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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 章

  及到了叶昭觉的底线,但覆水难收,她只好紧闭双唇,不发一语。

  叶昭觉站起来,走到她面前,一字一顿:“如果我真的像你说的那么阴险,那么恶毒,那么睚眦必报,我完全可以把你约在一个公共场所,让周围的人,认识或者不认识的,都来看看你现在气急败坏的样子。

  “但是我没有那么做,我没有像你对我那样对你。”想起那件事,叶昭觉心里依然觉得很委屈,她的眼睛红了,“因为,不管怎么样,我还是把你看成我最好的朋友。”

  “那你为什么……”邵清羽仰起脸来,那张脸上有愤恨,也有不甘心。

  “我只是觉得,每个人都要为自己所做的事情承担相应的结果。”

  第五章

  对于邵清羽来说,这张请帖是她成年之后最凶险的一场噩梦。

  午夜,家里其他人都已经入睡,只有她的卧室依然亮着黄色的灯光。

  她刚刚沐浴过,披散着的头发还散发着鼠尾草洗发水的香味,她坐在地上,一动不动,望着那张请帖发呆。

  她的床上铺着前几天保姆刚换的埃及棉床品,洁净素雅。

  好几个一线牌子的包包被随意地堆在房间一角,这是她最近经常背的几个,另外还有一大堆在后面的衣帽间里。

  上个月刚买的灰色的羊绒外套,还有好几条限量款的大牌围巾,被她卷成团放在脏衣篓里,明天保姆就会来收去洗。

  她的房间总是这样,再昂贵的物件来到这里也都是寻常,邵清羽最烦的就是那种买个包回去当祖宗似的供着的人,那样有意思吗?你伺候它还是它伺候你?

  以前叶昭觉来她家玩,目睹此番情形,差点儿怄得吐血,朱门酒ròu臭啊,邵清羽,你能不能稍微考虑一下我们这些贫民的感受?

  可是,邵清羽觉得自己无辜极了,你们眼里的奢侈、浪费、暴殄天物,真的就是我的日常啊。

  她真是得意惯了,骄纵惯了,目中无人惯了,一直以来生活在云端之上,脚不沾尘,从没想过人生中还有这样的陷阱静候着她。

  蒋毅彻底离开我了,,这件事,在她收到请帖的这个夜晚变得更鲜活,更尖锐。

  她这才发觉,她现在已经很少想起这个人了,猛然一下甚至会记不清楚他的样子。

  但是这不意味着自己没有爱过他,更不意味着眼看他即将成为别人的丈夫时,自己的内心能够毫无波澜。

  叶昭觉下午说的那句话又在她的脑海中响起:每个人都要为自己所做的事情承担相应的结果。

  可是我做错了什么?

  邵清羽恨恨地想:你又不是我,你们都不是我,你们根本不可能明白我的感受,所以你们一个个占据道德制高点,道貌岸然地谴责我,声讨我。

  当叶昭觉将何田田所说的一切复述过后,邵清羽不但没有推诿,反而大大方方,理直气壮地承认了。

  “是,当年我是以退学为要挟,逼我爸想办法把何田田弄走的,这又怎么了?那么多同学眼睁睁地看着我从楼梯上滚下去,我难道不丢脸吗?你们上课的时候,我在干什么?你知道的,我躺在医院里!那个伤疤到现在还在我的后脑勺上,叶昭觉你不要给我装好人,换了是你,你难道不想出口气?”

  叶昭觉的眼睛里有种很深邃的东西,她深深地看着邵清羽,并没有打算与她争辩什么。

  这么多年了,她早已习惯了邵清羽这一套处世原则:别人欠我的,我一定要讨回来,我欠别人的……但是我怎么可能欠别人的?

  “他们不会有好下场的!”盛怒之下,邵清羽口不择言,“这些死穷鬼,没钱还好意思结婚,蒋毅他买得起钻戒吗?以前和我在一起的时候,去哪里不是我付钱?他连个好一点儿的餐厅都去不起。还有,她何田田穿什么结婚,恐怕连稍微讲究一点儿的婚纱都买不起吧?像她那样的货色,也就配去破影楼租条发黄的破裙子凑合一下。”

  叶昭觉实在听不下去了:“我只是负责把请帖送给你,其他的事情都与我无关,你走吧。”

  邵清羽对叶昭觉的态度感到非常不满,她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地望着叶昭觉:“你不站在我这边吗?”

  “我也很想站在你这边……”叶昭觉轻声说,“可我也是你说的那种,死穷鬼。”

  气氛冷到了极点,两人都不再说话,只是沉默而坚硬地对视着。

  不知过了多久,邵清羽深吸一口气,拿起包,穿上鞋,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叶昭觉家,走时故意重重地摔了门,以此表示她的愤怒。

  那动静太大,以至于屋内的绿植都抖了抖叶子。

  从下午到晚上,在商场里怒刷了几万元之后,回到家里,邵清羽依然没能平复心情。

  她恨何田田,也恨蒋毅,甚至连带着对叶昭觉都有点儿恨,你们所有人都是王八蛋,你们全都对不起我!

  当她意识到自己在流泪时,狠狠地吓了一跳。

  为什么?为什么要因为那些死穷鬼做的事情哭?

  她知道他们想让她不好过,可没想到自己竟然真的会很难过。

  她狠狠地抹眼泪,毫不在意过度用力拉扯皮肤会导致面部皮肤松弛,这时,她的视线落在了角落里的一大堆公仔布偶上。

  其中有一只打瞌睡的白色兔子,平时她连瞄都懒得往那儿瞄一眼。

  可这个时刻,她记起来了。

  那是很多年以前的事情了,在他们都还很喜欢去打电玩的年纪。

  蒋毅什么都会玩,什么都玩得得心应手,不管他在哪台电玩机前打游戏,背后总是会站着一群围观的陌生人,随着蒋毅的操作发出“哇喔”之类的赞叹声,而邵清羽作为他的女朋友,站在一旁时也觉得脸上有光。

  但比起蒋毅,她完全是一个电动游戏的白痴,无论玩什么游戏,她都会在几分钟之内歇斯底里地大叫:“啊!啊!快来救我啊!”

  时间一久,不是没有一点儿挫败感和沮丧的。

  于是后来她就学聪明了,她只玩夹娃娃。

  在她看来,夹娃娃可是比那些一顿“噼里啪啦”的游戏要简单太多。

  可事实证明,这个她也还是玩不好。

  无论她盯上的那个娃娃离洞口多近,她有多么志在必得,结果每次都是她一边大叫着“我靠”,一边眼睁睁地看着娃娃稳稳当当地落在距离洞口就几厘米的地方。

  无一例外。

  投光了游戏币而一无所得的邵大小姐,怒火中烧,不顾周围人的鄙视,用力地踹了机器好几脚。

  而这只白色的兔子,是某一次,蒋毅为了安抚她,用自己手里最后那几枚游戏币夹来的。

  “凭什么我夹了这么多次都没夹到,你一夹就夹到了!”时隔多年,邵清羽还记得自己当时抓狂的语气。

  “可能是我比你聪明吧。”

  邵清羽气得说不出话来,她紧紧地攥着这只小兔子,发誓以后再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