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定梁剑的帮助下,李阿五很快就割下了剩下十个马匪的头颅。
他在营地里搜到两个布袋子,一个袋子装十个头,然后捆好,提到马背上,系好绳子。
做这些事的时候,并没有过多言语,就像是一个孩子做家务,洗衣做饭一般。
其实,李阿五的心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
尤其是当他把两袋子人头系好在马两侧之后,一股眩晕感突然袭来。
其实,眩晕感一只都在,自从他从月牙泉驮着程仕和羚羊回来,看到商队的惨像之后,眩晕感就止不住的袭来。
但是他不能倒下。
程仕有句话说错了,他说,他的心比李阿五更痛,因为当他得知一家四口的惨案后,他晕了过去。
其实,李阿五何尝不是差点晕过去。
但是,他不能晕,也不配晕。
程仕能晕过去,是因为他是富家子弟,他家里出了这等大事,自有下人布置后事。
但是李阿五只是一个普通的农家孩子,是个出来跑江湖的麻头小子。在这荒无人烟的戈壁之中,他要是晕过去了,保不准就喂狼了。
所以说这个世界上,同样的遭遇下,富人永远理解不了穷人的苦,除非,让富人也变成穷人。
挂着两袋子人头,李阿五沉默地骑着马,往自己营地走。
与其说营地,不如说墓地。
在荒无人烟的戈壁里,墓地无处不在。死亡的威胁不仅仅来自马匪,还来自野兽、饥荒、天气。
而马匪是最直接的生命威胁,也是最大的威胁。
和来时的顺序相反,此时,李阿五骑马奔袭在最前面,程仕则跟在他身后。
不同的是,二人来时,李阿五是骑马,程仕走路。
现在二人都有了马匹,不过李阿五骑着他爹的黑马,程仕则骑着一匹从马匪营地挑选的棕马。
二十个人头的重量并不轻,足足抵得上一个壮汉的分量,所以黑马的速度并不快。
程仕只是不紧不慢地跟在黑马的后面。
他看着这个小子骑马,两袋子人头分别挂在马匹两侧,随着马蹄的奔跃,人头袋子一晃一晃,有节奏地撞击着马肚子。
在雄壮的马匹和鼓囊囊的袋子的衬托下,李阿五显得如此的瘦小。
他本来也就瘦下。
除开程仕,谁能想到,这个瘦小的少年,竟然亲手割下了二十个人的头颅。
走了不到一里路,李阿五突然停下脚步。
他回头看向程仕。
眼神里似乎在思索着什么。
“你怎么了?”程仕问他,“是落下什么东西了吗?”
李阿五点点头,道:“我要回马匪的营地,取点东西过来。”
程仕道:“取什么东西?”
李阿五突然笑了,露出他洁白的牙齿。
虽然他浑身上下都脏兮兮的,但是牙齿却格外的白,像是一排亮晶晶的珍珠。
他是一个跑江湖的,是一个走南闯北的商人,日常住宿条件自然不会太好,竟然会有这么白净的牙齿,着实令人吃惊。
李阿五淡淡道:“我要回去,取大几坛子酒。”
程仕觉得奇怪,难道他要喝酒?
他继续说:“你想错了,我不喝酒。我刚才说过,马匪一定会喝酒庆祝。只不过,他们没有口福,没有开封那几坛子酒,就被你全杀了。我要拿走这些酒,带回我爹的营地。”
程仕问他:“既然你不喝酒,取酒是为了什么?是为了祭奠你的队伍吗?”
李阿五微微点头,然后摇头。
“我爹他们喜欢喝酒,半坛子酒,洒在地上祭奠他们。剩下的酒,我要洒在我爹的遗体上,然后点火,烧掉。”
听到李阿五这么说,程仕不解,他为什么要烧掉光头李的尸体?
自从穿越以来,程仕了解到在乾朝,秉承着最为传统的丧葬礼仪,讲究入土为安。
就像程仕的爹娘和哥哥一样,最后都是装进棺材里,买入山峦的土层里。
尸体回长久的沉睡在黑暗的棺材里,然后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腐烂。
最终,变成一具白骨。
“阿五,不要再折腾了,等我们回去之后,一起挖七个坑,把你爹他们都埋了吧。”
“不,其他人可以埋,但是我爹必须烧。他曾经和我娘承诺过,他一定回回来,就算是化作一堆灰,也不会死在这无人的戈壁滩。”
程仕一怔,缓缓道:“你娘呢?”
李阿五垂下头:“她死了,出这趟生意之前,她就死了。现在我爹也死了,我就要完成他的遗愿。他宁愿变成一堆灰,也不要死在这戈壁里。”
程仕点头道:“但是你爹现在死了,所以,你就要将他的尸体浇上酒,然后烧成灰?”
“是的,”李阿五的眼里闪烁着泪滴,“所以,要将马匪的酒取回去。”
李阿五的马匹已经不堪负重,程仕将三坛子酒系在自己的马上,二人赶回营地。
地上横七竖八的死者,现在一个多时辰过后,已经开始变得僵硬。
在隔壁这个风沙大的地方,些许砂砾已经开始侵蚀死者的身体,给他们盖上灰蒙蒙一层的灰土。
二人觉得先把其他的尸体卖了,再处理光头李的尸体。
程仕拿起铲子,本想去挖坑,却被李阿五拦住。
“你想挖几个坑?”
“一人一个,我准备挖六个。”
“不用了,这戈壁上常年飞沙走石,你就算给每个人挖了坑,不出几年,就会露出尸骨。”
“那你说怎么办?”
“挖一个大坑就好了,挖得深一些,深得能够让他们并排睡在一起,也就足够了。”
正好有两把铲子,二人你一铲我一刬,挖了足足有一个时辰,挖出一个平坑。
程仕抬头,李阿五抬脚,一具又一具尸体,被平放在坑里。
然后填上土。
做这些的事的时候,李阿五依旧很专心,专心得像再做一项伟大的事业。
他的确是在做一项伟大的事业。
他帮助客死他乡的同村人,入土为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