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深夜的狂欢

  我们整个晚上都在那间屋子里狂欢,因为独栋的关系,也不用担心半夜扰民会被邻居投诉。不得不说,这屋子在被星野糟蹋之前真的很像个样板间,根本找不到一丝有人居住过的痕迹。当然,除了那一堆贵的要命的古董摆件,

  我们在屋子里k歌,客厅的电视机连着两个话筒,在vcd里插上歌碟就可以秒变ktv。为了营造氛围,我们将房间里的灯都关掉了,在那黑漆漆的场景里,我的目光可以明目张胆的停留在某个人身上。

  星野说他最近不常到这里来了,这里的歌碟也是他很多年前买的了,不过虽然数量不多,但是种类不少。除了几盘周杰伦的专辑之外,还有两盘外国乐团michaellearnstorock和backstreetboys的专辑,以及一盘陈奕迅在2007年4月24号发行的专辑《认了吧》。除此之外的都是一些综合型的歌碟,比如什么《华语乐坛精选》、《金曲歌王串烧合集》、《金曲奖特辑》、《不能错过的粤语金曲》等等。

  他们在那里唱了半天《青花瓷》,《牛仔很忙》,《听妈妈的话》,《双截棍》,唱到后来嘴皮子实在跟不上了,就又换了碟去唱《两只蝴蝶》,beyond乐队的《海阔天空》。

  星野外公房子的酒柜上摆满了各种各样的酒,星野说他外公生前是个很喜欢喝酒的人,还有专门放放酒的酒窖,他偶尔也会来这里偷喝一些,或者拿一些走。

  可能是为了调动气氛,也可能是大家唱歌唱的口渴了,我们开了两瓶红酒,还顺带拧开了一瓶威士忌。

  威士忌酒烈,刚下肚,我的脸便红了。我素来不喜欢这种烈性酒,觉得它入口太冲,后劲又足。倒是星野一直很喜欢,我记得他去酒吧每次点的都是这个,这间房子后来的酒柜上也都换成了清一色的威士忌。

  后来不知道听到了哪一盘歌碟,反正是放了一首很嗨的歌曲,大家便在客厅里面跳起舞来,燕子的酒量本来就不好,可能是喝了酒头有点晕,人又太嗨,动作不免大了些,一不小心就撞倒了旁边的一个瓷瓶,幸好我眼疾手快,赶忙冲过去接住了。我把燕子往旁边拉了拉,以防再撞到什么,这要是真碎了,把我俩绑一块儿卖了也赔不起。

  燕子还一副我好像在吓唬她的表情,“你骗我呢吧?这不就是个花瓶嘛!很普通啊!有什么特别的?”

  普通?你说这个全世界总共没发现十个,另外九个还都在博物馆里的老古董普通?

  我看了她一眼,“对!就是你口中这个普通的花瓶,按现在的市值来算起码也在九位数以上,用房子来计算的话,它起码抵得上十套这样的房子。不止是它,这个展架肉眼可见的所有东西,都比这栋房子要贵一点。这样你觉得够特别吗?”

  燕子愣住了,星野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了我俩旁边,他一脸好奇地看着我,抬手将杯中剩下的酒一饮而尽,“你怎么知道的?我外公当年确实是这样告诉我的。”

  燕子吞了吞口水,侧头看了那展架一眼,莫名的又往右退了两步。

  星野饶有兴趣的打量着我,“看不出来啊!你还对古董有研究?”

  我勉为其难的笑了笑,“一般一般,我也就是看过一点儿这方面的书。”

  “要是我外公还活着的话,他肯定跟你有的聊,他就喜欢聊这些古董啊文物什么的,我记得以前每次听他说这些,都跟上历史课似的。”

  何止你外公,你舅舅还总喜欢说这些呢!明明是个中文系的系主任,却总爱跟我们普及历史文物知识,如今看来,果然是家族遗传!

  我拿起红酒在嘴里含了一口,确实是好酒。陈满坐在我旁边看了我一眼,我确实是看见他向我动了动嘴,但是高立文声音吼得太高了,我没听清楚他说什么。我皱着眉头盯着他,他突然起身朝我靠了过来,伏在我耳边说:“这酒度数不低,你少喝一点。”

  他的气息噗噗的吹在我的耳边,痒痒的,麻麻的,不知道是不是喝了酒的缘故,突然间就觉得耳朵火辣辣的。

  还没等我咂摸清楚从心底泛上来的这种感觉,燕子就突然把我从沙发上拎走了,她把我推到电视机前,将手里的麦克风塞给我。

  “冷冷,你不是最喜欢这首《好久不见》了吗?你来唱,你来唱!那个麦克风呢?谁要合唱啊?”

  高立文刚说他来唱,还没等第一句开始,话筒就被陈满抢走了。

  “我来到,你的城市,走过你来时的路。想象着没我的日子,你是怎样的孤独。”

  我回头看陈满,他接唱:“拿着你,给的照片,熟悉的那一条街。只是没了你的画面,我们回不到那天。”

  陈满,你可能不知道,你和我一起来唱这首歌,对我而言,是一件多么讽刺的事。

  初听不知曲中事,再听已是歌中人。

  这么多年了,我们像是这首歌的真实写照,我变得像歌词里唱的那样,连见你一面居然都成了奢望。

  曲终,我的眼泪不直觉的从眼眶滑落,好在这里四周昏暗,我悄悄的将眼泪擦干,默不作声的回到沙发上。

  大家继续唱歌,我觉得口有些干,拿起酒杯,顿了一下又放了回去。

  我拿着水壶倒了两杯水,我抬头看着陈满,将水杯递给他。他来接,手指压在了我的指尖,那一刻,我们对视了一眼,他接过去,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的样子。

  我知道人们为什么总是说十指连心了,手指的触感比身体其他各处都要灵敏。

  可能是酒的后劲有些大的原因,当他指尖触碰我的那一刻,那种酥酥麻麻的感觉就从指尖一直蔓延到我的全身。那种感觉就像是身体突然穿过一股电流,心脏跟着被电击了一下,然后,久久不能平静。

  以前,我很享受这种感觉,像是空气中流窜着一股暧昧,那是暗恋的征兆,也是藏在心底的甜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