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时荞:我的手不干净…

  这个鬼市只有一处安静的住宅,在长街深处,半个宅体都在山腹中,门前挂着两个大红灯笼,映照的景色暗沉,诡异弥漫,像灵异剧中的鬼宅。

  月桐去推的门。

  院里有个年长的老人迎出来,恭敬的向时荞行了礼:“少主,老爷子在屋里。”

  时荞点头“嗯”了一声,没让月桐跟,自己沿着院里青石板路,朝正堂走过去。

  这个鬼市虽然在地下,但也有发电机能维持电力。老爷子经历过建国战争时代,是个念旧的,说鬼市就要有个鬼的样子,所以这宅子很古,只掌了灯笼和煤油灯。

  正堂只亮着盏油灯,更暗。

  隐约能看清正中靠墙的太师椅上坐的人影。

  时荞扫了一眼,哂笑:“还真把自己当鬼了?”

  她去把屋里大灯打开。

  很久没开过的白炽灯,电路也没老化,把正堂照的通明。

  老爷子今年有八十了,穿着复古的暗红对襟长衫,拄着根龙头拐杖坐在那里,满头银发,脸上皱纹层叠,闭着眼睛,听见声响动都没动一下。

  时荞走过去,歪着脑袋,用没受伤的手在他面前晃了晃:“生气了?”

  老爷子鼻子里“哼”了一声,就差拿笔在身上写下“我不开心”四个大字了。

  “行了,别装了。”时荞手指头戳了戳他肩膀,在旁边椅子上坐下,给自己倒了杯水:“那些人等了近二十年终于梅花阁的东西出世,这次鬼市鉴宝大会估计不能开了,我这里得给你看着场子不是?”

  “你还有理了?”老爷子伸手把她给自己所倒递到嘴边还没喝的水抢过来,一口灌进自己嘴里,气哼哼的:“那拆了鉴宝阁的人不还是你带进来的?”

  时荞觉得好笑:“说的我不带,好像他就不会来一样。”

  “你都多久没来看我了?”

  “您老这身子骨硬朗着呢,又不是明天就死了,等着我见你最后一面。”

  老爷子有些心机梗:“你就不知道哄哄我?”

  “怎么?”时荞挑着眉,又给自己倒了杯水:“乾翎砚入不了您的眼?”

  “…也就那样吧…”

  “哦。”时荞朝他伸出手,满目单纯:“那你还给我。”

  “哼。”那可是真正有年代的古物,是皇室用过的,老爷子枯老的手拍了她手心一巴掌:“想都不要想。”

  也是个人老心不老的。

  时荞无奈的摇摇头,说正事:“把您这儿现在最贵重的宝贝亮亮眼。”

  “就知道你来看我没好事,”嘴上没好气的哼着,可老爷子人还是站了起来,脊背有些佝,但看起来很结实,步伐也很轻:“我这最好的宝贝已被那只鸟给衔走了,你当它还能看上我其他宝贝?”

  时荞笑的风轻云淡:“我会帮你把那颗钻拿回来。”

  “也就你能拿捏住我,”那颗钻可不是只有漂亮和贵重那么简单,老爷子叹着气:“我家那群孩子,若哪个能有你一半的聪慧能力我也不至于非缠着你当我继承人。”

  又提这个,时荞指尖顿了下:“这鬼雾门继承人的位置我可以接,”隐在黑暗里见不得光的东西,她身上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也不少,但是:“端木家就算了,那不属于我,我也不会要。”

  她受伤那只手手藏的再深,老爷子也看见了,他摇头:“你呀,总是什么都自己忍着,那么多人盯着端木家继承人位置,一块香饽饽到了你这就变成了臭水沟。”

  “端木家…”时荞眼睑微遮,把杯子里的的凉水喝完,起身往外走,走到门口时停了一下,略飘渺的淡薄声音传来:“我的手不干净,会玷污了端木家…”

  “是不是那群小王八蛋又再你面前胡说什么了?”老爷子顿时凛起眉头,拐杖敲着桌腿敲的啪嗒响:“荞丫头,你在我这老头儿眼里是最善良最干净的,谁再胡说,你告诉我,我拔了他们舌头…”

  那群人把她当灾星,谁敢在她面前胡说?时荞打断他,笑了笑:“鉴宝阁我会花钱找人给您重建的,您老先歇了吧。”

  月桐站在门外没进去,但听到了两人谈话,等时荞出来,直接就又黏了上去,蹭个不停:“姐姐也是我心里最善良最美丽最干净的仙女!”

  “你这张嘴啊!”时荞把胳膊往外拉,可越拉月桐抱的越紧,她去挠她的胳肢窝。

  “我说的是实话,”在她心里,时荞就是她的仙女,是她的神,月桐笑着躲开,反手也去挠她。

  “小心我把你扔f洲去。”时荞侧身躲开,把她双手挡回去,往门外跑。

  月桐张牙舞爪的追上去:“你才不舍得呢!”

  看两个小姑娘笑闹追打出去,正堂门口站着的老爷子,呵呵一笑:“这才是这个年纪小姑娘家该有的样子…”

  已经凌晨一点,可鬼市不管白昼都是这同一副样子,好在是,它有各种稀奇古怪的玩意,还有杂耍,像什么节灯会一样,热闹不已,不会让人感到无聊憋闷。

  没人想要睡觉。

  最起码街道上不少第一次来到西煌山鬼市的人们都还无比精神,兴奋好奇的东张西望着,喧嚣热闹。

  杂耍旁有个地摊,一块破旧的布上,零散的摆着几块玉,还有两件铜器。

  摊主衣着有些破旧,头上带着顶草帽,也不吆喝,就靠在墙边,捧着个铁饭盒在吃饭。

  时荞在摊边蹲下身子,拎起一个铜樽,应该刚出土不久,纹路里的泥渍都没清理干净,杯身上边缘有片深沉的暗红。

  是血。

  应该是它的主人拿它砸过人,让血浸了进去,没做清洗就又被埋在地下数百年,历经岁月,血跟器身融成了一身。

  值个六位数,前提是得有人会买。

  把东西放回去,时荞拍了拍手,抬头看了眼在墙角吃饭的人:“又从地下淘东西,不怕被抓?”

  墙边靠着的人没动,嗓音涩的像塞了把沙子:“跟一个考古团队下去了两次,这是我的报酬。”

  考古团队?拿文物给他当报酬?

  听着就知道不是什么正经的。

  “咦,怪人你也来了啊,”跑过来的月桐眼睛一亮,可看着他手中端的铁饭盒里没半点热气,也没蔬菜和肉的干巴巴黄米,闻起来还有股馊味,又犟起鼻子:“至于这么穷吗你?这东西你也能吃下去?”

  “至于。”男人点头,扒了口饭:“比蛇鼠虫蚁味道好。”

  这一句,勾起了月桐如噩梦般的回忆,一个激灵,搓着身上鸡皮疙瘩,打住这个问题:“你可闭嘴吧,”她把手里刚买还没来得及吃的炒粉塞给他:“给你吃这个。”

  男人也没客气,接了饭盒:“两位要捧个场吗?”

  “我对这些玩意不感兴趣。”月桐剥了个棒棒糖塞嘴里,盯着他的东西满目嫌弃。

  时荞从外衣口袋里拿出一封信,还带着印漆:“把这封信送给那个人,报酬七位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