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个高三的第一天,回忆起来竟然是那样的绵长。
站在公布栏前的王钊挑眉一笑,收回回忆的目光,转身离开。
他现在已经完全肯定,他,外来闯入者王钊,已经在这里找到归属感了。他知道,他也是可以成为这里来过又离开的一部分,属于棉安一中美好青春的一部分。
那种感觉,对于他来说,是多么的好。
他是一个内心总有很多不安的人,他必须看得见归属,他必须得到肯定和认可,才可以继续前行。因为,他就是在那样的模式下长大的。
他,是投身于竞赛的孩子。
一场接一场的选拨赛,身边一直不断变换的人,那几乎是他成长的所有。
谁离开,谁留下,谁沮丧,谁欢呼,归到底,全都是不安。
那种情况下,能安抚不安的,是肯定和认可,是必须胜利的归属感。
现在回想,恍如梦一场。
那,已经离他很遥远很遥远了。
有时王钊会想,失败了,离开了,或许是件好事吧!
因为现在的他,相对以前的他,更能感觉到脚踏实地,而且他不必再诚惶诚恐了。
他也可以开始笃定,一切都在变好。
是啊!今年一定可以的了,他今年就可以离开了。这里只是青春的一站,不必再久留了。
王钊抬头仰望综合楼的某个窗户,他告诉自己,要好好听小苏老师的话。
好好学习,学习善良,学习爱。天天向上,向上奔跑,向上笑。
随后,他便一边两节楼梯并成一步地往上跑,一边温着刚刚和苏颂拥抱的暖,对自己说:王钊,做小苏老师眼里,最王炸的那个人吧!
——
王钊到达教室的时候,看于善和林队不在座位上,不用想也不必猜,这俩人肯定还在文科楼的五楼温习。
文科楼,因为文科班比较少,所以四楼和五楼的教室,全被安排为实验教室。而实际上,基本也就是闲置的空教室。所以,有些高三生会组队把书本搬到某个教室里,占为己有,为自己创造远离纷扰的复习乐土。比如林队和于善,他们早在高二的尾端就到文科楼的五楼,占了间可以温习的教室了。
有时王钊会很纠结地想,到底应该用字眼“温习”还是“温情”呢?比如,现在的此刻,他又这样纠结了一遍。
王钊及时点醒自己,想啥想,快点复习啦!于是,翻出昨晚做好还没校对的物理试卷,提笔准备校对。
笔尖着落,开始做摩擦运动。
人呐!天天吃狗粮,没有吃成胖子的话,那只有另一个选项了,相思病。
王钊定神一看,笔尖的运动轨迹是,小苏土?
“老”字刚刚好写了一半,便是“土”。
第一反应,毁尸灭迹!
可笔尖刚横过“小苏”就停住了,王钊想,有什么好掩饰的呢!
他已经不再是对异性好奇且懵懂的小屁孩了,也不算是恋而不得的苦闷少年。这个年纪的他,早熟的他,早就明白那存在于男女之间的情感了。
这只不过是一个成年人对另一个异性成年人,真实且相互吸引的情感罢了。
美好且纯粹,像宇宙的梦。
所以,有什么好毁灭的呢?
于是,王钊把笔尖放到后面的“土”上,划掉。
抬头看黑板上那八个大字,从小学开始就被教育且产生了抵抗性厌恶的八个字,现在竟然觉得十分可爱。
挺神奇的,这是...爱情的力量?
王钊低头看试卷上“小苏”二字,想着刚刚的拥抱,便心满意足地开始新一天的复习了。
不管怎样,反正“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就是对的。
——
王钊正专注于最后一道有关电磁场大题的时候,啪的一声被人偷袭了,被书本砸了一下脑袋。
“早上溜哪儿去了?”
对王钊来说,周围闹哄哄的声音好像是一下子被按了扬声键的,瞬间全部涌进耳朵里。
顿醒,原来早自习已经结束了。
王钊回神,转身,抬头,厌恶一看,这不就是那个去“温情”的林队长嘛!
立即站起身,一个反手便把林队掖制在臂弯里。毕竟王钊是比林队多吃了两年的米饭,也多打了两年的篮球的,身体长得比他好,比他高,也比他壮。
“砸坏了我的脑子,你赔得了吗?林妹妹,我可是...只接受以身相许的哟~”说完,王钊贱兮兮地勾了勾林队的下巴。
然而,不等“林妹妹”病恹恹的厌恶,王钊就被狠狠地踩了一脚,丝毫不留情面的一脚。
“你干嘛!找死啊!也不看看林妹妹是谁家的。”
听听,这用词,“谁家的”!
尖锐的女声,来自“护夫狂魔”的八爪鱼。说完她还不肯罢休,伸出九阴白骨爪,狠狠地掐了王钊的胳膊,是五爪抓的掐法。所以不是肌肉的钝疼感,而是指甲微嵌入肉里的尖锐感。
好男子不吃眼前亏,王钊赶紧放人求饶,“姑奶奶,不敢!小人错了。”
于善收回爪子,扬眉说,“本姑娘暂且饶了你!”
——
开学初,秦淮阳老师对林队委以重任,这学年要帮助王钊同学解决他在学习上遇到的所有困难。
通俗点讲就是,监督他的逃课问题。
林队问,“老实交代,是不是翻墙出去了。”
王钊以一副欠扁的神情说,“只说对了一半,是大门出翻墙回的。”
然后呢!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说实话,林队也整不明白,都是成年人了,秦老师这又是何苦呢!
王钊看着于善和林队毫无下文地坐回自己的座位,反倒是他自己意犹未尽了。
“喂!然后咧,你不应该继续问下去吗?”
林队十分机械地扭头,眼神冷淡,看着他问,“我觉得,问一句就够了。”
说完,扭头,看书。
于善憋着笑,看来这家伙还是没搞清林队长的作风啊!于是大发慈悲地可怜可怜他,捧场问,“王炸同学,一大清早干什么偷鸡摸狗的事去啦?要不,下次带上我,我给你把把风。”
王钊盯着于善看,她眼神里全是嘲讽,顿觉没意思,于是他也扭头,看书。
现在是下课时间,虽然他们是毕业班,但该闹的时候还是很闹腾。
四周吵杂,此起彼伏的声音不断,也总是免不了突兀的尖叫声。那是又做错了不该错的题目的尖叫声。
于善依旧盯着王钊看,眼前这个人跟林队一样,不管周围怎么吵闹,只要眼神对上书本,就可以立即进入到书本的世界,不被外界所扰。
头顶的风扇呼呼地转着,王钊的头发不停地动着,他脸上的神情专注且认真。
于善恍惚,这样的王钊,跟她第一次见着的王钊,怎么也无法对上号,甚至与开学那天正式认识的王钊,也是对不上号的。
到底要怎么去相信,这短短几天,他给人的感觉就是那么不一样了呢?简直就是被换了灵魂一般。
难道,他被夺舍了?
于善被自己的想法弄笑了,随后也扭回头看自己的书。
是啊!被夺舍了。
而且,不仅他一个人。
他们,所有人,都被夺舍了。
只要仔细一想,就知道,不仅王钊,他们所有人都发生了很微妙的变化。
从那天,开始的。
从那座天桥,开始的。
从他们一群人像疯子一样喊着“我们一起加油吧!”,开始的。
那天,他们释放了压抑着的情绪,也大胆喊出了自己的渴望。
从嘶吼的那一刻开始,他们所有人就都悄然发生着变化了。
或许,本身没能意识到那种微妙的变化。
但是,认真的眼神,一直在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