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章 你是不是怀疑我偷的?

  一个小时后,木塔寺遗址公园。

  林宣的怀里抱着一长一方总共两个木盒,是刚从遗址公园里面挖出来的。

  按照林九九的说法,一千三百多年前,她在这里一共埋了五个木盒。

  所以有三个木盒是已经被人挖走,只剩下这么两个。

  两人上了商务车后,林宣将两个木盒递给林九九,等待着她打开。

  不知道这两个木盒里,又藏着什么物件。

  林九九也没磨叽,很快将两个木盒纷纷打开。

  林宣见状,连忙抬眼瞧去。

  长方形的木盒里,装着的似乎是一幅卷轴,估计是书画之类的。

  另一个方形的盒子里,则有一样老物件,便是青花小瓶,阵阵香气传来,里面显然装的是天地元气丹。

  除了青花小瓶,还有一株已经干枯的好像是花一样的植物的存在。

  “憨妞儿,这植物是?”

  林宣好奇的问了一句。

  能够让她藏起来的东西,显然不会是寻常的东西。

  “噢,这是天山雪莲,不过已经枯死,这还是师父在救我后,带我下山的时候采摘的,想着给我留作纪念的。”

  林九九瞅了一眼木盒里的植物,语气颇为可惜的说道。

  天山雪莲!

  好家伙,原来天山雪莲就这个样子啊。

  林宣闻言,心里惊叹一句。

  只要是个人,肯定都多少听说过天山雪莲,是一种十分罕见的昂贵药材,被誉为“百草之王”、“药中极品”。

  这要是没枯萎,一千三百多年前的天山雪莲,这价值估计可怕。

  不知道枯萎的天山雪莲还有没有药效啊。

  他在心里嘀咕一句。

  不过转眼,他就觉得不靠谱。

  都一千多年了,枯萎成这样,还怎么可能存在药用价值。

  于是,林宣的兴趣不再放在天山雪莲上,他将视线转移到另一个盒子的卷轴上。

  “憨妞儿,这卷轴是什么东西?”

  “我也不太记得了,好像是吴道子画的一副画吧。”

  林九九抿抿嘴,想了片刻后,不太确定的说道。

  吴道子的画!

  林宣差点没蹦起来,画圣吴道子的真迹。

  在现在,这也差不多是和之前盒子里放的那把宝剑差不多的贵重吧。

  “哎,憨妞儿,一千三百多年前的纸张,按道理说打开盒子后,遇到现在的空气,会腐蚀的很严重,这画面怎么一点事没有?”

  他忽然发现了一个问题。

  “盒子被埋下去的时候,被妖力封着,相当于隔绝在一个空间里,不会与外界的空气接触,所以是不会受到什么影响的,现在打开,其实就像是我刚埋下去又立刻拿上来时的状态,自然不会有事。”

  林九九给他解释了一下。

  “那这天山雪莲怎么会枯萎?”

  林宣有些糊涂起来。

  “天山雪莲是植物,放进去的时候是活的,就算我隔绝了它与空气的接触,它缺少营养和低温的保护,自然会枯萎,你咋这都想不明白。”

  林九九白了他一眼,没好气的说道。

  “......”

  额,莽撞了莽撞了,他一时脑子没转过弯了。

  他略显尴尬的一笑,然后将盒子里的卷轴拿出来。

  他缓缓打开卷轴,一副生动的画的好像是佛教人物故事的画卷在他的视线里逐渐铺开展现。

  将卷轴完全打开后,他估计了一下,这个卷轴大概有一点五米左右的长度。

  在这幅画卷的左右两端,分别盖着不少印章,林宣大致看了一下,好像的确是有吴道子三个字的模样。

  “憨妞儿,这真的是吴道子的画吗?”

  见她也在看这幅画,他开口问了一句。

  “嗯,是的,是他画的。”

  林九九肯定的点点头。

  林宣的心跳瞬间上到一百八,吴道子的真迹,卧槽,这下彻底是发达了。

  话说,只要是上过初中的人,都知道初中历史课本上介绍过,吴道子最有名的画便是【送子天王图】,他尤其擅长画佛教人物。

  而他手上现在拿着的便是佛教人物的画卷。

  不过,这幅画卷上面并没有写名字,是一副无名画。

  “憨妞儿,这幅画你是怎么得来的啊?”

  林宣好奇的打探起画的由来。

  “咋啦?你是不是怀疑我是偷的啊?”

  林九九瞅了他一眼,嘴角掀起一丝不怀好意的弧度。

  “我可没有,只是好奇而已。”

  林宣赶紧摆摆手。

  “嘿嘿嘿,其实你要是这么猜的话,也没错,这画就是我偷的。”

  林九九忽然笑了起来。

  “.......”

  林宣闻言,嘴角直抽抽,好家伙,憨妞儿这个飞檐走壁的梁上君子之举动,还真是不好评价。

  “咳,你咋想起来偷一副画?唐朝的时候,虽然吴道子也很有名气,但你也不至于去偷他的画吧。”

  他继续问着。

  “我也不是特地去偷他的画的,只是顺带着拿上的,这件事要是说起来,还和【梦回大唐】的纪录片里,我要饰演的公孙大娘有关系。”

  林九九开口说道。

  她这话一说,林宣可是来了精神。

  这可算的上是真真实实的听一千三百多年前的历史故事。

  “此话怎讲?”

  他拽了一句古代人说话的方式。

  “之前不是和你说过,吴道子是通过观赏公孙大娘舞剑,才体会的用笔之道嘛,所以为了感谢公孙大娘,就画了一幅他自以为不错的画送给了她,我在长安的时候,也见过公孙大娘,对于她的剑舞很感兴趣,便想登门拜访想学习一下,结果人家不教我,我一时生气,就从她住的地方偷了些东西,这幅画就是其中之一。”

  林九九说完,吐了吐舌头,脸色倒也没什么尴尬。

  “......”

  得,憨妞儿还真是真性情,你不教我,我就偷你东西。

  “原来是这样,行吧,不管怎么样,憨妞儿,这幅画是吴道子的真迹,那可是价值连城啊!”

  林宣也没在意她偷画这件事,正是由于她这一千三百多年前的一偷,如今才会有吴道子真迹再现世间嘛。

  “价值连城?是不是有些夸张了?”

  林九九不怎么相信。

  这不就是一副普普通通的画而已,还能抵得上一座城池的价值?

  “憨妞儿,这在现在也叫古董,而且还是非常稀少的古董,就像之前我问你的问题一样,经过一千三百多年的时间洗礼,以纸张为载体的画卷很多都会有不同程度的损坏,能保留下来的十不存一,所以说用价值连城来形容,一点也不夸张的。”

  林宣给她简单说明了一下。

  “喔,那这幅画能值多少钱?”

  林九九一听,眼睛亮了起来。

  “额,这个的话,我也不太清楚,后面还是一起托胖子的关系或者赵希可的关系问问看,不过这一幅画看起来太新了,我说是一千三百多年前吴道子画的,人家一看这成色,肯定不会相信。”

  林宣低头看了眼手里的画卷,有些头疼起来。

  有时候,新的东西不一定好。

  就好比这古董,成色太新,基本一看,都会以为是假的。

  毕竟,任何事物都无法经受时间的考验。

  “啊?!那怎么办?”

  林九九有些傻眼。

  “后面再说吧,实在不行,留着做传家宝吧,后面价格会越来越高的。”

  林宣咂咂嘴,秃噜出这么一句话来。

  “呸,你天天就知道传家宝!”

  林九九唾了他一句。

  “一千多年前的东西,做传家宝咋啦,不是很正常嘛。”

  林宣犟了一句嘴。

  “你是在找打,我和你说的是传家宝的问题嘛,是你脸皮厚的问题。”

  林九九一边说着,一边小手已经摸到了他的腰间。

  “嘶......”

  林宣腰间的软肉吃痛,不由的倒吸一口凉气。

  “哼,吃午饭去,饿了。”

  林九九在扭了他几下后,松开手,表示要去吃午饭。

  林宣揉了一下腰间的软肉,将吴道子的真迹小心翼翼的卷好,再放进木盒里。

  这后面要是可以卖出去,那最少是几千万的物件,不小心不行啊。

  放好画,他回到驾驶位,发动汽车,开口说道:“憨妞儿,咱们中午去羊肉泡馍去吧,到了西安,这肯定是要吃的。”

  “羊肉泡馍是什么东西?”

  林九九问了一句。

  “就是将饼一样的东西,泡在羊肉汤里,等饼泡软了后,再和羊肉汤一起吃。”

  林宣给她普及羊肉泡馍。

  “行吧,听你的。”

  林九九也没纠结吃午饭的问题。

  反正这个世界,她有很多东西都没吃过,吃啥都是一次新的尝试。

  据说在西安,每一家泡馍馆子都有绝不外泄的熬汤秘方,这是他们立于【泡馍】这个大江湖中二不败的法宝。

  在吃货的世界里,有一个关于西安羊肉泡馍的有趣说法:掰馍两小时,吃馍五分钟。

  这种乐趣,其实很多外地的朋友很难懂的,性价比太低了。

  “好嘞,那我们中午就吃羊肉泡馍了哈,我去app上看一下哪家的评价比较高。”

  林宣见她答应,于是拿出手机,打开一款旅游app,查起西安羊肉泡馍美食攻略起来。

  没多久,他确定了要去的店。

  “咱们出发。”

  商务车的引擎发出一声轰鸣,开始奔赴吃饭的地点。

  半个多小时后,两人来到西安网红打卡地排名第一的回民街,西安回民街,被称为西安的美食街,是来往游客不可不来的地方之一。

  毕竟,出来旅游,不就是逛吃逛吃的。

  而且,不去一座城市最有名的美食街,算是白来一座城市。

  虽然已经快一点了,但是回民街依旧是人潮汹涌。

  林九九闻着空气中弥漫的各种食物的香气,不由得咽了下口水,开口说道:“你说的店在哪里?我饿!”

  林宣紧了紧握着她的手,回了一句:“就在前面,马上就到。”

  一分钟后,他们站在一家店门口。

  【果渊斋米家泡馍】

  他们要吃的就是这家店,被称为最有嚼劲的馍。

  林宣朝店里面张望了一下,人还真是挺多,不过看起来还是有空位的。

  于是,他拉着林九九的手走进店里。

  在点了两份羊肉泡馍后,他们找了一个空位坐下。

  没多久,服务员端上了两份馍。

  吃羊肉泡馍第一步,掰馍。

  林宣也是第一次吃正宗的羊肉泡馍,于是请教了一下服务员怎么掰这个馍。

  在被告知要一点点一点点的掰成玉米粒大小的颗粒的时候,他嘴角一抽。

  这个馍差不多有他的手掌大小,这掰成为玉米粒大小,也太费时间了。

  怪不得他刚才搜美食攻略的时候,看见有人说谈恋爱来吃羊肉泡馍是非常浪漫的,一点点的掰呀掰呀的,一顿饭差不多吃成酒席。

  只要你掰的够慢,你的约会就不会结束。

  林宣本来还觉得挺在理的,可现在他成了当事人,便觉得有些费劲。

  看来【掰馍两小时,吃馍五分钟】的话真不是胡乱说的。

  玉米作为明朝才传入我国的食物,林九九对于这个自然没有什么概念。

  于是等服务员走后,林宣先动手,掰下一小块玉米粒大小的馍,示意了一下:“喏,就是这个大小。”

  “......林宣,你是不是想饿死我?”

  林九九抿抿嘴,没好气的说道。

  “咳,我去外面给你买个肉夹馍,你先填填肚子,咱们再慢慢掰,这掰馍也是一种乐趣嘛,自己掰吃上的美食,才会更有成就感嘛。”

  林宣只能这么安慰她,这来都来了。

  他自己选的地,含着泪也得吃下去呀!

  “嗯,你去买吧,我真是饿啦,这馍我慢慢掰吧,不过一会儿要是不好吃,我可饶不了你。”

  林九九点点头开始掰起馍来。

  “肯定好吃,不然这也太亏了,谁还会宣传让人家来吃这个。”

  林宣站起身,给她吃了颗定心丸,然后朝店外走去。

  刚才他进来的时候,看见在这家店的旁边,便是一家卖肉夹馍的小摊,人还挺多,味道应该不错。

  排了五分钟左右的队后,他买好三个肉夹馍,打算给憨妞儿吃两个。

  当他付完钱,正准备离开,却发现有人拍了一下他的肩膀,他扭头看去。

  一对手牵着手的情侣,正站在他身边。

  视线扫了一下这对情侣,林宣发现这男的他认识。

  正是今天上午喊住他的王冕。

  也就是昨晚差点看见他和林九九的遗址公园的巡逻员。

  “帅哥,又碰上了,挺巧啊?”

  王冕率先个他打了个招呼。

  “你好!是挺巧的。”

  林宣礼貌的回应了一下,继续说道:“不好意思哈,我还有事,先走了。”

  他丢下这句话,往泡馍店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