灏停好车,取下背包。

  “什么?骑了半天就是来这个犄角旮旯的地方。”没有房子、没有店铺,更别说商场,连喝口水的地方都没有。一路上除了他们骑来两辆自行车没有任何交通工具来往。只有一条灰白的水泥路和两边的杂木众生,吴薇薇摸出手机看连一格信号都没有,如此荒芜,胸头那口老血呀?

  “还想骑吗?要不再往前?”程灏丝毫没理会吴薇薇的怒意。

  “再往前肯定出了h市了,我不走了。”

  “那我们就去那个地方坐坐。”程灏指着不远处的小土丘说。

  在家躺了几天,骤然剧烈运动。现在歇一会两腿酸胀的厉害,“我走不动。”

  “我背你。”

  吴薇薇想拒绝,但心想这家伙也骑了那么远的车,腿应该比自己好不了多少,既然是他提出来的那搞点恶作剧让他吃点苦头,再说了谁让他带自己来这么一个荒郊野地。吴薇薇“好呀!”

  “你到不客气了,包你拿着。”程灏背对吴薇薇蹲下。

  “咱俩是什么关系呀?还需要客气吗?”吴薇薇接过背包,额,这家伙不会去刨人家祖坟吧,背这么沉的背包。

  “额……真沉!”

  “我知道,”明知自己胖还要说出来,揭自己伤疤。吴薇薇在程灏的胳膊上拧一下,奈何自己力气小又是冬天,力道全费在衣服上。突然“啪”的一声,吴薇薇的屁股传来一阵酥麻感,耳边传来“好好趴着,别乱动。”

  “你……你”吴薇薇脸上滚烫,这家伙不知道男女授受不亲吗?这家伙怎么可以哪里都拍?自己还没有男朋友呢?

  “怎么了?”

  吴薇薇努力的组织语言,算了,还是不说了。脸上越来越烫,吴薇薇知道此刻脸上肯定像煮熟的虾子。干脆学鸵鸟一样戴上羽绒服衣帽头紧紧的贴在程灏的后脑勺处。

  程灏也不再说话,空气中不时的传来几声鸟叫,就剩下脚步声和轻微的呼吸声。

  到了小土丘,程灏放下吴薇薇,捋平地上的干草,从背包里拿出一块地布铺上。说声“坐吧”,又从背包里掏出一些吃食和水递给吴薇薇。见吴薇薇嘟囔着嘴很不情愿的接过,指指远处道“你看。”

  “咦!”只见远山如黛附在云雾之上,层层叠叠,渐渐淡化宛如一副水墨;近处树木葱郁,阳光努力想透过云层却最终洒在树叶上被露珠折射成点点斑驳,如星辉如钻石。吴薇薇惊讶“好美呀!”

  “拍几张。”程灏从背包里掏出单反递给吴薇薇。

  吴薇薇打趣道他的背包是百宝箱“早点跟我说来这么美的地方,让我提前准备准备。”

  前几秒还唉声叹气现在却兴奋的像个小孩,果然古人会把女子和小人划在一起。程灏微笑道“你准备什么?我都准备好了。”

  吴薇薇拿着单反对着美景“咔嚓咔嚓”拍着,答到“提前告诉有这么一美景,我的吃饱点呀!刚才那几个坡骑的多费体力你又不是不知道。”

  “好。”程灏看着这张恬静的脸露出开怀的笑容,笑道。

  吴薇薇连拍几张风景后拿着镜头对着程灏,按下快门,问“你是怎么发现这个犄角旮旯的不毛之地,这条路两边都是树阴森森的。一个人骑车也怪恐怖的。”

  “我十岁的时候发现这个地方的。”

  “啊?”那么小,吴薇薇放下单反,吃惊的看着他。

  “想听故事吗?”程灏打开一厅啤酒递给吴薇薇,又给自己开了一厅独自喝了一口。

  “如此美景配上美酒还有故事听。今天倒真是美了我,哎,你不是因为得罪我而赎罪吧。”吴薇薇喝了一口,满眼笑意撇了一眼程灏说。

  “我什么时候得罪过你?”

  “你得罪我时候可多了,我都一一记着。到时候再找你一一偿还。”

  程灏笑道“好。”

  “快说,快说。”吴薇薇催促道。

  “有一个小孩儿他家跟很多家庭一样,父亲带着妻儿从大城市搬一个小县城到忙于工作赚钱,母亲放下富家太太的身份随着丈夫来到这小县城在家相夫教子,从一个双手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变成一个围着丈夫孩子厨房转的普通家庭主妇。母亲做的菜不一定有大厨那么好吃,却总能让人怀念迷恋。一家子最幸福的时刻就是母亲做好一桌子菜后与小孩儿趴在桌前一边饿着肚子一边嬉闹等回家的父亲。快乐的时光犹如烟花绽放一般短暂,却很容易让人沉浸迷失。后来父亲回家的时间越来越少,刚开始一天两天不回,后来一个星期一个月不回,甚至以出差的名义几个月不回来。母亲从来没有怀疑,直到有一天有一个女人领着一个和男孩差不多大的女孩儿来家里,母亲失控了不顾形象的和那女人打了一架,而父亲维护那女人,之后母亲与父亲每天吵的没完没了。直到后来父亲提出离婚后再也没有回家,母亲彻底奔溃了整日郁郁寡欢,重复的在厨房煮着那几道父亲爱吃的菜或是整理着父亲留下的衣服。不再关注小孩儿有没有吃饭、受冻,更不会关注小孩儿的学习和情绪,而小孩儿也整日郁郁寡欢和伤心。”

  程灏喝了一口啤酒,自嘲一笑,又娓娓道来“后来这个小孩儿冒出一幼稚的想法,要是离家出走,他母亲肯定着急,会寻他。于是他那天很早起床,骑着自行车往一条很偏僻的路走,他骑了很久很久,一直骑到精疲力尽的瘫坐地上。他从大中午坐到天黑,又冷又饿又害怕,他很没骨气的想原路返回,但是饿的实在没力气趴在自行车旁睡着了。”

  吴薇薇喝了口啤酒擦了嘴角的酒汁说:“小孩儿确实挺幼稚的,这样离家出走妈妈肯定会很担心的。而且晚上睡这路边肯定会冻着的,万一遇到坏人怎么办?”

  程灏微微一笑道:“小孩第二天在一农户家里醒来,吃了一顿可口的早餐。然后坐一辆三轮车回到市区,推开家门看到的是满地的衣服和碎纸片。第一次看到母亲穿着脏乱的睡衣,披散的头发坐在地上嘴里念念叨叨‘为什么这样?为什么这样对我?为什么?’她没有理会小孩儿。”

  程灏的神色有点沉重,声音几乎哽咽。吴薇薇紧紧的握着他的手,沉默片刻道“都过去了,不要伤心。”

  程灏笑道:“我不伤心,也算是因祸得福,要不是十岁那年离家出走,怎么能发现h市还有如此好看的风景。”看着吴薇薇怔怔的望着自己,伸出手揉了揉吴薇薇的头发笑道:“傻瓜。我都不觉得有什么了,你还这副表情。”

  又叹了口气“哎!这十年变化可大了,我记得我第一次来这儿时还是泥路,两边都是参天的大松树。你看现在不仅有水泥路还有路灯,两边除了绿化带就是种经济作物。随着时间的推移,世上万物皆变。那么多年过去了,这些经历对我来说只是一个故事而已。”也仅仅是个故事而已,再也击不起心中半点涟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