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卫贞贞

  是夜,商秀珣的闺房。

  夜已深,商秀珣双手托腮,坐在窗边仰望星空,仍未成眠。

  花无夜的那句“诗意的生活自在一粥一饭,而不必往神仙居处寻求。”尤在耳边,直击她的内心。

  由于她当时正在花无夜的身后,所以花无夜并未发现。

  原来不仅是好看,还是知己呢.....

  一缕微笑在商秀珣俏脸上浮现出来。

  阳光普照,小鸟歌唱,花无夜的心情也和这天气一般美丽。

  因为,贞嫂要回来了!

  贞嫂闺名卫贞贞,是扬州南门的缮食档口,最有名的老冯的菜肉包子里专管卖包子的小妾,因生得花容月貌,更成了招徕生意的活招牌。

  其为人非常善良,经常以菜肉包子接济三餐不继的寇仲、徐子陵。

  但其身世却十分凄惨,她本是出自殷实家庭,因父亲赌博,终至家徒四壁,把他卖给老冯做小妾。而老冯性格暴躁,大妇也很恶,她日子并不好过。

  花无夜在扬州时,虽从没有和徐子陵一样去要贞嫂的包子,但饿的急了,却也吃过,因此她也算花无夜的恩人。

  怎么可以让她再留在老冯身边,过着那种卑微而受欺压的生活呢?

  于是他便让寇仲、徐子陵救出贞嫂,将她送至飞马牧场。

  但终究还是要亲自来看看才放心。

  “小夜!”

  从小院门口走进来一个美人儿来,她大约二十六七岁的年纪,鹅蛋脸,一袭青色衣裳,一件青色的石榴裙,外批一袭青色纱衣,肩上有一条用上好的淡淡的黄色丝绸做成的披风。

  俏脸上满是欣喜之情。

  花无夜一看那女子模样,也是欣喜的道:“贞嫂!”,连忙迎了上去。

  这世上能叫花无夜“小夜”的,也就只有贞嫂。

  花无夜刚穿越时,只有15岁,身体瘦弱,和寇仲、徐子陵一样,经常受贞嫂照顾。

  他不会忘记这恩情。

  “你们三个......现在都好厉害!”

  卫贞贞美眸中闪烁着欣喜的光芒。

  “贞嫂的气质和以前大为不同了.......服饰要漂亮许多,感觉浑身都洋溢着生机和活力.....以前的她虽更年轻,却给人一种寄人篱下的感觉....”

  花无夜将卫贞贞迎入房间。

  婢女奉上上好的洞庭君山,顿时一股清新的茶香飘散开来。

  “贞嫂,在这儿过的可好?”

  花无夜轻声问道。

  虽然一看贞嫂现在样子,就知她过得很好,但花无夜还是要开口想问;就如明知寇仲、徐子陵已经把她送到了飞马牧场,他也要亲自过来看一眼一样。

  这次虽名义上他是来飞马牧场做贸易,但其实是为了来看她,否则让靳冰柔来也是一样。

  “没有比这更好的地方了,商场主对我很好,我现在主管她的饮食,和其他人相处也很开心.......”

  卫贞贞对此心照不宣,动情的说道。

  两人聊天叙旧不提。

  “进去那么久了,还不出来.....”

  院墙外,商秀珣看了一眼天上的太阳,踢了一块小石子,嘴里嘀咕着。

  听着里面不时传来的欢声笑语,商秀珣竟心里有些泛酸起来。

  花无夜都没有和她这样谈,也没有邀请她去自己的居处,总是她上前约花无夜。

  “我怎么怪怪的。卫贞贞和花无夜的关系,我不早就知道吗?而且卫贞贞大他那么多.......他们之间只是姐弟情谊,我到底在胡思乱想什么啊?”

  商秀珣使劲摇摇头,走开了。

  卫贞贞既已回来,花无夜心中大石落下。

  对于亲人,虽不该担心,也会担心吧。

  就是这样子的啊。

  飞马牧场虽好,花无夜却并不打算久呆,因为他要游历天下,磨砺自己的武艺。飞马牧场里,见不到这样的高手。

  只有变得真正强大,才能不受委屈,才能保护自己想保护的人。

  但是和贞嫂毕竟许久未见,花无夜还是决定待个几天再走。

  是夜。

  数百里外的一个村庄。

  火光熊熊,映红了周围的天空,哭喊声炼成一片,村里不断传来村民的惨叫。

  数量众多的全身穿着青衣青裤的彪悍男子,正拿着刀、枪、斧等各色武器杀人,不断的有村民的鲜血飙飞。

  男的杀死,女的侮辱。

  显然,这是盗匪。

  仅仅过了一个多时辰,这个足有上千人的大村庄,已经被屠杀殆尽,值钱的财物被抢掠一空。

  一个拿着一对上有锯齿的金环的胖子兴冲冲的跑向山坡上勒马,向手持一把开山大刀,身形壮硕霸气,容貌硬朗,有着一头微白飘扬的头发,正冷冷的看着这一切的男子道:“曹大哥,这牛家村,也有不少财货,嘿嘿,这个村子以打铁出名,钱和兵器都不少呢。”

  男子的身后黑压压的一片,俱是盗匪,规模庞大。

  “霸天,这并非长久之计。我们总是这样抢掠,没有稳定财源。现在虽然过的爽快,那是因为现在各方势力互相制衡,没有能力顾及我们。假设现在天下将要一统,你认为我们是什么下场?”

  被称为“曹大哥”那个霸气男子缓缓的道。

  那胖子心下一惊,一下只觉得滴出汗来。

  对啊!像他们这样的匪盗,若是天下将平,第一个要剿灭的就是他们,到时候他们都得死!

  “还是大哥想的周到,大哥以为,应当如何?”

  那身穿一身青衫,浑身肥鼓鼓的胖子抬头道。

  “我们不能长久的做流寇,而是要有自己的根据地。”

  那霸气男子言道。

  “大哥说的不错!”

  青衫回头一看,有两个人走了过来,一个身形偏瘦,眼神猥琐,作书生打扮,使一柄拂尘;另一个则是身穿重铠,身躯雄伟壮硕,身上背着两个粗大的狼牙棒;正是这股匪盗的另两位统领。那不错之言,正是书生所发。

  “大哥既出此言,想必早有主意。”

  那书生笑道。

  那曹姓霸气男子口中淡淡吐出四个字:“飞马牧场。”

  “大哥好主意!无论是江淮军的杜伏威,或是江南军的李子通,都不是我们现在惹得起的,这飞马牧场正是软柿子。”那身穿重铠的壮汉也道。

  “嘿嘿嘿.......听说那飞马牧场场主是个国色天香的大美儿呢.......”

  身形偏瘦的做书生打扮的男子舔了下嘴唇,眼中射出热切,邪恶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