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是在故意接近她…

  宋寒山正好也解决自己相对的那个人,飞快闪身过来扶住封桀,把他护在身后,防备的看着四周。

  但一分钟过去,也没人出现。

  宋寒山检查了下地上的人:“死了。”

  他把人翻了个身,在三人后颈发现了同样的银色短箭。

  封桀扯了风衣弄成条打了结,缠着受伤的胳膊吊在脖子里,从他手里接过银箭在手心里捻:“是荞荞!”

  他见过这银箭。

  在镜花缘里,是那个银发少年的袖箭。

  “是荞荞救了我。”他上挑的眼尾里绽开朵朵桃花。

  宋寒山瞥了眼他那满面春光,把另外两只银箭也拔下来塞他手里:“一句一个荞荞的,人家领情似的。”

  哦,知道了。

  宋二爷对桀爷是真爱,桀爷对时荞小姐是真爱中的真爱!

  唉,万恶的三角恋啊!

  毕寥觉得自己终于看透了真相,他肩上伤并不算太重,揉着肚子刚从地上爬起来,就听又有脚步声从巷子入口处传来。

  又来?

  脸上肌肉抽了抽,他迅速跑到封桀身边,做出防备姿势。

  并没感受到杀气。

  封桀把拿着帕子把三只银箭上的血擦干净,收了起来,敛了满目桃色看向来人。

  “桀爷,宋二爷。”是宿池。

  看着宿池带他们离开,蹲在街角的月桐瘪嘴:“一句一个不在乎,不在乎还来救他。”她瞥了眼身边人缠着纱布的手:“你这手可就是拜他所赐。”

  她的仙女不能受委屈,也不能凭白受伤!

  这笔账她记下了!

  长睫遮下一片阴影,掩去眼底情绪,时荞垂眸揪着手上纱布:“他现在还不能死。”

  现在不能死,以后那更不能死了。

  “反正什么你都有理。”月桐撇了撇嘴,收起拍照的手机,拉着她往街上去:“走了,去吃早饭。”

  鉴宝阁的门庭被毁,但后阁大堂还完好存在。但这开市连一天一夜都还不到,就发生几起厮斗,还死了人,鬼市现在又只能进不能出,本来还挺有兴趣的人们,在鬼雾门宣布鉴宝取消后,终于感受到了些不安,隐隐开始躁动。

  老爷子还是去了鉴宝阁坐镇,有个别收到鬼雾门请柬的人可携宝进入,他穿了件遮住头的斗篷,让人无法目睹真容。

  时荞来的时候,老爷子正在接待最后一位客人。

  是个二十多岁的男人,穿着剪裁得体的灰蓝色条纹西装,没带面具,样貌俊逸,皮肤很白,像那种长久不见天日的不正常白,给人一种阴柔感。

  “我们见过他。”月桐靠在门口撑着木楼的石柱上,跟时荞说:“就昨晚吃面的时候,那个带扳指的男人。”她当时还嘀咕那扳指很值钱。

  “啊!对了!”她又想起一件事,神色变得有些怪:“昨晚你在怪人摊前那会儿,不远处不是发生了干戈,我去看热闹来着,也是他…”

  昨晚那事并不大,就是摊主卖假货被拆穿,然后发生了几句干戈,这男人正是拆穿摊主卖假货的买主…

  这种事有人会处理,时荞根本不关注,月桐也就去看了两眼热闹,不好玩就撤了。

  没想到今天在这见到了他。

  时荞对此并不太关心,正准备绕道往楼上去,里边的人已经给老爷子行了礼走出来,迎面对上。

  男人先笑:“又见面了。”

  时荞神色冷清:“我不认识你。”

  “我们见过的,之前在面馆。”栾锦华扫了眼月桐,意有所指:“这位姑娘应该记得。”

  “不认识。”月桐毫不犹豫。

  栾锦华:“…”他端着得体优雅的笑:“两位姑娘贵人多忘事,两次相遇我们也是有缘,不…”

  他那双眼睛里的光让人很不舒服。

  “我们无缘。”月桐干脆无情的打断他,牵着时荞手腕往后边走,不跟他过多纠缠。

  “走吧。”盯着两人背影,栾锦华眼底飞快划过一抹意味深长,转着手上扳指,勾了勾唇,带着人离开。

  “老爷子。”月桐跳到近前往旁边太师椅上一座,大大咧咧的:“您老可还真敬业。”

  老爷子扯了扯斗篷,也没显脸,语气挺不悦:“敬个屁业。”这鉴宝会是荞丫头提的,他一把老骨头瞒着全家千里迢迢来了,结果又取消了。

  “哎呀!”看出他有闷气,月桐倒了杯水,柔声哄着:“姐姐前不久不还给你了件古董吗。”她扯开话题:“老爷子您今儿见了几件真宝?”

  “全是假的。”老爷子注意力果然被转过来,肚子里闷气消了:“就最后一件是真的。”

  时荞挑眉:“刚才那个人?”

  老爷子点点头:“见你们在门口说了话,认识?”

  “他拿了什么物件?”时荞不答反问了一句。

  “一件陶器。”

  “稀有吗?”

  老爷子估摸了一下:“市值个百万吧,”这丫头问这么清楚肯定不会是问着玩的:“想到什么了?”

  是个不缺钱的。

  “说来奇怪哈,”月桐突然插了句嘴:“你说他看起来也像个钻石王老五,身上带着那扳指都得百万,竟然跟个地摊老板计较两百块东西的真假,还能吵起来…”

  这难道是有钱人的怪癖?

  面店匆匆一眼,就记得她们俩,昨晚市集,今天鉴宝阁…

  狭路相逢,又打招呼,还有刚才那句有缘…

  时荞总结出了答案:“他在故意接近我。”

  “啥?”月桐没反应过来。

  老爷子听懂了:“他叫栾锦华,栾在芸京是大姓,”他拉开斗篷,露出一双浑浊却锋利的眸子来:“但栾家世代都不跟地下来往。”

  栾家自持高傲,觉得地下肮脏,所以向来不跟这些人来往。

  封桀他们现在也在这鉴宝楼里,头顶有脚步声响起。

  时荞没再说话,切了个防跟踪定位的号码,给安白发了条消息过去。

  “荞荞。”封桀沿着石头雕琢成的楼梯走下来,身上衣服换过了,胳膊还吊着,俊美面孔上毫无血色,眼皮子耷拉着,有些蔫:“对不起。”

  他还在为试探时荞却伤了她手的事情道歉。

  桀骜不驯邪佞野戾的他,每当到了时荞面前,都会变成一只摇着尾巴乖巧的猫。

  时荞抬头,扫了眼他那条胳膊,语气很淡:“这里是安全的。”

  封桀一步一步走下楼梯,又想去扯她衣摆,桃花眼里似有水气氤氲:“荞荞…”

  时荞躲开:“你该庆幸对方是地下古老门派,而非手握枪支。”若对方手握枪支,这几人早就变成尸体了,哪还有逃命的份?

  她披散的长发有几缕遮在额前,挡住眼底情绪,只听声音薄凉:“东西我会帮你拿回来的。”

  说完,就绕开他上了楼。

  她始终不肯相信自己,可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救他?往前追了两步,封桀拳头微紧,整个人更蔫了。

  以前,他想干什么干什么,他是人人惧怕的疯子变态罗刹,在时荞这,他暴力不起来,一切都彰显的那么无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