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仕背负着李阿五,来到土城下。
城墙莫两丈来高,上面竖有了望塔和箭垛,只是形态颇为古旧。
奇怪的是,门口虽然开着,但是没有士兵把守。
城墙上也没有巡逻的士兵。
“阿五,这里真是的一个村子嘛,看着不像啊。”
程仕把李阿五放下来。
这里的确不像是一个村子,哪有这样村子,有如此高的城墙,如此多的防御工事。
“好像不是……我印象中,那个村子只有十几户人家,连木头栅栏都没有,更不要说城墙了。”
李阿五低头挠着头发,看来他的记忆再次出现了偏差。
他一年之前的确去过那个小村子,也和队伍一起在那村子里休息。
压根不是眼前这番景象。
“算了,既来之则安之,如果我们能遇到一个更大的城镇,岂不是更好?我们能买水,买吃的,在客栈里美美睡一觉,运气好的话,我们还可以买到马匹,这就再好不过了。”
程仕微笑着对李阿五说。
现在,他是整个二人小队伍的领头了,他需要传递更多的乐观情绪,带动李阿五。
“程道长说的没错,那我们就快快进去吧!”
李阿五刚想往里面跑,却被程仕一把拉住。
他指着眼前的大门说道,摆摆手。
“你先不要动,仔细看看。”
“看什么?”
“这里一个人也没有,你不觉得奇怪吗?”
李阿五抬头仔细观察了一下,确实一个人都没有。
倒是城墙上飞来一只秃鹫,扑腾着翅膀,低头看着下面的二人。
“的确有些古怪,这里难道是一个鬼城?”
“鬼城不鬼城,我们问问就知道了。”
“问谁?”
“谁在里面,就问谁。”
程仕微微一笑,清了清嗓子,喊道:
“我们是从乾朝来的商人,路过贵地,想去买些补给,各位军爷是否方便放我们进去?”
无人回应。
他这声中气十足的呼喊,把城墙上的秃鹫给惊跑了。
土城是如此的安静,以至于秃鹫飞舞翅膀的啪啪声,清晰地传递到他的耳里。
李阿五有些沮丧,道:“这里不会是没有人吧,要是一座荒城,我们从哪里买吃的,在哪里住宿,更不要说买马了,一根马毛都看不到。”
程仕略微思索了一下,拉着李阿五的手,往前走。
“勿慌,我们且进去看看。这土城的外表虽然看起来破旧,但却没有坍塌的痕迹,就算是被人废弃了,时间也不会很久,我们进去转悠转悠,说不定能找到一些有价值的东西。”
程仕依旧是保持着乐观,个李阿五进入到土城内。
土城的街道并不宽敞,进门的主干道也仅能容下两匹马相向而行。
两边的房子,是和乾朝西北的民宅有些像,墙很厚,窗户不大,利于保温和抵御风沙。
和城门外一样,土城里面依旧是没有人的踪迹。
两人走路的脚步声,在街道上回荡着。
程仕走到一处房子前,轻轻敲击门,无人应答后,推门进入。
屋内一片昏暗,布满尘埃和蜘蛛网,地上凌乱地散落着一些衣服。
程仕将其捡起来兜兜灰尘,空起来瞬间弥漫着尘埃,让李阿五捂住了嘴巴。
“看来,这里的确是很多年没有人居住了,灰尘都积攒了一寸厚。”
顺着过道,他又走到了后厨,依旧是空荡荡一片。
“哎,要是这里有一口大锅,炖着一只甲鱼该有多好啊,白嫩嫩的汤!”
李阿五看着凹进去的灶台,脑子里幻想着曾经这里做饭的场景,再脑补着他喜欢的菜肴的香气,不禁口舌生津。
可惜的是,这里没有锅,也没有甲鱼,但是角落有有几根柴火罢了。
“这里没有吃的,我们去其他的房子再看看。”
就在他们准备离去的时候,两个坛子,却吸引了他们的注意力。
这两坛子放在侧面一个伸进去的隔板里,不仔细看,还真看不出来。
程仕拎起一个酒坛子,晃晃,里面有液体震荡的声响。
扯开封口,一股子浓郁的酒香,扑鼻而来。
是高粱酒。
另一坛也是一样。
他一怔,随即哈哈大笑。
“阿五,天无绝人之路。这家人走得急,居然给我们留下了两坛子酒。我们没有找到水,也没有找到食物。可是我们找到了酒!”
李阿五也闻到了酒香,但却显得有些犹豫。
“可是,我不会喝酒啊,再说了,我也讨厌喝酒。”
“哪有不喝酒的汉子?你为什么讨厌喝酒?”
“因为我爹每次一喝酒,就发酒疯,甩碗砸桌子,丑死了。我不想像他一样。”
程仕笑笑,道:“这你放心,这里有我在。我酒量好,不会醉,也不会发酒疯。只要我没有发酒疯,你就算是喝再多的酒,也不会发酒疯。”
李阿五仍旧是迟疑地看着他:“喝了酒,能解渴,能饱肚子吗?”
程仕点点头,提起一摊子酒说道:“这是高粱酒,顾名思义,就是用高粱酿制而成。高粱是粮食,喝了这高粱酒,你既喝了水,又吃了高粱,既能解渴,又能果腹。何乐不为?”
他心里明白,纵使李阿五不能饮酒,也要喝几口这高粱酒。
眼下,二人处在一个荒芜的土城,李阿五又忘记了去村子的路,只能就地取材,有什么喝什么。
何况,想要在这儿找到两坛子酒,本身就是一个幸运的事情了。
这他的一番诱惑之下,李阿五也提起一坛子酒。
他太小了,这个大坛子,已经盖着了他的胸口。
他耸动着小鼻子,嗅嗅坛口。
一股子陈酿的香气袭来,麻醉了李阿五的鼻子。
这酒不知道在这里独自酝酿了多少年,重建天日之时,酒香格外的浓郁,似乎是感谢二人,将酒的香气解放出来。
李阿五看了看程仕,得到了鼓励的眼神。
他艰难地抬起酒坛子,咕咚咕咚地喝酒。
他实在是太渴了,嘴唇在干裂,舌头在出血,喉咙在燃烧。
他的胃部,亟需一股甘冽的液体来滋润。
而这高粱酒,就像是开春后高山融化的冰雪,滋润了他的嘴唇,他的舌头,他的喉咙,然后直直冲进他的胃部,在胃里打着漩涡。
若不是程仕阻止,李阿五简直要一口气把这坛酒干了。
他坐在地上,满足地摸摸嘴唇。
“程道长,你说的没错,这酒里面的确有高粱的味道。我不但喝了水,还吃了高粱馍馍,一举两得,我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