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中得到彼此的消息,但是也仅限于这样了。
“我那时候以为我们之间的关系也就仅限于这样了,直到前一段时间,维尔福突然找到我,他对我说需要我为他做一件事情,那就是陷害基督山伯爵。”邓格拉斯夫人说得很快,几乎没有跟别人任何时间打断,“他说他已经全盘计划好了,只需要我去说服基督山伯爵参与投资。”
其实关于投资这部分的事情邓格拉斯夫人并不十分清楚,不过从邓格拉斯的叙述中她多少也知道了一些,再结合刚刚基督山伯爵提到的以前的事情,邓格拉斯夫人在短时间之内编好了一整套的谎言,“我那时候并不知道我丈夫的事情,他也很少对我说,所以我当时就拒绝了维尔福的提议,讲一个无辜的人因为不知名地原因陷害入狱,这并不是一位淑女应该做的事情。可是维尔福提起了那个孩子,哦,上帝啊,就是那个孩子。他对我说那个孩子没有死,他还活着,活得好好的。甚至维尔福还向我保证,事成之后他会让我们相见,他说他一直跟那个孩子说他的母亲是爱他的,是希望跟他一起的,所以那个孩子并不恨我。”
邓格拉斯夫人当然是故意的,她怎么会不知道维尔福根本就不知道当年那个孩子的事情,不过这就是她想要的效果,无论是拒不承认还是遮遮掩掩,维尔福都不可能把那个孩子带过来。那么无论邓格拉斯夫人说什么,大家都会信,因为作为另一方的维尔福根本就无从辩解。
至于基督山伯爵,他当然知道j□j,但是邓格拉斯夫人才不会相信他一点怨恨都没有,遇到能给昔日仇人添堵的事,基督山伯爵是怎么也不可能出面解释的。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邓格拉斯夫人想得没有错,只不过爱德蒙并不是顺坡下驴,而是处心积虑。
“所以我最后还是答应了,我一开始只以为那是一次投资,我现在还记得我跟我丈夫提起主动带来一笔本金的时候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