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离别,才是开始

  和阿飞在客栈的这几天,叶闲闲着也是闲着,索性便向阿飞请教剑法。

  拿着他在藏剑山庄得到的那柄北寒剑,再加上阿飞的指点,叶闲练了几天的剑法倒也有些感觉。

  虽然阿飞并没有教叶闲具体的剑法,只是指导叶闲一些普通的出剑和使剑动作,但这些正是叶闲需要的。

  现在就算给叶闲一套绝世剑法,叶闲也练不来。

  七天的时间,叶闲在剑法虽然谈不上入门,但是也算会用剑了。

  再加上阿飞把快剑的精髓一点一点分析给叶闲听,只要叶闲持之以恒的练下去,肯定也会有不弱的剑术。

  所以如今在叶闲的心目中,阿飞已经成为了亦师亦友的存在!

  和阿飞分别在即,叶闲心中真的是很不舍,因为从今以后他或许不会再回来了。

  “不错,大喝一场,一醉方休!”叶闲也是对着阿飞说道。

  “小二,上酒!!”

  酒是烈酒。

  两大坛烧刀子。

  既然要喝个痛快,又怎能喝那些软绵绵的酒?

  一碗酒下肚,叶闲擦嘴道:“痛快,再来!”

  阿飞不甘示弱,直接两碗烧刀子往肚子里灌,眼睛都不眨。

  客栈之外,雪水渐渐融化,周围也不时的有行人路过,不再似前几日那么冷清。

  “阿飞,到了京城之后,什么时候累了乏了,就去看看胡姑娘吧。”叶闲突然说道。

  阿飞一愣:“胡姑娘,胡茜芸?”

  随即笑着说道:“也是,除你之外,胡姑娘是唯一和我喝过酒的人了。你放心,以后我肯定去请她喝酒!”

  叶闲心底默默的叹息一声,他看出来了胡茜芸对阿飞有情愫,阿飞却是懵懂不知。

  不过对于阿飞的感情叶闲是懒得再管,反正林仙儿已经被他杀了,阿飞不会再被这个心如蛇蝎的女人玩弄鼓掌之间。

  至于胡茜芸和阿飞,一切随缘吧!

  脑海中的倒计时一分一秒的流逝着。

  两个小时。

  一个小时。

  59分钟。

  58分钟。

  …………

  ……

  当倒计时还有十分钟的时候,叶闲猛然提起面前的那坛烧刀子,对着阿飞说道:“兄弟,今日一别,不知何时还能再见,我去了……你自己保重!”

  阿飞抬头。

  “保重!”

  叶闲心底突然滋生了一种难言的惆怅和忧伤,仅仅是一个月的时间,他居然会有些不舍。

  提起酒坛子叶闲大步往客栈外走去,不再回头。

  “阿飞,记住了,如果你以后和一个叫做李寻欢的成为了朋友,那么便永远不要怀疑他。”

  “因为,他从不会骗你!”

  说完,叶闲头依旧没回,提着酒坛子往嘴里灌了一口,毅然离去。

  背后,阿飞坐在凳子上,一只脚放在地上,另一只脚搭在凳子边缘。

  “李寻欢?”

  “李寻欢是谁?”阿飞喃喃自语,摇了摇头没放在心上,看着叶闲离去的背影再次痛饮。

  送君千里终须一别。

  阿飞不喜欢离别,从小就不喜欢!

  所以他从不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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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马由缰,恣意潇洒。

  叶闲离开客栈便直接直接策马奔腾,一手持缰,一手提着那坛烧刀子。

  狂风从他的耳边呼啸,顶着狂风他不时的灌一口烈酒,尽显男儿莽性。

  “咳咳……”

  “江湖,多姿多彩的江湖,我还没有来得及尽情享受,便已经结束了!”

  叶闲突然间面色一变,猛的一拉马缰。

  “律——”

  叶闲的身形猛的一个踉跄。

  阿飞前方,雪还未完全消融的路面上,一辆马车疾驰而来,同样是猛的一个刹车。

  如果叶闲停的慢了,亦或是马车停的慢了,都能直接撞上。

  “怎么了?”马车的帘子掀开,露出了一张苍白的脸上,可这苍白的脸色上又泛着一丝病态的嫣红。

  这是一个穿着长袍的男人,他已不再年轻,因为他的眼睛不满了皱纹。每一道皱纹里都蓄满了他生命中的忧患和不幸。

  他左手握着一块木头,右手拿着一柄小刀,正在雕着一个人像。

  叶闲看的清楚,那是一个女子的模样。

  “好烈的酒味,年轻人,我来讨一口酒水可好?”他是如此的自来熟,天性豪迈,说话间把木雕放回车厢,然后从腰间取出了一个酒壶,直接扔给了叶闲。

  叶闲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个男人。

  因为他已经知道了这个男人是谁,正因为知道是谁,所以他才目瞪口呆。

  木雕,酒壶,飞刀。

  冰天雪地,马车北来,这明明是书中的开篇场景,小李飞刀李寻欢和阿飞第一次相见的画面。

  这个男人,正是被称之威神话一般的人物,李寻欢。

  是的,李寻欢,从关外回来了。

  叶闲神情愕然的接过酒葫芦,提起酒坛子往里面倒酒,直接灌满,然后再扔了回去。

  李寻欢随意的一探手,便将酒壶接了回来,惬意的往嘴里灌了一口。

  “好酒,哈哈,咳咳咳……”可是话还没完,他便忍不住的咳嗽。

  他的身子不好,不该喝酒的,可他偏偏日日夜夜离不开酒,或许他就是要糟蹋自己身体吧。

  “少爷,你怎么还喝这么烈的酒,唉!”那个赶车的大汉似乎早已知晓自己说了没用,所以便摇了摇头不再劝说。

  这个世间,已经没有一个人能够劝阻他不喝酒了。

  或许有一个,但是她不会劝。

  “小兄弟,既然你请我喝酒,我便给你一个忠告。”李寻欢拿着酒壶,笑呵呵的说道:“我看你一路向北,赶紧掉头离去吧,不能再往北去了,北边有危险!”

  说完,李寻欢放下车帘子,便不再多言,马车再次启动。

  叶闲张了张嘴,最终还是没有说出什么话来。

  他做梦都没想到,在回归地球的最后一分钟,他居然能够看见了真正的偶像。

  使用飞刀的人,谁不崇拜这个名字?

  小李飞刀,李寻欢。

  或许,这便是缘分。

  这一次穿越降临,真的不虚此行!

  叶闲的身影,渐渐的化为了光,消散在整个天地间,一个月的时间,最后的期限终于到了。

  李寻欢打开马车的后窗,想再看一眼刚刚那个少年。

  “嗯?”他的面色猛然一变。

  “停车!!”李寻欢猛的大声喊道。

  赶车大汉停车,问道:“少爷,又怎么了?”

  李寻欢从马车上走了下来,一脸惊讶的说道:“那个少年,消失了?”

  之间马车后方,一眼望过去,没有丝毫的遮拦,但是少年的身影就是消失了。

  大汉也是目瞪口呆,震惊道:“大白天见鬼了,这么一马平川的,人怎么看不见了?就算是十倍的马速,也不会这么快消失啊!”

  李寻欢摇了摇头,道:“走吧!”

  子不语怪力乱神,这个世界哪来的鬼?

  至于少年为何消失,与他何干?

  他有酒,足矣。

  李寻欢往嘴里灌了一口叶闲的烧刀子,咳嗽中再次踏上了马车。

  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终生为鱼肉。万里飞雪,将苍穹作烘炉,熔万物为白银。

  雪将住,风未定,一辆马车自北方而来,滚动的车轮碾碎了地上的冰雪,却碾不碎天地间的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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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最后两句话是《多情剑客无情剑》的开篇,用来做本书第一卷的结尾正合适。

  这一卷是结束了,可是小李飞刀的故事才刚开始。

  另外,今天本书上网站的第一个推荐位了,虽然是蚊子腿,但是俗话说蚊子腿再小也是肉啊。

  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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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算了,还个实在不好意思说出口啊。^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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