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地狱我也跟着你去…

  两个人之间那种古怪气氛,是个人都能看出来。

  老爷子浑浊的眸子里划过一抹锐利,转身去了后边,从伺候他的下人手里拿过手机,打了个电话出去。

  对方刚接通,他就破口大骂:“你个臭小子又跑哪去了?一个两个都是废物,连荞丫头都追不上!”

  “啥?你再给老子说一句?”说着说着他还气上头了,拐杖用力杵着地:“你们还配不上荞丫头呢,我告诉你,荞丫头身边可是有的是男人追…”

  老爷子想让时荞做他孙媳妇,做端木家继承人,这份心思不是一天两天了,怎奈那一群姓端木的一个比一个傲世凌人不争气。

  唯一对时荞好的那个,人还行,但若要从根本来说,那也是见色起义。

  “您老可白费力气了。”偷听的月桐走过去揽住老爷子肩膀,一副哥俩好的模样:“荞姐姐啊,一颗心全在家族仇恨和外边那姓封的野男人身上呢!指望你们家那几个孙子上位?太阳打西边出来都上不去!”

  “去!”老爷子把她甩开,气的不行,眯着眼睛给电话里下达通令,一锤定音:“你要能把荞丫头追回来给我当孙媳妇,你就是端木家继承人!”

  “啧!”都一把年纪了,还玩这么无耻幼稚的把戏,月桐挑眼,笑的很不屑:“您老省省吧。”

  秦清淮都上不了位,别说端木家这几个孙子。

  此时,远在千里之外,正在给人看诊的秦清淮,突然打了个喷嚏。

  他的病人是个打扮精致的女子,担忧的问了一句:“秦医生也感冒了吗?”

  “没有。”秦清淮摇头,一身斯文儒雅的气质。

  女子把垂下的碎发别到耳后,动作优雅撩人,唇齿红白:“不知道秦医生今天有没有空一起吃顿饭?”

  “没空。”秦清淮拒绝的干脆,把写好的药方推过去:“陈小姐的身体再吃两副中药就好了,”他对门外喊:“下一位。”

  他不喜欢被女人纠缠,陈小姐心中知晓,拿捏好分寸,捡了药方起身,笑的温婉动人:“秦医生再见。”

  秦清淮没再搭理,看了眼桌角摆放的电子日历,钢笔在骨节分明的指间飞快打着转。

  五月三十一号。

  她现在应该在西煌山。

  半个月后,应该也会去麒麟阁…

  **

  鬼市里暗不见天日,无风无月。

  “少主,”有仆人从楼下上来,对时荞恭敬行礼:“老爷子那边传信,请您过去一趟?”

  老爷子鉴完宝就回古宅了。

  月桐从手游里抬了头:“他老人家不好好养骨头,找少主干嘛?”

  “说抓鸟。”仆人勾着头应。

  月桐眼睛一亮:“抓到了?”

  “不知道。”仆人不清楚抓鸟什么意思,这鬼市又哪来的鸟抓,但老爷子这样吩咐,他就这样传。

  “走。”时荞闪了闪了眼睛,把书合上:“过去看看。”

  封桀在楼梯口。

  平日走到哪都耀眼矜贵,一派讲究奢华的男人,这会儿坐在台阶上,那明明有一米八五个头,肆无忌惮手段阴戾的人,从上边看,此时竟让人觉得他身影单薄孤寂。

  听到脚步声,封桀回头。

  栗色短发乱糟糟的,脸色泛白,薄唇发青,羽睫下一片青灰,眉眼间阴阴郁郁的。

  胳膊还吊着,另一只手里捻着根没点的烟。

  有点像败落的水仙花。

  虽然不失俊美,但染了几分颓,整个人看起来蔫不拉叽的。

  “荞…”他张了张嘴,可看着时荞那张清冷小脸,话到了嘴边又止住,起身挪开楼梯口。

  他不想惹她不开心。

  他该是明艳惑人,高高在上的王,而非现在这幅被遗弃宠物的丧气模样。

  时荞心里暗叹一声,想离开,脚步却有点沉。

  不在乎不在乎不在乎个屁!

  月桐看在眼里,咯嘣一声咬碎了嘴里棒棒糖,甩着马尾,直接从楼梯中间栏杆上翻跳了下去。

  “我在外边等你。”语气里不难听出有几分气恼。

  仆人早就侧身离开了。

  箱子要还他,他暂时也还不能死。

  擦肩而过时,鬼使神差的,时荞问了一句:“要一起出去逛逛吗?”

  话出口。

  不止她自己,封桀也愣了愣。

  看他没反应,时荞蹙了眉:“我就随口…”

  “好!”

  剩下的‘一说’两个字还没出口,就见封桀猛地点了头,眉间阴郁散去,整个人都明亮了几分。

  他这张美而不娘的脸,尤其那双桃花眼,灯光撒落在里边,似揉碎了的星河,忽闪忽闪的,流光溢彩熠熠生辉。

  真的很勾人。

  时荞挪开视线,垂了蝶翼,音色平波无澜:“走吧。”

  她先转身往外走。

  封桀把手里碾碎的烟丢掉,擦干净手,才跟上去,眼底的光越来越亮,深处潜藏着温柔。

  “桀爷!”见他出去,楼上栏杆默默守护的毕寥,喊了声后,就要追,被人拉住。

  银线镶边的墨色长衫,青丝披在身后,身影欣长,像古时的翩翩公子,风流倜傥,是宋寒山。

  “二爷?”毕寥不明白他为什么拦住自己。

  “看你桀爷眉眼那春光,你也该知趣的不去打扰他。”宋寒山抬手,往毕寥肩膀上缠的纱布轻弹了一指,笑里带了点儿讥讽:“他跟着时荞不会有危险,你跟着是累赘。”

  毕寥抽了口气,绷嘴不说话了。

  西煌山的鬼市五年才开一次,有门路的人来了不少,兴致盎然,外边街道上散散落落的灯光,璀璨昏黄,百鬼依旧乱行。

  月桐手里握着两根糖葫芦,蹦蹦跳跳的走在前边,挑染了渐变紫的马尾甩来甩去,跳脱活泼。

  到鬼市两天两夜,除了睡觉那几个小时,她这张嘴就没停过。

  “小时候想吃吃不到,现在说不定哪天就要跟我的仙女一起殉情了,能吃为什么不吃啊?反正又吃不胖!”

  这是月桐原话,每次都这样说。

  时荞摇头,有些无奈。

  封桀还在身后跟着,矜贵冷艳,让人无法忽视。

  时荞双手放在兜里,身上没那么冷漠了,放慢步伐,淡淡开口:“你不问我去哪吗?”

  封桀始终落在她后边一步,闻言,就摇头:“你带我去哪,我就跟着你去哪。”

  时荞顿住脚步。

  她微歪了个头,问:“那要是地狱呢?”

  “我也跟着你去。”封桀答的毫不犹豫。

  他眼底清明一片,倒映的全是她。

  灼灼烫人视线里的锵锵决意,好似真的要跟她去地狱一样。

  他以前所在那个地方,也跟地狱无差。

  从根本上来说,他们俩也算同类。

  只是,他的这幅态度到底是幼年不甘,还是其它什么,无人能看透,能辨清…

  时荞敛了视线,把遮住眼睛的长碎捋到耳后,轻声问他:“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