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的阳光似乎格外的明媚,被厚重的窗帘挡住了一半,屋内的光线很是昏暗。
病房内出奇的安静,输液瓶里面的药液一滴接着一滴缓缓的流淌进血管里,没有任何的声音。
叶童强撑着身体从病床上坐起来,她的第一反应是头疼,想要砸开了一样的疼。
她漂亮的眉心紧蹙着,手掌托着额头,在病床上坐了一会儿后,慢慢的适应了这样的痛楚。
你看,人的适应能力是非常强大的,无论多痛,都可以适应并接受,只是一个时间问题而已。
她拔掉了手背上碍人的输液针头,然后有些吃力的下床。大概是躺的实在是太久了,叶童有种头重脚轻的感觉。她的手掌紧撑着墙壁,才能勉强的迈开脚步。
叶童离开病房,沿着医院空旷的长廊缓慢的向前行走着,她的双腿就好像是灌了铅一样的沉重,每走一步都十分的吃力。
不时的有人从她的身边经过,有医生护士,还有病人或是病人家属,每个人都行色匆匆,各有各的幸或者不幸,没有人会顾及到她这个毫不打眼的陌生人。
叶童觉得自己就像是一个幽魂一样,茫然的向前行走着,没有目标,更没有方向。她唯一的念头,只是想逃离这里而已。
不知不觉间,她已经走出了医院的大门。叶童站在门前的台阶上,下意识的伸手遮挡在头顶。她就好像是一个被关了许多年的囚犯,突然释放出来,只觉得外面的阳光太过刺眼,而无从适应。
她一步一步,踉跄的走下台阶,沿着医院外的长路,茫然的行走着。
恍惚间,眼前
的画面与记忆之中慢慢的重合。五年前,她也是从车祸中醒来,丢失了记忆的她,是迷茫而无措的。
而现在,那些记忆重新回到脑海,她却变得更迷茫,更无措。原来,有些人有些事,忘记又何尝不是一种幸事。
当她与洛文冲的婚姻大亮红灯时,童童曾以为裴煜城是上帝派来给她的守护天使。直到这一刻,她才明白,他不是天使,而是恶魔。她人生所有的悲剧,都是他一手造成的。
街道上车水马龙,人群庸庸碌碌,叶童突然觉得,这个世界变得陌生又可怕。
她不知道自己究竟走了多久,好像已经耗尽了所有的气力,脚步最终停留在一间工艺品店的门前,漂亮的玻璃橱窗内,是老艺人手工制作的风车。
记忆中,她似乎也曾有过一只一模一样的风车,粉红色的,在风中旋转时,发出乌拉乌拉的声音,十分的好听。
她趴在玻璃窗上,隔着冰凉的玻璃,铅白纤细的指尖轻轻的抚摸着风车的边沿。
擦拭干净的玻璃窗上倒映出她苍白的一张脸,有剔透的泪珠顺着眼角无声的滑落。
工艺品店的门前放着两只大音响,放的正是那首《蒲公英的约定》。
小学篱芭旁的蒲公英
是记忆里有味道的风景。
午睡操场传来蝉的声音
多少年后也还是很好听
将愿望折纸飞机寄成信
因为我们等不到那流星
认真投决定命运的硬币
却不知道到底能去哪里
一起长大的约定
那样清晰,打过勾的我相信
说好要一起旅行
是你如今唯一坚持的任性
……
叶童跌坐在亮着灯
的橱窗前,双臂紧紧的环住膝盖,蹲坐在地上,绝望的哭泣。
曾经有一个人对她说:童童,我在等你长大。
等她长大后,他说:童童,我爱你。那是她一生中听过的最好听的声音。
可是,后来,他又说:我们分手吧,没有理由,我腻了。
叶童不懂,为什么一个男人的心可以变得那么快。
马路边突然传来一阵刺耳的刹车声,随后,一双黑色的纯手工皮鞋出现在了她的眼前。
叶童缓慢的抬头,泪眼模糊中,她看到的是裴煜城那张英俊而带着急切的脸。
他不过是被主治医生叫到办公室,前后不过十几分钟而已,叶童就不见了。他疯了一样的寻找她,几乎都要把整个医院掀翻了。
裴煜城在她面前蹲下身,目光温柔而疼惜的看着她,“童童,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你知不知道我多担心你。”
叶童一双含泪的双眸,看着他的方向,眼眸中却是一片漆黑与空洞,明明是看着他,又好像什么都没有看。
裴煜城在她的眼眸里找不到自己的倒影。这种被她视而不见的感觉,真的很不好。
“童童。”他用低哑的声音轻唤着她的名字,同时伸出手臂,想要把她从冰凉的地面上抱起来。
而下一刻,却被叶童冷漠的推开。她扬起下巴,脸色苍白的几近透明,腮边还挂着未干涸的泪痕。她却对着他笑,只是笑的那么的讽刺与嘲弄。
她说:“别碰我,阿远哥哥。”
她叫他‘阿远哥哥’,一个简单的称呼,却让裴煜城伸出的手臂僵在原地。他感觉自己的心正在一点点的下
沉,终于沉到入了深不见光的海底。
裴煜城知道,叶童终于恢复了记忆,那些被时光掩埋的秘密,终究有一天,还是暴露在了阳光之下。
只是,他没想到这一天会来的这样快,又这么的突然。他甚至还来不及做好准备。
叶童不肯跟裴煜城走,裴煜城无奈,只能给叶之歌打电话。
叶之歌很快就赶到了,他把童童抱进他的大奔车里,然后把她肩膀上披着的外套丢给裴煜城。
黑色大奔扬长而去,从始至终,叶之歌都没和裴煜城说过一句话。
叶之歌给童童换了一家医院,请了最好的医生和护理人员照顾她。而关于裴煜城的任何事,他都绝口不提。
一个月后,叶童出院回家修养。却好像突然变了一个人一样,非常的沉默。
她似乎很喜欢坐在窗子前面,常常一坐就是一整天,除非必要,叶童甚至可以一整天都不说一句话。
有时候,木晓灵和她聊天,童童似乎听得很认真,甚至能够对答如流,但她究竟说了什么,却连自己都不知道。
木晓灵觉得童童这样的状况有些危险,她提议让叶之歌带童童去看心理医生。
叶之歌却说:“有些事接受需要时间,放心吧,童童没有那么脆弱。”
清晨醒来,天阴沉沉,天气预报说,今天有大雪,不宜出行。
叶童像平时一样坐在窗前,目光茫然的看着窗**霾的天空,她已经不记得自己有多久没有迈出过家门了。
她最近染上了一个新的习惯,除了发呆之外,喜欢上了收拾房间。
翻箱倒柜的时候,抽屉里突然掉出了一本
粉红色的日记本,那本几乎被她遗忘了的日记本。
她把它从地上捡起来,轻轻的弹掉了上面一层薄薄的灰尘,然后翻开,如果翻开了她尘封已久的记忆。
……
20**年12月(五年之前)
叶童第一次遇见裴煜城的那天,天空飘着细碎的雪花,她从高高的围墙上跌进他怀里。二十岁的大男孩,有结实温热的胸膛,他对着她笑,那笑容虽然带着无奈,却干净而明媚,他漆黑的眼睛,深邃的像迷一样。
叶之歌喊他阿远,所以,童童叫他阿远哥哥。呢哝软语,从她口中说出来,又甜又软,像吃着棉花糖一样,能把人的心都融化了。
严格地讲,裴煜城和叶之歌算不上是同窗,裴煜城在医科大,叶之歌读的是财经大学,不过两所高校在同一个大学城,他们是篮球联赛时相识的,有种一见如故的感觉。所以,寒假的时候,叶之歌邀请裴煜城到他的家乡去玩儿。
裴煜城不习惯住在别人家里,临时租了一间高档公寓,叶童把妈妈不允许她养的猫咪寄养在裴煜城的公寓里,每次叶之歌去他的公寓,叶童都会跟着。
叶之歌去看裴煜城,叶童去看她的小猫咪。
客厅里,裴煜城和叶之歌在下棋,他们下的是高深的围棋,叶童看不懂,也毫不感兴趣。
她在阳台上和她的猫咪玩耍,那只被她从高高的围墙上救下的奄奄一息的小猫,已经长大了许多,毛茸茸的样子很是可爱。叶童给它取了个名字叫白雪。
一只公猫叫白雪,每次她喊它的时候,叶之歌都会对这个烂俗的名字嗤之以鼻。
(本章完)